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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人民陪審員培訓心得

發布時間:2021-03-10 14:17:38

1. 人民陪審員參審要把握哪幾點庭審意識

需要把握的要點缺網路上找吧,網路上面都會有的,你去找一找。

2. 人民陪審員 該怎麼當

在法律層面,陪審員和法官享有「同等權利」,既可以就案件事實發表意見,也可以就法律認定表達觀點。對於判決結果,合議庭的規則也是少數服從多數。這是否意味著,如果某個案件是一名法官和兩名陪審員一起審的,如果雙方意見出現了分歧,法官必須服從?事實並非如此,探索人民陪審員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不再對法律適用問題進行表決。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施鵬鵬指出,確立職權配置主要基於兩方面考慮:一方面,人民陪審員並非法律專業人士,很難對法律適用問題作出評價,故僅由職業法官負責法律適用更為妥當;另一方面,人民陪審員與職業法官共同參與對案件事實的認定,並保持對職業法官的人數優勢,這可以矯正職業法官因長期執業慣性所形成的偏頗和執拗。「區分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問題,讓陪審員的作用集中於前者,有助於陪審制充分發揮其長處。」

3. 人民陪審員如何做到廉潔自律

我是一名新的陪審員,在參加了幾次培訓及審判後,對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有了一些新的認識。
首先,要加強自我學習。在平常工作之餘研讀一些法律書籍,不斷學法,才能做到合理、合情、合法地公正執法。
其次,要在審案前了解其內容和相關法規,做到知其情,明其意,才能和法官進行交流與合議,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
第三,要有嚴格的自律意識,嚴守審判秘密,注重司法禮儀,維護司法形象,決不做違反道德規范、違反法律的事情,承擔起人民陪審員的職責,為弘揚司法民主做出自己的貢獻。
以上是我的一些粗淺認識,在今後的工作中,我會努力學習,認真工作,做一名稱職的人民陪審員。
王春生:人民陪審員要學好法律「主修課」,遵循道德「必修課」。要認真學習人民陪審員的職責、權力、義務、法官職業道德、審判紀律、司法禮儀、法律基礎知識和基本訴訟規則等,做到以法律為准繩,「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人民陪審員來自人民群眾,雖然在社會閱歷、熟知社情民意等方面有獨特的作用,但要公正執法也會有「人情」等方面的阻力。因此以道德為准則,提高人民陪審員清正廉潔的自覺性,維護司法公正,應當是我們的「必修課」。
人民陪審員應當充分發揮自身的特點和功能,把來自群眾、了解民情、代表民意的人民陪審員這種獨特的角色功能和作用優勢體現在陪審活動中;注重以社會道德標准評判案件,克服因職業習慣所形成的思維定式,使司法更貼近民眾生活,反映社會的價值觀念和道德准則。同時要發揮人民陪審員現場監督審判功能,幫助法官從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豐富思維判斷,增強裁決過程的透明度,查明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
一名優秀的人民陪審員政治要堅定,業務要過硬,作風要頑強,堂堂正正辦案,公公正正為民,還應該加強學習,愛崗敬業,無私奉獻,讓群眾信服,讓人民滿意。
董麗娜:作為一名人民陪審員既是一種榮譽、也承載著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和一份神聖的使命感。要時刻牢記「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和法律至上」的宗旨。努力做到勤奮學法、公正執法。以信心作前提,以學習為基礎,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功能作用。人民陪審員不是名譽代名詞,也不是陪襯,而應該是依法、全面、客觀、公正行使審判權、真正參與到案件中。要找准位、定好點,做到有為、有位。
人民陪審員要不斷加強學習,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從知之較少逐漸達到知之較多,切實做到從無知到有知,從熟知到真知,從而成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審員。人民陪審員要愛崗敬業,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把人民陪審員的工作當成自己一生中又一重要經歷,當成一種事業,不懈追求。
人民陪審員在參與審判活動時必須積極主動,全身心投入。要充分發表對案件事實、法律依據、處理意見等方面的見解和看法,還要以其特殊的身份從普通人的視角,用社會道德標准、倫理等對案件分析評價,反映民眾聲音,使其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胡傳生:人民陪審員通過法律程序任命,參與陪審案件,行使審判權,具有與法官同等的權利。在審判過程中,應秉承「公正、廉潔、為民」的原則,因為公正是司法工作生命線,廉潔是法官立身之本,為民是人民司法的核心價值。要堅定法律信仰,理解好、適用好法律,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不以自己的好惡來評判案件,應與法官緊密配合,並應發表獨立意見,決不形式上參加,而實質上不參加,陪而不審,審而不判。

