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培訓成為一名高級船員
是否做海員,這道出了海員的心酸和窘境。
船員,你何時才能安心,體面地工作?
筆者是一名船員,一名遠洋船員。做船員十多年來,遍走天涯海角,歷經悲歡離合,盡嘗酸甜苦辣。所以,自認為有資格把自己多年來所見,所聞,所思對中國海運界的領導及同仁一吐為快。
一 船員是一個什麼樣的職業
老實說,早在十幾年前的高考前夕,出生在內陸省份農村地區的我對「船員」這兩個組合在一起的漢字還是全然陌生的(雖然學習過著名作家柯岩的文章《漢堡港的變奏》一文,但也沒有把兩者聯系在一起)。而之所以最後選擇了海運學院——和學院里90%以上的同學一樣——只是覺得多填一個志願就多一分錄取的可能,是完全盲目的,至於從這個學校畢業後會從事什麼職業,待遇如何,前景如何等等一系列現在想來是十分重要的問題,在當時都是不曾考慮過的。在信息高度發達的今天,「船員」這兩個字即使是對生活在內地農村裡的人也不再是完全陌生了,但是,那些被稱做「船員」的人們平時在船上的工作怎麼樣,生活怎麼樣等問題對即使是對生活在沿海城市裡其他行業的人恐怕也仍然是個謎。的確,船員是一個極其特殊的職業(不知道國家為什麼竟然沒有把它列入特殊工種),其中的滋味恐怕除了船員們自己,其他人不要說沒有上過船的,就連觀察力極強感情極其豐富的隨船體驗生活的作家也難以完全體會的到。
首先說工作,就拿筆者所從事的輪機管理來說吧。在全部由鋼鐵結構構成的,充滿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樣的機器和橫七豎八如蜘蛛網般稠密的管路的被叫做「機艙」的狹小空間里,十來個輪機管理人員需要晝夜不停地忙碌才能維持機器的正常運轉和船舶的安全生產。四五十度的高溫,震耳欲聾的噪音,刺鼻的油氣,船舶的搖擺,機器的震動。。。。。。幾乎包括了世界上所有惡劣條件的工作環境中,他們日復一日地做著監視參數,判斷故障,檢修設備,清潔油污等有時簡單有時復雜但絕對毫無樂趣可言的腦力加體力勞動。沒有禮拜天,更沒有節假日,卻有時不時的突然的加班——故障和事故的出現並不都是能由他們預料的到的,但處理和解決卻是刻不容緩的。然而這些還不是他們工作的全部,被稱為「幹部」的輪機員們還要在自己的這些工作之餘完成上百項目的文字工作:編寫工作計劃,記錄工作內容,填寫各式各樣的報表以向岸上的管理者匯報自己的工作證明自己在船上沒有閑著。
俗話說「船到碼頭車到站」,多數人會以為船員們只是負責把船從甲地開到乙地,雖然在這路途中忙碌點,一旦到了目的地就可以象飛機駕駛員或者汽車司機一樣徹底放鬆縱情享樂了。其實不然。不要說船員們必須利用船靠碼頭的有限的幾天甚至幾個小時的時間去完成那些在航行中因機器的運轉而無法完成的工作,單是全球日益嚴格和苛刻的來自港口方面的各種檢查就讓他們忙的暈頭轉向廢寢忘食。一旦被對方檢查出比較大的缺陷,船員們不但要付出更多的勞動去消除,有時連自己的工資都要被船東剋扣。此外,加裝燃料,補充伙食,補充物料,接收備件等工作也都要在停靠碼頭的時間里由船員們自己動手完成。想像中的放鬆和享樂都是在這些工作全部完成之後才可能去想的事情,而很多時候很多職務的船員在停靠碼頭的時間里一天一夜甚至更長時間連睡覺的時間都沒有也是常有的事。況且異國它鄉,舉目無親,昂貴的物價,不同的語言,令船員們感受更深的是難以言表的澀澀酸楚。。。。。。
其次說船員的生活。單是工作的辛苦勞累倒也罷了,因為這世界上也有其他人比如礦工,清潔工等他們的工作也很辛苦(我們這些經過了十年寒窗金榜提名又念了中專,大專甚至本科的曾經的書生們到頭來也只能跟這些工人兄弟們相比較了),但是,他們一天辛苦下來,洗個澡,換身衣服,馬上就可以無事一身輕地投入到萬家燈火中享受完全屬於自己的生活,最起碼有老婆孩子熱炕頭在等著他們,可是船員們卻不行。他們全部的世界就是由來自天南地北的二十多個清一色的男人組成的群體,活動的空間也僅僅限於頂多三百米長五十米寬的被稱為「流動的國土」的船舶上。
吃的是冷凍食品,新鮮蔬菜長期缺乏;
沒有異性,沒有網路,沒有電視和報紙,甚至有時候連收音機也收不到任何的信號,工作之餘所有的娛樂僅限於打個牌(帶賭博性質的牌類在一般的船上是禁止的),下個棋,要麼就看看早已不再新鮮的DVD或者書籍。然而這點娛樂也是沒有保障的,對多數船員來說,隨時(包括在睡夢中)都可能有臨時出現的工作需要他們馬上去做。給家人的電話,一般要等到船舶靠岸以後才有機會去打(如果沒有緊急情況,船上的衛通電話是不讓船員隨便使用的,再說也還沒有人闊到用衛星電話和家人聊天的程度)。
生活的枯燥,信息的閉塞,心理上的壓抑,生理上的折磨,狂風巨浪的襲擊,日益猖獗殘忍的海盜的威脅。。。。。。這其中的任何一條在生活比較富裕,信息高度發達的今天恐怕都是難以讓人接受的。但是做為一名船員卻又必須全部接受和面對,並且這樣的日子不是一天兩天也不是十天半月而一過就是半年,一年甚至更長時間,且年復一年!
