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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學是一門研究犯罪行為心理及其規律的科學。譬如,對連續殺人犯的犯罪心理的研究,即屬於犯罪心理學研究的課題之一。
以前的研究人員在探究過殺人犯的思想後大多認為其暴行系源自於童年時代的某種創傷,就像一個小時候遭到性凌虐的男孩長大後結果可能會強暴婦女。然而,根據警方鮮為人知的罪案調查顯示,並非每個殺人犯或強暴犯在童年時代都曾受過創痛,經過與這些犯人的無數次對話中不難發現,其關鍵不在於兒時創痛,而在於其歷久不衰的侵略性的白日夢。
在正常人的生活中白日夢只不過是偶爾為之,正如一個正常的男人或許會幻想和某位美艷動人的女明星發生關系,意欲在肉體上擁有一位性感女神絕非是一個罪惡的想法,只表示他在心理上有這種欲求罷了,對於大多數的男人而言白日夢總歸只是白日夢,畢竟它總是可望而不可及,所以他的實際生活並未受其影響。
然而,不正常的幻想就不同了。不正常的人打從童年時代便未對自己的行為產生過真正的限制,總相信可以實現幻想中的一切事情,一旦他覺得那位性感女神理應是屬於自己的禁臠,往往會驅使他真的找上她,然後在與她發生關系時狠狠地劃上她幾刀,沒有人能夠阻止得了他。
一位連續殺人犯就曾這樣說過:「在我真正展開殺戮前就知道自己將來一定會走上這條不歸路。只怪我的幻想太強烈了,跟在我的身邊時間既久且又沒辦法來消除它。當我真正的殺人後這種幻想仍是緊纏著我不放,而且其內容也愈來愈怪異,簡直不知何時終了,到現在我還對那些最糟的想法感到驚悚不已。」大部分的殺人犯都被這種變態的、殘忍的幻想所蠱惑,作過多少次這種幻想了,而且大都自童年或青春期便有了這些幻想了,及至年長這種幻想纏身讓其簡直無法控制自己的所作所為,長此以往的話就只有繼續作暴力與性方面的幻想了,因為只有這些才是他真正所能掌控的,也只有在幻想中他才能駕馭住自己的世界。
從表面上看,許多行兇前的壓力似乎是謀殺行動的催化劑,然而這些壓力都是我們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皆有可能遇到的,就像丟掉飯碗、感情破裂或者錢囊羞澀等等,正常人皆會克服這些問題並進而發展出有益及正常的面對方式,然而那些殺人犯卻無法處理這些問題,這也正是為什麼精神醫療機構會人滿為患的根源。
那些不正常的人在面對人生挫折之際常常會往象牙塔里鑽,把一切過錯推往其他人身上,而白日夢即是解決這些問題的靈丹妙葯。而且,他的困擾還會愈來愈多,譬如說失去女友後他會無心於工作,最後甚至會被解僱,在沒有收入與感情慰藉下他又會遭遇其它更多的問題,以前尚能應付的壓力如今已似泰山壓頂之勢襲來,所幻想的世界愈來愈占據他的頭腦,他再也無法控制自己的想法,只有殺人讓他感覺到自己還活著,才不至於使自己精神錯亂,於是白日夢結束後代之而起的便是真正的殺戮,而他們所犯的那些暴行則恰恰是他們小時候所玩游戲的翻版,正如一個小時候把姊妹的芭比娃娃頭給扭斷的人長大後也會把被害人的頭顱給砍下來,這確有其事,絕非危言聳聽。類似的,有位小時候經常與鄰居小孩在田野上玩,不過只有他拿了把手斧與玩伴們打鬧,任誰也想不到的是待其長大後謀殺別人的工具恰是那把手斧。
那些不正常的人一旦犯案便再也難以回頭了,在犯案過程中他會驚慌會戰栗也深深悔悟著,除了喜歡這種悔悟的經驗外也真的期望自己被抓到並接受懲罰,然而事隔多日卻安然無事,這種情形又會讓他故態復萌,說服自己再干一次,同時那第一樁兇殺案也會被他編織在自己的夢幻中,成了日後再犯的借鑒,譬如說在斃死對方之前多玩弄一會兒的話情形會怎樣?是否要肢解屍體,好讓警方辨不出被害人的身份?如果在奸辱這個女孩之前她先喊叫或做出什麼事的話又該如何?是否得把她的項鏈先取下,這樣以後就可以拿來把玩並滿足自己的性幻想了?如果在另外一個城市而不是在自家附近找尋下手目標的話結果會怎樣?下次用迷葯是否比用刀好?這些白日夢皆成為日後犯案的參考。
那些不正常的人在第一件刑案發生後會由於風聲鶴唳使得他再度下手的難度提高不少,同時這也會使他在第二次作案時會比第一次更兇殘,更暴戾,當然他也因此而走上了連續殺手的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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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學是研究影響和支配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心理結構形成發展和變化規律以及犯罪對策的心理依據的一門學科,是一門介於犯罪科學和心理科學之間的交叉學科,既具有和前的理論性又有很強的實踐性。它從心理學角度研究犯罪人形成犯罪心理和發生犯罪行為的原因過程和規律,為公安司法機關揭露和懲戒犯罪以及預防犯罪矯治犯罪提供心理科學依據和方法。
根據犯罪心理學有狹義和廣義之說,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亦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體的心理和行為,就是說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對象。犯罪主體的心理包括其心理過程和個性心理、犯罪心理結構形成的原因和過程、犯罪心理外化為犯罪行為的機理、犯罪過程中的心理活動、犯罪心理發展變化的規律以及怎樣對犯罪心理結構施加影響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簡單地說,它只研究犯罪人的個性缺陷及有關的心理學問題。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除包括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之外,還包括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如預防犯罪、懲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學問題;還包括有犯罪傾向(即尚未實施犯罪行為)的人的心理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心理;還包括被害者心理、證人心理、偵查心理、審訊心理、審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預測等等。簡單地說,廣義的犯罪心理學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為,又研究與犯罪作斗爭的對策心理學部分,即被認為是司法心理學的有關內容。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研究范圍頗廣,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加以確定:
⑴把什麼人的心理和行為作為研究對象。具體說來,有以下5種人的心理和行為:
①犯罪人,這是犯罪心理學研究的主要對象
②一般違法人,指實施了違反刑法,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行為和違反治安法規的行為而又為治安部門所處理的人
③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
④揭露與懲罰犯罪的有關人員,這主要是指司法部門人員,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為了提高辦案質量
⑤監管矯治罪犯的人員和監獄的工作人員,他們的心理素質如何,直接影響到罪犯犯罪心理矯治的成效。
⑵研究哪些課題。犯罪心理學(廣義的)研究課題十分廣泛,
①犯罪心理結構
②犯罪心理結構成因
③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為發生的機制
④犯罪心理結構的發展變化
⑤不同類型犯罪人的心理特點和行為特徵
⑥犯罪對策的心理學問題(如個體犯罪的心理預防,犯罪偵查心理和審訊、審判心理以及罪犯矯治等問題)以及其它有關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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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的刑法和有關刑事法律所規定的犯罪行為。2001年「四五」普法啟動時,中央電視台和司法部在網上做過一個調查,以了解社會對一些法律問題的關注情況。後來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在調查所列出的10個法律問題中最為人們所關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從這項調查看,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程度最高的問題之一。[1]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現狀和特點
