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東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自4月14日起不再組織全省特種設備無損檢測培訓工作,現在培訓由哪裡負責
無損檢測培訓,交由山東特檢幹校負責,它的地址還是特檢院的地方,特檢院搬到新址了,山東路上的改為幹校了,具體培訓情況還需要等通知,上山東質量網,經常看看就是了
㈡ 特種設備檢測主要工作是什麼需要什麼專業知識謝謝了。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四十三條 特種設備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型版式試驗和無權損檢測應當由依照本條例經核準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應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就是八大類特種設備的製造監督檢驗,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驗,設備的定期檢驗,設備的型式試驗無損檢測等
掌握各種TSG安全技術規范及各類設備的檢驗規則
熱動 焊接 機電類的專業知識
㈢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和特種設備教育培訓計劃是否需要分開來做
可以的,滿足相關規定要求即可,不過建議編制企業總的安全培訓計劃
㈣ 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計劃
一般來說,凡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業規定都是有嚴格的崗位操作資格證要求的,所以中人按照相關的規定要求制定培訓計劃就可。
㈤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第五章 資源配置、管理及技術支持
第十七條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保障履行檢驗檢測服務,建立、保持質量管理體系並且持續改進其有效性所需的資源,以不斷增強政府和客戶的滿意程度。
註:本要求所提及的資源主要指人力資源、檢驗檢測設備、設施和環境、擁有的法規標准、信息和財務資源等。
第十八條 檢驗檢測機構所需的人力資源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一)建立文件化的人員培訓和管理程序,以確保所有與檢驗檢測質量有關人員的能力。
(二)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根據檢驗檢測服務的需要,配備足夠的管理、專業技術和持證檢驗檢測人員。
(三)從事管理和檢驗檢測的人員應當是辦理了合法聘用手續的簽約人員,檢驗檢測人員不得同時受聘於兩個檢驗檢測機構從事檢驗檢測。
(四)應當根據有關人員的崗位能力、資格和經驗制定培訓計劃,培訓計劃應當與檢驗檢測機構當前和預期的任務相適應。檢驗檢測機構應當為每個簽約人員規定必要的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崗位培訓(在理論和實踐經驗較豐富的人員監督、指導下工作)、在整個受聘期間的繼續培訓(以便與法規、技術規范、標準的變更及技術發展同步)。
(五)檢驗檢測人員應當經過專業培訓,並具備相應的資格和經驗,熟知檢驗檢測質量的要求,並且具備根據檢驗檢測結果做出正確判斷的能力。
(六)檢驗檢測機構應當編制與檢驗檢測有關的管理人員、檢驗檢測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崗位說明書或崗位職責。
註:崗位說明書和崗位職責一般應當規定以下內容:
(1)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經驗要求;
(2)任職資格和培訓要求;
(3)從事檢驗檢測服務方面的職責;
(4)出具綜合檢驗檢測報告/證書或者對報告/證書結果評價(審核、審批)方面的職責;
(5)管理職責。
(七)檢驗檢測人員的報酬不應當單純依據實施檢驗檢測的數量,更不能依據檢驗檢測的結果。
(八)應當保持所有檢驗檢測人員和技術人員的相關教育、培訓和資格、技能、經歷的記錄。
第十九條 檢驗檢測機構所配備的檢驗檢測設備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配備的檢驗檢測設備應當滿足正確開展檢驗檢測的需要,當檢驗檢測機構需要使用其控制范圍之外的檢驗檢測設備時,也應當確保滿足本要求。
(二)檢驗檢測設備及其軟體應當達到要求的准確度,並且符合檢驗檢測相應的規范要求。檢驗檢測設備在投入工作前應當進行檢定/校準、核查,以驗證其能夠滿足檢驗檢測的需要。有檢定/校準要求的檢驗檢測設備,應當使用適宜標識表明其檢定/校準狀態。
