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汽車內訓培訓計劃書怎麼寫
給你一個大綱,供參考
內訓培訓計劃
一、內訓培訓目的
二、內訓培訓內容
三、內訓培訓安排(以表格形式列出:細化的時間段,對應的內訓培訓內容、對應的內訓培訓目標)
四、內訓培訓經費預算(如有)
B. 員工培訓計劃
設計新員工入職培訓計劃
一、引言
開始一項新的工作對新員工來說是充滿壓力的,新員工常發現自己要在一個完全陌生的工作環境下與不熟悉的人一起工作。為了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成功,新員工必須學習新的工作方法、了解事實、做事的程序、公司對自己的期望以及公司的價值觀。新員工也可能還會因為過低地估計了新的工作責任所帶來的情緒影響和適應新環境的難度而感到吃驚。此外,新員工也許還需要放棄一些在以前的工作環境中幫助其取得成功的而並不適合新的工作環境的一些行事方法。
適應新組織的過程被稱為組織社會化。社會化是一個復雜而又漫長的過程。新員工要想在新的工作環境中熟悉組織對自己的期望並被新組織的成員所接納,需要花數周甚至數月的時間。成功的組織社會化對員工個人和組織都很重要,它將關繫到新員工的滿意度、績效;投資在新員工身上的啟動成本(如招聘、甄選、培訓、員工達到工作熟練所需的時間);員工繼續留任組織的可能性;替代離職員工的費用幾個方面。
盡管組織社會化很重要,但一些組織在介紹新員工和幫助新員工融入組織的工作卻做得很少,迫使新員工只好靠自己摸索。一些員工雖然通過這種「自生自滅」式的學習適應了新的環境,但他們在入職的早期有可能經歷焦慮和挫敗感。 因此,認識組織社會化的重要性並採取措施幫助新員工在組織中順利過渡是必要的。除了招聘階段的現實性工作預覽外,入職培訓是普遍使用的一種方法。
新員工入職培訓計劃是為讓新員工了解其即將從事的工作、即將與之共事的上級主管、同事以及組織的情況而設計的一項計劃。該計劃常常是在新員工同意加入某組織並為其效力後即開始實施。一般是新員工到崗的第一天開始。新員工到崗首日所受到的問候及待遇將給其留下深刻而長久的印象。然而,與著重於組織社會化的預備階段的現實性工作預覽不同的是,入職培訓計劃重視社會化過程的遭遇階段,新員工在本階段將會認識組織中的工作與生活情況。
入職培訓的目的通常包括以下幾方面:
1、減少新員工的壓力和焦慮;
2、減少啟動成本;
3、降低員工流動;
4、縮短新員工達到熟練精通程度的時間;
5、幫助新員工學習組織的價值觀、文化以及期望;
6、協助新員工獲得適當的角色行為;
7、幫助新員工適應工作群體和規范;
8、鼓勵新員工形成積極的態度。
入職培訓在各種規模的組織中都被廣泛採用。不同的組織使用不同的入職培訓方法。
二、入職培訓內容的評估和決定
從理想的角度來說,入職培訓應該遵守評估-設計-實施-評估的框架結構。組織代表應在培訓之前進行培訓內容和培訓方法的精心評定。培訓完成之後,再對其進行系統地評估,以評定培訓項目的成功程度。
一般來說,入職培訓計劃應包括如下信息:公司的整體信息,通常由負責人力資源開發的員工提供;與工作緊密相關的信息,通常由新員工的直接上級主管提供;公司信息可包括公司總體概況、關鍵政策和程序、使命宣言、公司目標和戰略,也包括薪酬、福利、安全和事故防止、員工關系以及各種物理設施。工作信息包括部門或工作小組的功能、工作職責和責任、政策、規則、程序、部門參觀,以及部門成員介紹。
鑒於組織社會化的本質,組織應該清楚地向新員工傳達組織對其的期望。應該向新員工講明諸如工作職責、任務、報告關系、責任和績效標准等。雖然有工作說明書,但一些重要的工作特徵信息並沒包括在內。因此,構成員工期望的要素,工作規則、工作條件、同事關系、客戶關系、顧客關系等都應納入討論之列。
組織應讓新員工從總體上了解組織的使命、目標、結構、文化、產品等關鍵要素。組織的使命宣言起著強化基本價值觀和組織在行業和社會中的地位的作用。懂得使命重要性的員工更有可能產生符合組織使命的行為。有的組織使用信條來傳達核心使命並在公司政策和目標中加以強化。許多組織試圖簡化這些宣言而只通過正式文件,如員工手冊和業務報告等來傳達。
入職培訓中還應向新員工解釋清楚薪酬和福利政策。有些組織在入職培訓中安排填寫薪酬和福利表,以使員工知道他們應該得到的薪酬和已參加的福利計劃。
引導新員工了解他們即將任職的部門以使他們更好地理解各種不同的工作如何與整個部門相配合,以及各部門如何與整個組織相協調。培訓中還應討論工作流程、協調等事宜。最後,實際的工作場所布局也應該得到解釋,包括辦公日用品的存放、各種設施、緊急出口和其他非常規的特徵。
在入職培訓中,可使用各種媒體,包括講課、錄像、印製的材料、討論等。電腦軟體也可作為培訓的方式之一。公司的內部電腦網路也可為新員工了解公司及人員提供很獨特的機會。入職培訓的時間根據情況而各異。從幾小時到幾天,甚至幾個月不等
下面提供的是常用入職培訓內容清單:
1、公司歷史、哲學、公司業務;
2、組織結構圖;
3、組織所在行業概覽;
4、福利組合概覽(如健康保險、休假、病假、學費報銷、退休等)
5、業績評估或績效管理系統,即績效評估的方式,何時,由誰來評估,總體的績效期望
6、薪酬程序:發薪日,如何發放;
7、職位或工作說明書和具體工作規范;
8、員工體檢日程安排和體檢項目;
9、職業發展信息(如潛在的晉升機會,職業通道,如何獲得職業資源信息)
10、基本的人與機械控制和安全培訓;
11、員工手冊、政策、程序、財務信息;
12、有關公司識別卡或徽章、鑰匙、電子郵箱帳戶的獲取、電腦密碼、電話、停車位、辦公用品的作用規則等;
13、參觀設施和公司周圍相關服務,如餐廳、購物場所、乾洗店、散步空間等的地圖;
14、技術或具體與工作相關的信息(或如何與相關上級主管或同事協商培訓的日程安排);
15、著裝(如周五可便裝上班);
16、工作外的活動(如運動隊、特殊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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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汽車站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總站第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應貫徹管生產必需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三條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實行一崗一責制,做到有崗必有責,上崗必守責。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總站及下屬各組室。第二節 客運總站安全生生產職責
第五條 站長安全生產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針、政策、法規和建築行業,地方政府的各項安全規定及指令。
2、負責制定總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定等。並負責組織實施。
3、督促所屬組室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體系,明確安全工作職責。
4、組織開展全局性的安全活動。
5、組織開展「三類」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
6、負責總站安全生產監督與管理
7、組織工傷死亡、群傷等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8、組織對各組室安全第一責任人年度安全業績考核,並實施獎懲。
9、負責生產性事故的統計,報告。第三節 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第六條 工會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國家及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並監督認真執行,對忽視安全生產和違反勞動保護的現象及時提出批評和建議,督促和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改進。
