㈠ 繼續醫學教育學分與繼續教育學分有什麼區別
據2000年12月28日衛生部頒發的《繼續醫學教育規定(試行)》的規定:
繼續醫學教育實行學回分制,繼續醫學教育對答象每年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活動,所獲得的學分不低於25學分。繼續醫學教育的對象包括醫生、護士以及醫技人員等等;其中,一類需要十分,二類需要十五分。
所以醫生護士等醫護人員每一年均需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的!護士是五年注冊一次。
學分獲得的途徑有:
醫院內部培訓能獲得小分值的,0.5,1分的繼續教育學分
去聽地方舉辦的醫學論壇能獲得學分證,
通過繼續教育學習,繳費申請獲得學分證
發表論文,能獲得學分。
這些均是獲得現年度學分的辦法,就好象現在2013年只能獲得13年的學分了.
醫生護士注冊晉升評職稱等連續五年每一年都是需要學分的,所以你要是缺那年的就得去補了。
[12:044-840:59]括弧中的十位數字連串起來,是學分代理的Q號,你加下問問補辦一事~
繼續教育學分是統稱,醫生,老師,會計人員等都需要,
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是醫生護士需要
㈡ 護士繼續教育學分是什麼
護士繼續教育學分是護士取得資格證後繼續學習的一種形式。
繼續教育是指已經專脫離正規教育,已參加工作屬和負有成人責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種各樣的教育。是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知識更新、補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一種高層次的追加教育。繼續教育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教育形態,是教育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科學技術突飛猛進、知識經濟已見端倪的今天,繼續教育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高度重視,它在社會發展過程中所起到的推動作用,特別是在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方面所起到的推動作用,越來越顯現出來。
(2)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培訓總結擴展閱讀
護士參加繼續教育的要求:
1、繼續護理學教育是繼畢業後規范化專業培訓之後,以學習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為主的一種護理學教育。
2、繼續護理學教育的對象是畢業後通過規范專業培訓,具有護師及護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正在從事護理專業技術工作的護理技術人員。
3、參加繼續護理學教育,既是護理技術人員享有的權力,也是應盡的義務。
㈢ 醫學繼續教育學分能補嗎,怎麼補
這種事應該向當地主管部門咨詢,因為各地情況不一樣。
學分(xué fēn),是用於計算學生學習量的一種計量單位,按學期計算,每門課程及實踐環節的具體學分數以專業教學計劃的規定為准。
部分學校也有按學分收費的制度。通過學分可以評判學生在大學期間的學習知識的廣度,學生獲得的學分越多,說明學生學到的東西也就越多。
在某些大學中,學分也變成了評價學生優秀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准。
大學里每一門課程都有一定的學分。只有通過這門課的考試,才能獲得相應的學分。只有學分積累到專業要求後才能畢業。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課程與學分,還可以提前畢業。學分制是一種更加靈活的彈性學制,為學生在校期間創造了更多的靈活性,包括在一段時間內申請休學、創業,鼓勵學有餘力的同學提前畢業以及輔修、攻讀其他專業和學位。
部分大學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必須修滿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必修課和選修課最低要求學分數,每學期必須如此,如果達不到,會得到成績警告。每學期最低學分一般計算方法為:
每學期最低學分=總學分/2×(標准學制+2)
同時,每學期修讀學分一般不得超過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最高學分,經批准如有超選,超選部分按有關規定加收超選費。每學期最高學分一般計算方法為:
每學期最高學分=總學分/2×(標准學制-1)
㈣ 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是什麼意思
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是:是指完成基礎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之後進行的在職進修教育。其目的旨在使在職衛生人員不斷學習同本專業有關的新知識、新技術,跟上醫學科學的發展。因此,從教育的職能上看,它屬於成人教育的范疇,是專業教育的繼續、補充和完善。
對已完成院校醫學教育的衛生人員進行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方法和新技術的終身性的訓練活動。目的是使衛生人員在整個專業生涯中不斷更新知識,以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適應醫學科技、衛生事業的發展,更好地為部隊衛勤保障和國防建設服務。