(一)從犯罪主體來說,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齡化方向發展。由於發育年齡提前和頻繁接受不良文化影響等原因,20世紀90年代以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初始年齡比20世紀70年代提前了2至3歲。近年來,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殺人、強奸、搶劫等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日益增多。[2]
(二)從犯罪手段來說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現兇殘化和智能化。所謂兇殘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時,不計後果、殘無人道,在犯罪過程中,對被害人沒有絲毫同情憐憫之心,有的殘害被害人肢體,有的為消滅證據而滅口。所謂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來越先進。例如在通訊工具上使用手機、對講機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車甚至小轎車。二是實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來越多的採用一些現代化的技術和手段進行犯罪,例如網路犯罪等。三是未成年人反偵察能力不斷增強,實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後偽造現場,毀滅、轉移證據。
(三)從犯罪類型來說,暴力犯罪、財產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並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斷向著嚴重化達到方向發展。根據公安部相關統計數字,1997年我國未成年人犯罪類型比例如下:搶劫佔46.3%;搶奪佔23%;盜竊佔6.6%;強奸佔4.8%。[3]
(四)從犯罪的組織形式來說,團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團伙犯罪。[4] 由於未成年人缺乏足夠的體力、智力、膽量和經驗,單獨作案往往難以成功,結成團伙可以互相壯膽,減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於得逞。當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團伙擁有嚴密的組織系統、作案紀律和防偵破措施,已經形成黑社會組織的雛形。這種團伙如果被不法人員掌握和控制或隨著團伙骨幹成員年齡的增長,將會演化為帶有黑社會性質的有組織的專業化犯罪集團,對社會危害性具有倍乘效應。
二、關於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
任何現象的產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條件。作為一種復雜的社會現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約和決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種多樣,錯綜復雜。因此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運用多種學科作為工具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下面是從心理學和社會學的角度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進行的分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心理學分析
一切犯罪行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進行的。未成年人雖然心理尚未成熟,但他們的犯罪行為也是受心理支配的。為什麼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顯著區別於成年人犯罪的特點?這是與作為犯罪主體的未成年人在這一特定年齡階段下所固有的生理和心理特點分不開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發展的過程中。由於未成年時期的年齡特點所形成的矛盾也是貫穿未成年人成長的全過程的,雖然這些矛盾與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產生並無必然的聯系,但是如果這些矛盾得不到合理的解決,很可能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動因。
1.未成年人身心矛盾
(1)精力過剩與調節能力低的矛盾
未成年人生理機能迅速發育,使他們的活動量增大,日常學習生活之餘仍有大量過剩的精力和體力,但是由於他們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對緩慢,缺乏足夠的調節和控制過剩精力的能力。因此,過剩的精力常常用之不當,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響下,往往將過剩的精力用於搶劫、強奸等暴力性的犯罪活動中。
(2)興奮性高和控制力低的矛盾
由於未成年人腺體的發育,內分泌非常旺盛,大腦常常處於興奮的狀態,導致他們的情緒興奮性高容易沖動,但是由於他們的大腦皮質尚未成熟,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現沖動性和情景性犯罪。
(3)性機能發育成熟和道德觀念缺乏的矛盾
未成年時期,性機能逐漸發育成熟,從而產生強烈的性意識,有接觸異性的需求,有了性的慾望和沖動。然而,他們又缺乏組建家庭和負擔家庭的法律道德責任和經濟能力,從而產生了生物性和社會性的矛盾。如果,這一時期的未成年人不能正確處理好這對矛盾,那麼就不可能正確對待兩性關系,就有可能放縱自己,對自己的行為不加約束控制,從而強化這對矛盾,導致性方面的違法犯罪。例如,有的未成年人在色情、淫穢製品的刺激下,為了發泄生理沖動,不惜實施強奸、輪奸等性犯罪;或者為了嫖娼而不惜實施搶劫、盜竊、詐騙等財產性犯罪。
2.未成年人個性心理結構內部的矛盾
(1)孤獨感和強烈的交往需要的矛盾
現在,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年齡普遍提前, 生理上的突飛猛進,尤其是性器官的發育成熟,使他們的性意識、性沖動,性體驗等接踵而至,這給他們帶來了種種困惑或疑慮,產生各種神秘不安的復雜心理。與此同時,他們的心理成熟卻明顯滯後。他們沒有足夠的知識和經驗來為因生理成熟產生的種種困惑解難釋疑,無法合理地為自己減輕心理的重負。隨著他們年齡的增長,成人感逐漸增強,對於內心的困惑和疑慮不願輕易向他們吐露,於是表現出明顯的心理閉鎖。未成年人處於這種自我封閉之中在心理上與成年人產生隔閡,不願相互交流思想、感情,因而產生孤獨感。但是這種孤獨感並不是他們所希望的,他們渴望被人理解,希望與人交往,希望在人際交往中有一定的地位,希望能在同齡人中出類撥萃,以維護自尊。因而人際交往的需要較為強烈,這種在心理上既感到孤獨,又渴望交往的矛盾,可能使青少年陷於苦惱的境地。他們不願與父母老師溝通,卻希望與同齡夥伴拉幫結伙,有的甚至離家出走,出外尋找「友誼」。由於他們的社會閱歷少,認知狹窄、片面,分不清是非美醜,在復雜的社會生活中,容易被人引誘,上當受騙,稀里糊塗地就加入犯罪團伙,不知不覺地就走上犯罪道路。
(2)好奇心強和辨別是非能力低的矛盾
未成年人對一切感到新奇,對自己不了解的現象,不理解的問題都表現出十分強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慾,但由於他們社會經驗不足,認識能力尚未發展成熟,對許多社會現象和科學的准則還沒有自己定型的見解和觀點,容易受暗示而模仿,自覺不自覺地受一些不良因素地影響,看問題時以偏概全、固執己見,自己認為正確符合自己興趣愛好的知識就不加考慮的片面接受,以致受到不良的社會風氣和一些宣揚暴力、色情的不良亞文化的影響而走上犯罪道路。
(3)獨立性和依賴性的矛盾
隨著成人感的產生和增強,未成年人對自己估計過高強烈要求獨立自主,想從心理上改變過去依賴成年人和受人監護的狀態,即取得與成年人相同的地位,離開父母的管束,完全獨立。但是,由於他們沒有經濟來源,且社會生活經驗欠缺,不能適應錯綜復雜的社會,因此未成年人在生活上還要依賴於父母,在社會上還要依賴成年人。這種在心理上想獨立,而實際生活中又不得不依賴父母的矛盾可能激發子女與父母之間的沖突,加大代溝的裂痕。在現實社會中,有的因對父母的嚴格管束十分不滿而產生強烈的逆反心理和報復心理,進而實施家庭暴力,甚至出現了弒親現象。
(4)強烈的情緒沖動和理智控制較弱的矛盾
未成年時期,情緒的興奮性高,情緒的波動性大,具有極大的沖動性,既表現為熱情活潑,又易急躁,激動,好感情用事。有時,當個人需要受到限制而不能得到滿足時,就會產生挫折感,進而產生強烈的不滿情緒。這時理智的控制能力卻顯得無能為力,為滿足自己的需要而不計後果採取簡單粗暴的方法向有關當事人或無辜群眾實施攻擊行為,進行報復。