(三)檢驗檢測設備使用和維護的說明書(包括設備製造商提供的有關手冊)應當能夠方便地提供給檢驗檢測人員使用。
(四)對檢驗檢測結果有影響的檢驗檢測設備及其軟體,均應當加以唯一性標識。
(五)應當保存對檢驗檢測結果有重要影響的檢驗檢測設備及其軟體的檔案。
註:設備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設備及其軟體的名稱、唯一性標識;
(2)製造商名稱、型式型號、系列號或者出廠編號;
(3)接收日期、啟用日期、接收時的狀態和驗收記錄;
(4)設備說明書或者製造商的其他資料;
(5)所有檢定/校準證書/報告,設備調試、驗收記錄和檢定/校準計劃;
(6)維護保養計劃;
(7)設備的任何損壞、故障、改裝、改進或者修理記錄;
(8)設備操作規程;
(9)目前放置地點與狀態。
(六)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建立安全處置、運輸、存放、使用、檢定(校準)、修理和有計劃維護檢驗檢測設備的程序,以確保其功能正常並且延緩性能退化。
(七)由於過載或者誤操作出現可疑結果,或者已表明有缺陷以及超出規定限度的檢驗檢測設備,均應當停止使用。這些設備應當予以隔離以防誤用,並且加貼標簽、標記以清晰表明該設備已停用,直至修復並通過檢定(校準)合格,表明能夠正常工作為止,同時,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檢查這些檢驗檢測設備對先前的檢驗檢測的影響,並且執行「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見第三十二條)。
(八)檢驗檢測機構應當確保檢驗檢測設備脫離了檢驗檢測機構的直接控制再返回後,使用前對其功能和檢定(校準)狀態進行檢查並且能夠確保功能正常。
(九)應當制定並且執行檢驗檢測設備的檢定(校準)計劃,以確保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的檢測可以溯源到國家或者國際計量基準,當無法溯源到國家或者國際計量基準,或者與其無關時,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提供檢查結果相關性或者准確性的充分證據,例如通過自校、比對等方式。
註:當檢測不能溯源到國家或者國際計量基準時,檢驗檢測機構需要明確自身檢測的可追溯性的依據和出處,將分析及收集到的有關證明材料存檔,並且努力將比對結果作為佐證。如果溯源到有證標准物質,則要收集並且保存標准物質的校準證書及其提供者的資質證明;如果追溯到某種規定的方法和公認標准,則需要指出出處,明確出自於法規、標准,還是同行間有關方的一種約定,或是國內外某領先企業提供的檢測方法/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等。
第二十條 檢驗檢測機構的設施和環境條件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一)設施和環境條件應當達到檢驗檢測要求,使其有助於檢驗檢測的正確實施,並且確保其條件不會使檢驗檢測結果無效,或者對檢驗檢測質量產生不良影響。
(二)設施和環境條件對結果質量有影響時,檢驗檢測機構應當監測、控制並且記錄設施和環境條件。當設施和環境條件危及檢驗檢測的結果時,應當停止檢驗檢測。必要時,還應當提出有關健康、安全和環保的要求。
㈥ 如何做好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
特種設備檢驗事關人身安全,
加強質量管理可以從各個方面入手:
提高安全回質量意識、通過案例、答教育培訓,讓檢驗人員提高責任感、檢驗能力;
完善檢驗規范、檢驗設備和儀器;
適時對檢驗工作和檢驗記錄進行監督檢查;
發現問題及時分析原因,採取措施。
㈦ 如何做好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工作
這個問題不好回答,問題太大,沒有特別的指向不是一個好問題!
我回答下看看版是不是就是你想問權的。
1、理論基礎很重要,各類與檢驗檢測相關的法律法規、標准、規范都要熟悉,而且要精通標准和規范的界限,明確檢驗檢測工作中的重點和邊界。
2、做好單位的質量體系建設,這個很關鍵,檢驗流程、檢驗項目、操作規范都要細化並且便於執行,尤其是檢驗檢測過程中一些模稜兩可的問題一定要在體系文件中明確,避免檢驗人員由於個人理解差異導致的執行不一致性。
3、檢驗檢測中的監督檢查是做好檢驗檢測工作的必要程序,只有規范了監督程序和檢查程序,才能保證所有檢驗檢測工作規范有序的進行。
4、檢驗檢測後的處理也要規范。
這個回答擴充下可以作為檢驗檢驗規范化的目標和要求了!
㈧ 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技術培訓和電梯檢驗,檢測人員培訓哪個更好一點
主要就電梯鍋爐一類的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