二 船員的待遇和地位如何
既然船員是這么樣的一個職業,那麼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去干呢? 金錢?興趣?奉獻?還是其它?據我所知,除了極個別五十多歲的合同制船員是為了干到55歲就可以退休不用上船以外,99%的人還都是為了一個字:錢。至於為興趣乾的,筆者至今還沒有遇到一個;為奉獻而乾的,更不用說,何況如今就連國有大公司也不提這兩個字了。
船員的工資水平因船公司,船舶噸位,航行區域等的不同而有較大差異,並且近年來幾乎每年都因物價的上漲,船員的短缺等因素而有程度不同的提高。拿筆者目前工作的船舶來說,中遠集團,3萬噸的船舶,環球無限航區,工資最高的船長每月3000美圓,工資最底的服務員每月600美圓,其他人都在這中間。這樣的工資水平在中國的船員中算不上最高也算不上最低比較具有普遍意義。但是要說明的是船員不象飛機駕駛員或者火車司機,船員的工資僅僅是在你上船工作後才開始計算的,如果今天你離船了,那你明天就沒有工資了(合同制船員在家休假期間倒是有工資,但是扣除各種基金以後卻成了負數,也就是說在家休假期間每月還倒欠公司的錢)。這樣一來船員的工資必然要大打折扣,如果再加上工資的含金量等因素折扣就更大了。至於工資以外的待遇,比如象其它國有企業里員工公費旅遊,帶薪休假,帶薪學習,逢年過節發放購物券或者生活用品等之類的事情,對船員來講幾乎是不存在的。總之船員就象農民工:想賺錢,你必須拿起行囊出門,一旦回家了,你就是個完全自由的人,和你的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了(當然象筆者這樣的船員每月還要欠公司幾百元錢)。
如果將歷史倒退回去一二十年或者更長,船員在國人的心目中或許還意味著出國,美圓,買大件等字眼。但是在今天,一般見識人和船員這兩個字聯系起來的字眼卻變成了辛苦,低學歷,性飢渴等,只有那些對船員了解的更少的人和低收入者才會說船員工資高。而船員們自己呢,根據筆者長時間的觀察和留意,從工資最低的服務員到工資最高的船長都有非常強的自卑心理,在任何場合,只要沒有人知道自己的身份,寧可說自己是無業遊民也絕不敢昂首挺胸說自己是船員。這一點其實也可以從另一個方面反映出來:中國的許多行業都有各自的制服,比如軍隊,公檢法,工商,稅務,鐵路,公路等,船員們也有,但是其它行業的人即使是個每月只有百八十元津貼的剛入伍的小兵都會穿著自己的制服昂然出入於各種場合,而船員們卻沒有這樣的勇氣,他們的制服就如同古時候新娘的嫁衣一樣絕大部分時間是被壓在箱子底層的(但壓在箱子底層的原因卻截然相反:嫁衣是因其珍貴,海員服是因其討厭,只所以沒有扔掉是因其畢竟是件衣服,而且嶄新)。偶爾也有穿的,但那主人必定是老頭子,並且制服上的肩章和袖章必定是被事先拆去了。
三 目前中國船員的現狀
正因為船員這一職業在工作和生活上存在的只可加以彌補而不可根本改變的致命缺陷,收入的增幅緩慢遠趕不上陸地工作人員及其它行業,加上中國目前船員管理方面法規,政策的不健全導致船員地位的低下和尷尬,做船員的優勢如今已經盪然無存,甚至連起碼的「體面工作」都難以實現,船員大量流失現象已經成了中國海運界的一大威脅。從普通水手到高級船長,從只有初中文化的到本科生,但凡能在陸地上找到一隻飯碗的,哪怕只有船上工資的1/3甚或1/5,都毫不猶豫毅然決然地脫離了船員隊伍。以筆者大學時的同班同學為例,畢業時全班29人有26人做了船員,可如今仍然「堅守崗位」者只有4人了。其他22人 有做船員中介的,有做船舶備件的,有改行做物流的,還有做葯材,瓷器生意的。。。。。。去向可謂五花八門。如此一來,船公司負責船員調配的管理者在排兵布陣時捉襟見肘倒是小事,受害的還是在船上工作的船員:不是該休假的遲遲不能休假就是走了休假的卻沒有來接班的不得不出現以前從未有過的「缺員」現象,這樣,本來就因船東的減員而一個蘿卜一個坑的船上因公司沒人可派而使船員們更加辛苦。
本來如今是一個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的時代,和其它行業一樣人員跳槽是很常見的事情,在一個行業做了幾年,經濟上和經驗上有了些積累,再去尋找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十分正常。但是目前的情況是走的多,來的少,青黃不能相接以致出現「挨餓」局面。據筆者不完全的統計,十幾年前海運學院的畢業生80%做了船員,而如今剛好反了個個:只有20%了,就這20%中也沒有人有「長期作戰」的准備。
一個職業,如果讓人們視做洪水猛獸望而生畏的話,那就不僅僅是選擇了這個職業的人們的悲哀,更是這個職業的決策者和管理者的失敗!
四 筆者的建議
中國是個海運古國,又是海運大國,不能沒有船員這樣一個職業(最起碼目前還不能,實際上中國因為擁有豐富的人力資源而正在成為世界上主要的船員輸出國之一),那麼如何盡快改變目前船員大量流失現象,並且盡快使船員成為一個令人羨慕的職業從而吸引更多的年輕人投身做船員是目前中國海運界的一個很有意義的課題。
中國擁有恐怕是世界上最多的正規的海員培養院校和世界上最多的海員資源,條件可謂得天獨厚,海運界的決策者所要做的僅僅是從立法和執法上對目前的狀況加以改進(中國目前恐怕還沒有什麼《海員法》)。筆者根據自己做船員多年的切身感受,斗膽提出幾點建議和想法,希望不算太離譜:
一 進一步提高船員工資。
船長,輪機長:4萬元(稅後月薪,人民幣,以下同);三副,三管輪(職務最低的高級船員):2萬元;服務員(職務最低的船員):1萬元;其他船員的工資在這之間浮動。以中國目前的物價水平,這樣的工資標准比較具有吸引力,而且船東也完全能夠承受。
憑心而論,根據船員及其家人所做的付出和對船東所創造的效益,一個遠洋船長/輪機長拿一百萬人民幣的年薪也遠不為過。
記得海運界曾有人發出「如果讓他們拿太高的工資,一兩個合同期下來他們就不在上船了」這樣的擔心,筆者認為不但純屬多餘,也有失公平。如果船員真的能在一兩個合同期下來就有足夠的錢不再上船的話,那將又會有多少人爭著上船工作呢?中國有的是人,青黃不接的局面將永不會出現。再說,如果船員為社會所做的貢獻真的值那麼多錢,那麼他們為什麼不能拿那麼多錢呢?僅僅是因為那杞人憂天式的擔心嗎?
二 高級船員公司化,普通船員市場化。
因為目前流失最嚴重的是高級船員(因為他們有更高的學歷,更容易在陸地上或船員市場上找到職位),普通船員尚不算很缺,所以在體制改革上必須把重點放在高級船員身上。而目前很多高級船員之所以從公司跳到市場上,完全是因為各個船公司在工資待遇,管理方式等方面落後於市場造成的。因此,各個船公司要想留住人,必須從這兩個方面加以改善。
目前我國的高級船員絕大多數都是有著中專以上學歷的可以稱為知識分子的人,他們理應和其它行業的管理人員以及國家幹部一樣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應有待遇,而不應該過著和農民工一樣的生活方式(其實某種程度上他們連農民工都不如,農民工最起碼還有幾畝耕地,即使不出門賺錢,在家種田也能維持個溫飽。而我們的這些學生出身的高級船員家裡卻無地可耕,如果由於某種不論是個人還是公司的原因兩三年不能上船工作,連飯都沒的吃了!這並不是誇大其辭或聳人聽聞,筆者和多數同行都親身遇到過這樣的情況,特別是九十年代後期航運市場低迷的時期)。所以筆者所提的「公司化」和大多數公司所提的「公司化」含義上有所區別:前者是從保護船員的角度出發的,而後者多是從方便於公司管理和控制的角度考慮的。
船員公司化後的理想結果是:公司給船員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證,福利待遇,工作和學習機會以及不比市場上低太多的工資標准,船員給公司付出每年不少於多少個月(可經過專家調研後規定)的海上服務,真正形成「我靠公司生存,公司靠我發展」的局面。
三 改變船員工資的計算方法
如果船員在一年中完成了規定的工作時間,那麼他們就應該象其它行業的工作人員一樣,在休假的時間里也同樣享受和他們在工作時一樣的工資待遇。當然,如果他們沒有,對他們的工資另行對待甚至解僱他們也無話可說,這樣也消除了所有公司「如果休假時還給他們那麼高的工資,那誰還願意上船工作」的擔心。
另外,在船員上下船的路途中,往往會因為居住地和船舶掛靠港口不在一個地方,惡劣天氣或公司調度人員的失誤造成的船期延遲等原因而耽誤幾天甚至十幾天,這段對他們來說不算短的時間里沒有工資也不合理。因為船員們為公司付出的不僅是他們的腦力和體力勞動,更重要的是他們和家人長期分居造成的心理和生理上的代價。從離開家的那一天開始到回到家的那一天為止,這中間的所有時間都是他們和家人分居的時間,都應該是他們享受在船待遇的時間。
四 縮短船員每次在船工作時間
船員這一職業的特殊性在於它的24小時工作制且一工作就是好幾個月甚至更長時間,這期間不但沒有星期天,沒有節假日,沒有和家人團聚的機會,甚至連和外界接觸的機會都沒有(船一年不回中國是非常正常的,對很多船員而言這一年內接觸的人僅僅局限於同船的船員)。顯然,這對一個人特別是年輕人的成長來說是極其殘忍和難以想像的,對船員們的身心健康造成的不利影響是難以估量也是難以用金錢來彌補的。這也是很多人包括靠船員來養活的船員管理者都覺得船員們「傻」,素質低的主要原因。所以,做為國家政策的決策者們在決策時要考慮到這一點,那就是盡量縮短船員一次在船的工作時間,讓他們有更多的時間和機會接觸飛速發展的現代社會,不致於成為「乃不知有漢」的桃源人,被人看不起,被時代所淘汰。