(5)自我意識的矛盾
自我意識是指個體對自己已經形成的心理特點和正在發生進行的全部心理活動的認識,以及自己與外界事物相互聯系的認識。未成年人由於獨立性意向的發展,開始將對外界及外界事物與自己的關系的關注轉變為對自己心理活動的關注。這樣自己既是觀察者,同時又是被自己觀察的被觀察者,自我意識被分成兩個處於不同地位的部分:前者為理想的自我;後者為現實的自我。一般來說,現實的自我總是落後於理想的自我這樣一來,二者的不一致便產生了自我意識的矛盾.未成年人自我意識的矛盾通常表現為兩種類型:一種是過高的自我評價,另一種則是過低的自我評價。過高或過低的自我評價往往導致個體自我意識確立過程中的過分自負或過分自卑這兩大心理缺陷。
①過低的自我評價。處於這種意識狀態的未成年人,在把理想的自我與現實的自我進行比較時,對理想的自我期望較高,又無法達到,對現實的自我不滿意,又無法改進。他們在心理上的一個特徵就是自我排斥。由於在成長過程中,理想的自我與現實的自我的距離過大所導致的自我矛盾沖突,他們往往會產生否定自己、拒絕接納自我的心理傾向。這類未成年人往往降低人的社會需求水平,對自我過分懷疑,壓抑自我的積極性,並可能引發嚴重的挫折感和內心沖突。他們的心理體驗常伴隨較多的自卑感、盲目性、自信心喪失和情緒消沉、意志薄弱、孤僻、抑鬱等現象,尤其是面對新的環境、挫折和重大生活事件時,常常會產生過激行為,釀成悲劇。近幾年來發生的未成年人暴力事件中相當一部分就是由此類心理問題所導致的。
②過高的自我評價。這是一種與過低的自我評價相對立的自我意識狀態。在這種自我概念的支配下,個體往往擴大現實的自我,形成錯誤的不切實際的理想的自我,並認為理想的自我可以輕易實現。這種類型的未成年人往往盲目樂觀,以我為中心、自以為是,不易被周圍環境和他人所接受與認可,容易引起別人的反感和不滿。因此極易遭受失敗和內心沖突,產生嚴重的挫折感,導致苦悶、自卑、自我放棄。有時會引發過激行為和反社會行為。
(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社會學分析
未成年時期是每個人都必須經歷的人生階段。因此,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徵本身並不是決定犯罪發生的必然原因。但是,由於這一特定年齡階段身心發展的不成熟性、不穩定性,使得他們極易在社會化過程中接受錯誤、消極的影響,進而產生形成犯罪心理、實施犯罪行為的可能性。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的形成要經歷一個不完全社會化或者錯誤社會化的過程,這是一個由量的積累到質的飛躍的過程。未成年人的社會化主要是在家庭、學校等直接生活的微觀社會環境中實現的。
1.家庭的不良影響
家庭作為社會的細胞,是未成年人一生中經歷的第一個場所,是他們社會化過程的起點。在未成年人社會化過程中,家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不良家庭環境對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原發性的影響。
(1)家庭結構有缺陷
家庭的殘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劑」。夫妻關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礎,當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或者因為離婚、死亡、服刑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雙方時,致使家庭結構的完整性遭到破壞。在這種家庭中,尤其是失去丈夫的家庭,家庭收入減少,生活水平下降,教育子女的責任就落到了妻子一方,再加上家務勞動的壓力、時間、精力等的限制,疏於管理和教育,極易導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誤入歧途。另外,由於家庭結構不完整,導致家庭成員間的情感交流失衡,人際關系冷漠,未成年人很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點和反叛心理。他們在家裡得不到愛和精神生活的滿足,往往會向外尋求精神支持和寄託。這樣,由於他們心理尚未成熟,社會經驗不足,在不良環境的影響和壞人的教唆、引誘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家庭教養方式不當
家庭的教養方式直接關繫到教育的成敗。一些家長沒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徵和成長規律,造成教養方式不當,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個很直接的、很重要的原因。據廣東省少管所反映,在該所服刑的少年犯中有80%和家庭教養方式不當有關。[5]家庭教養方式不當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嬌寵、溺愛
現在的家庭獨生子女率在逐年升高,就是因為家庭只有一個孩子,家長往往對子女採取的是一種百依百順、即使子女犯了錯誤也對其包庇的態度,使孩子從小養成了自私任性、好逸惡勞、驕橫霸道、自我中心的不良性格和行為習慣。這種未成年人進入社會後,當他們的個人利益和需要不能在正常的范圍內得到滿足時,很可能不顧社會道德、法律規范,從而發生違法犯罪行為。
②簡單粗暴
與溺愛正相反,有些家長走向了另一個極端。這些家長發現孩子犯了錯誤後,無視子女正常的自尊和獨立的人格,對他們動輒打罵。一方面,家長的舉動給子女提供了學習模仿的榜樣,很容易使他們形成殘忍、粗暴、好鬥的性格,形成把暴力作為解決問題的方式的觀念。另一方面,引發、強化了子女的逆反心理,造成子女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緒對立、互不信任的局面。他們在心理上視父母為敵,離家出走,流落到社會去找小兄弟取得「同情」、「溫暖」,有的在別有用心的教唆犯的引誘、威脅下,墮落成罪犯。
③放任自流
父母放棄了教育子女的責任,對子女的一切行為舉止採取不加干涉的態度,放任自流。在這種家庭里成長起來的孩子,極易形成冷酷的、自傲、自狂、目空一切、自以為事、玩世不恭的不良性格。他們在父母的放任下過早的走向社會,由於缺乏父母的指導和監督,並且自身認知水平不高,缺乏正確辨別是非、善惡的能力,在社會上各種不良因素的誘導和影響下,很容易形成犯罪心理,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④期望過高
現在,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家長對孩子傾注了全部的愛,同時也對子女的學習成績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子女盡最大的努力也難以達到,這時孩子就產生極大的心理壓力,甚至焦慮不安,產生了逃避和逆反心理。當這些壓力超過了他們的承受能力時,在逃避和逆反心理的支配下很可能會離家出走,以至誤入歧途;有的甚至做出弒親等過激行為。
⑤缺乏情感溝通
有的父母整天忙於工作或生意或只注重對子女的物質需求的滿足,而忽視了與子女的主動溝通,再加上未成年人心理上閉鎖性,造成子女和父母缺少情感溝通,子女心理上的迷惘和疑惑得不到父母的及時指點,內心的慾望和需求得不到滿足,現實的心理無以宣洩,心理上得不到慰藉,久而久之,心理問題積重難返,進而形成抑鬱、敏感多疑、易怒、冷漠、孤僻、缺乏責任感和同情心等心理障礙和人格缺陷,由於他們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下,很容易實施暴力犯罪。
(3)父母行為不良
家庭中的社會化很多都是在無形中進行的,父母的言談舉止、態度等對未成年人發生著潛移默化的影響。另外,未成年人好奇心強,可塑性大,善於模仿,但其分辨是非、控制自己意志的能力較弱。所以父母有賭博、酗酒、盜竊、賣淫、嫖娼等不良行為,都會給子女以暗示的影響,並使他們模仿大人的不良行為行事,在其心靈中孕育下違法犯罪的種子。
(4)家庭氣氛不和睦
(5)家庭過於貧困
由於父母的工作壓力較大或者父母雙方都下崗,家庭條件過於貧困,容易使孩子在同齡人中產生自卑感,很容易形成孤僻、內向的性格和敵視社會的心理,為了滿足自己從家庭中無法得到的物質慾望,往往鋌而走險。家庭居住的環境和周邊條件不良,周邊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治安管理、文明程度等都是影響孩子成長的因素,孩子容易受周圍不良青年的影響,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2.學校教育的缺失
學校也是未成年人社會化的重要場所。良好的學校教育,可以對家庭教育的不良影響起到彌補和矯正的作用,幫助未成年人抵制和消除不良社會因素的影響。但是,學校教育還存在某些不盡如人意的缺陷和失誤,不利於未成年人的社會化,對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響。
(1)忽視思想品德教育
