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核與輻射安全工作是環境保護的三大重點工作之一,還有兩大重點任務是什麼
親 你說的某個地方地區的三個重點工作吧 你不說清楚是哪個地方的話 就無從專得知
在全國范圍內屬,「三大戰役」就是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
近日,環保部向人大常委作專項工作報告,是新環保法實施以來的首次。報告指出,在「十三五」期間,將實現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並未今後環保工作指明了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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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核與輻射安全有關的重要國際機構有哪些
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有:
一、監管部門和管理體制
監管部門及其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八條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依據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有關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三條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全國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公安、衛生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本條例的規定,對有關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本條例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在《關於放射源安全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03]17號)中明確規定了各有關部門的管理職責和分工,具體內容如下:
(1)環保部門(核安全主管部門)負責放射源的生產、進出口、銷售、使用、運輸、貯存和廢棄處置安全的統一監管。
制定和組織實施放射源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准;
建立並實施放射源登記管理制度;
根據輻射工作單位提供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輻射安全評價報告書和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書等核發放射源安全許可證,並通報同級公安部門;
負責放射源的生產、進出口、銷售、使用、運輸、貯存和廢棄處置領域從事輻射安全關鍵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管理;
負責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應急、調查處理和定級定性工作,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
協助公安部門監控追繳丟失、被盜的放射源;
組織開展放射源安全技術研究。
(2)衛生部門負責放射源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管理工作;負責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的准入管理;參與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醫療應急。
(3)公安部門負責對放射源的安全保衛和道路運輸安全的監管;負責丟失和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察和追繳;參與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應急工作。
(4)商務部門會同環保部門(核安全主管部門)公布放射源進出口管理目錄。
(5)海關根據放射源進出口管理目錄,驗憑環保部門(核安全主管部門)核發的放射源安全許可文件辦理海關進出口手續。
(6)鐵路、交通、民航部門分別負責放射源鐵路、水運、航空運輸和放射源鐵路、公路、水運、民航運輸單位及運輸工具、人員的監管。
(7)郵政部門負責郵寄放射源的安全監督檢查。
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根據環保部門(核安全主管部門)確定的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性質和級別,負責有關國際信息通報工作。
二、環保部門的管理體制
目前中國已形成了一個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輻射安全管理司(核安全管理司)為領導,各省、市、縣(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參加的放射源監管網路。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放射源生產單位實行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建立放射源進出口和銷售管理目錄;組織制定專項行動計劃,負責專項行動執行情況的督察和驗收;負責各省城市放射性廢物庫運行前的批准。
各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放射源使用、運輸、貯存和處置單位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本省各級環保部門開展放射源專項行動;負責本地區城市放射性廢物庫的安全運行。
各市、縣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省級環保部門的組織下,對轄區內放射源安全狀況實施監督檢查。
(一)、環保部門和建設單位的具體職責:
1、放射源全過程監管
放射源安全管理涉及放射源的生產、進出口、銷售、使用、運輸、貯存和處置等環節,即放射源從「生」到「死」的全過程。它在各個環節之間的流向見圖1。《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頒布以後,明確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放射源安全管理中的主導地位。為進一步加強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眾健康,減少事故隱患,必須明確環保部門與建設單位的各自職責。
2、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監管職責:
(1) 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2) 執行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制度;
(3) 執行許可證制度;
(4) 放射源動態審批備案監管;
(5) 執法監督檢查;
(6) 領導事故應急及善後工作;
(7) 建立密封源分布與流向動態資料庫。
3、 建設單位(許可、注冊)應履行的主要經營職責
(1) 建設(或租用)符合輻射防護要求的廠房或營業場所;
(2) 選用先進工藝和設備,開展清潔生產;
(3) 建立具有輻射專業知識的職工隊伍(主管和操作人員);配製相應的
輻射監測設備;建立職工的個人劑量檔案;
(4) 制定輻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方案;
(5) 委託環境監測、環境評價機構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
登記表,以及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
(6) 申領《輻射安全許可證》,辦理日後的變更、注銷事項;
(7) 接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常規監督檢查;
(8) 依法對其造成的輻射危害承擔責任。
就放射源安全管理而言,許可證制度和審批備案制度是管理部門與建設單位之間互動成分較多的事項。
❸ 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怎麼樣
簡介: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於1989年3月成立,是環境保護部的直屬事業單位。主要從事有回關核電廠、研究答堆、核燃料循環設施、核技術應用、鈾礦和伴生放射性礦安全的技術評價、驗證、監測、科研以及核安全科技信息等工作,為我國民用核設施核安全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與保障。
注冊資本:2037萬人民幣
❹ 國家核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報名有學歷要求嗎
最好去官網上看看,應該會有招聘信息的。
❺ 核與輻射安全監督員證
考是考不來的。也不是申請。
國家核安全局及地方監督站人員從事核安全監督的人員有資格申請監督員證,通過培訓和相關考核由國家核安全局頒發。
❻ 輻射安全與 防護培訓是哪個部門組織的
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
一、培訓對象
1、銷售和使用Ⅱ、Ⅲ、Ⅳ、Ⅴ類放射源的單位的輻射工作人員;
2、生產、銷售和使用Ⅱ、Ⅲ類射線裝置的單位的輻射工作人員;
3、乙、丙級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的輻射工作人員;
4、其它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防護相關從業人員。
二、培訓內容
1、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標准;
2、電離輻射防護基礎;
3、電離輻射工業及醫療應用中的安全與防護。
❼ 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證書有什麼用
從事輻射相關工作資格證書,如醫療輻射、x、r、中子、核輻射等的合法工作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