4. 人民陪審員的權力和義務

人民陪審員的權利:

1、參加審判活動權。

2、獨立發表意見權。

3、獲得履職保障權。

4、對案件的獨立判斷權。

5、案件表決權。

6、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護權。

7、參加審判活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剋扣或者變相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權利。

8、參加審判活動期間,實際工作日獲得補助的權利。

9、因參加審判活動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費用獲得補助的權利。

人民陪審員的義務:

1、忠實履行審判職責。

2、保守審判秘密。

3、注重司法禮儀,維護司法形象。

(4)農村人民陪審員培訓心得擴展閱讀

七類人員不能擔任陪審員

最高法方面透露,我國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已於5月啟動,將在北京、河北、黑龍江、江蘇、福建、山東、河南、廣西、重慶、陝西等10個省區市的各5家試點法院試點。

根據上述文件內容,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年滿二十八周歲;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體健康。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學歷,但農村地區和貧困偏遠地區德高望重者不受此限。

同時,文件還規定,三類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一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二是執業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的人員。三是因其他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此外,還有四類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隨機抽取確定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

根據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若干問題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七日前採取電腦生成等方式,從人民陪審員名單中隨機抽取確定人民陪審員。特殊案件需要具有特定專業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民陪審員范圍內隨機抽取。

5. 人民陪審員補助是如何確定的

人民陪審員費用是人民法院為保證人民陪審員履行規定職責所必需的、直接用於人民陪審員的各項開支,包括交通補助費、培訓費、資料費、無固定收入人民陪審員的生活補助費、其他費用。

1、交通補助費是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培訓活動而支出的公共交通費用的補助。具體補助標准和補助辦法,由各地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參照當地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交通費管理有關辦法制定。

2、培訓費是指人民法院按規定組織的人民陪審員崗前培訓和任職期間審判業務專項培訓活動所開支的場地租用費、聘請教師講課費、培訓資料費等費用。

3、資料費是指人民法院為人民陪審員提供有關報刊、簡報等開支的費用。

4、無固定收入人民陪審員的生活補助費是指對無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審員按其實際參加審判活動、培訓活動的工作日、參照當地職工上年度平均貨幣工資水平計算給予的補助。無固定收入人民陪審員的確定及補助具體辦法由各地人民法院、財政部門研究制定。

5、其他費用是指人民法院按規定對人民陪審員的表彰、獎勵以及其他與人民陪審員履行職責有關的所必需的費用。具體表彰、獎勵辦法,由各地人民法院、財政部門參照法官獎勵有關規定研究制定。

6、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無法按時回家或回原單位就餐的,人民法院要為其提供在本院職工食堂就餐的便利條件,並享受與本院職工同等的就餐待遇。

(5)農村人民陪審員培訓心得擴展閱讀

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人民法院陪審員費用的管理,並加強預算的追蹤反饋和監督檢查工作。人民法院必須堅持節儉辦事的原則,量入為出,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切實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各級財政部門、人民法院要結合當地實地情況,研究制定人民陪審員費用管理具體辦法,並報上級財政部門、人民法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修正)》 第三十八條規定:人民陪審員在執行職務期間,由原工作單位照付工資;沒有工資收入的,由人民法院給以適當的補助。

人民陪審員任期為5年。按照法律規定,除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除外,人民陪審員可以參審的案件為第一審案件,具體為: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請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的案件。

6. 人民陪審員的費用與補助是怎樣的

人民陪審員費用是指人民法院為保證人民陪審員履行規定職責所必需的、直接用於人民陪審員的各項開支,包括交通補助費、培訓費、資料費、無固定收入人民陪審員的生活補助費、其他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管理辦法(試行)》