由於在教育觀念上片面強調智育的重要性,學校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對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養,即使有這方面的教育也往往是方法簡單、陳舊或是流於形式,而且內容空洞、脫離實際,對學生缺乏吸引力,再加上在教師隊伍中,確實有一些素質差,職業道德低下的人。一種是課堂上可以講些大道理、道貌岸然,一離開課堂卻完全是另一個樣子。這樣就更加削弱了教育的權威性,甚至引起學生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緒,這樣就很容易使成長中的未成年人排斥主流文化,而對不良亞文化產生認同,進而在不良亞文化的吸引和感召下,形成不良亞文化群體與主流文化相對抗,經過相互感染和認同,最後墮落為未成年人犯罪團伙。再一類是在一些學校中,成績好的是好學生,成績差的就是壞學生,並以此為依據,人為的把學生分成重點班和非重點班,使得學生的自尊心受到極大的挫傷,失去了進取心和自信心,造成了一些學生的厭學、輟學,流失到社會上形成不良群體,無所事事,在壞人的教唆下,很容易墮落為犯罪團伙,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另外,未成年人在心理發育和人格形成的過程中,缺乏應有的道德引導和培養,很不利於他們形成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對社會上的各種消極因素的「免疫力」極低,在外界誘因的作用下,極易產生犯罪心理,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2)法制教育效果不佳
目前,學校法制教育落後,效果不佳,造成學生法制觀念淡薄也是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法制教育課老師基本上是非法律專業畢業生,而且多數由政治老師兼任,這樣就不可避免地出現解釋法律知識准確程度不高的問題,上課也只是為了應付考試而讓學生死記硬背。另外,法制教育也只是停留在法律知識的傳授上,不能使學生形成與法律規范的要求相適應的價值觀,不能使法律規范的要求內化為學生自己的需要和行為,不能使學生用法律規范約束自己的行為、形成守法的行為習慣,沒有收到預防犯罪的效果,反而讓一部分學生由於了解法律規定而鑽法律的空子,心懷僥幸,而走上犯罪道路。
(3)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滯後
目前,學校的青春期性教育基本上仍是空白。而未成年人的青春期基本上都是在學校期間度過的,未成年人進入青春期後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開始對性有所感知,性意識處於從萌芽到日漸明確和成熟的階段,他們對性的理解具有模糊性,但是由於獲得正確性知識和性教育的渠道不暢通,得不到及時、正確的指導,使得他們在性知識上表現為愚昧無知,於是,在好奇心的驅使下,他們把探索的目光投向了色情網站及淫穢音像製品等。由於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成熟不同步,以及道德法制觀念的淡薄,在外界的刺激下,加上他們自我控制能力不強,往往會出現越軌行為。
未成年時期面臨著心理矛盾沖突的急劇發展和緊張繁重的學習負擔及家長望子成龍所造成的巨大壓力,這使得他們在學習和生活中產生了各種心理困惑、心理失衡甚至心理疾病。但是,由於目前的學校教育中,忽視心理健康教育 ,沒有開設專門的心理課程,只是將心理教育的內容納入思想品德教育中,這使得學生的心理問題得不到及時的解答和引導而更加嚴重。當他們不能承受時,很可能走向極端,通過暴力等方式宣洩出來,造成暴力、強奸等犯罪。
3.同齡群體不良交往的影響
馬克思說過:「一個人的發展,取決於和他直接或間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發展。」[7] 同齡人的相互交往在未成年人的社會化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極少數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違法犯罪道路,並惡性發展,是與其未成年同齡群體的不良交往息息相關的。團伙犯罪一直在未成年人犯罪中佔有很高的比例。不良交往往往是未成年人走上團伙犯罪道路的起點。一些被家庭和學校排斥和拋棄的不良少年,在不良亞文化的吸引和感召下,由於相同的感受聚集起來,通過不健康的娛樂、游盪、交談等方式形成不良交往的亞文化群體。法國犯罪學家塔爾德(Gabriel Tarade)在其專著《模仿規律》(Laws of Imitation)中指出:「模仿的程度,和人與人的距離成正比。關系密切的人,越彼此模仿,即發生模仿的可能性和模仿的強度越大。」[8]他們通過密切的接觸、相互觀察和模仿,使得原有的錯誤的社會意識、不良的個性品質和行為習慣得到強化。美國「犯罪學之父」薩瑟蘭(Sutherlabd)認為:「犯罪是在交往過程中,通過與他人的相互作用習得的。對犯罪行為學習的主要部分發生在親密的群體中。這種群體的主要成員是犯罪人所熟悉的夥伴、朋友等。犯罪學習的主要內容包括兩項內容:一是犯罪的技術;二是犯罪動機、驅動力、合理化和態度等特定方向。」[9]這樣,他們經過犯罪的學習,初步具備了實施犯罪的條件,通過違法嘗試,加速下滑,淪落為犯罪團伙。未成年人犯罪團伙,以其獨特的行為方式,如暴力、搶劫等與社會對抗,社會危害性極大。
4.文化市場的失控
由於文化市場的失控,不良文化泛濫已經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誘因。各種充斥著暴力、色情淫穢內容的音像製品及網路游戲等等未成年人產生了不可忽視的腐蝕作用。美國學者班杜拉(Banra)認為:「電影、電視常常生動地描繪暴力的畫面,並且劇中的暴力被說成一種可以接受的行為,它甚至反映了一種英雄氣概,那些嫻於暴力的英雄從未因此而受到法律或社會的制裁。由此,人們將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暴力的價值觀和行為規范,用於處理日常事務或人際關系。」[10]未成年人處於求知和學習的人生階段,其主要的行為方式和行為的習得方式就是模仿。這樣,媒體上大量的暴力渲染成為他們模仿的對象。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一部分未成年人在性格上表現出極強的攻擊性,並且殘忍、好鬥。遇事,頭腦簡單,很容易把暴力作為解決問題的方式,導致暴力犯罪。另外,一部分影視、紀實作品為吸引觀眾,對黑社會性質、惡勢力團伙犯罪信息進行大量報道,對犯罪動機、作案過程進行過分詳細的描述。這給一些善於模仿的有劣跡的未成年人提供了模仿、學習的條件,他們不僅學會了作案手段,還學會了反偵察,反審訊的伎倆,成為了犯罪的「高手」、「專家」。未成年人性器官開始發育、性機能逐步成熟,生理結構的明顯變化引發了心理上的變化,好奇心增強,對自身的生理變化有著強烈的神秘感和好奇心 ,特別是對於與生理變化有關的信息有著更加濃厚的興趣。媒體中的色情內容,正切合了未成年人的這些特徵,滿足了他們的生理和心理需要。一些未成年人,由於自我控制能力差,抵擋不住誘惑,抑制不住生理和心理躁動,便產生嘗試的念頭,很可能誘發強奸等性犯罪的發生。
另外,沉溺於上網也是誘發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個原因。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海淀檢察院近期對海淀看守所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調查發現:73名有上網經歷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39人承認自己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因上網引起或與上網有關,佔53.4%。[11] 網路中通過互發電子郵件或聊天、在線游戲等手段進行交往,可以向對方隱瞞真實身份、年齡甚至性別等特徵。由於網路本身的這種隱蔽性,上網便成了很多處於心理閉鎖期的未成年人緩解內心緊張、釋放內心積郁的理想選擇。網路游戲、網路聊天過程中,虛擬的人物可以不受法律和道德的規范,未成年人的心理隨意性被無限放大。在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發生矛盾時他們往往難以協調,這種狀況如果得不到及時、正確的糾正和引導,就有可能導致未成年人為了滿足自我需要而不擇手段地侵犯他人的利益。有些未成年人長期痴迷於網路,由於他們沒有經濟來源,為了支付高昂的上網費用,很可能實施搶劫、盜竊等財產性犯罪。
④ 學犯罪心理學好就業嗎我是今年的高考考生
進警局肯定有身高,體重,視力的限制(聽說很多法醫系的一大半都做了激光,這年頭誰不近視~)
我們國家對犯罪心理還不是很重視,一般學犯罪的人都是去監獄的
本科公安類的應該有,最好的是人民公安和政法的碩士
臨床心理是醫學院的,和師范類的心理系不同出來以後有處方權,一般會在醫院工作
像我們這種應用心理的嘛~我聽到過最好的去了中科院當研究員,想當政治老師還不容易嘞,你政治面貌要好
開診所……現在中國哪有什麼正規的心理咨詢診所!很多所謂的心理咨詢師都是什麼經濟,管理,甚至土木畢業的隨便找個機構培訓兩個月就考到心理咨詢師資格然後就開張了!害人不淺!!
