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創新開展黨員幹部的黨風廉政教育
一、立足工作實際,切實加強黨性鍛煉,著力做好針對性的基礎教育工作。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文化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黨始終把文化建設放在黨和國家全局工作的重要戰略地位。胡錦濤總書記在中紀委第七次全會上強調:「要以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為重點,加強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大興密切聯系群眾之風、求真務實之風、艱苦奮斗之風。」黨員領導幹部所處的重要地位和所起的關鍵作用,決定了他們的思想面貌、政治傾向和日常行為具有極大的輻射作用。因此,必須在堅持不懈地抓學習、抓教育的基礎上,針對崗位職責,加強黨性修養,努力提高素質,進一步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提高黨員幹部廉潔從政的自覺性。
(一)抓住重點對象重點教育。長期執政的地位,使很多黨員掌握了或大或小的權利。而領導幹部又是黨風廉政教育的重點,這是因為「歷史上的腐敗現象,為害最烈的是吏治的腐敗」。領導幹部肩負著部門和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雙重責任,如何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就成為十分重要的問題。究竟是執政為民還是以權謀私,就成為區分是否真正為人民服務的一個分水嶺。因為手中有一點權力,只要稍微缺乏自覺性,高高在上,脫離群眾的毛病就容易發生,如果再失去了或者逃避了必要的監督,就很難經受住各種誘惑和考驗,嚴重的甚至不免淪入腐敗墮落的深淵。倘若這樣,不能正確看待自己的位置和職能,就會使思想和意識發生異化,最終導致自身角色的錯位,引發一系列的腐敗問題。因此,要經常教育、督促黨政「一把手」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親自抓、負總責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各負其責,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的落實。要在堅持集體學習與個人學習相結合的方式下,積極探索立足崗位學講結合的互動學習方式,引導黨員幹部認真學習黨的性質、宗旨、綱領和路線,特別是加強對科學發展觀的學習,理解內涵、領會實質、主動實踐,從而強化對黨的忠誠意識;引導黨員幹部講原則、樹正氣,倡導不仁之事不為、不義之財不取、不正之風不染、不法之事不幹。同時還要對在職領導幹部定期進行專題教育,對新提拔的幹部進行任前教育,對後備幹部進行必備的基礎知識教育,對履職一段時間後的幹部及時進行廉政勤政教育,對出現違紀苗頭的幹部進行誡勉和懲戒教育,對退休幹部進行拒腐保廉晚節教育。通過教育,使領導幹部思想受到觸動,覺悟得到提高,打牢思想政治基礎,築嚴思想政治防線。
(二)抓住重點時機重點教育。黨的十七大六中全會緊扣時代脈搏,順應人民期待。「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就是要著力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全面發展,不斷開創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持續迸發、社會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全面提高的新局面,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為人類文明進步作出更大貢獻」。堅持在學習、領會十七大六中全會精神教育活動中,充分結合黨支部活動日、各種喜慶節日假日、幹部婚喪、生日及其近親屬的喜慶事宜適時開展廉政提醒教育。以建立高效、廉潔、學習型機關為目的,以開展各類創建活動為切入點,組織開展家庭促廉、讀書思廉、演講述廉、廉政書畫比賽、學習專欄、簽訂崗位廉潔承諾書、包幫見實效等形式多樣的廉政教育活動,使黨員幹部在參與和體驗中受到廉政教育。針對當前日趨嚴峻的腐敗斗爭以及日趨隱蔽的腐敗形式,建立幹部家庭及社會交往備查台賬,為暗箱操作、地下交易設立堅固屏障。針對社會上反映一些領導幹部屢借節假日和婚喪喜慶、子女升學、過生日、崗位交流、生病住院、喬遷新居等事宜大肆劍財的突出問題,充分藉助簡訊、電子賀卡、郵件等現代化通訊方式,給黨員幹部及配偶發去公開信,告誡領導幹部注意自身形象,不辦出格事,不取不義之財,不要為親情所累,不要被人之常情所迷,以期達到警示教育的雙重效果。每逢幹部崗位交流時,必須如實填寫《財產移交表》,將公家的財產交接清楚,絕不貪圖蠅頭小利。