2、監督勞動保護費用的使用情況,對有礙安全生產、危害職工健康安全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抵制、糾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教育職工自覺遵紀守法,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程、規定,支持總經理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懲罰。
4、參加企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
5、協助行政搞好班組的安全建設。
6、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活動。
7、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組織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預防性健康療養。
8、發動和依靠廣大職工群眾有效地搞好安全生產。
9、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和對新裝置、新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七條 安全生產辦公室職責
安全生產辦公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訂出一套適合安全生產特點的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預防措施、求援預案等實施辦法,直接向總站領導以及上一級機關匯報工作。
1、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定期對站各組室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糾正、處罰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人和事。查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正確簽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和《安全文明生產檢查記錄》
2、安全生產辦公室建立機關與組室的安全記錄檔案,並填寫登記表,及時向總站上報。
3、按規定作好事故報告與處理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4、定期組織對專職安全生產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協助各班組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與技能培訓。
5、定期組織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工地的安全防護用品、器具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查驗。
6、安全管理資料必須齊全,並嚴格按照本省、市規定的統一表格形式填寫。
7、確定安全管理資料收集、記錄、編目、規檔、儲存、處理的人員。
8、安全管理資料必須完整真實、准確、有針對性和指導性,並做到收及時、編制認真、填寫字跡清晰,不得隨意塗改。
9、授理有關違反安全生產情況的舉報。授理的舉報事項,經調查核實後,應當形成書面材料,提出落實整改的措施,報經有關負責人批復並督促落實。
10、在各項目部設有駐地安全員
第八條 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
1、宣傳和教育本室員遵守國家和企業的安全法律、條例、標准、規定。
2、制定本室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做好督促落實。
3、對總站文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人事檔案等做好安全管理和「三防」。
4、配合安全領導部門的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的自查和檢查,協助安全領導部門處理安全事故,做好宣傳,上傳下達,通訊、交通工具,接待服務工作。
5、做好安全管理部門分配給的工作任務。第四節 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第九條 站長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負責本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每季度組織站安全生產領導人員和機構負責人召開一次專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認真聽取有關安全生產的工作匯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所發生的問題,處理安全生產違章的事件。
2、認真學習國家和省部級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條例,按要求參加安全生產學習班。
3、認真督促檢查本站專職安全管理部門及負責人的工作情況,參與研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機構建立,並批准執行,監督落實。
4、批准安全生產技術保障預防措施、勞動保護防護用品計劃、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資金投入計劃,並監督落實。
5、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時,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擔任指揮,領導救援組織,減少損失,負責善後處理的組織與領導。
6、認真審核站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和總結,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十條 副站長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監督檢查生產職能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生產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技術防蓖措施計劃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實施。
3、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主持本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組織生產職能部門對應呈報上級主管部門的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並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安全和生產部門報告。
5、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重大生產事故隱患的整改和有效落實。
6、負責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工作。
7、每季度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8、按規定檢查、落實勞動保護防護用品計劃「安全生產保證基金」 的使用管理。