一般正真從心理系畢業的還不太願意當心理咨詢師……這個職業太可怕了……我們都說:做心理咨詢師,患者變態你要比他更變態。
壓力非常大,如果你家很有錢可以考慮,開心理咨詢診所需要很大的經濟後盾……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一般師范類畢業的都是當老師或從事研究工作(要考研,考博啊一類的)……醫學院的心理系一般去醫院……
屬於冷門專業!工作比較好找!但是現在社會風氣不好,對於找到飯碗需要有等待的思想准備!應該說各個省級公安廳都有適合的位置
至於就業,目前我國公安系統對於心理偵查還不是特別重視,所以對口的就業還是以監獄為主。
刑警、偵察方面、檢察院。好找與否要看你的機遇,積極的去應聘是前提。
⑤ 求一篇學習犯罪心理學的心得體會1500字左右
犯罪心理學
心得體會犯罪心理學心得體會犯罪心理學心得體會犯罪心理學心得體會 通過學習犯罪心理學,我對這門科學有了更深的理解,犯罪心理是人類固有的潛在心理。犯罪是一種特別危險的侵害法益的不法行為。我國刑法第十三條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財產,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心理責則是與實施被法律禁止並要求予以懲罰的行為有關的心理活動。根據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辯證唯物主義的心理觀,犯罪心理是客觀與主觀的辨證統一。而這種統一通過犯罪人的特殊的實踐活動來實現。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體與社會環境的內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爭、相互影響的過程。犯罪心理在形成過程中,都經歷了對社會環境的消極因素內化、外化、強化三個階段。當人類的犯罪心理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誘因的影響下,轉化為犯罪行為。 一一一一、、、、人類為何會產生犯罪心理人類為何會產生犯罪心理人類為何會產生犯罪心理人類為何會產生犯罪心理 犯罪心理是如何形成可以分兩個時期來分析說明,即未成年時期和成年時期。在不同時期對犯罪心理的產生的影響因素及其程度也不盡相同。 在未成年期,未成年人的心理容易受到社會這一外界因素的影
響,且自身的判斷能力、辨別是非的能力較弱,我們可以把人類未成年時期的心理比作一張白紙,所有人類在這一時期所面對的一切外界因素,都會很容易的在這張白紙上留下痕跡,加上缺乏選擇性的保留,所以這張白紙隨著人類個體的成長,其內容也逐漸豐富,最終在未成年期將要結束時,形成了較為穩定的內涵,即產生了較為穩定的心理活動。這些心理活動中所包含的犯罪心理則因此前他們所接受的種種消極的影響有關。 具體來說,人類未成年時期社會影響的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學校、媒體等。家庭是每個人的人生初期的主要生活場所,也是其心理成長的最初環境,其成員尤其是父母對他們的心理影響其中的作用。父母的行為即是孩子模仿的對象。「上樑不正下樑歪」,孩子的犯罪心理正是沿襲了其家庭的一些犯罪秉性,如家庭將庭暴力等;學校是一個人從家庭走向社會的過渡度環境,在學校里,同學之間也存在著信息的快速傳遞,相互的影響作用很大,而且在此年齡階段也易於被一些不良因素引導,正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盡管不一定會直接產生不良的行為,但已在潛移默化中相互灌輸了某些犯罪心理;媒體則是指在未成年期個人所接觸到的電影、電視、報紙、書籍等傳媒作品。例如,目前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犯強奸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接觸了大量的黃色音像製品、情色書籍等。當今社會人們很容易就可以有意無意地通過多種途徑接觸到犯罪的信息,個人主觀很難說是故意,或者說主要是由好奇一起的,但無意間即「接受」了一些犯罪心理。
另一時期則是成年期,此期間個人已具備了較強的判斷能力,相當的剋制能力,或者可以說是具備了完全行為能力,人的心理會隨著社會變遷、社會結構、意識價值、社會分層、制度規范的變化發展而變化。此時的犯罪心理產生的原因主要是因為需要、仇恨、信仰等。 需要為廣義上的,又可分為基本生活需要、發展的需要以及一些非正常的需要(如慾望、心理變態等),如果當這些需要得不到滿足時,即產生了非法佔有的犯罪心理;仇恨通常是個人遇到挫折或遭遇他人侵犯,利益受損時產生的犯罪心理,其具有傳播性;信仰則是一些極端的宗教組織,為達到其「信仰」所產生的一種反社會的犯罪心理。 未成年時期與成年時期期犯罪心理產生的因素本質上是不同的,未成年時期主要是思想的灌輸,成年時期則是行為意識的改變。因為人類與其生存的社會是密不可分的,所以無論是人類的未成年時期還是人類的成年時期,在社會因素和個體心理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犯罪心理則成為一種人類固有的且潛在的隨著社會環境的影響而可以轉化為犯罪行為的心理。 二二二二、、、、犯罪心理的潛在性犯罪心理的潛在性犯罪心理的潛在性犯罪心理的潛在性 犯罪心理的潛在形態是指當個體只具有某些不良心理因素,尚未形成特定的犯罪心理結構時,各因素之間處於混沌狀態,缺乏明晰的指向性與穩定性。個體犯意的產生,標志著犯罪心理結構開始形成,各種不良心理因素由混沌向有序轉化,但並未完全擺脫無序狀態。此時處於實施犯罪行為前的准備狀態。犯罪心理在犯罪主體沒有與社會環境的內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爭、相互影響而達到一定程度時,是具有很強的潛在性的,它是犯罪人大腦的活動,在沒有用語言和行動表現出來的時候,即沒有發生犯罪行為之前,就像空氣一樣看不見也摸不著的。而且犯罪心理的潛在性與一般的心理活動的潛在性不同,一般的心理活動是一種很自然的心理活動,但是對於犯罪心理而言,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之前往往會刻意地去隱藏精心謀劃的犯罪計劃,使犯罪心理更加不易被他人察覺。 三三三三、、、、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預防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預防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預防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預防 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預防是指通過採取適當預防措施,給其心理施加某種影響,以防止個體形成犯罪行為。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預防行為應以個體為預防對象,以微觀的、針對性的手段對個體犯罪心理採取具有預防和矯正作用的措施。 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預防的一般原則有早期預防原則、防微杜漸原則、綜合效應原則。早期預防具體說來就是指在個體未成年階段和社會化過程中,開展全面的社會教育,重點是社會行為規范的教育、健康心理結構的教育、自立能力的和良好行為習慣的教育,這些對於一個人良好的社會適應性和自立能力的養成是必不可少的,也是犯罪心理向犯罪行為轉化的預防最基礎的工程。防微杜漸原則也就是為了預防犯罪的形成,從微小的過失開始就要做工作,不能因為是微小的過失就放任。綜合效應原則要求的是將犯罪心理向犯罪行為轉化的預防的各個方面的工作結合起來,使之生成合力,產生綜合效應,這樣才能確切預防犯罪的形成。
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預防的途徑和方法有以下幾點:一、加強對犯罪高發人群的管理,引導和教育,主要是對青少年和有過違法犯罪經歷的人加強工作,防止其形成和再次形成犯罪心理;二、加強對易受害人群的教育引導,提高他們的防範意識和能力;三、改善社會風氣,消除犯罪誘因乃防止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根本所在。
⑥ 《犯罪心理學》心得體會
犯罪心理學 籠統地說,犯罪心理學以犯罪心理為研究對象。但關於犯罪心理學的定義有狹義和廣義兩種說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狹義的犯罪心理學,是指運用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和行為的一門學科。廣義的犯罪心理學,是指運用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和行為以及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的一門學科。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包括狹義的犯罪心理學。
犯罪心理學研究什麼?這實質上是犯罪心理學研究對象的問題。