(三)抓住重點領域重點教育。忠誠是內化精神力量的源泉,智慧是點亮生命之光的火炬,清廉則是打造思想鋒芒的利器!廉潔政府加廉價政府就是廉政。管錢、管物、管人的重點部門及崗位,往往是腐敗現象的易發多發區。因此,必須健全和完善一系列公開制度,加大對重大決策、財務管理、物資采購、人事調配、機要保密等環節的監督力度,並有針對性地加強對這些重點崗位和重點領域黨員領導幹部黨風廉政教育。在工作實踐中,一定要把堅持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作為重點,建立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通過制度先行來保障黨風廉政教育效果。以強化服務提高工作效率為重點,推行首問負責制、馬上就辦制、限時辦結制,公開承諾各項服務,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考核,嚴肅追究,對黨員幹部思想、作風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採取組織、紀律、法律等手段予以糾正,使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鞏固和增強教育效果。教育廣大黨員幹部常懷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居安思危的危機感,正確處理好責、權、利的關系,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使他們面對各種誘惑時,能夠把人民的養育之恩、黨組織的培育之情掛在心頭,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經濟工作紀律、組織紀律、群眾工作紀律和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守住底線,不為世俗所擾,不為物慾所動,不為美色所迷,在這個沒有刀光劍影和炮火硝煙的特殊戰場,經得起權利、金錢、美色的考驗,努力做到掌權為公,執政為民。
二、加強組織協調,有效整合宣傳教育資源,逐步建立「大宣教」工作機制。近年來,隨著反腐敗斗爭的不斷深入,對黨員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的任務日趨繁重,僅僅依靠紀檢監察部門來完成這項工作,無論是力量上,還是效果上,都無法保證。因此,要重視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整合宣傳教育資源。嚴格遵循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廣大黨員幹部積極參與的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協調推進的整體合力。一是依託社會大環境,注意發揮外部組織的作用。紀檢監察部門要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傾聽民聲,與黨的組織部門、宣傳部門以及新聞單位密切合作,把黨風廉政教育納入黨建工作總體部署之中,納入黨校的培訓教育之中,納入各級黨組織中心組學習計劃之中,納入對領導幹部的培養、選拔、管理、獎懲等各個環節之中,與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相結合,以人民滿不滿意為工作標准。二是堅守機關小環境,加強教育培訓,充分發揮內部的職能作用。在紀檢監察機關內部要以開展「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主題實踐活動為載體,人人動手撰寫理論文章,發揮報刊、雜志、網路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大理論教育力度;深入開展警示和引導教育,把正面教育與反面教育相結合,增強教育的效果;發揮電教方面的作用,通過組織收看案例教育電教片,使黨員幹部的思想行為符合黨紀國法的規范。
(二)完善教育機制。一是完善教育工作協調機制。通過定期召開協調工作會議,得到組織、宣傳、文化部門和相關單位的全力支持和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充分發揮大教育的優勢。二是完善教育工作通報機制。定期召開聯席工作會,通報階段性的反腐敗斗爭形勢和工作任務,明確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的重點。三是完善教育工作總結匯報機制。在對黨風廉政教育工作進行考核的基礎上,定期召開總結工作、交流經驗座談會,通過總結交流,認真聽取各單位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的開展情況,並根據不同時期的特點,賦予新的教育內容。四是完善教育工作表彰激勵機制。對黨風廉政教育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典型,要定期進行表彰和獎勵,以此來推動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創新宣傳教育載體,增強教育針對性和實效性,形成多方互動的宣教平台 。