第三十八條:人民陪審員在執行職務期間應當享受的各項補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規定及時支付。

第三十九條: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培訓而支出的公共交通、就餐等費用,由所在法院,參照當地差旅費支付標准給予補助。無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培訓期間,由所在法院,參照當地職工上年度平均貨幣工資水平,按照實際工作日給予補助。

人民陪審員參加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審判活動的,由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的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按照前兩款規定,給予人民陪審員各項補助。

(6)農村人民陪審員培訓心得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修正)》第九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

人民陪審員任期為5年。按照法律規定,除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除外,人民陪審員可以參審的案件為第一審案件,具體為: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請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的案件。

人民陪審員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門負責。政工部門設立非常設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人民陪審員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修正)》 第三十八條規定:人民陪審員在執行職務期間,由原工作單位照付工資;沒有工資收入的,由人民法院給以適當的補助。

7. 人民陪審員 該怎麼當

您好!人民陪審員,該怎麼當?推薦您閱讀《人民日報》的下面這篇文章:
核心閱讀
作為法院與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人民陪審員除了有助於推進司法民主,還有利於加深社會對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賴。目前我國人民陪審員制度落實情況如何?面臨哪些問題?記者分赴山東、山西和雲南三地基層法院,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實踐情況進行了調查。
濟南章丘市法院人民陪審員王鳳霞
「我們在,監督就在」
身著黑色制服、胸前佩戴標牌,乍看起來,57歲的王鳳霞與法院工作人員沒什麼兩樣。
「這衣服和胸牌都是法院統一定製的,不過法官的胸牌是圓形,我們的是長方形。」王鳳霞一邊笑著解釋,一邊伸出指頭數了數,已經做了整整9個年頭的人民陪審員。2005年5月,經過單位推薦,法院、人大、司法局共同考察,市人大任命並向社會公示等一系列程序,王鳳霞和另外54位來自各行業的市民一起,成為章丘市人民法院首批人民陪審員。
王鳳霞以前任職於章丘市婦聯,工作內容主要是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這些年,她曾多次進出法庭,也參與過不少案件的合議。參與哪個案子,一般採取隨機抽取的辦法。法院會提前一個月左右告知王鳳霞,並請她前來查閱案卷。庭審時,王鳳霞要全程參與,和法官一起合議,有異議時便提出自己的意見。
一開始,王鳳霞心裡就沒底,不知道這人民陪審員該咋當。回想起來,她還有些不好意思,因為自己基本上是「陪而不審」。評議案件時,她常常只是附和法官的意見。
今非昔比,經過多年歷練,王鳳霞已是「經驗老到」,先後參加過600多個案件的陪審工作。而讓她最有成就感的,就是自己的意見被合議庭採納。
在章丘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有可以用來辦公、交流的「人民陪審員之家」。法院每年會開展一兩次大規模的集中培訓,平時也有一些單項培訓。
前些年,受交通不便、運行機制不完善等因素影響,人民陪審員的參審率一度較低。但近兩年,情況大為轉變。2013年,章丘市人民法院辦理的2500件普通程序案件,參與陪審的人民陪審員有近5000人次。
章丘市人民法院院長劉玉慶說,按照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要求,今年年底,全省法院要實現中級法院人民陪審員參審率達到30%、基層法院達到80%的目標。「在章丘市人民法院,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審員參審率已經達到100%。我們將人民陪審員定位在審判監督上,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應該說實現了制度設計的初衷。」
隨著法院人民陪審員數量的增加,王鳳霞被抽取的幾率不會再像過去那麼高,但她的工作並沒有減少多少。退休多年之後,她又成了「上班族」,分擔起人民陪審員的日常管理。「我們並不是由法院來管理,而是相對自治,這樣才能保持人民陪審員的獨立性和監督作用。」
為確保人民陪審員盡職盡責,章丘市人民法院專門邀請人大代表旁聽人民陪審員庭審,對其作用發揮情況進行考評。參審率不高或有違法違紀問題的人民陪審員,將由人大按相關程序清退。
「人民陪審員是法院與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雖不著法袍,代表的卻是千千萬萬的民眾,可以讓人們感受到法律的公平與公正。」王鳳霞認為,人民陪審員雖然不是法律專業出身,但最大的優勢在於熟悉社會,容易聯系群眾。「我們在,監督就在。有這個身份,就要對得起良心!」(記者 卞民德)