根據犯罪心理學有狹義和廣義之說,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亦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體的心理和行為,就是說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對象。犯罪主體的心理包括其心理過程和個性心理、犯罪心理結構形成的原因和過程、犯罪心理外化為犯罪行為的機理、犯罪過程中的心理活動、犯罪心理發展變化的規律以及怎樣對犯罪心理結構施加影響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簡單地說,它只研究犯罪人的個性缺陷及有關的心理學問題。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除包括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之外,還包括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如預防犯罪、懲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學問題;還包括有犯罪傾向(即尚未實施犯罪行為)的人的心理和刑滿釋放人員的心理;還包括被害者心理、證人心理、偵查心理、審訊心理、審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預測等等。簡單地說,廣義的犯罪心理學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為,又研究與犯罪作斗爭的對策心理學部分,即被認為是司法心理學的有關內容。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研究范圍頗廣,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加以確定:⑴把什麼人的心理和行為作為研究對象。具體說來,有以下幾種人的心理和行為:①犯罪人,這是犯罪心理學研究的主要對象;②一般違法人,指實施了違反刑法,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行為和違反治安法規的行為而又為治安部門所處理的人;③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④揭露與懲罰犯罪的有關人員,這主要是指====、司法部門人員,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為了提高辦案質量;⑤監管矯治罪犯的人員和監獄的工作人員,他們的心理素質如何,直接影響到罪犯犯罪心理矯治的成效。⑵研究哪些課題。犯罪心理學(廣義的)研究課題十分廣泛,主要有:犯罪心理結構、犯罪心理結構成因、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為發生的機制、犯罪心理結構的發展變化、不同類型犯罪人的心理特點和行為特徵、犯罪對策的心理學問題(如個體犯罪的心理預防,犯罪偵查心理和審訊、審判心理以及罪犯矯治等問題)以及其它有關課題。
何謂犯罪及犯罪的社會關系:
根據刑法第13條的規定,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犯罪行為的特徵:
一、 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即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
二、 犯罪是觸犯刑律的行為,即具有刑事違法性。
三、 犯罪是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懲罰性。
根據我國刑法,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
1.犯罪客體。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
2.犯罪客觀方面。是指犯罪活動的客觀外在表現,包括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有些罪的犯罪構成還要求發生在特定的時間、地點或者使用特定的方法。
3.犯罪主體。是指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危害社會行為的人。有的犯罪構成還要求特殊主體,在少數犯罪中,單位可以成為特殊主體。
4.犯罪主觀方面。是指行為人有罪過(包括故意和過失)。有些罪的犯罪構成還要求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犯罪心理學研究的基本步驟:
1.建立假設。通過觀察如果對未知現象及其相互間的關系發生了疑問,根據已知的科學事實和原理進行嘗試性或假設性的推測,也就是提出問題。
2.搜集資料。建立假設後,進一步的工作就是根據事實資料驗證假設。搜集資料的方法主要有觀察法、調查法、問卷法、個案追蹤法等。
3.分析資料。採用適當的方法將搜集到的原始資料加以整理、分類,是指系統化和簡約化。
4.做出結論。即驗證假設的過程,確定假設的正確與否。
答案補充 犯罪心理學(Criminal Psychology)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的學科,和犯罪人類學相關連。這一門學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於有關「是什麼導致人犯罪」的問題,但也包含人犯罪後的反應,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學家也可以做為證人,以幫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學亦有處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為。
籠統地說,犯罪心理學以犯罪心理為研究對象。但關於犯罪心理學的定義有狹義和廣義兩種說法,至今仍莫衷一是。
犯罪心理學以犯罪心理為研究對象。但關於犯罪心理學的定義有狹義和廣義兩種說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狹義的犯罪心理學,是指運用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和行為的一門學科。廣義的犯罪心理學,是指運用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體的心理和行為以及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的一門學科。 答案補充 廣義的犯罪心理學包括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犯罪心理學研究什麼?這實質上是犯罪心理學研究對象的問題根據犯罪心理學有狹義和廣義之說,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亦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體的心理和行為,就是說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對象。犯罪主體的心理包括其心理過程和個性心理、犯罪心理結構形成的原因和過程、犯罪心理外化為犯罪行為的機理、犯罪過程中的心理活動、犯罪心理發展變化的規律以及怎樣對犯罪心理結構施加影響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簡單地說,它只研究犯罪人的個性缺陷及有關的心理學問題。
⑦ 關於刑事心理學新編總結
刑事心理學筆記
教師:陳和華
第章 :刑事心理學概論
第一節:形式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作用
【一】刑事心理學的研究對象
[1]研究犯罪人的犯罪心理與行為以及犯罪對策中的心理學問題,預防、懲治犯罪的心理對策。
[2]關於刑事心理學研究對象的幾點說明:
《1》關於「犯罪」與「犯罪人」
關於「犯罪」概念的使用問題:
刑事心理學除了把犯罪人作為研究對象之外,還應 把其他與犯罪有關的人們的心理與行為作為研究對象。具體來說,還應包括以下幾種人的心理與行為:
①一般違法者
②虞犯:即最有可能犯罪的人。通常,根據某個人的品性和所處的環境,預測其將來是否有觸犯刑法之虞。一般指: (1)經常與楊浦犯罪習性的人交往者
(2)經常出入不良場所者
(3)經常逃學或離家出走者
(4)參加不良組織者
(5)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凶器者
(6)人格有嚴重缺陷者
③刑事解教人員(刑滿釋放與勞動教養結束的人)
④揭露、懲治犯罪的有關人員(包括刑事司法人員、被害人、證人等)
《2》關於「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
①「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的關系:
(1)犯罪行為總是在一定的犯罪心理的影響和支配下發生的。沒有犯罪心理就沒有犯罪行為。
(2)要剖析犯罪心理,必須先了解犯罪行為
(3)犯罪行為的性質往往由犯罪心理狀況決定
②「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的區別:
(1)犯罪心理具有相對獨立性,而犯罪行為則具有依附性
(2)犯罪心理具有內隱性,而犯罪行為具有外顯性
(3)犯罪心理形成在先,犯罪行為發生在後
③「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的錯綜復雜性:
(1)一致性:有什麼樣的犯罪心理,就會發生什麼樣的犯罪行為。
具體表現在:
<1>在某種犯罪心理支配下會實施某種犯罪行為
<2>在某種犯罪心理支配下會實施多種犯罪行為
<3>在多種犯罪心理支配下會實施某種犯罪行為
<4>在多種犯罪心理支配下會試試多種犯罪行為
【二】刑事心理學的作用P2
[1]為採取預防犯罪的措施提供心理學依據
[2]為制定刑事案件的偵查、預審和審判的策略提供心理學依據
[3]為教育、挽救和改造犯罪人提供心理學依據
[4]為刑事政策、刑法的制定提供心理學依據
第節 :刑事心理學的學科地位
【一】刑事心理學在犯罪學體系中的地位:
一般來說,刑事心理學是犯罪學的三大支柱之一,另兩大支柱是犯罪社會學、犯罪生物學。
從最廣義角度看,犯罪學除上述三大支柱之外,還應包括刑法學、公安學等。但從最狹義的角度看,犯罪學就是犯罪社會學,即與犯罪心理學等級。
【二】刑事心理學在心理學體系中的地位
刑事心理學既是普通心理學的分支學科,也是社會心理學的分支學科。
第三節:刑事心理學的歷史
【一】刑事心理學在西方的發展狀況:
(一)早期的認識與學說
「早期」:犯罪學成為獨立學科之前
(1) 慾望說 (2)體症說 (3)快樂說 (4)精神變態說
() 形勢心理學的產生
(1)產生標志:1872年 埃賓 《犯罪心理學綱要》
背景:<1>工業革命後犯罪大量增加,迫切需要對此研究
<2>實證的心理科學已經產生,為刑事心理學的產生提供了基礎與可能
(2) 發展:希利,1909,在芝加哥創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少年心理變態研究所,採取心理測量表和個案研究的方法對青少年進行研究,標志著犯罪心理學走向科學化。
() 刑事心理學的發展即趨勢:
(1)1903年前夕,心理學知識廣泛運用於刑事司法活動
(2)20世紀30年代,刑事心理學成了犯罪學體系不可缺少的三大支柱之一。
(3) 近年來,刑事心理學在犯罪原因、犯罪動機、犯罪預測、少年犯罪心理學、犯罪精神病理學等方面均有很多研究。大致有以下幾個研究方向:
<1>探討犯罪心理的生理機制
<2>探討犯罪心理的社會環境制約機制
[1]社會化障礙論
[2]不同機會論
[3]對抗論
[4]次文化論
<3>探討犯罪心理的疏導機制
【二】刑事心理學在中國的發展狀況:
(一)早期刑事心理學思想:P7
<1>人性與犯罪
<2>犯罪原因
<3>犯罪對策
(二)刑事心理學在我國的發展狀況:
<1>我國刑事心理學的建立與發展是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的
<2>近二十年來,我國的刑事心理學研究已經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
第四節:刑事心理學的研究課題與研究方法:
【一】刑事心理學的研究課題:
【二】刑事心理學的研究方法:
(一)刑事心理學研究的困難性與可行性:
《1》困難性:
[1]心理的隱蔽性
[2]研究的間接性
[3]犯罪人心理的抵觸性 [4]難以實現性或不可實驗性
《2》可能性:
[1]刑事司法人員的豐富經驗
[2]某些犯罪人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提供可靠地陳述
[3]心理與行為關系的原理
[4]現代心理研究技術的進步
(二)刑事心理學研究的方法論基礎:P10
《1》決定論:
「犯罪是"失足成千古恨"?」
答: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的發展絕對不是一剎那的事。它是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在行為失足之前,思想上早已失足了。好與壞之間不可能有一條截然的鴻溝。
《2》反映論
《3》系統論
(三)刑事心理學研究的具體方法:
觀察、調查、數量統計分析、心理測驗、實驗、案例分析、經驗總結等。
關於研究的幾點問題:
(1) 理論上的研究與經驗上的研究:
①什麼是理論上的研究:
開始於某一理論推演的研究
②什麼是經驗上的研究:
與某種理論沒有直接關系的研究
③理論研究與經驗研究的區別:
<1>找到確定結果的可能性不同;
<2>不確定結果的意義的重要性不同
(2) 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
①基礎研究:著眼於一般情況的研究
②應用研究:著眼於特殊情況的研究
③區別:應用研究更多的探討具體問題,而基礎研究則更多的探討 比較抽象的,指導性的問題。
(3) 實驗研究與相關研究
實驗研究:
①定義:在有控制的觀察法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更加精密的研究方法
②優點:由於設計嚴密,有數量做依據,統計分析嚴格,加上其所得的結果又可以任人重復實驗,所以更具科學性與說服力。
③局限性:
<1>自變數加入實驗有困難
<2>因變數常常很難測定
<3>相對來說,不能有效地大量收集許多變數的資料
相關研究:
①定義:是確定兩種或多種現象(或變數)在變動中是否存在著關聯以及有多大關聯的一種研究方法。
②優點:
<1>能收集某個領域的大量資料,在較短的時間內發現事物間的大量聯系
<2>相關研究有助於研究那些不適於使用實驗性方法的問題
③局限性:
<1>有時使因果關系含糊不清
<2>兩個變數之間的直接影響的可能性難以確定
第章 :犯罪心理描述
第一節:犯罪心理的概念
《一》人的心理、意識與個性
() 心理P14
【1】概念:人的心理是腦的機能,是外部世界的反映,即心理是人腦對客觀事實的反映。
【2】心理或心理現象包括:
①心理過程(知、情、意)
②心理狀態
③個性心理(個人傾向性、自我意識、個性心理特徵)
【3】心理過程是暫時的,個性心理是比較穩定的,而心理狀態是處於兩者之間的表現形式,既有暫時性,又有穩定性,是心理過程與個性心理相統一的表現形式。
() 意識
意識是以心理過程為基礎的系統整體,是指人的心理體驗的總和,是心理的高級水平和主要形式,分自我意識和對周圍事物的意識。
() 個性
個性,又稱人格,是心理過程在個體身上相對穩定的表現,指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個人所具有的意識傾向性以及經常出現的比較穩定的心理特徵的總和。
《二》犯罪心理
指影響和支配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各種心理因素的總和,包括認識、情感、意志、性格、興趣、需要、動機、理想、信念、世界觀以及心理狀態,是犯罪行為的內在動因與支配力量。
《三》犯罪心理結構
() 結構;事物各要素之間相互聯系與相互作用的方式,是系統內各要素的組織形式與秩序。
() 犯罪心理結構:P17
【1】犯罪心理結構是指行為人在實施犯罪行為前已經存在的、在犯罪行為實施時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變心理因素的有機而相對穩定的組合。
【2】它是行為人個性心理結構中社會心理缺陷的總和,是其發動犯罪行為的內部心理原因和根據。
【3】犯罪心理特徵是犯罪心理結構的外在表現,犯罪心理結構是犯罪心理特徵的內在根據。
() 犯罪心理結構與個性心理結構的關系:
【1】個性傾向性構成犯罪心理的動力結構
【2】個性心理特徵構成犯罪心理的特徵結構
【3】自我意識以及道德意識、法律意識等構成犯罪心理的調節結構
() 犯罪心理結構與犯罪行為的關系:、
【1】結構的穩定程度影響犯罪行為的發生
【2】結構的組合狀況決定犯罪行為的性質以及發展變化情況
() 關於犯罪心理結構的爭論:
【1】關於同質論與異質論
【2】關於犯罪素質的測定
() 犯罪心理結構的測量
【1】個性測驗量表
①明尼蘇達多相人格測驗量表(MMPI)。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教授哈撒韋和醫生麥金利於1943年發表。既能測定個性的各個特徵,也可以鑒別各類精神病狀,是目前應用最廣的個性心理測量表。
②卡特爾16項個性因素量表(16PF)。美國伊利諾州大學教授卡特爾於20世紀50年代編制
③艾森克個性問卷(EPQ)。英國倫敦大學心理學教授艾森克於1975年編制。
④其他量表
【2】專門用於犯罪人的量表
(1) 此類量表的使用,始於1928年美國伯吉斯的假釋成敗預測研究
(2) 我國上海市監獄於1994年出版《犯罪心理素質測定量表》
第節 :影響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
() 內在因素:
《一》生理因素:
【1】年齡因素
青少年比中老年人更易犯罪,原因:
①生理上:法語迅速、處於成熟期內分泌量增多、激素多、富有沖動性,故容易犯罪
②心理上:不成熟,導致在社會態度和社會行為方面:判斷是非能力薄弱、處理緊急復雜事務的能力差、生活不定型;幻想多、與現實發生矛盾的機會和可能性多、心理落差大,故容易犯罪
③性格方面:情緒起伏大、外向、攻擊性沖動多、獵奇探究心理強。這些因素在青年時期表現得最明顯,故容易犯罪。
【2】性別因素:
男性比女性更容易犯罪,原因是:
男性在容易致罪的攻擊性、支配性、自信性和活動性上均比女性強,而在同情心方面,女性則比男性強。
【3】神經類型因素
【4】異常的生物學因素帶來自知力的缺失與自控力的減弱P21
《二》心理因素:P22
【1】個性傾向性因素
飽和效應:持續使用同一刺激材料導致刺激效果遞減的心理現象。
【2】性格結構因素
【3】個性異常
《三》行為因素
【1】參與不良行為
參與不良行為對犯罪心理形成的影響:
①不良行為對行為人有誘惑作用
②不良行為易使行為人產生認同心理
自我辯解:「我是一個有道德的人,因此我所做的事是有道德的,至少不是很不道德的。」
【2】不良行為習慣
【3】社會學習
(二)外在因素:
《一》大社會環境因素P25
【1】政治環境因素
【2】經濟環境因素
①如何預防由貧困差距帶來的相對剝奪感增強乃至犯罪?