(一)創新集中教育與日常教育相結合的平台,提升黨風廉政教育的影響力。黨風廉政教育是一個教化、悟化、感化的過程,是一個潛移默化、循序漸進、日積月累的過程,不可能立竿見影,更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做長期的努力。「儉節則昌,淫逸則亡」,「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破由奢」。雖然我們在實踐中感覺到,黨風廉政教育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但是也不能不肯定這些年來,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的有聲有色,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因此,在抓好日常教育工作的同時,每年集中一定的時間開展一項大的宣傳教育活動,營造聲勢浩大、社會氛圍濃厚的大宣教是十分有必要的。依照近年來的廉政文化「六進」活動來看,在領導幹部及配偶中開展「崗位樹形象」、「家庭助廉潔」等活動,就是集中教育與日常教育有機結合、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的良好氛圍,有力地促進了各級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和遵守黨紀政紀的自覺性,進一步擴大了黨風廉政教育的社會影響力,提升宣傳教育的質量與水平。
(二)創新正面典型教育與反面典型教育相結合的平台,強化黨風廉政教育的感召力。首先,可以依託全縣「五好四愛三創業」活動,精選身邊廉潔自律的模範典型事跡,通過宣傳他們好的經驗、做法來教育和啟迪全體黨員幹部弘揚正氣,鼓舞鬥志。其次,可以選擇一些發生在身邊的典型案例,組織黨員幹部深入勞教場所,對黨員幹部進行「以案說法」教育,告訴我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貪污腐敗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使黨員幹部真正受到警示教育。再者,結合全縣開展的「連心」工程,深入鄉鎮村,參與產業包幫,與困難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體察民情,從靈魂深處受到心靈洗滌凈化,從而努力做到「思民之所想,憂民之所愁,急民之所難,辦民之所需」。
(三)要以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進一步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創新靈活多樣教育形式和針對性教育內容相結合的平台,增強黨風廉政教育的親和力和感染力。選取有針對性的教育形式和教育內容,切實推動文化體制改革,高度關注民生,以期達到最好的廉潔教育效果。一要以理服人。二要真誠感人。三要人格感召。四要行動到人。如在對黨員幹部進行反腐敗斗爭方針、政策和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時,一定要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用真誠的理解,以人格的力量,親自言傳身教。要做到有的放矢,把教育與解決黨員群眾黨風黨性黨紀方面存在的問題相結合,與解決群眾利益關系密切的問題相結合,堅持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廉政影視、快板、山歌、舞蹈、小品、劇本等藝術形式和展示廉政文化產品專櫃里的廉政書籍、桌簽、提示卡、紙杯、鞋墊等等,營造宣傳氛圍,從不同側面,既反映抓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的成果,又通過這些廉政文化產品實物對黨員幹部起到教育、熏陶、感染的作用。還可以採取群眾互動參與黨紀條規知識競賽、問卷測試的辦法進行宣傳教育,把競賽活動進行電視現場直播,使嚴肅的教育活動增強娛樂性,寓教於樂達到擴大教育覆蓋面的目的。同時,在對黨員幹部教育時,還要緊緊圍繞單位部門工作實際,力求做到貫徹傳達上級會議、文件精神雷厲風行,幹部廉潔自律教育的學習內容常學常新,黨員幹部隊伍中出現的不良現象對症下葯,全體黨員幹部通過廉潔自律報告會、演講會、撰寫學習體會等多種有效形式互動,堅持聽有所記,看有所獲,學有所得,努力做到:理想信念不動搖,廉潔不貪占,勤政不失職,學法不違規,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努力堅持向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奮勇進發!!