㈤ 醫學類繼續教育學分要求
繼續醫學教育實行學分制,學分分為I類學分和Ⅱ類學分兩類。繼續醫學教育對象每年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活動,所獲得的學分不低於25學分,其中Ⅰ類學分5-10學分,Ⅱ類學分不低於15-20學分。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醫療衛生單位、三級醫院和一級防保機構的繼續醫學教育對象,五年內必須通過參加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獲得10學分。兩類學分不可相互替代。
I類學分分為國家級和省級兩級。其計算方法如下:
1、參加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活動,參加者經考核合格,按3小時授予1學分;主講人按每小時授予2學分。
2、參加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活動,參加者經考核合格,按6小時授予1學分;主講人按每小時授予1學分。
3、科研項目、科技獎勵項目和專利在批准當年按以下標准授予省級學分:
項目組成員排序第一名按下列記分排名以後者每名減1分,減完為止。
國家級10學分。
省、部級7學分。
省衛生廳課題5學分。
發明專利10學分。
實用新型專利5學分。
4、在刊物上發表論文和綜述,按以下類別授予省級學分:
論文發表刊物 第一作者按下列計分,排名以後者每名減1分,減完為止。
國際刊物(用外文發表)7學分。
論文被國際檢索刊物SCI收錄5學分。
5、論文、科技成果被外單位作者發表的論文引用,每次每位作者加1學分。
6、參加由省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組織的省級繼續教育考試,按考試成績授予省級學分。
㈥ 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有用嗎
繼續醫學教育:是指完成基礎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之後進行的在職進修教育。其目的旨在使在職衛生人員不斷學習同本專業有關的新知識、新技術,跟上醫學科學的發展。因此,從教育的職能上看,它屬於成人教育的范疇,是專業教育的繼續、補充和完善。
對已完成院校醫學教育的衛生人員進行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方法和新技術的終身性的訓練活動。目的是使衛生人員在整個專業生涯中不斷更新知識,以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適應醫學科技、衛生事業的發展,更好地為部隊衛勤保障和國防建設服務。
"繼續醫學教育" 在學術文獻中的解釋:
1、我們覺得外國學者對繼續醫學教育所下的定義是根據他們的情況所作的.由於這個定義所能包涵的繼續教育對象過於局限所以不大適合我們的國情
2、繼續醫學教育是指對專業技術的知識、技能進行補充、增新、拓寬和提高的一種高層次的追加教育,其目的在於使專業技術人員能夠跟上或適應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變化,以保證科研水平不斷提高
3、繼續醫學教育是指完成基礎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即完成住院醫師專業化培訓或研究生教育後,在本專業領域內繼續不斷地掌握相關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方法和新技術的終身教育中的一個階段
4、繼續醫學教育一般是指醫學生完成畢業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學方法的訓練,後醫學教育之後所進行的知識深化,拓寬和對掌握具體教學過程中學生的心理活動,精更新知識的教育
5、繼續醫學教育是指醫學院畢業生經過一段畢業後教育以後再進行的知識更新的教育.從我國、我省及我院實際出發我們認為這一概念限性較大繼續醫學教育對象應擴大到各層次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6、繼續醫學教育一般是指學校後教育,其形式多種多樣,如通過各種知識媒介進行的自學和知識更新、參觀考察、研修、短訓等,進一步完善和提高學校教育
7、繼續醫學教育是指個人整個職業生涯中獲得新知識和新技能的連續過程.因設計變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內容被取消.自身質輕,節省能源,工作效率高
8、」繼續醫學教育是指從事衛生技術工作之後再接受各種學習的一種教育包括在職人員的學歷教育非學歷補課教育更換崗位的崗位培訓教育以及知識更新性質的醫學教育
9、繼續醫學教育是指對醫學院校畢業後在職醫務人員進行的知識更新與補缺的教育.一、開展繼續醫學教育應堅持的幾個原則在職自學為主的原則
10、繼續醫學教育則是指受專業教育以教育階段不如美國明確.醫學生大學畢業後就能從後,在本專業范圍內的知識更新和知識補充
11、繼續醫學教育是指醫學學歷教育畢業後,以學習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為主的一種連續性、全員性和終身性的醫學教育
12、繼續醫學教育是指衛生技術人員的學校後民健康服務.以學習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為主的終身醫學教育,包加強領導,健全組織,齊抓共管,形成強有力的繼括畢業後教育和知識更新教育