9、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組織安全生產機構和專職人員審定本站年度安全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組室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總站規章制度在本部門貫徹執行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對本部門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並積極提出建議和意見,支持上級領導關於安全工作的獎懲,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定、制度等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3、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生產經驗。在評選先進時,要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重要內容。
4、支持群眾性的勞動保衛護監督和安全生競賽活動。
5、深人生產一線,掌握了解安全生產狀態,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各種問題,做到防患於未然。
6、參加站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和勞動保護條例的制定。
7、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物改善,保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
8、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 機關員工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禁令和規定,履行安全職責。
2、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嚴肅認真地做好各項工作,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現直接責任。
3、認真學習並執行安全用火、防靜電、防腐蝕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
4、正確分析,判斷睡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故時,及時發生事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
5、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環境整潔,文明辦公。
6、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對他人違章作業如何加以勸阻和制止。
第十三條 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法律法規,模範遵守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熟練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2、在安全生產辦公室和組室的領導下,對本行業工作進行日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3、配合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認真檢查和登記本站勞動保護防護用品的完好程度、數量、配置和使用地點、庫存多少,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缺少的要補齊,損壞的要更換,並監督落實。
4、熟悉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給站長,並參與救援、事故原因調查和總結防範措施。
5、建立安全生產檢查日誌,每天做好記錄。
6、認真填寫《安全文明生產檢查記錄》、《事故隱患通知單》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記錄單,並簽字齊全。
7、協助組室負責人做好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班組長是協助站長搞好安全生產的助手,模範遵守總站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熟知本站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標准,對本的安全負責。
2、根據安全紀律要求和安全檢查技術以及現場安全生產環狀況,堅持開好班前、崗前安全生產會議,向職工交待清楚,使班組織工人人心中有底,保證做到上崗作業的安全防護、操作要求和自我保護。
3、時刻檢查、督促、指導本班組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和正確使用、佩戴勞動保護用品,拒絕任何人的違章指揮並糾正職工違章作業,不遵守勞動紀律的表現,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4、對在崗生產中的違章危險作業者,經指出屢教不改,應停止其作業並給予教育、處罰,保證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實現。
5、對班組出現的傷亡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各工長及上級報告,協助做好事故的調查。對未遂重大事故要及時報告站長。
6、接受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五條 賀駛員安全生產職責
1、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和行車證。不得轉借、塗改、偽造駕駛證。
2、不準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
3、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車輛,不準駕駛。
4、嚴禁酒生駕車、嚴禁疲勞駕車,駕駛員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5、不準駕駛安全設施不完善或帶病車輛作業。
6、不準駕駛超載的車輛。
7、駕駛車輛時,必須遵守交通法規,聽從交通民警指揮。
8、遵守職業道德不開風頭車、情緒車、霸王車、英雄車、賭氣車。
9、嚴格做到對車輛的使用與保養,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維護和維修,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D. 汽車站站務員的服務規范和崗位職責。急!!!
看你在什麼部門,要是檢票員就在門口准備檢票什麼的,要是清潔員就要到處打掃衛生,要是安全檢查員就要注意有沒有危險品什麼的,主要看你是什麼部門的了 慢慢看吧,是否對你有用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