古人雲:「從來清白無遺漏,自古貪爭有後殃」。是告誡,也是事實,為官為人者當經常自省。
㈡ 如何加強黨紀條規學習,帶頭遵守八項規定等各項廉潔自律規定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加強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教育。各級各部門要認真抓好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黨風黨紀、廉潔從政和艱苦奮斗教育,吃透「八項規定」精神,緊密結合本鄉(鎮)、本單位實際,有針對性的開展學習教育,進一步增強黨員幹部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自覺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區、市、縣關於加強廉潔自律的文件精神上來,積極引導廣大黨員領導幹部帶頭倡導和弘揚廉榮貪恥的良好風尚。
二、嚴肅紀律,認真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大力弘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作風,堅決制止鋪張浪費和奢侈享樂行為。嚴禁用公款購置私人物品、大吃大喝、旅遊、走訪、宴請和參與高消費娛樂等活動。加強對公務用車使用的監管,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幹部擅自駕駛公車。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禁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嚴禁跑官要官等行為。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要自覺遵守政治紀律,維護黨員幹部的良好形象。
三、嚴格管理,加強機關工作效能。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機關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實行領導包聯責任制,堅持經常性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對發現的遲到早退、脫崗溜崗,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其他活動等現象,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教育批評,督促整改,同時對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主要領導要帶頭執行,管好乾部職工。縣紀委監察局將採取重點督查和明察暗訪等方式,有針對性的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廉政准則》和《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職若干規定》等行為,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除追究有關領導責任外,還作為本單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依據。
㈢ 新形勢下如何加強黨風廉政教育
加強黨風廉政教育
第一、順應形勢,增強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的針對性。黨風廉政教育工作要想具有實效性,就必須增強針對性。要適應形勢,進一步明確黨風廉政教育的重點對象、核心內容和優勢特點,逐步構建以領導幹部為重點、以紀律教育為核心、以警示教育為特色的工作格局。充分利用紀檢監察機關執紀監督的優勢,針對領導幹部容易犯錯誤的不同成長階段,強化黨紀政紀和廉政法規的教育。針對信訪舉報、巡視、黨風政風監督等工作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普遍性問題;抓住換屆選舉、過年過節等關鍵時點,實施有針對性的教育。
第二、把握規律,增強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的科學性。一是要從內容上把握科學性。當前要在認真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廉潔從政教育、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教育的同時,著力抓好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總書記關於黨風廉政建設重要論述的學習和宣傳,堅持用新時期黨風廉政建設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二是要從方法上把握科學性。要注重整體推進、突出重點,以重點突破帶動和推動黨風廉政教育工作整體水平的不斷提升;要注重經驗總結、成果鞏固,及時把一些富有成效的方式方法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要注重多管齊下、綜合治理,把思想教育與制度、監督、懲治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教育工作的長效機制。三是要從形式上把握科學性。要本著形式多樣、寓教於樂的方針,積極探索黨員幹部喜聞樂見、易於參與的活動形式,使黨風廉政教育活動更加富有親和力、具有吸引力、增強滲透力、體現感染力。
第三、創新方式,增強黨風廉政教育工作的實效性。黨風廉政教育作為反腐敗的基礎性工作,它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通過治心、治本的基礎性工作讓黨員幹部將法律、紀律轉變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強制變成內在的自覺,讓廉潔自律意識在心底紮根。每次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活動之前要反復研究方法步驟,積極徵求意見建議,力求方案計劃便於落實,切實可行,做到「存在什麼問題就解決什麼問題,什麼問題突出就解決什麼問題」。黨風廉政教育雖然落實在基層,但對各黨政機關不能放任不管。紀檢監察宣傳部門要堅持「推門聽課」,隨時發現解決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定期「上門會診」,及時幫助解答黨風廉政教育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落實「績效考核」;定期評教評學,傾聽教育對象對教育活動的意見和建議,讓他們對施教者「打分評優」。通過考、問、聽、查等方式,積極推進教育深入落實,不斷提升教育功能和實效。
㈣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指出,把廉政教育列入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有針對性地開展什麼教育
把廉政教育列入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有針對性地開展示範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改進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實效。
十七屆四中全會報告全文
八、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
(一)加強廉潔從政教育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貫徹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在全黨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有針對性地開展示範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改進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實效。
㈤ 廉潔自律和幹部作風 教育學習計劃怎麼寫
我的學習計劃,來點擊看詳細由於新源學期即將臨近,我如下作出了新的學習計劃:點擊看詳細首先,要盡量記住從字典中每20個新單詞一天,我不會只記住單詞的意思,還記得的單詞的拼寫和用法..點擊看詳細其次,走了過來,我已經學會了英語課定期的語言
㈥ 我要找兵團第十二個黨風廉政建設教育月學習資料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 中辦發[2010]9號
第一條為保證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誤,嚴肅處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等黨內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堅持黨委領導、分級負責,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權責一致、懲教結合,嚴格要求、違規必究的原則。
