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6社會體育一級指導員工作總結
指導與管理的重要。
沒有範文。
以下供參考,
主要寫一下主要的工作內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績,最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總結就是讓上級知道你有什麼貢獻,體現你的工作價值所在。
所以應該寫好幾點:
1、你對崗位和工作上的認識2、具體你做了什麼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動腦子去解決的。就算沒什麼,也要寫一些有難度的問題,你如何通過努力解決了
4、以後工作中你還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實哪些知識
5、上級喜歡主動工作的人。你分內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備,即事前准備工作以下供你參考:
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評價、總分析,分析成績、不足、經驗等。總結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是對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理性的思考。
總結的基本要求
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
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主要內容。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產生的,都應寫清楚。
3.經驗和教訓。為了便於今後工作,必須對以前的工作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並形成理論知識。
總結的注意事項:
1.一定要實事求是,成績基本不誇大,缺點基本不縮小。這是分析、得出教訓的基礎。
2.條理要清楚。語句通順,容易理解。
3.要詳略適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寫作時要突出重點。總結中的問題要有主次、詳略之分。
總結的基本格式:
1、標題
2、正文
開頭:概述情況,總體評價;提綱挈領,總括全文。
主體:分析成績缺憾,總結經驗教訓。
結尾:分析問題,明確方向。
3、落款
署名與日期。
Ⅱ 如何做好一名社會體育指導員
一、掌握社會體育指導理論與方法
(一)掌握社會體育指導理論與方法的意義和要求 理論是人們在反復實踐中獲得的對客觀事物系統化的理性認識。方法則是為達到目的、完成任務的手段或途徑。社會體育發展到今天,已經成為一個包含著豐富理論與方法的體系。社會體育指導活動,就是在一定理論指導下。通過一定的方式方法,將指導者已有的理論知識與技能傳授或作用於被指導者。所以,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掌握社會體育指導的理論與方法。
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是整個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中的較高層次,不但要有更多的指導實踐的積累,指導工作的范圍也在進一步擴大,難度也在增加。因此,《制度》對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規定是必須掌握社會體育指導的理論與方法,要求對社會體育的知識、方法能夠達到較高的理性把握層次。
(二)應掌握的社會體育指導理論與方法的主要內容 1.掌握體育鍛煉的理論與方法。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應掌握的體育鍛煉的理論與方法主要包括:體育鍛煉的基本原理、體育鍛煉的生理學、醫學及心理學知識、合理安排鍛煉、殿煉效果評價以及心理保健的方法、運動處方的一般知識與制定方法、體育教學與運動訓練的理論與方法以及適合於群眾普及的各種常用的健身項目活動方法等。 2.掌握體育比賽的理論與方法。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應掌握的體育比賽的理論與方法,主要是體育比賽的基本原理、大中型體育比賽的賽制、計劃、編排、組織以及比賽各環節工作等的理論與方法。 3.掌握社會體育組織管理的理論與方法。對這一方面的要求,主要包括掌握我國社會體育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基本精神和形勢任務的基本要求、社會體育管理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方法、建立和管理體育組織的方法、開展大中型群眾健身活動、培養社會體育骨幹以及社會體育產業經營開發等的理論與方法。
二、承擔較高水平的社會體育指導工作
(一)對承擔社會體育指導工作的主要要求 社會體育指導員所掌握的理論與方法,必須形成實際操作能力,體現在具體指導工作之中。所以,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能夠實際承擔一定的指導工作。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主要的指導對象是達到一定水平的鍛煉者,並要對一個較大區域的社會體育工作起一定的主導作用,對其體育技能指導水平和組織能力的要求均較高,所以,《制度》規定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應能夠承擔較高水平的社會體育指導工作。
(二)應承擔的社會體育指導工作的主要內容 1.能夠承擔某項體育活動較高水平的技能傳授和鍛煉指導。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應能對已達到一定水平的鍛煉者進一步指導提高,能夠進行較高水平的運動訓練工作,在指導提高鍛煉和訓練水平中,能夠有較強的計劃性和針對性,科學掌握運動負荷,對鍛煉與訓練過程中的各種不利的身心因素進行積極矯治,並對各種運動事故進行有效地處理。 2.能夠指導基層社會體育組織的工作。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應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不僅能承擔基層體育組織的各方面工作和進行群眾喜愛項目的創編和活動組織,而且能夠在更大的空間范圍內,對基層社會體育組織進行指導,能夠進行較宏觀一些的社會體育活動與競賽的計劃、規劃、組織實施和發現培養典型、總結推廣經驗等多項工作,能夠積極協調好社會體育內外部聯系。
三、取得比較突出的社會體育指導業績
(一)評價社會體育指導業績的意義與要求 衡量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工作水平,不僅要看其具有的知識、能力,更重要的是看其知識、能力以及工作態度綜合反映出來的工作業績。社會體育指導工作的水平差異,最終要通過不同的工作業績反映出來。所以,《制度》對社會體育指導員提出了工作業績方面的要求。具體對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規定,是在社會體育的各方面指導工作中能夠取得比較突出的業績,通過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工作,確實產生出非常明顯的工作效果。
(二)比較突出的社會體育指導業績的主要表現 1.在較高水平的技能傳授和鍛煉指導工作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效。這一方面取得比較突出的成效,由於參加體育活動的目的不同而表現也有所不同。比如,以學習某項體育動作為主要目的,表現為熟練與規范程度有較突出的進步;以增進健康或保健康復為主要目的,表現為體質有較突出的增強或對傷病有較突出的療效;以提高某項目訓練水平為主要目的,則表現為運動成績有較突出的提高,以及其他一些比較突出的成效。 2.在指導基層社會體育組織的工作中取比較突出的成績。這一方面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也可根據管理的不同角度而表現為不同的方面。比如,基層社會體育組織的建立數量有較突出的增加,開展活動的規模與效果有較突出的進步;對基層體育組織指導工作的科學化和規范化水平、競爭與激勵機制的建立程度等有較突出的提高;在所指導的組織中,涌現出較多的先進單位,以及其他一些比較突出的成績。