目前多數公司實行的船員一次需在船工作九個月左右的規定完全是為船東節約旅差費用和為船員調配人員省事考慮的,完全沒有考慮船員們的感受,顯然不屬於人性化管理。目前發達國家的船員最長的工作時間是4-6個月,甚至還有2個月或者單航次工作的。倘若有一天我國也允許上船工作兩個月或者一個航次就可以休假的話,那時候跑船將不單是為了生活所迫,為了賺錢,將是一種瀟灑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也將會有更多的人投身其中。
五 取消對高級船員的學歷限制
目前國家對高級船員的學歷要求是中專以上,甚至還將要在2008年實行管理級船員要專科以上,船長,輪機長要有本科學歷的規定。這種要求的出發點是好的,是為了提高高級船員的整體素質,但是卻偏離了實際情況。
一是眼下在船上工作的持有本,專科學歷的船員正一天天地大幅度減少;二是他們中間抱有一直在船上做到退休這樣的遠大理想者也不多見;三是目前航海院校的畢業生們大部分不再選擇上船工作。可以想像,僅是這三點就會使國家的這一規定在執行不了多久就會宣告失敗:屆時將沒有人參加船長/輪機長考試(夠資格的不去考,想考的又不夠資格)。
根據筆者的經驗和以往的實際情況,船員雖然是一個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職業,但是主要依靠的是從業者的敬業精神和工作經驗,和學歷的關系並不十分密切。所以,筆者愚見,暫時取消對高級船員的學歷要求將是明智之舉。
不論什麼學歷,只要你有符合規定的海上資歷並且能通過海事局的考試,就可以提升為高級船員直到船長/輪機長。這樣不但能緩解目前高級船員的供求矛盾,而且可以促使那些沒有學歷但有潛力的年輕普通船員更加努力工作,積極進取,讓他們有個遠大的前程。也許等有朝一日國家的船員政策改變了,船員的地位,待遇提高到不但本科生連研究生們都主動來做船員了,那時再對學歷加以限制不遲。
除了上述幾點之外,國家應考慮把船員列入特殊工種並在婚姻制度,計劃生育制度上給予船員特殊的關照,比如50歲就允許退休,船員的婚姻按照軍婚對待,船員可以允許生育二胎等,這將大大提高船員的社會地位和這一職業的吸引力。
和其它行業相比,船員是個冷門行業;和其它行業的從業人員數量相比,船員隊伍算是個弱小的群體。但是對海運界而言,船員應該受到高度的重視而不應該成為一個被遺忘的角落。要想把一個冷門行業變成個熱門行業,其難度當然會很大。但是只要決策者們真正本著「一切為了船員」(許多船公司的口號)的原則,船員成為熱門行業的目標將不會是天方夜譚,也不會遙不可及。
如果真的有一天,許多其它行業的年輕人甚至船公司的管理人員都紛紛辭職上船做船員,職業的流動不再是單純的從海上到岸上,而是雙向的,那麼船員就成了一個正常的職業,他們也可以安心,體面地工作。
回答者: 60.27.115.* 2009-5-30 18:01
呵呵,海員這行是有些辛苦,常年在外漂,不過收入相比之下比陸地高很多。如果你是考海運學校的話還可以,如果只是高中畢業直接做的話你最高只能做到水手長,水手國內外人都多,而且不缺,然而高級船員一直都是處於缺乏狀態,因為年輕人不能吃苦……如果你能吃苦想年輕多賺些錢的話可以考慮這個行業,記得是能吃苦為大前提。
輕松怎麼說呢?如果你懂了了解了就輕鬆了,因為船東國內外的都有,也很多,各個方面要求也會不同,基本上來說海運學校出來之後18個月實習水手的活之後才有資格換證書就是三副正式白皮書,三副現在的價位大概在1900美金一個月左右浮動,當然有更高的也有更少的,船東不同、航線不同,價格就不同……
普通船員的話,水手要從一水、二水。。。慢慢做起來直到水手長封頂,水手長基本上1000美金就算非常高的了
至於為什麼這么好的待遇卻還是缺少海員呢?
我的回答是「不能吃苦……特別是現在的年輕人」 還有了解這個行業的人不多也是一個方面再一個也算是高危工作
其他的沒有了,應該很全面了吧?祝你選擇好自己未來的路……
Ⅱ 船舶的各項制度
關於加強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決定全文各分局:為了做好船舶管理工作,局現行的各項船舶管理規章制度,基本上是完備的,是適用並能保證我局船隊管理工作和科學考察任務完成的。近幾年,局、分局、大隊各級船舶管理部門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薄弱環節,主要問題是管理存在著「軟、散」,對船舶條例和各種規章制度執行要求不嚴,落實不夠,時緊時松,執行紀律不嚴,思想麻痹,進入五月以後,船舶連續發生了數起事故,特別是向陽紅16船被碰撞沉沒的重大惡性事故,為吸取教訓,進一步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做出如下決定:一、加強船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大力提倡為國家、為海洋事業做貢獻的精神,反對拜金主義,極端個人主義,提高船員和各級管理人員的工作責任心、事業心,黨員要發揮先鋒模範作用,船黨支部要結合安全,強化安全意識,做好各項工作,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船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二、嚴格執行船舶條例和船舶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各級船舶管理機構和領導,要按級負責,認真執行,嚴格要求。分局每季度開始的第一個月內,要把上季度船舶管理情況報局。船舶條例中,個別不適應當前情況的有關條文,由局指揮中心負責修改、補充,並在93年底以前下發執行。修改前仍按原規定執行。三、加強航務監督部門(以下簡稱「航監部門」)的建設,強化航務監督管理職能。今後,凡有出海船舶,出航前要按規定到航監部門辦理簽批手續,(如各地港監要求進出港簽證可按當地港監部門要求辦理簽證),禁止證書不全,無證出海、低證高用,無證上崗,大隊的航務監督工作,由分局正式下文授權。四、嚴格執行船舶安全檢查制度及事故報告制度。今後凡發生船舶事故,分局(大隊)必須組織有關專業人員深入現場,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開好事故分析會,必須在弄清原因,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地提出處理意見。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大事化孝小事化了,干擾事故處理者,要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的責任;對及時發現隱患和事故苗頭,避免造成事故者,給予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造成責任事故者,除給予紀律處分外,要實施相應的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五、加強船員崗位培訓,建立嚴格的考核制度,加強船員業務輪訓和崗位訓練工作,每年不得少於20天。在局業務部門指導下,由分局根據船隊實際,組織年度訓練考核計劃,船員集中輪訓,報局備案,為保證這項工作進行,適當增加培訓經費。船上政工人員由分局組織培訓,並進行年度考核。對高級船員建立技術檔案,定期進行考核,不合格者,均不能上崗,任職。局要求1600噸以上的船舶駕駛員、報務員都應懂英語,每年年底進行一次考試,具體規定另定。六、優質船評比活動與安全獎勵工作結合進行,堅持每年評定一次,經費由局長基金解決。對管理不善的船舶,要限期改正,限期內達不到要求的,要採取組織措施。七、船員勞務外派要嚴格控制,要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對以提高船員技術素質,鍛練隊伍為目的,要嚴格進行管理,要在富餘船員數量范圍內,在保證大隊在航船齊編滿員和質量條件下,有組織地進行,以大隊為單位統一調配,各船不得自行組織船員外派。由單位與用人單位簽約,各派出單位要切實保護外派船員的合法利益,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情況。八、局和分局機關,要督促檢查船隊落實船舶管理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管理,要盡力給船隊工作創造條件,提供方便,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領導幹部上船出海,主要是進行調查研究,協調船與考察隊工作,支持船長、政委管好船,不要代替或干擾船長,政委履行職責。
Ⅲ 船員培訓計劃書如何寫
特種證書的培訓都是有嚴格的規范的,海事局的培訓是有教材的呀,沒太明白你問的意思是什麼。
Ⅳ 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學習計劃及任務
樓主可以在網路上搜索「船舶與海洋工程人才培養方案」,裡面講得很詳細的了。
Ⅳ 求幾家大的船務公司要有海員培訓的
▲分類
△高級海員又分管理級和操作級
管理級:船長,輪機長,大副,大管輪,政委[只有中國有}
操作級:二副,二管輪,三副,三管輪,輪機員助理,駕駛員助理.