昆明五華區法院人民陪審員陳建雲
「調解陪審合議,什麼都干」
「第一次陪審時,審理的是搶劫案件。我坐在審判席,都不敢正面看被告,整個庭審幾乎沒說話。」說起自己的第一次陪審,雲南昆明五華區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陳建雲記憶猶新。
從2005年5月被任命為人民陪審員至今,陳建雲即將干滿兩個任期。「犯罪主觀方面」「連帶責任」「法定從輕」等法學專業術語,陳建雲信手拈來。
「工作和書記員差不多,送達、調解、陪審、合議,什麼都干。」陳建雲介紹,「我已經參與了2300多件案件的辦理,平均每天不止一件。」
陳建雲是五華區人民法院的22名「坐班」人民陪審員之一。除了「坐班」的人民陪審員,五華區人民法院目前還有25名不用「坐班」的人民陪審員。「由於他們都有自己的工作,協調時間來參與案件審理比較麻煩,現在往往要提前兩三個月和非坐班的人民陪審員約好庭審時間。」 五華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辦公室主任葉瑋告訴記者。
「全區人民陪審員專項經費為19萬,加上部分中央財政轉移經費,基本上剛剛滿足人頭費的需要。」葉瑋說。
低廉的補助導致的結果便是人民陪審員年齡結構老化。「沒有30歲以下的,平均年齡近50歲,退休後再來擔任專職陪審員的有十幾個。」葉瑋說。
「最大的問題還是認識問題。」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辦公室主任喬楊說,「以經費保障為例,個別縣區每年才1萬元左右。」雖然財政部曾經出台規定,要求人民陪審員專項經費要在財政預算中明確列支,但現實中往往與其他法院經費打包。
「人民陪審員在實踐中『選而不用』『陪而不審』『合而不議』的情況不同程度地存在。」喬楊告訴記者,由於不少兼職陪審員時間難以協調,部分法院存在不願使用的情況;而部分兼職陪審員連續多次拒絕陪審工作,也讓法院不願再使用。
據喬楊介紹,昆明目前正在進行人民陪審員倍增工作,但部分區縣法院很難找到合適的人選。「有能力、有熱心、也想做的人沒有時間,有時間的退休人員的身體狀況又未必能夠勝任。」喬楊指出,部分非坐班陪審員也存在將人民陪審員只當做榮譽而不認真履職的情況,為此,昆明市專門出台規定,要求人民陪審員每年至少參與5件案件的審理。
「從設立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初衷看,並不過分強調陪審員的法學專業素養,更重要的是從普通群眾的視角對案件審理提出意見。」喬楊說,每個人民陪審員都經過嚴格程序考察,上崗前都進行了脫產培訓,「在培訓時,我們就強調人民陪審員多從『情』和『理』角度發表意見,不必過多顧慮法律專業知識的不足。」
「部分人民陪審員因為對自己法律知識不自信,怕發言外行被笑話,甚至影響案件審理,常常選擇隨大流。」喬楊說,為了讓人民陪審員充分發揮作用,昆明市中院甚至規定人民陪審員要先發表意見,「但落實情況並不理想。」(記者 楊文明)
太原杏花嶺區法院人民陪審員李麗萍
「要對得起判決書上的簽名」
「陪審陪審,光陪不審怎麼能叫陪審員?」山西太原市杏花嶺區法院人民陪審員李麗萍認為,「陪審,顧名思義就是陪同法官審理,重點還得在『審』上。」
性格潑辣、快人快語的李麗萍是杏花嶺區大東關街道的婦聯主席。她介紹,2013年全年陪審了20多個案子,每起案件與她「搭檔」的法官都很重視陪審員的意見,庭審時一般都會主動徵求她的意見,或者讓她發問,庭審後、宣判前都會積極和陪審員討論案情。
「去年年底陪審員培訓時,有人反映法官不重視陪審員,不給發言機會。」李麗萍毫不諱言,「我當時就反駁,不能怨法官不給機會,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你就得主動行使,要對得起判決書上的簽名。」
李麗萍所言的陪審員權利,在2005年5月起施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中有明確規定: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不得擔任審判長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利。
如何實現同等權利?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林蔚律師解釋,「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案件,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行使表決權。特別是當人民陪審員和法官意見不統一時,應當將其意見寫入筆錄,必要時,人民陪審員可以要求合議庭將案件提請院長決定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
但制度規定和具體執行難免存在脫節。「坐坐場、露露相,不說話、光簽字。」有過訴訟經歷的群眾曾這樣調侃一些人民陪審員的工作現狀。對此,曾掛職基層法院副院長的北京大學法學院凌斌副教授坦言,「人民陪審員如果只是陪坐和簽字,『審』的功能無法很好發揮,就難以發揮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司法民主作用。」
「制度設計的初衷和實踐存在差距,人民陪審員最直接作用變成了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保證合議庭人員『夠數』。」林蔚分析。
據介紹,為充分發揮群眾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重要作用,李麗萍所在的太原市作為「倍增計劃」試點,今年全市人民陪審員將由現在的222名增加到448名。通過擴大人民陪審員隊伍這一途徑,來促進司法民主,已成共識。
數量上去了,「審」的功效如何更好保障?「一是要主動,二是要學習。」 李麗萍認為,陪審員參與案件要說到點子上,這樣法官和當事人才能更多採納你的意見,因此日常法律素質的培訓學習不可或缺。

