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做好采購驗收工作
要做好采購驗收工作,必須徹底執行下列各項:
1、確認供應商:物料來自何處,有無錯誤或混亂。尤其是向兩家以上采購的物品,應分別計算。
2、確定送到日期與驗收日期:前者用以確定廠商是否如期交貨,以作為延遲罰款之依據。後者用以督促驗收時效,避免藉故推拖,並作為將來付款期限之依據。
3、清點數量:實際交貨數量是否與運送憑單或訂單所載相符,如數量太多時,可採用抽查方式來清點。特別要注意有固定包裝者,是否數量一致,例如一打的包裝者是否確實有十二個;一噸包裝者是否確實有1000公斤,不要只顧計算「打」或「噸」,疏忽每打的個數及每噸的斤兩。
4、標識:對已驗收存儲之物品須加以標識,以便查明驗收經過及時間,並易於與未驗收之同類物品有所區別。
5、確定物料的名稱與品質,是否與合約或訂單之要求相符,以免偷工減料、魚目混珠,必要時可以檢驗方法來確定。
6、通過驗收結果:使用部門以安排生產進度,采購部據以結案,會計部門據以登賬付款或扣款、罰款。
7、處理包裝材料:准備加以利用或積存至一定數量後對外出售。對於無法再用或出售者,最好能由供應商收回。
8、退還不合格物品:表示拒收,或等修補後再行驗收,通常供應商對不合格的物品都延遲處置,倉儲人員應配合採購部門催促供應商前來收回,否則逾越時限,即不負保管責任,或徑行拋棄。
9、處理短損:根據驗收結果若發生短損,應立即向供應商要求賠償,向運輸單位索賠,或是辦理內部報損手續等。
Ⅱ 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基本程序
按實施的整個過程均可分為驗收准備階段、驗收實施階段和驗收報告的形成階段。
Ⅲ 什麼是采購驗收,采購驗收的崗位職責是什麼
根據簽訂的采購合同相關條款,對采購物品的數量、質量、規格型號進行核實驗收。
Ⅳ 設備采購,驗收管理中應注意的幾點問題
設備采購,驗收管理中應注意的幾點問題
1、供貨方所提供的設備應滿足本標書要求,可在給定的環境條 件及干擾環境中正常工作。
2、供貨方采購的設備 供貨方應由專業工程師負責設備采購並根據專用條款約定及設 計和有關標准要求進行采購,並制定出詳細的設備采購計劃,同時提 供產品合格證明。供貨方采購的設備、材料均保證質量,確保滿足招 標文件中的規定及要求。
3、業主提供的設備 對於業主供應的材料設備,雙方約定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將 作為專用合同條款的一部分。材料設備到場後,供貨方負責進行外觀 檢查,如發現缺少、缺陷、欠缺則應通知業主方項目經理或監理,設 備清點後由供貨方妥善保管。材料設備使用前,供貨方負責檢驗或試 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到貨檢驗
(1)供貨方自費按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對采購設備進行測試和檢 驗。如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不夠完整時,供貨方則需按采購設備的技 術條件進行測試和檢驗。業主、設計單位以及監理工程師或他們指定 的代表有權參加。
(2)在供貨方准備進行任何這種測試與檢驗時,提前 3 日以書面 形式通知業主、設計以及監理。通知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以及測試/ 檢驗的項目。必要時供貨方負責與第三方或製造廠聯系。
(3)測試完成後,供貨方負責向業主、設計、監理提供測試/檢驗 結果的報告。經測試/檢驗合格的產品,在製造商提供了出廠試驗 / 檢驗報告的情況下,在事先徵得業主、設計與監理的同意後不再進行 相關的測試與檢驗。
Ⅳ 采購員如何進行初步驗收貨物
采購員進行初步驗收貨物主要就是貨物的形狀,規格,數量,外觀之類的有沒有對,是不是良好。
Ⅵ 采購員如何進行初步驗收貨物試舉例說明。
外觀是否有破損。
例如機器的話,是否有掉漆,磕碰等狀態。
是否可以正常運行等問題及需要相關部門來進行聯合驗收。
不過采購要全程陪同。
Ⅶ 采購人對於履約,驗收應注意哪些事項
采購合同的准備 選擇不同的采購模式(介紹招投標采購模式和直接采購模式) 對於供內應商的法律資容格審查 准備有效的合同文本,謹防可能存在的合同問題 通過授權及中間機構簽訂合同時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采購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了解合同通常的必備條款 解析各類型的采購合同條款 常規物料采購 一次性設備采購 服務采購 從合同成立到合同生效 采購合同簽訂時間的確定 采購合同簽訂地點的選擇采購合同的管理與執行 從采購合同的周期到采購合同管理的流程與相關制度 具體合同管理工作的方法與重點 合同執行過程中應把握的原則 執行合同過程中的四盞紅燈如何洞察與控制執行風險 付款前的審查 采購合同變更與發生爭議時的補救 采購合同面臨變更時怎麼辦?再次磋商以便合同修改 發生爭議後的補救措施 針對性地留取證據 變更合同與修改文件的簽署 訴訟/仲裁流程簡介通