普通海員又稱支持級
水手長,機匠長,一水,二水,機工等,還包括廚師,事務員等。
▲船上組織系統
遠洋貨輪一般都在萬噸以上,全船人員一般定員19—24人。除船長、政委外,高級船員8人,普通船員10人,廚師2人。船員組織系統分為甲板部、輪機部。每個部門內部都有明確的崗位分工。
1、甲板部。主要負責船舶航海、船體保養和船舶營運中的貨物積載、裝卸設備、航行中的貨物照管;主管駕駛設備包括導航儀器、信號設備、航海圖書資料和通訊設備;負責救生、消防、堵漏器材的管理;主管艙、錨、系纜和裝卸設備的一般保養;負責貨艙系統和艙外淡水,壓載水和污水系統的使用和處理。
2、輪機部。主要負責主機、鍋爐、輔機及各類機電設備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負責全船電力系統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3、事務部。主要負責全船人員的伙食,生活服務和財務工作。
▲船上人員職責
△管理級
⑴船長:船長是船舶領導人,負責船舶安全運輸生產和行政管理工作,對公司經理負責。主要工作包括領導全體船員貫徹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公司下達的各項指示和規定;優質全面地完成運輸生產和其他任務,最大限度地保障船舶和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發揮船舶正常航海和運貨;嚴守國際公約和地區性規定和承擔應盡的國際義務;遇到應急情況時果斷而穩妥地處理各項事務。
⑵大副:主持甲板日常工作,協助船長做好安全生產和船舶航行,擔任航行值班;主管貨物裝卸、運輸和甲板部的保養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甲板部各項工作計劃;負責編制貨物積載計劃、維護保養計劃;主持安全月活動和相關安全工作。
⑶輪機長:是全船機械、電力、電氣設備的技術總負責人。全面負責輪機部的生產和行政管理工作;檢查輪機部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以使各種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⑷大管輪:在輪機長的領導下,參加機艙值班,維護機艙正常的工作秩序;主管推進裝置及附加設備,鍋爐以及潤滑冷卻、燃油、起動空氣、超重動力和應急裝置的使用和維護。
△操作級
⑴二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規定的值班職責;主管駕駛設備包括航海儀器和操舵儀等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維護;負責航海圖書資料,通告及日常管理和更正工作,以及各種記錄的登錄。
⑵三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規定的值班職責;主管救生、消防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⑶二管輪:履行值班職責,主管輔機及其附屬系統、應急發電系統與燃油櫃、駁運泵、分油機、空壓機、油水分離設備和污油櫃的使用和維護工作。
⑷三管輪:履行值班職責,主管副鍋爐及其附屬系統、各種水泵、甲板機械、應急設備和各種管系。
⑸事務員[管事]:具體負責全船的生活服務工作;辦理進出港有關手續和有關客運工作。
⑹無線電員[報務員]:負責船舶無線電通訊和無線電導航儀器設備的技術管理工作。
△支持級
⑴水手長:在大副領導下,具體負責木匠和水手工作;做好錨、纜、裝卸設備的養護維修工作;帶領水手做好油漆、帆纜、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藝工作。
⑵木匠:執行木工及有關航次維修和保養工作;負責起錨機的操作和保養工作;負責淡水艙、壓載艙及植物油艙的測量及維護工作。
⑶一水:執行操舵、航行值班職責和日常甲板部維護保養工作。
⑷二水:執行帶纜、收放舷梯和甲板部各種工藝工作。
⑸機工:在輪機員的領導下,執行機爐艙和機械設備的檢修、保養工作。
⑹服務員(大台):負責生活場所衛生、生活用品保養以及接待工作。
⑺廚師:負責船員的伙食工作。
▲海員綜合知識問答
1、什麼叫海員?海員包括哪些人員?
答:在海輪上工作的人員統稱海員。 海員分兩大類:高級海員和普通海員。在輪船上從事管理性工作的海員叫高級海員,又稱幹部海員。包括船長、輪機長、大副、二副、三副、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輪船上協助高級海員從事具體性工作的海員叫普通海員,又稱工人海員。
2、甲類、乙類和丙類海員是如何劃分的?
答:海員按航線通常劃分為甲、乙、丙、丁類。甲類海員可環繞全世界航行,又稱為國際海員;乙類海員可沿近海區域如東南亞地區航行,為區域類海員;丙類海員可在沿海航區航行;丁類海員可沿近岸航區航行。
3、海員的證書有哪些?這些證書的含金量如何?
答:《海員證》、《船員服務簿》、《適任證書》、「四小證」(船舶消防、海上急救、救生艇筏操縱、海上求生)等;海級海員還應取得「三小證」(雷達觀測雷達摸擬器、自動雷達標繪儀、無線電話通訊)等;甲、乙類海員還有《健康證明書》、《國際預防接種證書》、護照等;特種海員應取得相應的專業培訓合格證書等。
4、海員的市場需求如何?就業有無保障?
答:據BIMCO/ISF(國際運輸聯合會) 調查報告分析:「全球性的高級船員緊缺,就世界范圍看,目前全世界大概需要40萬海員」。世界高級海員市場是一個供不應求的市場,至少未來十年,高級海員能夠百分之百的就業。
現在國際航運市場競爭激烈,海員工資在航運支出中占很大比重,不同國家航運支出成本之所以差別很大,關鍵就因為海員工資高低差別懸殊。現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基本不再使用本國的高薪海員,而是轉向中國、菲律賓等發展中國家勞動力廉價的低薪海員,這樣航運公司就降低了成本,增加了收益。
目前中國海員外派量每年都以兩位數增長,再則,隨著中國經濟的迅速崛起,地方上航運公司不斷發展壯大,這樣,對海員的需求量就特別大。目前航運學院畢業生都是供不應求,航海專業畢業生就業率達100%,供給與需求的比例是1:4。
5、海員能不能作為一種職業?職業前景如何?