先「培訓」再「陪審」, 這是當地「倍增計劃」提升人民陪審員履職水平的辦法。今年暑期,山西大學迎來了一批來自各行各業、年齡參差不齊的「學生」,他們就是新當選的縣級法院人民陪審員。「人民陪審員來自人民群眾,多從社會道德標准等方面對案件進行分析、判斷,與法官形成思維互補,有利於查清案件事實,消除當事人對法院審判的猜疑和誤解。」方山縣一位人民陪審員在結業考試中這樣闡述自身定位。
多年的陪審員經歷讓李麗萍也深有同感,「人民陪審員的『審』確實要和法官的『審』有區別,除了合法,陪審員更關注合情、合理的應用,這樣能起到更好的司法效果。」
對此,林蔚表示認可,「人民陪審員雖不具備完備的法官專業思維,但對案件審理作出的是一種自然理性行為,代表更廣泛的民意和良知,可以增強公眾對裁判結論的認同感。並且人民陪審員天然聯系著各方面社會公眾,作為法院與群眾溝通交流的一座重要橋梁,更容易加深社會對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賴。」(記者 冀 業)

8. 制定具體的人民陪審員培訓管理方面的規定主要要注意哪幾個方面的問題

1道德操守
2具有一定的專業及法律知識
3良好的判斷能力

9. 怎麼申請人民陪審員

選任陪審員的程序:

1、選任公告公開。利用報紙、電視台、信息網路以及張貼選任公告等方式向社會公開進行人民陪審員選任的公告,將選任條件具體而明確、簡明扼要地提出來。

2、報名自願。自願報名者來法院填寫報名申請表(或通過網路下載),申請表中須填寫個人基本情況,在一定的期限內進行報名,凡未填寫報名申請表的不具有參加選任的資格。

3、資格審查公開。由法院人民陪審員管理辦公室對申請報名人員進行基本情況核實後,按照要求逐個作出確定,製作選任人民陪審員的決定書。

4、社會公示。人民陪審員的產生必須突出民主性和合法性,對擬任命的陪審員在轄區內的新聞媒體上公布於眾,公示期滿無發生有悖於條件要求的反映的予以正式任命。

5、任命頒證。由市人大舉行莊重的頒證儀式,通過頒證任命這一形式,增強人民陪審員活動的社會效果。

6、建立檔案,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的管理和業績考核。

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但農村地區和貧困偏遠地區德高望重者不受此限。

(9)農村人民陪審員培訓心得擴展閱讀

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4、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員;

7、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員;

8、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人員;

9、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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