Ⅷ 什麼是政府采購項目驗收驗收工作應如何進行
政府采購項目驗收是指在政府采購合同執行過程中或執行完畢,采購人對政府采購合同執行的階段性結果或最終結果進行檢驗和評估的活動。
驗收的基本程序:
(一)由專業人員組成的驗收小組來進行,政府采購合同的質量驗收,原則上應當由第三方負責,即國家認可的專業質量檢測機構負責,或者由采購人、代理機構會同專業機構共同負責,但采購金額較小或貨物技術參數、規格型號較為簡單明確的除外。直接參與該項政府采購的主要責任人不得作為驗收主要負責人。
(二)驗收結束後,驗收小組或者行業質量檢測機構要做驗收記錄,並分別在驗收證明書和結算證明書上簽字。
(三)供應商、采購機構或采購人認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履約程度進行核驗,並作為交付或驗收的依據。采購人應按照約定,組織驗收人員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履約結果進行驗收,以確認貨物、工程或服務符合合同的要求。
(四)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驗收按照下列方法進行:屬於分散采購方式的,由各采購人按照合同約定自行驗收;屬於集中采購方式的,由采購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驗收;對有特殊要求的采購項目,政府采購中心可以組織技術專家進行抽查復驗。
(五)驗收過程應當製作驗收備忘錄,參與人員應當分別簽署驗收意見。
(六)驗收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通知供應商限期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給采購機構或采購人造成損失的,供應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驗收結果與采購合同約定不完全符合,如不影響安全,且比原采購合同貨物部分提高了使用要求和功能的或屬技術更新換代產品的,在價款不變的前提下,采購人可以驗收接受;如不影響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變確有困難的,經協商一致並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可減價驗收接受。
只有非重要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其他部分可以先行使用的,且采購人確有先使用的必要,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可就先使用部分驗收,並支付部分價款。
(八)驗收時間的約定:
1、貨物類。對供應商提供的國家標准產品或技術要求不高且品牌、型號規格明確的,采購機構或采購人應做到隨到隨驗收。
對技術要求較高的或非標產品,采購機構或采購人應在供應商提交貨物之日起7日內組織驗收工作。
2、工程類。屬於獨立的工程(包括設備安裝調試)項目,在供應商提交竣工報告之日起15日內,采購機構或采購人應組織驗收工作,書面形式通知供應商。
屬於基本建設配套工程項目,且需要與基本建設工程整體驗收的,則按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定執行。
(九)階段性驗收約定。按采購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和付款期限進行分階段驗收,並出具階段驗收報告。最後一次付款,如有質保金的,采購人對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或服務無質量方面異議的,政府采購中心將依據采購合同及有效憑證辦理資金結算手續。否則,采購人還需出具驗收報告。
(十)驗收結束後,驗收主要負責人應當在采購驗收書上簽署驗收小組的驗收意見。屬於集中采購項目的驗收意見,應填制《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單》一式三份,采購人、供應商、政府采購中心各執一份。《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單》是財政部門支(撥)價款的必要文件。
Ⅸ 采購部門可以負責采購驗收兩項內容
每人規定「采購部門可以負責采購驗收兩項內容「不可以。但實際管理中一個部門同時承擔此兩項職責會有很大漏洞,驗收流於形式。可以讓采購申請人或物品使用人或物品所對應的專業人員負責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