答:海員掙錢較多,能周遊世界。培訓就業率高,勞動強度較小,現代船舶自動化程度高,海員在船上主要是值班,駕駛員每天八小時的航行班必須站立,輪機員和機工,可以坐著值班。
6、在船上工作有沒有危險?船上工作環境怎樣?
答:現代船舶設備先進、信息化程度高、避碰抗風能力強,國際航運船舶的事故發生率為0.3%。遠洋船舶一般十幾米至四十幾米寬、一百多米至三百多米長, 但由於船舶機器運轉,需要克服24小時的噪音;由於風浪還要克服暈船,一些老舊船沒有空調要克服夏天的悶熱。
7、船上的生活條件如何?船東為海員納交哪些保險?
答:船上的生活條件:高級海員每人有卧室、衛生間、洗澡間、辦公桌、衣櫃、沙發。普通海員每人有卧室、衛生洗澡間、桌子、衣櫃、沙發等。公共娛樂場所有錄像間、乒乓球室、健身房、卡拉OK室等。
海員在船上的衣、食、住均免費,伙食標准國內航線每天12-15元人民幣、國外航線每天4-6美元。船上還免費發放被單、香皂、毛巾、洗衣粉、衛生紙等生活用品。
海員公司一般為海員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在船上工作,船東為海員繳納意外傷害保險。
8、海員在船上每天工作多長時間?每次出海多長時間?
答:水手、機工、廚師等普通船員在船上一般情況下每天工作8小時,高級船員除8小時值班外,還要負責自己所負責的其他工作;每年一般工作8至10個月;每次出海時間根據任務和航線確定。
9、海員休假如何安排?差旅費如何解決?
答:海員一般工作8至10個月安排一次休假,假期2至4個月;下船公休,公司負責報銷往返路費。海員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工作時間和休假時間。
10、當前海員的工資待遇怎樣?
海員工資一般包括三部分:基本工資、航行津貼和勞務費。這三項收入是穩定的。具體數額,還要根據航線、職位等確定。目前,參考工資如下:
甲類(東南亞航線、環球航線):
(需注意的是:休假期間,一些國有企業有幾百元的生活費,其他一些外派或者小公司沒有任何工資或生活補助。)
駕駛部 工資(月薪) 輪機部 工資(月薪)
船 長 2800-3800美元 輪機長 2600-3600美元
大 副 2300-3000美元 大管輪 2300-3000美元
二 副 1500-2500美元 二管輪 1500-2500美元
三 副 1000-1500美元 三管輪 1000-1500美元
水手長 850-1200美元 機工長 850-1200美元
水 手 500-800美元 機 工 500-800美元
乙類(近洋航線:中韓、中日、東南亞、台灣航線):
駕駛部 工資(月薪) 輪機部 工資(月薪)
船 長 2000-3500美元 輪機長 2000-3300美元
大 副 1500-2800美元 大管輪 1500-2800美元
二 副 1300-1800美元 二管輪 1300-1800美元
三 副 1000-1500美元 三管輪 1000-1500美元
水手長 800-1000美元 機工長 800-1000美元
水 手 500-800美元 機 工 500-800美元
備註:全體船員的遠洋航線伙食補助不低於4美元,另有勞務費等補助。
丙類(沿海航線):
駕駛部 工資(月薪) 輪機部 工資(月薪)
船長 18000-22000元 輪機長 18000-20000元
大副 15000-18000元 大管輪 15000-18000元
二副 12000-15000元 二管輪 12000-15000元
三副 8000--10000元 三管輪 8000-10000元
水手長 4000-5000元 機工長 4000-5000元
水手 2500-3500元 機工 2500-3500元ppb25m
11、海員工資是如何發放的?
答:船上工資每月底發放。如遇船運公司破產,支付不了工資時,船舶所在國家的海事部門就可以將船舶先行拍賣,首先是支付船員工資。如遇船東拖欠工資,海員可向海事局投拆,這樣船東的船舶很可能被扣押,待發放工資後放行。
12、海員的勞動強度怎麼樣?
答:航行當中,船上人員每天按三班輪流,每班8個小時;高級海員在駕駛台、機艙值班;普通海員(機工、水手)幹些雜活;下班之後是自由時間,可以看錄像、打牌、下棋、聊天、甲板散步等。在碼頭期間,三副二副要每天值班12小時,普通海員除值班的以外,可以下地旅遊各國風光、購物等。
13、海員學員畢業後安置不了怎麼辦?因海員個人原因不能就業怎麼辦?
答:如果屬於公司原因不能安置,退還一切學費;如果因海員個人原因不能就業,責任自己承擔。
▲普通船員知識問答
1、報考普通海員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報考普通海員一般應滿足下列條件:(1) 男性,年齡18—35周歲,無不良行為記錄,熱愛航海事業。(2) 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英語基礎。(3)身高1.65以上,無色盲、無色弱,船舶駕駛專業(三副、水手)裸眼視力不低於1.0,船舶輪機專業(三管、機工)裸眼視力不低於0.8;無口吃、無平足,肝功能正常,無慢性病和傳染病,符合海員體檢標准。具體見《招生簡章》。
2、普通海員的培訓時間多長?培訓地點在何地?
答:普通海員的培訓時間一般為4個月。專業培訓必須在國家海事局指定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具體培訓地點由船員公司與培訓機構聯系。
3、普通海員經過培訓是否都能取得各種證書?淘汰率多大?
答:經過面試合格的一般都能取得各種證書。成績不合格者有多次補考機會,從以往招收的普通海員看,淘汰率不超過1%。
4、普通海員的實習時間多長?實習費用和待遇如何?
答:實習時間6個月。實習費用和待遇簽協議時面談。
5、水手培訓設置哪些課程?
答:基本安全、水手值班(主要項目:模擬駕駛台操舵、信號旗識別等)、水手工藝(繩結、撇纜、高空作業、插鋼絲等)、航海英語、英語聽力與會話。
6、機工培訓設置哪些課程?
答:基本安全、船舶柴油機、船舶輔機、船舶電氣、輪機管理、機工值班(主要項目:柴油機、輔機拆裝及主輔機運行管理)、機工英語、英語聽力與會話、金工工藝(車床、鉗工、焊工)。
7、水手的職責是什麼?
答:值班水手,即甲板部日常營運和工作中的支持級人員。主要從事:(1)航行和靠離泊時的舵手,兼協助瞭望;(2)靠離泊時的帶解纜;(3)懂得各種船用信號燈和信號旗的使用 ;(4)甲板部日常維修和保養的具體操作 ;(5)起卸船吊和開關艙作業 ;(6)引水梯和舷梯的安全收放;(7)懂得各種繩結的編制使用及鋼絲的插接。
8、機工的職責是什麼?
答:值班機工,即輪機部日常營運和工作中的支持級人員。主要從事:(1)協助輪機員對主機、輔機及相關設備的日常維修和保養:(2)協助輪機員對舵機、錨機的日常維修和保養;(3)懂得機艙、甲板各種壓載水泵和消防水泵的使用維修 ;(4)了解各種液壓原理和機械制動原理 ;(5)了解輪機概論和電器概論 ;(6)了解焊接技術和要領。
▲高級船員知識問答
1、報考高級海員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學歷上要求高中畢業或相當於高中文化,其他條件同普通海員。
2、高級海員的培訓時間多長?培訓地點在何地?
答:培訓時間2至3年,取得國家承認的航海專業大專或中專學歷。培訓地點大連、上海、天津等海事大學或航海職業技術學院。
3、高級海員經過培訓是否都能取得各種證書?淘汰率多大?
