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3.IEP實施的先決條件有哪些(要實施IEP需要哪些資源)
IEP課程是個別化教育計劃課程。
IEP:個別化教育計劃(indivialized ecational plan, 簡稱IEP)又譯「個別化教育方案」版。是指一份由學校權與家長共同制定的針對學生個別需要的書面教育協定,它應記載學生的評定結果,該年度需提供的教育安置,相關服務及教學目標等。必須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方能實施。制定時亦聽取學生本人的意見。個別化教育計劃是落實個別化教育的載體,提升特殊教育質量的重要保。
『貳』 個別化教育計劃 iep是專門針對培智學生的嗎
IEP:個別化教育計劃(indivialized ecational plan, 簡稱IEP)又譯「個別化教育方案」。是指一份由學校與家長共同制定的針對學生個別需要的書面教育協定,它應記載學生的評定結果,該年度需提供的教育安置,相關服務及教學目標等。必須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方能實施。制定時亦聽取學生本人的意見。個別化教育計劃是落實個別化教育的載體,提升特殊教育質量的重要保
IEP源自美國。1975年,美國國會通過的94-142公法規定:必須為所有3-21歲的特殊兒童制定適合其需要的個別化教育計劃,且須定期評估與修正。這一法案明確規定了IEP編寫的要點,而且規定每一個特殊兒童都要通過IEP加以評定、施教。這一思想,對整個世界的特殊教育觀念及做法都有極其深遠的影響。
1990年的101-476公法將轉銜服務內容列為IEP的必要項目,要求學校負責制定個別化轉銜計劃(Indivializaed Transition Planning,簡稱ITP)。ITP必須在學生16歲之前制定,且每年修訂。此外,如果情況允許,學校可以在學生14歲時為其制定ITP,以保障每個特殊學生在生涯轉銜點皆能得到應有的協助。
『叄』 我該如何與家長合作制定個別化教育計劃
事實上,資源教師在制定隨班就讀學生個別化教育計劃(IEP)的過程中,內不僅需要和家長溝通容,還需要聯合學生家長、其他科任教師及多學科專業人員等一同召開安置會議,討論並制定IEP。IEP制定過程中,教師需要與家長及其他人員溝通的內容包括:學生的基本資料及家庭狀況、學生的現況描述與分析、學生的障礙程度對其的影響、教育目標、學生所需要的支持服務、學生參與普通班級學習的時間、科目等、適合學生的評估體系等。IEP包含的所有內容均應經家長簽字同意,且有任何增添或改動應及時告知家長並獲得同意。
內容來源:七維教育支持中心 關注特殊人群,支持特殊教育 轉載請註明出處
『肆』 怎樣制定個別化教育計劃中的長期喝短期目標
第一:不同於教育總綱計劃的教育規劃。
第二:針對不同受教育群體的相關情況,針對性設計的教育計劃。
第三:對不適合普適教育的群體,為達到某一教育目的,而專門設計的培養方案。
『伍』 在教學中應該怎樣實施IEP
個別化教育計劃,指運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的個別特性所擬定的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劃。
IEP,indivial ecation program,源起於美國94-142公法,其確定了特殊教育的六大原則:免費且合適的公立教育、合適的評量、個別化教育計劃、最少限制環境、父母參與、法律保障。列在IEP中的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均為免費。隨著IDEA、NCLB Act的出台,IEP的具體規定一直有在變化。學生在接受鑒定取得資格後,就應為其擬定IEP,之後再依據IEP所列內容決定安置的場所。IEP不僅決定學生可以接受的特殊教育和相關服務,也決定學生可以在哪裡接受這些服務。
在台灣,從1997年的《特殊教育法》開始,到2009年的修訂,《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2012)》等,每一階段的法令都會相應的修訂IEP的相關內容。特殊教育服務要先決定哪些人需要、符合資格,再決定這些人在哪裡接受特殊教育服務;在決定要給予什麼樣的服務、如何提供服務以及服務成效的評量。IEP是確定了特殊學生安置形式後,再進行的動作。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劃之人員:
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相關專業人員等,並得邀請學生參與,必要時學生家長得邀請校外相關專業人員陪同。
IEP的內容包括以下五項:
1、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2、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3、學年與學期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准;
4、具情緒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5、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IEP擬定流程:
主要分為三個環節,包括前期作業、實際作業、執行與檢討作業。
一)前期作業
1、搜集學生及其家庭的相關資料
包括基本資料、教育相關能力資料(生理檢查、標准化測驗、非標准化測驗)、轉介相關專業服務評估。
2、分析學生的能力及需求
如果能力與課程一致的,就用普通課程;有使用的可能性,則調整普通課程;不然就是使用特殊課程。
分析需求,包括特殊教育需求(要考量參與普通教育的機會)、相關服務需求(教育輔助器材、適性教材、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復健服務、家庭支持服務、校園無障礙環境、其他支持服務)、情緒行為問題處理需求(情緒行為問題的應急處理和支援方式、功能性介入方案)、轉銜服務需求(從入校那一年就開始規劃)。
二)實際作業
有了前期作業的基礎,了解了學生的需求之後,思考如何滿足需求,開始擬定教育目標、決定相關服務、行政支持計劃、轉銜輔導與服務;排時間召開IEP會議。
其中教育目標要著眼於學年與學期目標的擬定、評量日期與評量時間的評定、評量方式的選擇。
三)執行與檢討作業
編擬課程與教學計劃、檢核IEP的教育目標達成情形、定期給家長學生學習成果報告、排定期末檢討會。
『陸』 什麼是個別化教育計劃
所謂的個別化教育,會根據孩子的特長,它的特點具有針對性的教育,讓他在這方面有更好的發展
『柒』 什麼叫個別化教育計劃,如何實施
為接受特殊教育的每一位殘疾學生而制定的適應其個人發展需要的教育方案;要求共同商定教育或訓練的內容及措施,制定一份書面的教育方案。
個別化教育計劃為接受特殊教育的每一位殘疾學生而制定的適應其個人發展需要的教育方案,1975年美國國會頒布的《全體殘障兒童教育法案》中規定的一項內容,該法令要求地方教育部門在對殘疾學生實施特殊教育之前必須組織一個包括教育行政人員、任課教師、父母及學生本人(必要時)在內的小組,共同商定教育或訓練的內容及措施,制定一份書面的教育方案。
基本內容包括該生達到的教育水平的說明;該生應達到的短期目標和年終目標;給該生提供特殊教育和服務的項目及該生能夠參加普通教育程度的說明;實施上述教育服務的預定日期和實施期限;以一年為周期的評估目標、評估辦法及評估日程表。
(7)個別化教育計劃iep制定培訓題目擴展閱讀:
個別化教育計劃的相關要求規定:
1、支持普通幼兒園接收殘疾兒童。在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普遍增加學前部或附設幼兒園。在有條件的地區設置專門招收殘疾孩子的特殊幼兒園。
2、將兒童福利機構特教班教師職務(職稱)評聘工作納入當地教師職務(職稱)評聘規劃,拓寬晉升渠道。關心特教教師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師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表彰獎勵教師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