(交公路發〔2008〕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強化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於所有等級汽車客運站(以下簡稱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按照本規范,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和監督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條 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監督,督促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履行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職責。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五條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總體目標是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七條 汽車客運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負直接的領導責任,其他分管領導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汽車客運站領導和工作人員應當實行「一崗雙責」制,既對分管的業務工作負責,又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各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范各崗位的工作程序。
第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汽車客運站的人員、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第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與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簽訂安全責任協議,依法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發生安全事故和險情時,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第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宣傳、安全檢查、事故處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有關部門提出的防範和整改措施,應當嚴格落實。
第三章 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第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組織落實汽車客運站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相關人員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保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三級以上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四級以下汽車客運站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應當適應工作需要。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熟悉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對各崗位工作人員有關安全生產的活動予以規范。
第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對所屬工作人員特別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度及長期的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和年度培訓時間,確保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人每年應當接受20 小時以上培訓。
第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發生重、特大事故後,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通報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汽車客運站運營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將安全生產管理指標進行細化和分解,制定階段性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根據安全生產責任進行考核和獎懲,定期公告考核和獎懲情況。
第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登記台賬和檔案,妥善保管備查。
第二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保障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安全生產經費投入應當不低於上年度汽車客運站客運代理費總額的0.5 % ,專項用於安全生產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設施設備購置和維護、安全生產檢查和評價、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演練、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工作等。
安全生產經費年度結余可以轉入下年度使用,當年安全生產經費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積極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推行現代化科學管理方法,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第二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為客運駕駛員和乘務員提供必要的服務設施和臨時休息場所。
第二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安全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並確保齊全有效。
第二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自然災害、客運量突增、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通信聯絡、應急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危險品查堵制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進站上車:
(一)制定危險品檢查工作程序,規范危險品查堵工作;
(二)設立專門的危險品查堵崗位。在進站口等關鍵環節對進站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和托運行包進行安全檢查,對查獲的危險品要進行登記並妥善保管或者按規定處理;
(三)配備必要的檢查設備。一級汽車客運站應當配置行包安全檢查設備;二級以下汽車客運站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安裝使用行包安全檢查設備,提高危險品查堵效率和質量。
第二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制度,按照《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見附件)的要求,對營運客車進行安全例行檢查,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檢或漏檢的車輛(因車輛結構原因需拆卸檢查的除外)出站運行:
(一)指定專門的安全例檢人員。安全例檢人員應當熟悉客車結構、檢驗方法和相關技術標准,並經汽車客運站考核合格;
(二)設置專門的檢查場地,配備汽車安全檢驗台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三)嚴格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對符合要求的客車,安全例檢人員應當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加蓋汽車客運站安全例行檢查印章,並經簽字後出具「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
「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24 小時內有效。汽車客運站調度部門在調度客車發班時,應當對其「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進行檢查,確認完備有效後才准予報班。
第二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出站檢查制度,對出站客車和駕駛員的相關情況進行檢查,嚴禁不符合條件的客車和駕駛員出站運營。
對出站客車主要檢查「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行駛證、《道路運輸證》 、客運標志牌和實載旅客人數等;對駕駛員主要檢查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件等。
經出站檢查符合要求的客車和駕駛員,汽車客運站出站檢查人員應當在「出站登記表」上進行記錄,並經受檢客車駕駛員簽字確認。
第五章 安全生產監督規則
第二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客運站內部監督機制。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監控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運營,向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負責,報告安全隱患,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建議。
汽車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應當積極採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出的預防措施和改進建議,並及時組織人員予以落實和整改。
第二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重點檢查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第三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有關專家對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進行評價,並根據評價報告,對安全生產隱患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和處理,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充分發揮乘客、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對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作用。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應當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
附件: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一、轉向:轉向節及臂,轉向橫、直拉桿及球銷應無裂紋和損傷;轉向盤應轉動靈活,操縱方便。
二、制動:無漏油、漏氣現象;相關連接鎖銷齊全、牢固;駐車制動有效;氣壓表工作正常。
三、傳動:離合器應結合平穩,分離徹底;中間軸承和萬向節不得有裂紋和松曠現象;驅動橋殼不允許有裂紋。
四、照明:前照燈、霧燈、轉向信號燈、示廓燈、制動燈、前位燈、後位燈、危險報警閃光燈齊全有效。
五、輪胎:輪胎不得有嚴重磨損(轉向輪的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於3 . Zmm ,其餘輪胎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於1 . 6mm ) ;輪胎不得有破裂和割傷(輪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長度超過25mm 或深度足以暴露輪胎簾布層的破裂和割傷);氣壓符合要求。
六、懸掛:不得有斷裂、移位現象。
七、車身:安全窗和安全門處有醒目的紅色標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採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應備有便於取用的擊碎玻璃的專用工具。
八、隨車安全設施:配備有危險警告標志牌、三角木、防滑鏈(在冰雪天氣時);滅火器在有效期內。 你真的要做這個嗎?我覺得不適合你。
E. 員工崗位培訓計劃方案怎麼寫哪位大神有案例給借鑒下么
長期計劃
(1)確立培訓目標--通過對培訓需求的調查分析,將培訓的一般需求轉變為企業培訓的總體目標,如通過培訓來達到的各項生產經營目標和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通過對上年度培訓計劃的總結及分析培訓的特殊需要,可以確立需要通過培訓而改善現狀的特別目標,成為本年度培訓的重點項目。
(2)研究企業發展動態--企業培訓部會同有關的主要管理人員研究企業的生產營銷計劃,以確定如何通過培訓來完成企業的年度生產經營指標。一項生產經營目標的達成往往取決於一個或幾個員工是否正確地完成任務;而要正確地完成任務,又取決於員工是否具備完成任務所需的知識、技能和態度。通過檢查每一項業務目標,確定要在哪些方面進行培訓。企業培訓部還要與有關人員共同研究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找到需要改進的不足之處,尋求通過何種培訓可以改善現狀、實現培訓的特別目標。
(3)根據培訓的目標分類--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目標的培訓應列入業務培訓方案;圍繞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培訓活動則應列入管理培訓方案。因此,培訓方案的制訂是針對培訓目標,具體設計各項培訓活動的安排過程。企業的業務培訓活動可分為素質訓練、語言訓練及專門業務訓練。企業的管理培訓活動主要是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包括系統的督導管理訓練及培訓員專門訓練等。
(4)決定培訓課程--課程是培訓的主題,要求參加培訓的員工,經過對某些主題的研究討論後,達到對該訓練項目的內容的掌握與運用。年度培訓計劃中,要對各類培訓活動的課程進行安排,主要是列出訓練活動的細目,通常包括:培訓科目、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方法等。注意培訓課程的范圍不宜過大,以免在各項目的訓練課程之間發生過多的重疊現象;但范圍也不宜過狹,以免無法真正了解該項目的學識技能,應主要以熟悉該訓練項目所必需的課程為限。培訓課程決定後,需選編各課程教材,教材應包括以下部分:培訓教材目的的簡要說明;列出有關教材的圖表;說明表達教材內容的方法;依照下列順序編寫教材:教材題目、教材大綱及時間計劃、主要內容及實施方式和方法,討論題及復習的方法和使用的資料。