第三條黨委(黨組)及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按照職責許可權負責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責任追究。
第四條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幹部或者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
(一)違反幹部任免程序和規定,個人指定提拔、調整人選的;
(二)臨時動議決定幹部任免的;
(三)不按照規定召開黨委(黨組)會議討論決定幹部任免的;
(四)個人決定幹部任免或者個人改變黨委(黨組)會議集體作出的幹部任免決定的;
(五)突擊提拔、調整幹部的;
(六)違反規定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或者提高幹部職級待遇的;
(七)授意、指使、強令組織人事部門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或者阻撓、制止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對選人用人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以及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的;
(八)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導致用人失察失誤,造成惡劣影響的;
(九)本地區本部門用人上不正之風嚴重,幹部群眾反映強烈以及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查處不力的;
(十)有其他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行為的。
在發生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群體性事件及其他緊急情況下,經上一級黨組織批準的用人行為,不列入責任追究范圍,但事後應當履行有關幹部任免程序,並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第五條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組織人事部門主要領導幹部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的基本條件、任職資格、方式、程序和范圍進行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的;
(二)不如實向黨委(黨組)報告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等情況的;
(三)不按照規定徵求紀檢監察機關對擬任人選的意見,或者不如實向黨委(黨組)報告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建議的;
(四)不按照規定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的;
(五)對反映的線索清楚、內容具體的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問題不進行調查核實以及核實後不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處理的;
(六)對本地區本部門領導成員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的行為不提出反對意見的;
(七)不按照有關規定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不力,幹部群眾反映強烈的;
(八)有其他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行為的。
第六條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幹部考察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更改、偽造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結果的;
(二)不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范圍進行考察的;
(三)對反映考察對象問題的線索清楚、內容具體的舉報不進行調查核實或者不如實報告的;
(四)隱瞞、歪曲、泄露考察情況的;
(五)接受考察對象或者考察對象請託人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或者支付憑證等財物,參加考察對象或者考察對象請託人安排的消費活動,以及接受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特殊接待的;
(六)不認真審核幹部檔案,導致幹部信息不準確,造成嚴重後果的;
(七)按照規定應當迴避而不迴避的;
(八)有其他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行為的。
第七條 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紀檢監察機關有關領導幹部和人員的責任:
(一)不如實向組織人事部門回復掌握的有關擬任人選遵守黨紀政紀情況的;
(二)不按照有關規定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的;
(三)對發現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不進行調查處理的;
(四)對反映擬任人選問題的性質嚴重、線索清楚、內容具體的舉報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查核實的。
第八條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關領導幹部和人員的責任:
(一)在個別談話推薦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虛假情況的;
(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營私舞弊,收受或者給予他人財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費活動的;
(三)利用職務便利違反規定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
(四)要求提拔本人近親屬,或者指令提拔秘書等身邊工作人員的;
(五)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或者選舉中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的;
(六)泄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有關情況的;
(七)故意向幹部選拔任用問題調查部門提供虛假信息或者不實材料的;
(八)有其他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行為的。
第九條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民主評議、民意調查中,本地區本部門群眾滿意度明顯偏低、選人用人方面問題突出、幹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經組織考核認定,應當追究負有責任的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主要領導幹部的責任。
第十條有本辦法所列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或者群眾反映強烈、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組織處理。組織處理的方式包括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的情況,應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有本辦法第八條第(五)項所列情形,已列為考察對象或者提拔人選的,應當首先將其排除出考察對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資格,再按照本條前款規定作出處理。
第十一條 有本辦法所列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應當給予黨紀處分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應當追究政紀責任的,建議有關機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同時使用。