答:面試合格、體檢合格,入學後只要完成培訓內容,一般都能取得各種證書。
4、高級海員的實習時間多長?實習費用或待遇如何?
答:實習一年。實習費用或待遇簽協議時面談。
5、駕駛專業高級海員(三副)培訓的課程有哪些?
答:航海學、航行值班與避碰、船舶操縱、航海氣象與海洋學、船舶信號、航海儀器、航海英語、海上貨物運輸、船舶管理、船舶結構與設備、海運業務與海商法、輪機概論、國際航運市場、航運管理、海員心理學等。
6、輪機專業高級海員(三管輪)培訓的課程有哪些?
答:熱工基礎、制圖基礎與機械制圖、輪機機械基礎、船舶柴油機、船舶輔機、輪機英語、輪機維護與修理、電工學、船舶電氣設備、輪機自動化、船舶管理等。
7、高級海員的晉升程序如何?
答:高級海員畢業後實習一年晉升三副(三管),任三副(三管)職務滿18個月晉升二副(二管),任二副(二管)滿12個月經過海事局考試合格可晉升大副(大管),任大副(大管)滿18個月晉升船長(輪機長)。
校企聯合辦學 定向培養 百分百就業 學歷就業雙豐收
2009年高級海員航海專業招生簡章
青島焦點教育咨詢有限公司 青島琪豐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聯合招生
青島琪豐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6月,是經青島工商局批准注冊成立,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同時經交通部主管機關資質審批具有船舶管理經營權的航運管理企業。
我司主要從事船舶管理、船舶買賣、租賃,以及船員招聘、訓練和配備、辦證、掛靠等業務;協助航運夥伴處理海商海事事務,專業向國內外船東(船公司)輸送、外派各等級職務船員。截止目前,在公司登記注冊船員200餘名,其中各類職務海員128名,普通海員87名,不僅擁有船舶管理所必須的高級業務管理人員,另外聘航海經驗豐富的資深船長及輪機長不定期對公司海員進行業務培訓和知識更新,以確保專業技能的跟進與升級。
公司現接管6000GT-30,000GT的散貨船舶5艘,主要營運於東南亞、環球航線;公司的船員管理,以自營船舶為主,兼顧海員外派;以整套派遣為主,輔以散派;與國內各大船運企業保持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同時我們常年向下列類型的船舶輸送零散、半套、全套班子船員以及船舶修理人才:散貨船、集裝箱船、油船、化學品船、液化氣船以及客滾船等。
隨著全球貿易和海運市場的發展以及中國對外船員勞務輸出的日趨擴大,船員的就業機會越來越多,同時待遇也越來越高,雙方公司與各在重點航校聯合,每年秋季面向全國有志於航運事業的學員進行招生。
一、招生對象:
1) 男性,熱愛航海事業,思想品德好的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或者相當及以上學歷。
2) 身體條件符合航海類專業的要求。即:身高1.65米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傳染病,肝功能正常,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無色盲,色弱,無殘指,無平足,無口吃,無乙肝病毒攜帶,航海技術專業單眼裸視力不低於1.0,輪機工程專業不低於0.8者,均可報名。
3)英語成績優異者優先錄用。
二、.實行高中/中專兩年、初中四年制;畢業後頒發大專/普通中等專業學歷證書,安排參加海船船員的無限航區或沿海航區3000總噸以上三副.3000KW以上三管輪考試,成績合格後取得相應的職務證書。
三、收費標准:執行交通部關於航運業人才培養經費標准。
項目
類別 學制 學費 合作院校 目前海員薪酬:(正式實習期後)
大連海事大學
天津理工大學
廈門集美航海學院
南通航運學校
青島遠洋船員學院
青島海運職業學校
哈爾濱航運中專學校 航海技術專業 輪機工程專業
職務 薪酬USD 職務 薪酬USD
航海類中專班 兩年 7000元/年 船長 3800-4500 輪機長 3800-4200
航海類大專班 三年 9000元/年 大副 2800-3500 大管輪 2800-3500
短期培訓班 四個半月 26000
(總費用) 二副 2600-3000 二管輪 2600-3000
三副 1200-2100 三管輪 1200-2100
備注1:費用不包括住宿費,備品費,教材費,保險體檢費,辦證等費用。不含實習費、個人護照辦理費、健康證工作派遣費用
備注2:各學校收費標准略有差別,具體以所選學校收費標准為依據,按國家規定,在校學習的農村戶口學生每年可享受1500元的國家助學金
四、報名手續:報名需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2份,二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6張,學校統一組織體檢,學員個人材料交由公司證件處統一建檔管理。
五、報名時間:2009年05月1日至2009年08月28日
六、就業安置:招收的高級海員均與青島琪豐船舶管理有限保證協議,成績合格後由公司接收或由公司推薦船東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在船工作期間由所在船船東提供工作護具及各類保險和福利,保證百分百就業,合同時間由船員與該公司協商,合同期不能低於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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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造船業高手,幫幫忙呀!船舶的船員培訓計劃
船東的船員培訓主要是安全方面的,既然你們是造船企業,那麼應該是以內船上的應急救生設備的使容用培訓為主吧,可以參考船上的訓練手冊做一下。
船上所有人員都必須學會的,救生艇的釋放與啟動操作,救生筏的釋放,煙火信號的使用,消防員裝備,應急逃生呼吸器,還有各種滅火器的使用,還要熟悉以上設備的存放位置。
駕駛員需要掌握的,各種無線電設備的遇險呼救操作,應急無線電示位標,搜救雷達應答器的使用。
輪機員需要掌握的,應急發電機的使用,應急消防泵的使用,二氧化碳釋放系統的操作。
以上是各船員需要了解的涉及安全方面的操作,當然還要了解各自工作職責涉及的各種儀器或設備的使用。
Ⅶ 船員培訓制度
不知道你找的是不是這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
發布單位:部海事局 【2009-07-02】
發布部門:交通部
發布日期:1997年12月06日
實施日期:1997年12月06日 (中央法規)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船員培訓管理,保證船員培訓質量,提高船員的職業素質,保障水上人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經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准國際公約》(以下簡稱STCW78/95公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的船員培訓及其有關的管理活動。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局是船員培訓的主管機關(以下簡稱主管機關)。
港務監督具體負責船員培訓的監督管理及考試、評估和發證工作,其職責范圍由主管機關確定。
第四條 船員應根據其服務船舶的種類,等級、航區和擔任的職務,按照主管機關規定的適任標准,在主管機關認可的船員培訓機構中完成規定項目的培訓。
第五條 在中國境內從事本規則規定的船員培訓的機構,均應取得主管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和《質量體系證書》,方可開展培訓。
第二章 培訓種類
第六條 船員培訓種類有:
(一)適任證書考前培訓:
1、船長、駕駛員考前培訓;
2、輪機長、輪機員考前培訓;
3、船舶無線電通信人員考前培訓;
4、組成值班的水手、機工適任培訓。
除非另有規定,一般由申請適任證書考試的船員自願參加考前培訓。
(二)特定類型船舶船員特殊培訓:
1、散裝液體貨船船員特殊培訓;
2、客船及滾裝客船船員特殊培訓;
3、大型船舶操縱特殊培訓;
4、高速船船員特殊培訓;
5、船舶裝載散裝固體或包裝危險和有害物質作業特殊培訓。
在特定類型船舶上任職的船員,應按主管機關的規定完成本款列明的相應的特殊培訓。