(5)培訓預算規劃--培訓預算是企業培訓部在制訂年度培訓計劃時,對各項培訓方案和管理培訓方案的總費用的估算。預算是根據方案中各項培訓活動所需的經費、器材和設備的成本以及教材、教具、外出活動和專業活動的費用等估算出來的。
(二):短期計劃
短期計劃指針對每項不同科目、內容的培訓活動或課程的具體計劃。制訂培訓活動詳細計劃的步驟如下:
1.確立訓練目的--闡明培訓計劃完成後,受訓人應有的收效。
2.設計培訓計劃的大綱及期限--為培訓計劃提供基本結構和時間階斷的安排。
3.草擬訓練課程表--為受訓人提供具體的日程安排,落實到詳細的時間安排,即訓練周數、日數及時數。
4.設計學習形式--為受訓人完成整個學習計劃提供有效的途徑,在不同學習階段採用觀察、實習、開會、報告、作業、測驗等不同學習形式。
5.制訂控制措施--採用登記、例會匯報、流動檢查等控制手段,監督培訓計劃的進展。
6.決定評估方法--根據對受訓人員的工作表現評估以及命題作業、書面測驗、受訓人員的培訓報告等各方面來綜合評價受訓人員的培訓效果
F. 客運汽車各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你進行分類搜索,然後修改。首先安全操作規程是針對生產人員的如駕駛員、電工、電焊等等。安全生產責任是針對全員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是針對廠、班組、生產各領導、安全監督管理人員等等
G. 汽車客運里的站務員 職責,工作范圍之類的。。。急急
兄弟,你慢慢看吧,是否對你有用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
(交公路發〔2008〕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強化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於所有等級汽車客運站(以下簡稱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按照本規范,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和監督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條 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監督,督促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履行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職責。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五條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總體目標是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七條 汽車客運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負直接的領導責任,其他分管領導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汽車客運站領導和工作人員應當實行「一崗雙責」制,既對分管的業務工作負責,又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各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范各崗位的工作程序。
第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汽車客運站的人員、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第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與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簽訂安全責任協議,依法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發生安全事故和險情時,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第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宣傳、安全檢查、事故處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有關部門提出的防範和整改措施,應當嚴格落實。
第三章 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第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組織落實汽車客運站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相關人員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保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三級以上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四級以下汽車客運站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應當適應工作需要。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熟悉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對各崗位工作人員有關安全生產的活動予以規范。
第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對所屬工作人員特別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度及長期的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和年度培訓時間,確保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人每年應當接受20 小時以上培訓。
第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發生重、特大事故後,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通報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汽車客運站運營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將安全生產管理指標進行細化和分解,制定階段性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根據安全生產責任進行考核和獎懲,定期公告考核和獎懲情況。
第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登記台賬和檔案,妥善保管備查。
第二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保障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安全生產經費投入應當不低於上年度汽車客運站客運代理費總額的0.5 % ,專項用於安全生產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設施設備購置和維護、安全生產檢查和評價、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演練、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工作等。
