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以上海市人民政府名義擬寫文件,轉發《關於開展國家公務員普通話培訓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國家公務員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的通知
各區人事(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各委、辦、局人事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人事部、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開展國家公務員普通話培訓的通知》(人發[1999]46號),以及上海市語委辦、人事廳、教育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在全市國家公務員中開展普通話培訓的通知》(文件編號)精神,把中央領導提出的「推廣普通話、公務員要帶頭」的指示落到實處,以適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新形勢對語言水平的高要求,決定在我市國家公務員中全面開展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測試對象和達標要求
1、培訓測試對象:
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及政府系統依照公務員管理的各單位人員。
2、達標要求:
從2002年開始至2003年,凡1957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公務員其普通話通過培訓和嚴格測試,必須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話等級自上而下為一、二、三級,每級又分為甲、乙兩個等次),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公務員不作達標硬性要求,但要自覺提高普通話水平。凡測試合格者,頒發國家語委統一製作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根據上海XXXX文件規定,測試不合格者,須參加補訓補測,2003年12月31日以前必須達標,否則當年年度考核等次定為基本稱職以下,人事部門將通過誡勉談話,促其努力提高。
二、培訓和測試的組織
1、培訓方法:
採取集中脫產和自學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每人培訓時間不少於XX個學時,為了提高測試合格率,原則上未進行培訓的不安排測試。
2、教材的使用:
統一使用市語委辦推薦的 《上海市國家公務員普通話培訓教程》及配套的教學錄音帶,於報名時到XXXX培訓考試中心(聯系電話XXXXX)購買。
3、組織測試:
市級公務員普通話測試在培訓結束時由組織培訓的市人事局作為承辦單位,負責測試准備工作,並將准備工作情況通報市語委辦,由市語委辦按要求統一安排測試點和測試員;各區縣級公務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培訓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語委辦的指導下,由各區縣人事局負責,培訓結束後,由各區縣人事局將測試准備工作向各區縣教育局通報,各區縣教育局按要求統一向市語委辦申請測試,並負責安排普通話水平測試員。公務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命題范圍見《上海市國家公務員普通話培訓教程》。
三、幾點要求:
1、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公務員普通話的培訓、測試、推廣工作,必須在200X年以前全面完成我市規定范圍內公務員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2、收費標准及其它要求按XXXXX文件以及XXXX文件精神執行。
上海市人事局(蓋章)
上海市教育局(蓋章)
上海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蓋章)
二OO三年X月X日
具體的培訓、測試安排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謝謝採納為滿意答案。
❷ 普通話推廣周的工作計劃
中學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計劃
為了積極響應上級通知,
也為了更好地促進學校語文字工作,
切
實搞好我校推普周期間的宣傳活動,
以提高師生普通話水平,
爭創省
級普通話示範校,學校在上學年普通話工作基礎上,特製定了
2011-2012
學年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圍繞「構建和諧語言生活,營造共有
精神家園」這一主題,全面深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
文字法》
,進一步大力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弘揚中華優秀文
化傳統,努力構建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主體的和諧語言文字生活,
提高我校語言文字應用水平,為提升文化軟實力作出積極貢獻。
二、活動開展
(一)
輿論宣傳
1
、由教研處負責在校園內張貼推普周宣傳畫,在學校大門前懸
掛了「講普通話,寫規範字」的標語。
2
、學校廣播站安排「構建和諧語言生活,營造共有精神家園」
的專題廣播。
3