四、具有一定的社會體育工作資歷和指導社會體育指導員與進行科研的能力
(一)從事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三年以上 為保證社會體育指導員不斷積累實踐經驗,督使他們堅持長期參加社會體育工作,並使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保持相對穩定及不斷鞏固擴大,《制度》分別作出了資歷條件的規定,要求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從事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有指導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能力 為了加強對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養,《制度》在作出業務培養與考核等規定外,還提出高一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指導低一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要求,所以,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具備指導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能力,能夠進行思想作風、理論知識、能力方法等方面的綜合培養和言傳身教。
(三)能夠進行科學研究 提高社會體育工作的水平,不但要堅持科學理論的指導,還必須主動探索社會體育的科學規律,進行一定的科學研究。《制度》對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提出了能夠進行科學研究的規定,要求具備開展社會體育工作調查分析、問題研究及撰寫調研報告和科學論文的實際能力。 的
Ⅲ 社會體育指導員該具備哪些技能
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具備; (一)從事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二年以上; (二)基本掌握體育鍛煉和比賽的理論與方法,能夠承擔某項體育活動的技能傳授和鍛煉指導工作並取得比較明顯的成效; (三)基本掌握社會體育組織管理的理論與方法,熟悉社會體育工作的特點,能夠承擔基層組織社會體育活動的計劃、實施和總結工作並取得比較明顯的成績; (四)具有指導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能力。 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具備: (一)從事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三年以上; (二)掌握體育鍛煉和比賽的理論與方法,能夠承擔某項體育活動較高水平的技能傳授和鍛煉指導工作並取得比較突出的成效; (三)掌握社會體育組織管理的理論與方法,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能夠指導基層社會體育組織的工作並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四)具有指導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能力,能夠進行社會體育的科學研究。 國家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具備: (一)從事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下作三年以上; (二)較系統地掌握體育鍛煉和比賽的理論與方法,在某項體育活動的技能傳授和鍛煉指導中取得顯著成效,或在發展民族、民間傳統體育活動中具有特殊技能和突出成就; (三)較系統地掌握社會體育組織管理的理論與方法,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承擔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全國行業、系統的社會體育活動的組織工作,或在全國性社會體育工作評比中獲得先進個人稱號; (四)具有指導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能力,在社會體育的科學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果。 第六條 評審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具備的條件,可根據申請者的具體情況,分別在技能傳授、鍛煉指導或組織管理方面的掌握上有所側重。 第七條 取得高等體育專業學歷的人員或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體育教師、非在職教練員從事社會體育的指導工作,申請技術等級稱號可不受從事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年限規定的限制_ 第八條 申請授予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應向當地體育行政部門或其委託的組織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申請書; (二)相應級別的社會體育指導員業務培訓合格證書; (三)所在單位或體育組織的推薦書。 申請晉級者還需提交原等級證書。 第九條 受理申請的體育行政部門或其委託的組織在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完全具備後;應提交有批准許可權的體育行政部門或其委託的組織的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有批准許可權的體育行政部門應根據評審結論作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答復。 申請人接到批準的答復後,應憑批件及時到當地的體育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條 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批准授予許可權為: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由縣、區體育行政部門批准授予;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由地、市體育行政部門批准授予;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行政部門批准授予;國家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由國家體委批准授予。 第十一條 被授予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者,由批准授予的體育行政部門發給證書、證章。證書、證章由國家體委統一製作。 第十二條 對社會體育指導員按批准許可權實行分級管理。各級體育行政部門及其委託的組織,應確定主管機構,設立評審委員會,分級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考核、評審以及其他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應依照下列規定從事社會體育工作; (一)義務從事社會體育的指導工作。 (二)可以開展體育技能傳授、鍛煉指導、組織管理以及體育表演、體育咨詢等的有償服務,並可按照相應的技術等級稱號收取不同的報報酬。 (三)在取得當體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並經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後,可以開展經營性體育活動。 (四)可以應聘到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擔任社會體育指導工作。 第十四條 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跨地區遷移時,應按管理許可權辦理遷出、遷入手續。在遷入的地區和工作單位,應承認其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並支持其按照第十三條的規定從事社會體育工作。 第十五條 對工作努力、成績突出的社會體育指導員,體育行政部門應予以表彰、獎勵或破格晉級。對從事社會體育指導工作二十年(女子十五年),為社會體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行政部門推薦,國家體委批准,授予榮譽社會體育指導員稱號,並頒發榮譽獎章。榮譽獎章由國家體委製作。 第十六條 凡連續兩年不從事社會體育工作的社會體育指導員,不得申請授予高一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 社會體育指導員違反第四條、第十三條(一)、(二)、(三)項的規定,給社會體育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由所在單位、有關的體育組織或體育行政部門鄧其予以批評教育,責令改過;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觸犯刑法及有其他嚴重違法行為的,其所在單位或體育組織應報請有相應管理許可權的體育行政部門撤銷其稱號,並收回證書、證章、榮譽獎章。 第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行政部門應根據本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經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國家體和群眾體育司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一九九四年六月十日起施行。
Ⅳ 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意義
社會體育指導員是發展我國體育事業,增進公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質量回,建設社會主答義精神文明的一支重要力量。這既是對社會體育指導員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同時又表明了社會體育指導員對發展我國的社會體育事業負有重要的責任。自1993年我國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制度以來,1998年我國約有10萬人榮獲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平均每2萬多人擁有1名社會體育指導員。而日本總人口是我國人口的1/10,但各級各類社會體育指導員已達10萬人,社會體育指導員占總人口的比率是我國的10倍。
Ⅳ 如何成為一名優秀的社會體育指導員
先學好技能
Ⅵ 怎樣成為一名社會體育指導員社會體育指導員如何晉級
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批准授予許可權: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由縣、區體育版行政部門批准授予,二級權社會體育指導員由地、市體育行政部門批准授予,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行政部門批准授予,國家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由國家體育總局批准授予。 按照《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制度》的規定,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的社會體育指導員,都可以申請初次授予或晉升上一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申請的主要程序是:1、向體育活動指導地的縣(區)體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索取《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申請審批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被體育行政部門委託的行業體協等組織,可以受理授權范圍內申請。 2、本人填寫《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申請書》,並請所在單位或體育組織填寫《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推薦書》。 3、向受理部門提交申請審批表、相應級別的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合格證書。申請晉級者還需提交原技術等級證書。申請人的上述材料完全齊備,受理部門才能受理申請。
Ⅶ 體育社會指導員有用嗎
社會是個大家庭啊,行行業業都是有用的,職業社會體育指導員指在群眾性體育活動中從事運動技能傳授、健身指導和組織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指導社會體育活動者學習、掌握體育健身的知識、技能和方法;組織人們進行健身、娛樂、康復等活動;協助開展體質測定、監測、評價等活動;承擔經營、管理及服務工作。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職業標准等級分為:社會體育指導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中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初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職業五級)四個級別。
公益社會體育指導員指在競技體育、學校體育、部隊體育以外的群眾體育活動中從事技能傳授、鍛煉指導和組織管理工作的人員,他們與體育教師、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體育管理人員、體育科技工作者一樣,承擔著一部分體育工作。他們的技術等級分為:國家級、一級、二級和三級。
兩種社會體育指導員的主要性質區別是:公益社會體育指導員主要從事社會體育活動的公益事業,其性質主要是義務從事社會體育的指導工作,不進入國家系列的勞動管理體系。職業社會體育指導員主要從事社會體育的有償指導工作,其性質是納入國家勞動服務管理體系,進入社會體育產業市場,主要從事社會體育和全民健身的經營和指導服務。社會體育指導員職業資格證書為全國通用,國際認證。
Ⅷ 談談你對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認識與想法
難道你對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的認識與想法?社會體育的指導員工作是非常辛苦的,他們風里來,雨已離去的工作者,所以我們想一定要支持他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