安全生產經費年度結余可以轉入下年度使用,當年安全生產經費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積極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推行現代化科學管理方法,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第二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為客運駕駛員和乘務員提供必要的服務設施和臨時休息場所。
第二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安全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並確保齊全有效。
第二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自然災害、客運量突增、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通信聯絡、應急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危險品查堵制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進站上車:
(一)制定危險品檢查工作程序,規范危險品查堵工作;
(二)設立專門的危險品查堵崗位。在進站口等關鍵環節對進站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和托運行包進行安全檢查,對查獲的危險品要進行登記並妥善保管或者按規定處理;
(三)配備必要的檢查設備。一級汽車客運站應當配置行包安全檢查設備;二級以下汽車客運站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安裝使用行包安全檢查設備,提高危險品查堵效率和質量。
第二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制度,按照《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見附件)的要求,對營運客車進行安全例行檢查,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檢或漏檢的車輛(因車輛結構原因需拆卸檢查的除外)出站運行:
(一)指定專門的安全例檢人員。安全例檢人員應當熟悉客車結構、檢驗方法和相關技術標准,並經汽車客運站考核合格;
(二)設置專門的檢查場地,配備汽車安全檢驗台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三)嚴格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對符合要求的客車,安全例檢人員應當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加蓋汽車客運站安全例行檢查印章,並經簽字後出具「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
「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24 小時內有效。汽車客運站調度部門在調度客車發班時,應當對其「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進行檢查,確認完備有效後才准予報班。
第二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出站檢查制度,對出站客車和駕駛員的相關情況進行檢查,嚴禁不符合條件的客車和駕駛員出站運營。
對出站客車主要檢查「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行駛證、《道路運輸證》 、客運標志牌和實載旅客人數等;對駕駛員主要檢查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件等。
經出站檢查符合要求的客車和駕駛員,汽車客運站出站檢查人員應當在「出站登記表」上進行記錄,並經受檢客車駕駛員簽字確認。
第五章 安全生產監督規則
第二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客運站內部監督機制。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監控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運營,向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負責,報告安全隱患,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建議。
汽車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應當積極採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出的預防措施和改進建議,並及時組織人員予以落實和整改。
第二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重點檢查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第三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有關專家對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進行評價,並根據評價報告,對安全生產隱患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和處理,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充分發揮乘客、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對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作用。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應當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
附件: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一、轉向:轉向節及臂,轉向橫、直拉桿及球銷應無裂紋和損傷;轉向盤應轉動靈活,操縱方便。
二、制動:無漏油、漏氣現象;相關連接鎖銷齊全、牢固;駐車制動有效;氣壓表工作正常。
三、傳動:離合器應結合平穩,分離徹底;中間軸承和萬向節不得有裂紋和松曠現象;驅動橋殼不允許有裂紋。
四、照明:前照燈、霧燈、轉向信號燈、示廓燈、制動燈、前位燈、後位燈、危險報警閃光燈齊全有效。
五、輪胎:輪胎不得有嚴重磨損(轉向輪的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於3 . Zmm ,其餘輪胎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於1 . 6mm ) ;輪胎不得有破裂和割傷(輪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長度超過25mm 或深度足以暴露輪胎簾布層的破裂和割傷);氣壓符合要求。
六、懸掛:不得有斷裂、移位現象。
七、車身:安全窗和安全門處有醒目的紅色標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採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應備有便於取用的擊碎玻璃的專用工具。
八、隨車安全設施:配備有危險警告標志牌、三角木、防滑鏈(在冰雪天氣時);滅火器在有效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