(三)船員專業培訓:
1、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訓;
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
3、船舶高級消防培訓;
4、精通急救和船上醫護培訓;
5、雷達操作和模擬器培訓;
6、船舶操縱模擬器培訓;
7、船舶輪機模擬器培訓。
在船舶上任職的船員,應按主管機關的規定完成本款列明的相應的專業培訓。
(四)精通業務和知識更新培訓;即申請適任證書再有效和申請散裝液貨船、客船、滾裝客船、客速船等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再有效的船員保持其適任能力的培訓。
(五)船上培訓:即初次申請船長、大副、三副、輪機長、大管輪、三管輪、船舶無線電人員適任證書者,為達到規定的適任標准,在船上有資格的人員指導下完成的技能訓練。
第三章 培訓機構
第七條 培訓機構系指從事本規則第六條列明的各項船員培訓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院校。
第八條 培訓機構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組織機構和章程及相關的管理制度;
(二)具有與培訓相適應的符合規定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三)具有滿足所開展培訓要求的場所、設施和設備;
(四)建立質量標准體系;
(五)具有一定的生源。
第九條 籌備船員培訓機關,應向主管機關遞交書面申請報告,申請報告內容包括:
(一)機構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上級管理機關;
(二)籌備開展船員培訓的項目及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培訓設施、設備、場所、器材的情況;
(四)每一教員的學歷、專業、職稱、船上服務資歷、所持船員證書、教學經歷、對培訓綱要的熟悉程度等情況;
(五)有關法規、技術資料的配備情況;
(六)內部管理組織和規章制度;
(七)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教材;
(八)質量標准體系;
(九)主管機關認為需要的其他文件、資料。
第十條 主管機關於受理申請後,在15個工作日內,將是否同意籌備開展船員培訓的決定通知申請培訓的機構。如同意,可指定有關港務監督對培訓籌備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第十一條 申請培訓的機構籌備就緒後,應向主管機關指定的港務監督遞交驗收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包括籌備工作總結、本規則第九條列明的事項的說明以及培訓條件不足事項的改進情況等內容。
第十二條 主管機關指定的港務監督經現場驗收,作出驗收報告報主管機關。驗收報告應對申請培訓的機構是否具備開展船員培訓的基本條件進行全面、客觀的評價。
第十三條 主管機關審核驗收報告,於收悉報告後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通知申請培訓的機構和有關港務監督。如批准,則向申請培訓的機構簽發《許可證》。
第十四條 《許可證》系指主管機關統一印製,載明船員培訓機構具備開展相應船員培訓資格的證明文件。
《許可證》分正式和臨時兩種。臨時《許可證》僅用於培訓機構在其質量體系試運行期間所開展的船員培訓。
第十五條 《許可證》的主要內容有:
(一)培訓機構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上級管理機關);
(二)培訓機構開展船員培訓的項目、規模和地點;
(三)負責相應船員培訓監督管理的港務監督;
(四)發證日期和有效期。
第十六條 主管機關簽發《許可證》時,製作正本一份簽發給培訓機構,同時製作副本若干份供主管機關和有關港務監督留存備查。
第十七條 《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2年。臨時《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
第十八條 本規則第十五條(一)款內容發生變更的,培訓機構應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申請手續。
第十九條 培訓機構需增加船員培訓項目或規模的,按本規則規定向主管機關重新申請簽發《許可證》。
第四章 培訓的實施
第二十條 培訓機構開展每期船員培訓時,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經核準的培訓計劃和綱要開展培訓;
(二)場地、設備和模擬器等設施達到主管機關規定的要求;
(三)擔任培訓任務的教員符合主管機關的要求;
(四)培訓機構應按《許可證》規定的培訓項目、規模、地點開展船員培訓;
(五)滿足主管機關規定的其他要求。
培訓機構不能符合上述一項或幾項要求開展培訓,影響培訓質量的,有關港務監督對該期培訓不予認可,不受理考試和評估,已完成的考試和評估及簽發的證書無效,該證書予以收回。
第二十一條 參加培訓的學員應符合主管機關規定的有關培訓項目中對船員年齡、持證情況、船上服務資歷、見習資歷、安全任職記錄、身體健康狀況等方面要求。
第二十二條 培訓機構在每期培訓開始前,應向有關港務監督遞交包括以下內容的書面報告:
(一)教學計劃和日程安排;
(二)承擔本期培訓教學的教員情況;
(三)培訓設施、設備、教材等准備情況;
(四)學員名冊和學員填具的《船員培訓申請表》;
第二十三條 港務監督接到上述報告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通知有關培訓機構是否同意開始培訓。如同意,港務監督應將考試、評估計劃和審核情況反饋給培訓機構。
第二十四條 從事船員培訓的教員應符合本條規定並得到港務監督的認可:
(一)符合規定學歷、專業知識,並具有一定的教學經驗或已接受相應的教學培訓和指導;
(二)與受訓學員的資格相當,並具備相應的海上經歷;
(三)具備完全勝任岸上或船上特定種類和級別的培訓的能力;
(四)對相應的培訓綱要、目的、要求、評估方法、評估標准以及相關的程序和規范有足夠的熟悉和正確的認識。
從事模擬器培訓的教員應接受過相應的模擬器教學技術指導、具備相應的真實設備的實際操作能力,勝任相應的模擬器培訓工作。
第二十五條 學員應遵守主管機關、港務監督和培訓機構的有關培訓、考試、評估的規定。凡培訓出勤未達到規定培訓時數四分之三的學員,即失去參加考試、評估和申請發證的資格,已完成的考試和評估及簽發的證書無效,該證書予以收回。
第二十六條 培訓機構使用模擬器進行培訓,應保證模擬器符合STCW
78/95公約附則1/12、《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規則》(STCW規則)第A-I/12節以及主管機關規定的相應模擬功能和性能標准,並且:
(一)適合於所選定的培訓目標和任務;
(二)能模擬有關船上設備的操作特性,包括設備特點、局限性和可能產生的誤差,達到培訓目標所要求的真實水平;
(三)具有足夠的行為真實性,使學員獲得培訓目標所要求的有關技能;
(四)能提供一個可控制的操作環境,能夠模擬各種可能的情況,包括與培訓目標有關的緊急、危險、失常狀態;
(五)備有一個能使學員、教員、設備、模擬的環境溝通信息和相互作用的介面;
(六)適合於評估目標,具有可由教員、評估人員監控、記錄、評估訓練情況的功能。
用於船員培訓的模擬器,應經過主管機關或其授權的港務監督的認可。
第二十七條 培訓機構應制定全面、適當的模擬器培訓計劃和程序,並選定具體的、盡可能接近船上工作和實踐的培訓目標和任務。
培訓機構在確定模擬器培訓程序、目標和任務時,除符合本規則第二十六條提及的規定外,還應充分考慮STCW規則第B-I/12節的指南。
第二十八條 開展船上培訓的公司和船舶,應在保證船舶安全航行和正常作業的同時,使承擔教學和指導任務的船長和高級船員有適當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相應的船上培訓工作。
第二十九條 開展船上培訓的公司應按主管機關的規定,制定船上培訓計劃、程序、規范和實施方案,建立質量標准體系並經認可,保證《船上培訓記錄簿》內所載培訓項目的目標和要求得到有效執行。
第三十條 有關船公司應將學員名冊和負責指導和訓練學員的船長和高級船員的名單及資歷報送有關港務監督備案。