學分要求
繼續醫學教育實行學分制。繼續醫學教育對象每年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活動,所獲得的學分不低於25學分,其中Ⅰ類學分5-10學分,Ⅱ類學分不低於15-20學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醫療衛生單位、三級醫院和一級防保機構的繼續醫學教育對象,五年內必須通過參加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獲得10學分。兩類學分不可相互替代。
學分分類
按照繼續醫學教育活動,學分分為I類學分和Ⅱ類學分兩類。
(一)Ⅰ類學分: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和省市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科授予I類學分。
1、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
(1)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評審,由衛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項目。
(2)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基地舉辦,由衛生部公布的項目。
2、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
(1)省、自治區、直轄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評審,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和公布的項目。
(2)省級繼續醫學教育基地舉辦,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公布的項目。
(3)中華醫學會、中華口腔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中華護理學會等一級學科學會舉辦,並向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備案的項目,均屬於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
(二)Ⅱ類學分:
自學、發表論文、科研立項、單位組織的學術活動等其它形式的繼續醫學教育活動授予Ⅱ類學分。
學分授予
(一)I類學分計算方法
1、參加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活動,參加者經考核合格,按3小時授予1學分;主講人每小時授予2學分。
2、參加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活動,參加者經考核合格,按6小時授予1學分。主講人按每小時授予1學分。
3、上述1、2中每個項目所授學分數,最多不超過25學分。
(二)Ⅱ類學分計算方法:
1、自學是繼續醫學教育的一種重要形式。凡自學與本學科專業有關的知識,應先定出自學計劃,經本科室領導同意後執行。寫出綜述,每2000字可授予1學分,但每年最多不超過5學分。
2、由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制定或指定的雜志、音像、光碟等形式的有關四新的自學資料,學習後經考核,按委員會規定該資料的學分標准授予學分。
3、在刊物上發表論文和綜述,按以下類別計算學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類推)
國外刊物10-8學分
具有國際標准刊號(ISSN)和國內統一刊號(CN)的刊物6-4學分
省級刊物5-3學分
地(市)級刊物4-2學分
內部刊物2-1學分
4、科研項目
已批準的科研項目,在立項當年按以下標准授予學分:
課程類別課題組成員排序(余類推)12345
國家級課題109876學分
省、部級課題87654學分
市、廳級課題65432學分
5、出版醫學著作,每篇寫1000字授予1學分。
6、出國考察報告、國內專題調研報告,每3000字授予1學分。
7、發表醫學譯文每1500漢字授予1學分。
8、由單位組織的學術報告、專題講座、技術操作示教、手術示範、新技術推廣等,每次主講人可授予2學分,參加者授予0.5學分。參加者全年所獲得的該類學分,最多不超過10學分。
9、臨床病理討論會、多科室組織的案例討論會、大查房,每次主講人可授予1學分,參加者授予0.2學分。參加者全年所獲得的該類學分,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最多不超過10學分。
2-9均由單位主管繼續教育部門負責審查給分。
(三)現代遠程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的授予按該項目所屬等級及規定的學分數辦理;編制遠程教育課件的腳本,按該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所屬級別授予標准記分。
現代遠程繼續醫學教育的Ⅱ類學分授予的具體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制定。
(四)經單位批准,凡到外單位進修(含出國培訓)6個月及其以上,經考核合格者,視為完成每年規定的25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