第十三條組織人事部門對工作中發現、群眾舉報或者新聞媒體反映的線索清楚、內容具體的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的問題必須進行調查處理,也可會同紀檢監察機關進行調查處理。
紀檢監察機關在受理舉報、查辦案件等工作中發現的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的問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處理情況應當向組織人事部門通報。需要給予組織處理的,與組織人事部門共同研究提出處理建議方案,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報批。
作出責任追究決定後,由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辦理責任追究相關事宜。
第十四條領導幹部因違紀違法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行政職務以上處分且在其提拔任職前就有違紀違法行為的,組織人事部門必須對其選拔任用過程進行調查。其中,對本級黨委(黨組)管理的下一級黨政正職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過程,由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直接進行調查。經調查核實,確實存在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問題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五條受到責任追究的人員對責任追究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責任追究決定的機關提出書面申訴。作出責任追究決定的機關應當依據有關規定受理並作出處理。
申訴期間,不停止責任追究決定的執行。
第十六條受到調離崗位處理的,一年內不得提拔;引咎辭職和受到責令辭職、免職處理的,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兩年內不得提拔;受到降職處理的,兩年內不得提拔;同時受到紀律處分的,按照影響期長的規定執行。
引咎辭職和受到責令辭職、免職、降職處理的黨政領導幹部,應當綜合考慮其一貫表現、資歷、特長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崗位或者相應工作任務,並同時確定相應的職級待遇。受到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影響期滿後擬重新任用的,在作出決定前應當徵得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
第十七條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制度。有關部門應當如實記錄選拔任用幹部過程中推薦提名、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情況,為實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提供依據。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責任追究,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外的國家工作人員
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
中辦發[2010]15號
第一條 為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管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黨內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工作人員,但經組織批准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國家特需高級科技人才和通過其他途徑回國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除外:
(一) 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二)沒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
(三)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前款所稱「移居國(境)外的」,是指獲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
第三條 本規定發布前,國家工作人員有本規定地二條所列情形的,應當在本規定發布後60日內,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向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報告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情況。
本規定發布後,國家工作人員有本規定地二條所列情形的,應當在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60日內,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向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報告有關情況。
本規定實用人員依照本條前兩款規定報告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時,應當在30日內,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向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報告。
第四條 本規定適用人員的任職崗位依照有關規定需要調整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組織(人事)部門確定,並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第五條 本規定適用人員辦理的公共事務,涉及到其配偶、子女移居國家和地區的,應當向本單位主管部門主動說明情況。存在利益沖突的,應當自行迴避,或者由主管部門責成其迴避。
第六條 本規定適用人員辦理因私出國護照和往來港澳台地區的通行證件、申請因私出國(境)或者移居國(境)外等事項,及其出入境證照的管理等問題,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縣處級副職以上領導幹部辦理或者申請前款所列事項,由有關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徵求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意見後處理。
第七條 選拔任用本規定適用人員,應當在考察時全面了解本規定涉及的相關情況。
第八條 本規定適用人員違反本規定,應當視情節輕重,採取批評教育、組織處理、追究紀律責任和法律責任等方式予以處理。
第九條 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規定的實施辦法或者具體規定,由各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本規定精神制定。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發布的有關規定,凡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胡錦濤同志在十七屆中央紀委
第五次全體會議的講話(摘錄)
二、深入推進黨網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必須重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制度建設既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又是黨的建設的重要保證。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必須高度重視加強制度建設。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強調了黨的。制度建設的重要性,把制度建設擺在了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據新形勢新任務提出了黨的制度肆設的_一一系列目標任務。各級黨委要按照全會提出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一項一項狠抓落實。
