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安的教育培訓登記本怎麼寫國家統計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專責全國統騰訊計和國民經濟核算的直屬機構。1949年10月,於中央眾創財經計劃局內設立統計處,後改稱統計總處;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空間府決定成立統計局;2001年1月4日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B. 青島市統計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信息、信訪、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督辦、接待、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財務、內部審計及國有資產管理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等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計劃生育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協管區(市)統計局局長、副局長的有關工作;組織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
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宏觀調控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核;匯總、整理全市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新聞宣傳;負責全社會統計資料的整理、立檔等管理工作。
(四)國民經濟核算處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市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資源環境核算和非公有及民營經濟核算工作;編制國民經濟循環帳戶; 審核各(區)市國民經濟核算數據;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擬訂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擬訂全市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法審批和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
(五)工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郵電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能源統計處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定期統計和監測重點用能企業(單位)耗能節能情況;開展對全市節能降耗和能源生產、供應、消費情況的監測評價和分析研究;負責能源平衡方面的核算工作;檢查和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 外經貿易統計處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利用內資和個體私營經濟統計制度,組織實施開發園區統計調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外經貿和旅遊等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人口和社會科技統計處
組織實施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人口普查、勞動力、工資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 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服務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市服務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負責服務業價值量和抽樣調查、服務業統計監測和預警工作;檢查和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一)農村統計處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和農村住戶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負責農業普查的業務工作;開展農業、農村經濟綜合實力評價工作;檢查和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二)政策法規處(掛統計執法檢查大隊牌子)
起草有關地方性統計法規、規章草案和統計規范性文件; 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受理統計違法舉報,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承辦統計行政復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按規定設置機關黨委。
C. 統計局是干什麼的
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檢查監督,並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統計資料;負責管理和規范全市經濟社會考核評價統計業務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財務科)
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建設提案辦理、對外宣傳、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有關統計專項經費。
2、人事教育科
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勞動工資、保險福利等工作;承擔全市統計人員的繼續教育、業務培訓及《統計證》年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
3、政策法規科(統計稽查科)
擬訂全市統計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統計部門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涉外社會調查活動;審核部門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法;承擔統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培訓工作;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承擔對全市基層統計數據質量和依法報送統計數據情況的稽查工作。
4、合核算和設計管理科
承擔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分析、監測和研究工作;管理全市綜合性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及普查、專項調查結果。
承擔全市國民經濟、文化產業、非公經濟、中小企業增加值的核算和縣市區GDP下算的工作;承擔全市投入產出調查的工作;承擔全市統計方法制度設計的工作;審核全市統計調查項目和方案;承擔全市城鄉劃分與區劃代碼管理工作。
5、農村統計科
承擔全市農業、林業、牧業及漁業的統計與核算工作;指導全市縣鄉村三級經濟社會的綜合統計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農村全面小康建設和新農村建設進程進行監測評價;承擔縣域經濟考核統計的工作。
D. 統計局是做什麼的
統計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全區統計工作實施意見、統計工作現代化建設規劃、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方案,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沿灘區境內各鄉鎮、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2.根據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要求,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執行國家統計標准,完成國家統計任務,管理全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管理各鄉鎮、各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
3.組織有關部門完成人口、工業、農業第三產業和基本單位等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和專項調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4.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忽然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統一核定、管理和提供全區性的基本統計數字,積極開展信息咨詢服務工作。
5.加強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設,建立健全統計資料庫體系,執行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准和運行規則,推進統計計算手段、傳輸設備現代化。
6.加強對鄉鎮統計工作的領導,加強對區級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組織統計工作的指導,加強統計基礎規范化工作,開展基本單位統計登記及年檢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建立原始記錄、統計台帳,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交接、檔案和保密等管理制度。
7.開展統計人員崗位知識培訓,按照職改部門的統一要求,組織實施統計專業中初級職務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加強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統計學歷教育和統計系統公務員業務培訓工作。
E. 統計局一般招收什麼樣的專業人才
統計局招人和專業無關,跟崗位有關。一般一個統計局就十幾個科室職位,需要各種人才,如人事管理、寫材料的、財務。但更多的是專業人才,如學統計、數學等相專業的。
1952年,為了適應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全體會議決定成立國家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全國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擬定統計工作法規、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國家統計調查計劃,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寧吉喆,男,漢族,1956年12月出生於安徽省合肥市,祖籍山西夏縣,經濟學博士,兼職教授,博士生、博士後導師。1974年3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現任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正部長級),國家統計局局長、黨組書記,中國統計學會會長。
(5)統計局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機構職責:
(一)擬定統計工作法規、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國家統計調查計劃,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制定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擬定國家統計標准;審定部門統計標准;組織管理全國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
(三)研究提出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統一組織各地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國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國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國家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國家統計資料庫體系;制定各地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准和運行規則。
(六)統一管理縣及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部門的統計事業費;協助地方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組織管理全國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
(七)領導設在各地的直屬調查機構,指導其他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
(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F. 統計局是干什麼的
機構職責:
(一)擬定統計工作法規、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國家統計調查計劃,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制定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擬定國家統計標准;審定部門統計標准;組織管理全國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
(三)研究提出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統一組織各地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國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國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國家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國家統計資料庫體系;制定各地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准和運行規則。
(六)統一管理縣及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部門的統計事業費;協助地方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組織管理全國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
(七)領導設在各地的直屬調查機構,指導其他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
(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6)統計局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成立於1952年8月。統計,是國家管理和科學決策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
1952年,為了適應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全體會議決定成立國家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全國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擬定統計工作法規、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國家統計調查計劃,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參考文獻:網路-國家統計局
G. 統計局部門職責
1、職責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全縣統計工作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劃,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檢查監督全縣統計法規的實施;
在縣政府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的縣情縣力普查;
搜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其它有關部門提供咨詢建議;
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組織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為縣政府考核提供統計數據;
審批、指導縣各部門制定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以及制發的統計調查表;
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
建立和管理本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
組織全縣統計幹部的繼續教育、統計專業知識培訓;
接受縣內外統計信息用戶的咨詢,承接委託統計調查任務;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2、統計局工作組成部分:農業統計、工業統計、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建築業統計、房地產統計、貿易業統計、外經統計、勞動工資統計、GDP核算、綜合等部分組成。
3、需要數理統計和概率的知識不是很多,但要知道一些基本的電腦操作常識和較好的理解能力。
4、至於公務員和事業編的比例,要看當地實際情況了,各地不一,通常講,事業編人數要多一些。
(7)統計局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成立統計機構的基礎
1.成立國家統計機構,是為了向公眾、政府和企業界提供經濟、人口、社會和環境領域的信息。這些信息對於這些領域的發展,對於世界各國和人民之間的相互了解和貿易,都是必不可少的。
2.官方統計數據的質量主要取決於公民、企業和其他調查對象的合作,即他們是否向統計機構提供適當的、可靠的數據。
3.為使公眾相信官方統計,統計機構必須堅持一系列基本的價值觀和原則,以贏得公眾的尊重,其中包括獨立性、相關性、可信性以及尊重調查對象的權利。
4.這些原則已經編入《官方統計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