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育咨詢的具體工作內容是什麼
教育咨詢師職業主要涉及十二個方面的工作內容,分別是預防、咨詢、顧問、轉介、協調、信息、過渡、評價、推動、領導、合作、履職。
對咨詢者進行專業的學習診斷,檢測學生的學習類型、學習目標、記憶方法、學習心略、時間管理、應試技能、學習潛能等多項學習的內在因素;
分析、診斷學生的學習狀況,制定輔導計劃與方案;
調整咨詢者潛意識學習動機和學習信念,更新咨詢者的學習認知,增強咨詢者的學習熱情與積極性,幫助咨詢者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技能;
幫助咨詢者提高心理素質,完善健全人格,開發潛能,增強自我調整、自我更新的能力;
幫助咨詢者全面了解自我優勢智能和職業人格,發現自己志趣愛好,選擇適合發展方向,科學地制定生涯規劃;
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幫助家長改善親子關系、認識學習、認識教育,成為合格的「學習教練」,並為家長自我教育、自我發展提供學習咨詢。
(1)教育咨詢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所謂教育咨詢一般指來自各類各層級教育行政管理、學校、團體等組織外部的專業咨詢人員或機構,在與其確定某種委託關系的前提下,由受委託者獨立客觀地運用知識與技能向委託者提供智力服務的科學調查與研究活動。
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為教育咨詢活動提供理論指導,解決教育咨詢活動中所遇到的理論和實踐難題,有助於減少教育行政決策上的失誤,是研究普遍存在於教育領域各個層面的咨詢現象、本質和咨詢活動一般規律的綜合性邊緣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