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既是黨的制度建設的重要方面,又是犀腐倡廉建設的重要保障。改革開放以來,反腐倡廉制度建設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而發展,隨著黨的建設全面推進而推進。這些年來,我們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步伐,堅持全面規劃、整體推進、突出重點、突破難點,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建立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和廉潔從政教育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預防違紀違法和腐敗行為、保障黨員權利等反腐倡廉實體性制度和程序性法規,反腐倡廉制度建設領域不斷拓寬、成效不斷顯現,保證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有力進行。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這些年查處的大量違紀違法案件和消極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情況表明,我們的反腐倡廉制度還不健全,還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與不斷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全適應,與不斷發展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反復發生的問題要從規律上找原因,普遍發生的問題要從體制機制上找原因。當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還存在制度空白,有些問題存在已久,但解決問題的制度沒有及時建立,跟不上形勢發展需要;一些制度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過於原則寬泛,缺少具體實施措施;一些制度缺乏系統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發揮作用;不少制度沒有得到很好執行,存在著重製定、輕執行現象。這些問題需要我們下決心、下氣力抓緊解決。
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緊迫任務。黨的十七大提出,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製度建設。這是我們黨從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是適應反腐倡廉形勢發展變化提出的重大任務,是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途徑。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強調要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進一步突出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央發布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對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和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提出了階段性要求。我們要緊緊圍繞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治等工作,加快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所確定的各項制度,加快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最大限度減少體制障礙和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我們要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各項制度為重點,以制約和監督權力為核心,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抓手,加強整體規劃,抓緊重點突破,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增強制度實效。當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制度建設。
第一,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必須從教育抓起,不斷夯實黨員幹部廉潔從政思想道德基礎,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要以加強對領導幹部教育為重點,不斷完善相關制度,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學性、規范性、有效性。要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堅持和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主要負責同志定期講廉政黨課等制度,建立健全黨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專題民主生活會等制度,把理想信念和廉潔從政教育融入各項制度規范之中,構建充分發揮教育說服力和制度約束力整體功效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機制。要加強和改進教育培訓工作,完善示範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等
制度,豐富教育內容,改進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實效,形成科學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訓機制。要加強基層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基層黨員輪訓、流動黨員教育等制度,拓寬教育渠道,創建全方位、全覆蓋的基層黨員教育機制。要加強和改進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聯席會議、新聞發布、對外宣傳等制度,加強對廉政勤政先進典型的宣傳。要加強對反腐倡廉教育規律性問題的研究,抓緊研究制定貫穿幹部培養、選拔、管理、使用全過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實施辦法,以制度明確教育目標、落實教育責任、規范教育內容、拓寬教育領域,加快形成有利於黨員幹部堅定理想信念、弘揚優良作風、增強廉潔意識和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的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
第二,進一步加強監督制度建設。反腐倡廉,監督是關鍵。要認真執行和不斷完善各項監督制度,積極探索加強監督的有效途徑和方式方法,加大監督制度創新力度,逐步完善監督體制,明確監督責任,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要加大監督力度,突出監督重點,前移監督關口,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加強對制度執行的監督,加強對重點人員、重點崗位、重要職能、重要事項的全方位全過程監督,增強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要改革和完善黨內監督體制,加強黨的代表大會、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黨代會代表的監督作用,健全和規范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定期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制度,充分發揮民主生活會、巡視工作作用,加強上級監督和領導班子內部監督,積極探索上級紀委支持和協助下級紀委加強對其同級黨委常委會成員進行有效監督的制度,健全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監督的制度。要健全權力運行監控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嚴格執行和不斷完善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質詢、罷免或撤換等制度,推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廉政承諾制、行政執法責任制。要完善黨內決策監督機制,