、學校電子屏幕展示主題口號「構建和諧語言生活,營造共有
精神家園」
。
(二)
校內活動
1
、搞好「推普周」活動,營造師生運用普通話的良好氛圍。學
校將在第十一屆推普周到來之際。
開展一系列豐富多彩的活動,
增強
師生運用普通話的意識,為了進一步激發同學們學習普通話的積極
性,各班要張貼宣傳標語,開展「說好普通話,寫好規範字,做文明
榕城人」的主題班會活動,出一期黑板報專刊進行宣傳學習。
2
、
開展學校推普形象大使評選活動。
學校於
10
月份開展學校推
普形象大使評選活動。
旨在進一步提高師生普通話運用意識。
先以班
級為單位,
每班推選
1
名普通話運用好,
標準的學生參加學校推普形
象大使的評選。
通過全體師生的共同投票,
評選出學校的推普形象大
使
2
名。
將這
2
名學生的推普照片寫真張貼在校園內。
推選
3
名教師
參與評選,
由全體師生評選出
1
名教師為學校推普形象大使,
將其寫
真照片張貼在校園內。
推普形象大使有參與學校各項評優活動的優先
權力。並給其在期末獎勵。教師在期末考核中加一定分值。
3
、開展學校推廣普通話示範班級活動。學校鼓勵每一個班級積
極推廣普通話。
通過爭創推普先進班級,
進一步增強學生的普通話運
用意識。
養成良好的普通話運用習慣。
凡是被評為普通話示範班級的
在班級管理中加分。此項活動在
11
月份開展。
4
、實行普通話考核制度。學校將推廣普通話工作納入學校管理
考核之中。
學生普通話運用情況納入班級管理,
教師普通話運用納入
教師全面考評之中。
5
、雅言傳承文明,經典浸潤人生——開展「中華經典誦讀」活
動和「中華贊。詩詞歌賦創作徵集」活動,貫穿全年。通過誦讀,教
育學生要熱愛、
傳承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
提高師生的普通話水平和
文化修養。在四大傳統節日(清明、端午、中秋和春節)分別推出專
題誦讀會,並進行頒獎、表彰,以此弘揚傳統文化。
(三)
社會宣傳
1
、
由學校推普組負責,
積極進行推廣普通話的宣傳及相關調查。
2
、組織學生在家裡爭當「推普能手」
,向家人進行有關推普的知
識。
3
、組織部分學生開展「紅領巾啄木鳥」活動,讓環境更整潔,
讓榕城更文明,
生活更和諧,
構建和諧語言生活,
營造共有精神家園。
4
、
印發推普周口號宣傳單1000份,
進一步擴大推普周活動的宣
傳聲勢和社會效果,
與靖江市民攜起手來,
共同維護人類的語言資源。
不知能幫到您不 再修改一下吧
❸ 急求推廣普通話的策劃和活動
推廣普通話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語言是最重要的交際工具和信息載體。學校作為社會精神文明發展的領頭軍,更應該重視普通話的推廣和普及,他是人們日常交流文明與進步的象徵,使用普通話不但可以顯示個人的修養,也可以促進人們之間的交流與溝通。普通話是教師的職業語言,《教師法》規定:「普通話是教師的職業語言」、「能用普通話進行教學是合格教師的必備條件之一」。在學校推廣普通話,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提升師生的語言素質和綜合人文素質刻不容緩。為此,學校決定在全校開展推廣普通話工作。
二、活動目的
1、通過宣傳,使全校師生認識到推廣普通話對提高自身素質,實現順暢交流,以及為現代化建設營造良好語言環境的重要意義。
2、通過培訓,提高全體師生的普通話水平,增強自覺使用普通話的意識。
3、通過開展活動,使廣大師生充分感受祖國的語言美,營造良好的語言環境,讓生活更精彩,讓社會更溫馨。
三、具體安排
(一)教師方面
1、學校要求,所有任課教師上課時必須使用普通話授課,不會普通話的教師要盡量放慢語速,保證全體學生能聽懂;全校所有教職員工與學生交談時要盡量使用普通話,將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
2、學校將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普通話培訓,每人發放一本培訓教材,安排專人進行輔導;全體教職員工在工作場所必須堅持練習使用普通話,促進普通話水平的提高。
3、各教研室要利用教研活動的業務學習時間,有針對性地開展普通話培訓。每個教研室選取一位普通話水平較高的老師擔任本教研室普通話指導老師,負責本教研室推廣普通話工作的輔導和監督,針對本教研室老師說普通話中存在的問題逐一解決。
4、學校將在今年11月份,聘請校外人員對全校所有任課教師(包括兼課教師)進行普通話測試,42周歲以下的語文、英語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的水平,42周歲以下的其它科目的任課教師必須達到二級乙等的水平;2010年4月份,學校將聘請校外人員對全校有教師資格但不任課的教師進行普通話測試,42周歲以下的教師要達到二級乙等的水平。學校將根據測試結果,對普通話好的教師進行適當獎勵;對測試不合格的教師,取消當年評先選優的資格,學校將繼續組織培訓,直到測試合格為止。
5、結合推廣普通話,學校將每年開展一次教師演講比賽,每個科組推選兩人,年齡40周歲以上一人,40周歲以下一人,參加學校的比賽。
6、學校將把推廣普通話工作納入日常檢查,在全校范圍營造講普通話的良好氛圍。
(二)學生方面
1、學校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講普通話。
2、學校將給每位學生發放普通話教材,利用校園廣播網對學生進行培訓。
3、各班級要選出兩名(男女生各一名)推廣普通話委員,在班裡利用課余時間指導、監督同學們說普通話。
4、結合推廣普通話,學校將每年組織一次學生演講比賽,檢驗學生學習普通話情況。
5、學校將在條件成熟後,開展學生普通話測試工作。
四、組織機構
為更好地落實推普工作,學校成立推廣普通話領導小組。
每位師生員工應當從我做起,建立語言文字規范化的意識,樹立「講好普通話,做文明人」的形象,在推廣普通話和學習普通話中,起到積極的帶頭示範作用,從而不斷地加強和提高自己的語言素質和人文素質,有力地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❹ 民意調查—怎麼推廣普通話,學寫規範字,普通話和規範字有什麼好處