(1)縮小社會貧富差距,可學習那些均貧富的高福利國家【如歐洲與日本】
(2)提高社會成員容忍貧富差距的能力【如美國】
②美國人能容忍貧富差距的原因:
第一,美國人相信美國給個人提供了機會,而不是現成的果實,只是「美國精神」的核心。
第二,美國人之所以能保持他們對自己的這種信念,一大原因是他們能夠參加「游戲規則」的制定。
第三,美國的富人在這種為社會普遍接受的游戲規則中獲勝以後,自然贏得了社會的尊重,而他們也將部分財富回報社會。
【3】社會文化與社會風氣因素
不良社會風氣的一大影響:沒有良好的分配機制與預期機制
【4】刑法效應因素P26
①犯罪人是「法盲」嗎?
任何人,只要其神智正常,必知道犯罪的法律後果,必知道別人的生命是不可以隨意剝奪的,別人的財產是不可以隨意「拿取」的。
②關於「次道德」問題:【現在忽略了對其的宣傳力度】
(1)次道德:違法者在實施不正當行為過程中,盡量給社會和他人減少損失的「行為准則」。
(2)從維護人民利益出發,對「次道德」不應採取否定態度。應當以適當的途徑和方式在特定人群中倡導
(3)提倡「次道德」。會使傷害無辜的惡性案件大大減少,有利於社會穩定
(4)提倡次道德與現行法律完全一致
(5)提倡次道德,並不是對違法犯罪行為的認可,絲毫不影響法律對犯罪行為的打擊,但是卻能讓整個社會大受其益
《二》小環境因素
【1】家庭因素:
①教育思想錯誤
(1)不能吃虧,不用誠實
(2)要出人頭地,光宗耀祖
(3)努力就會成功
②教育方式不當
(1)溺愛縱容
(2)專橫虐待
(3)要求不一致
③家庭殘缺,缺少溫暖
易導致孩子犯罪的三點:、
①創傷(苦難):如「家庭結構不全」家庭功能不正常缺少溫暖恐懼不安、自卑過度補償精神失常、社會抵抗
②失敗:期望不當壓力大挫敗感憤怒、怨恨攻擊
③人際關系
【2】學校因素:
①教育內容上:重智輕德、甚至有意無意地教學生撒謊
②教育制度和方法上:使學生缺乏尊嚴,令學生的學校生活痛苦不堪,對學校、對社會的不滿心態就此形成
A:制度設計上的偏向
B:教師愛心不足
C:教師缺乏使學生快樂、使學生糾正錯誤、缺點的手段和方法
【3】工作環境因素
【4】居住環境因素
【5】人際交往因素
【6】職業因素
《三》自然環境因素P27
《四》情境因素
1、侵害對象
(1) 從理論上說,每個人都有受犯罪侵害的可能,但在全體人口中的分布又不同。這與犯罪人選擇作案的對象有關:犯罪誘惑性和犯罪安全感。
(2) 有兩類人相對更易受到犯罪侵害:
①有特定服務和職責以及特定身心特點者
②有違法行為或不道德行為以及輕率不謹慎表現者
2、現場其他人
3、現場條件和氣氛
4、犯罪機遇
⑧ 如果想學犯罪心理學,應該讀文科還是理科
犯罪心理學是綜合性學科,讀文科和理科都可以。
犯罪心理學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的學科,和犯罪人類學相關聯。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於有關「是什麼導致人犯罪」的問題,也包含人犯罪後的反應,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學家也可以作為證人,以幫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
犯罪心理學研究就是為了從心理學的角度去理解社會中的犯罪問題而去收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分析和解釋的過程。是一門介於犯罪科學與心理科學之間的交叉學科。
(8)培訓心得犯罪心理學擴展閱讀:
犯罪心理學可以從事的工作:
犯罪學畢業生的主要就業方向為科研、教育/培訓和公務員,畢業崗位主要有刑事犯罪鑒定人員、犯罪心理研究員、犯罪調查員、執法人員、警務人員、獄警、感化主任、假釋官、社會工作者等。
偵查學專業的學生就業面較窄但比較穩定,主要到公安、檢察、國家安全等部門從事偵查工作、刑事執法、預防和控制犯罪以及偵查學教學、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本專業培養具有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而獻身的精神,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嚴格的組織紀律觀念、良好的職業道德,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路線、政策、方針和相關法律、法規,系統掌握偵查學基本專業理論、基本專業知識和基本專業技能。
⑨ 犯罪心理學
國內做得比較完整的、涉及到犯罪心理的,有中國政法大學及人民公安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是回社會學院應答用心理學專業犯罪與司法心理,人民公安大學是犯罪心理學方向。專業課程就很多了,如中國政法大學的包括:
01.社會學概論
02.教育心理學
03.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04.認知心理學
05.心理學專業英語
06.心理學進展
07.認知神經科學
08.社會人類學
09.民事司法心理學
10.刑事司法心理學
11.罪犯心理矯治
12.證言心理學
13.犯罪心理學研究方法
14.審判心理學
15.法律宣傳心理學
16.精神病學基礎
17.健康心理學
18.心理咨詢
19.成癮行為心理學
20.危機干預策略
21.個體心理咨詢
22.社會工作概論
23.團體心理咨詢
24.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
25.領導心理學
26.組織培訓與開發
27.實用人事測量
28.職業心理學
29.心理學研究方法—質的研究
30.犯罪心理研究研討課
31.測謊技術研討課
32.成癮行為矯治研討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