落實重大決策報告制度,健全決策失誤糾錯改正機制和責任追制度,健全乾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和幹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提名、考察、決定等環節的監督,充分發揮考核在幹部管理工作中的監督作用。要落實重要情況報告、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完善談心談話制度。要建立健全黨內民主監督機制,落實黨員監督權,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
完善民意調查制度,建立健全黨內事務聽證咨詢、黨員定期評議領導班子成員等制度。要拓寬監督渠道,健全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
第三,進一步加強預防制度建設。反腐倡廉,預防是治本之策。在科學制定懲治腐敗制度的同時,必須著力探索預防腐敗的措施和辦法,努力形成一整套有效的預防腐敗制度。要堅持權力配置科學、界限明確、行使依法、運行公開,把預防腐敗的要求落實到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各個環節。要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從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環節人手,排查廉政風險,健全內控機制,構築制度防線,形成以積極防範為核心、以強化管理為手段的科學防控機制。要建立健全預防腐敗信息系統,逐步形成信息共享機制和腐敗預警機制,及時准確判斷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以及廉政風險,增強科學分析和預防腐敗能力。要建立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從制度上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完善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產交易、公共產品生產領域市場運行機制,加快研究制定相關法規制度,研究制定規范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等社會領域預防腐敗制度,規范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准人制度,把預防腐敗的要求拓展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領域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中介機構等各個方面,形成有效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
第四,進一步加強懲治制度建設。要堅決遏制一些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勢頭,就必須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懲治這一手任何時候都不能放鬆。要認真研究和准確把握新形勢下腐敗案件發生的特點和規律,探扮析案件查處中的難點問題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敗案件及時揭露、發現、查處機制,更有效地查處腐敗案件。要加強反腐敗立法,修訂完善懲治腐敗的法律
法規,堅持不懈進行法律法規教育,堅持依法懲治腐敗、打擊犯罪,減少違紀違法者利用制度漏洞對抗組織調查、掩蓋事實真相、逃脫應受懲罰、獲得非法利益的可能性。要建立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調查分析和專項洽理制度,加強重點領域案件查處工作。要健全查處案件協調機制,完善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公安、檢察、審判、司法、審計等部門案件線索通報移送機制,健全紀檢監察機關內部各職能部門案件線索協調管理機制。要建立重大案件督導督辦機制,加強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工作的領導。要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對有案不查、辦案不力甚至阻撓辦案的領導班子、執紀執法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嚴肅追究責任。要建立健全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的紀律要求以及責任追究制度。要完善舉報人和證人保護制度,探索建立舉報人獎勵制度,保護廣大黨員、幹部、群眾參加反腐敗斗爭的積極性。要加強司法協助、引渡、追繳和返還腐敗資產等方面國際合作,使腐敗分子無處藏身。
形勢在發展,實踐在深入,人民群眾對反腐倡廉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這些都要求我們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創新。建章立制是一件非常嚴肅慎重的大事,要經過調研、立項、試點、起草、修改、論證、發布試行、修訂、再發布等環節,每個環節都要認真聽取意見,把工作做細做好。關鍵是要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設的突出問題,針對一些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特點,按照與改革開放偉大實踐相適應、重大舉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緊緊圍繞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來進行,在群眾最不滿、最關切、最盼望的地方來推進。要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理論研究,深入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共產黨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建設規律,深入研究反腐倡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實現反腐倡廉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有機統一。要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積極借鑒國外防治腐敗有益經驗,把那些經過實踐檢驗的成功做法上升為制度,把那些通過案例剖析得出的規律性認識運用於制度建設,保證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要注意方式方法創新,既為有效執行制度提供有利條件,又為制度創新提供有力支持。我們要堅持運用在長期實踐中積累的成功方式方法,更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積極探索新學科、新技術、新知識與制度建設有機結合的途徑和手段,高度重視現代科學技術尤其是信息技術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設計之中,不斷提高反腐
倡廉工作科技含量。比如,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可以充分運用新興媒體、遠程教育系統等載體和手段,以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和說服力、感染力;加強監督檢查,可以充分利用各種監督資源,發揮好輿論監督、網路監督的作用;加強預防腐敗,可以大力推進電子政務建設,逐步把行政審批、政府采購、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群眾窗口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納入電子監察范圍,更有效地收集和利用反腐敗信息,提高工作預見性和主動性;加強案件查處,可以健全反腐倡廉網路舉報和受理機制、網路信息收集和處置機制,提高依法採取各種手段查處案件特別是大案要案能力。
紀檢監察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要高度重視並切實抓好紀檢監察制度建設,不斷完善案件檢查、案件審理、案件管理、專項治理、監督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