第三十一條 培訓機構在每期培訓結束後,應至少就以下內容進行總結:
(一)培訓綱要、培訓計劃的執行情況;
(二)學員參加培訓和通過考試、評估的情況。
(三)教員教學的情況。
(四)培訓設備使用、維護和培訓器材消耗增補情況。
(五)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第五章 培訓的考試和發證
第三十二條 港務監督對完成本規則第六條(二)、(三)和(四)款規定的相應培訓的學員進行考試和評估。
完成本規則第六條(一)款規定的相應培訓的學員,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的規定,申請參加相應的適任考試和評估。
完成本規則第六條(五)款規定的船上培訓的學員,由有關船舶的船長負責評估,並經船員所在的公司提出鑒定意見報主管機關授權的港務監督審核。
第三十三條 就本規則而言,考試即書面考試,測驗學員經過培訓所掌握的知識水平;評估即實際操作考試,檢驗學員經過訓練所達到的技能水平。
考試採用筆試、計算機輔助考試等方式,評估採用實際操作或模擬器測驗、口試、聽力測驗、計算機輔助測驗等方式。
第三十四條 學員經考試、評估合格,符合規定的見習要求後,由主管機關授權的港務監督簽發相應的培訓合格證。
第三十五條 從事培訓考試、評估的人員應具備相應專業大專或以上學歷,具備主管機關規定的船上服務資歷或與之相當的專業工作經歷,並且:
(一)熟悉相應的培訓綱要、目標和程序;
(二)熟悉相應的考試和評估的程序和標准;
(三)對培訓考試、評估的內容具有適當的知識水平和實際技能;
(四)經過主管機關認可的教育測量學培訓,接受過有關考試、評估方法和實踐的適當指導,並已獲得考試、評估的實際經驗。
如考試、評估涉及計算機、模擬器和船上設備,考試、評估人員還應熟悉設備的性能、精度、局限性及其正確操作規程,具有特定種類計算機輔助考試系統和模擬器評估的實際經驗。
第六章 培訓質量控制
第三十六條 培訓機構應按照主管機關的規定,建立質量標准體系,保證其開展的各項培訓在該體系中受到連續的監控,以達到既定的目標。
第三十七條 負責實施培訓考試、評估和發證的港務監督,應按照主管機關的規定,建立質量管理體系,保證其執行的考試、評估、發證工作在該體系中受到連續的監控,以達到既定的目標。
第三十八條 為達到既定的培訓、考試、評估、發證目標而建立的質量標准體系,均應包括內部檢查、監督和獨立的外部審核機制,以保證質量標准體系持續有效,以及時發現的缺陷能獲得及時的糾正。
第三十九條 主管機關授權的港務監督是對培訓機構的質量體系實施外部審核的機構。港務監督應在不超過4年的期限,對培訓機構進行定期的審核,並將審核結果報送主管機關。
主管機關對審核報告進行評定,確定是否簽發培訓機構的《質量體系證書》。
第四十條 主管機關在不超過五年的期限內,組成審核組對實施考試、評估和發證的港務監督建立的質量標准體系進行定期的、獨立的審核,對不能有效履行船員培訓管理職責的港務監督,主管機關可重新確定其職責范圍。
審核組將審核報告和結果報送主管機關。審核報告應包括審核工作的范圍和審核人員的資歷。
第四十一條 內部檢查和外部審核均應:
(一)按文件規定的程序進行評價;
(二)核實體系內部的所有的管理控制和監督措施及補充措施是否符合計劃安排和文件規定的程序,以及是否能有效地確保既定目標的實現;
(三)核實內部檢查和外部審核的結果是否記入文件並提請有關部門負責人的注意;
(四)核實有關部門是否及時採取糾正缺陷的行動。
第四十二條 參加外部審核的人員應由與被審單位的工作無關的合格人員組成,其資格由主管機關規定並認可。
第四十三條 主管機關在定期審核工作結束後的6個月內,將有關審核情況和結果資料遞交國際海事組織。
第七章 培訓的審驗
第四十四條 港務監督對培訓機構開展船員培訓的審驗分為年度審驗和《許可證》再有效審驗。
審驗的主要內容包括培訓綱要和培訓計劃的執行情況、質量控制、日常教學管理、內部管理等事項和有無違反本規則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行為。
審驗結果分為及格、不及格兩種。
第四十五條 年度審驗在《許可證》發證之日後一周年前1個月內進行;《許可證》再有效審驗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進行。培訓機構應對在上述期間內所開展的船員培訓進行全面自查,並向港務監督提交至少包括下列內容的自查報告:
(一)各項培訓的期次、人數、教學、訓練情況和合格率。
(二)培訓設備使用、增減等情況。
(三)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四)下一年度培訓計劃。
港務監督完成審驗後,將審驗結果記入船員培訓機構檔案,並向主管機關提交審驗報告。
第四十六條 培訓機構在培訓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致使其不能滿足主管機關簽發《許可證》和《質量體系證書》要求的,主管機關可注銷其《許可證》和《質量體系證書》:
(一)培訓管理混亂;
(二)訓練場地、設備和模擬器等設施、教學計劃及綱要和教員等不能達到主管機關規定的要求;
(三)質量標准體系不能有效運行,不能達到既定的目標;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培訓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港務監督應給予警告、並可視情節處以非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0000元的罰款的行政處罰。
(一)未經有關港務監督核准改變或調整培訓計劃;
(二)訓練場地、設備、模擬器等不能達到主管機關規定的要求;
(三)教員未能符合主管機關規定的要求;
(四)未經主管機關批准易地從事培訓;
(五)不按培訓規范進行培訓和弄虛作假;
(六)未取得《許可證》或超越《許可證》核準的培訓項目、規模、范圍開展船員培訓;
(七)違反其他有關船員培訓管理規定。
第四十八條 學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港務監督應給予警告、處以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其中一種或兩種處罰。
(一)違反考場紀律;
(二)以弄虛作假、欺騙、舞弊等不正當手段向港務監督申請或獲取船員培訓合格證;
(三)偽造、變造、塗改、轉讓、出租、出借、買賣或冒用船員培訓合格證;
(四)擾亂正常的培訓秩序。
第四十九條 對不能有效履行船員培訓管理職責的港務監督,主管機關可給予警告處罰。
第五十條 行政處罰的程序按照《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1996年第7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規則第六條所述的各項船員培訓的實施辦法和培訓綱要由主管機關統一制定和頒布。
第五十二條 港務監督應配備主管機關規定的符合培訓管理,考試、評估、發證要求的設備、資料,建立所管轄的培訓機構的檔案,並對培訓機構實施日常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港務監督可根據本規則的要求制定實施辦法。
第五十三條 持有STCW78/95公約其他締約國簽發的相應的培訓合格證的中國籍船員,經主管機關確認符合STCW78/95公約規定的有關最低適任標准後,可按規定申請本規則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培訓合格證。
非STCW78/95公約締約國簽發或承認的船員培訓合格證,主管機關不予承認。
第五十四條 船員培訓合格證和《船上培訓記錄簿》由主管機關統一印製。
第五十五條 參加船員培訓的學員應按規定繳納培訓的考試、評估和發證費。收費標准由國家物價管理部門規定。
第五十六條 本規則自頒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培訓管理辦法》同時廢止,按此辦法取得的《許可證》仍有效,有效期屆滿前按本規則進行再有效審驗。
Ⅷ 內河船公司臨時審核所需文件中的工作計劃和培訓計劃
老兄你是哪個公司的呀?遠洋?浙勝?宏聲?你這個好麻煩的啦!把我QQ加起我跟你細說93021049
Ⅸ 威海船員職業技術學校大管輪培訓計劃十一月份開班嗎
這個如果看到相關說明那就是的不會有錯的
如果只是聽說而已
建議詢問學校確認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