漢語是我國的主要語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數最多的語言,並且是世界上最發展的語言之一。語言是交際的工具,也是社會斗爭和發展的工具。目前,漢語正在為我國人民所進行的偉大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服務。學好漢語,對於我國的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
由於歷史的原因,漢語的發展現在還沒有達到完全統一的地步。許多嚴重分歧的方言妨礙了不同地區的人們的交談,造成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的許多不便。語言中的某些不統一和不合乎語法的現象不但存在在口頭上,也存在在書面上。在書面語言中,甚至在出版物中,詞彙上和語法上的混亂還相當嚴重。為了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和國防的進一步發展的利益,必須有效地消除這些現象。
漢語統一的基礎已經存在了,這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准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的普通話。在文化教育系統中和人民生活各方面推廣這種普通話,是促進漢語達到完全統一的主要方法。為此,國務院指示如下:
(一)從1956年秋季起,除少數民族地區外,在全國小學和中等學校的語文課內一律開始教學普通話。到1960年,小學三年級以上的學生、中學和師范學校的學生都應該基本上會說普通話,小學和師范學校的各科教師都應該用普通話教學,中學和中等專業學校的教師也都應該基本上用普通話教學。各高等學校的語文教學中也應該增加普通話的內容。中等學校、高等學校的就要畢業的學生和高等學校的青年教師、助教,如果還不會說普通話,應該進行短期的補習,以便於工作。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應該分別定出大力加強各級學校漢語教學、促進漢語規范化的專門計劃,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文化教育中的語文課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所屬各級學校的語文課,都應該用普通話教學。戰士入伍一年之內,各級軍事學校學員入學一年之內,都應該學會使用普通話。各機關業余學校中的語文教學,也都應該以普通話為標准。
(三)青年團的各地支部和工會的各地組織,都應該採用適當的和有效的方式,在青年中和工人中大力推廣普通話。青年團員在學習和推廣普通話方面應該起帶頭作用。工廠(首先是大工廠)中的文化補習學校、文化補習班和農村中的常年民校的高級班,都應該盡可能地、逐步地推廣普通話的教學。
(四)全國各地廣播電台應該同各地的推廣普通話工作委員會合作,舉辦普通話講座。各個方言區域的廣播站,在它們的日常播音節目中,必須適當地包括用普通話播音的節目,以便幫助當地的聽眾逐步地聽懂普通話和學習說普通話。全國播音人員、全國電影演員、職業性的話劇演員和聲樂(歌唱)演員,都必須受普通話的訓練。在京戲和其他戲曲演員中,也應該逐步地推廣普通話。
(五)全國各報社、通訊社、雜志社和出版社的編輯人員,應該學習普通話和語法修辭常識,加強對稿件的文字編輯工作。文化部應該監督中央一級的和地方各級的出版機關指定專人負責,建立制度,訓練幹部,訂出計劃,分別在2年到5年內基本上消滅出版物上用詞和造句方面的不應有的混亂現象。
(六)全國鐵路、交通、郵電事業中的服務人員,大城市和工礦區的商業企業中的服務人員,大城市和工礦區的衛生事業中的工作人員,大城市和工礦區的警察,司法機關中的工作人員,報社和通訊社的記者,文化館站的工作人員,縣級以上的機關、團體的工作人員,都應該學習普通話。上述各有關機關應該分別情況,訂出關於所屬工作人員學習普通話的具體計劃,井負責加以執行,使它們所屬的一切經常接近各方面群眾的工作人員在一定時期內都學會普通話。
(七)一切對外交際的翻譯人員,除了特殊的需要以外,應該一律用普通話進行翻譯。
(八)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應該在1956年上半年完成漢語拼音方案,以便於普通話的教學和漢字的注音。
(九)為了幫助普通話的教學,中國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應該在1956年編好以確定語音規范為目的的普通話正音詞典,在1958年編好以確定詞彙規范為目的的中型的現代漢語詞典,並且會同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組織各地師范學院和大學語文系的力量,在1956年和1957年完成全國每一個縣的方言的初步調查工作。各省教育廳應該在1956年內,根據各省方言的特點,編出指導本省人學習普通話的小冊子。教育部和廣播事業局應該大量灌制教學普通話的留音片。文化部應該在1956年內攝制宣傳普通話和教學普通話的電影片。
(十)為了培養推廣普通話工作的幹部,教育部應該經常舉辦普通話語音研究班,訓練各地中學和師范學校的語文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各機關、團體、部隊也應該派適當的幹部參加受訓。同樣,各省、市和縣的教育行政機關也應該普遍地舉辦普通話語音短期訓練班,訓練各地中、小學和師范學校的語文教師,當地機關、團體、部隊也應該派適當的幹部參加學習。
(十一)國務院設推廣普通話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全國的推廣普通話工作。它的日常工作,由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教育部、高等教育部、文化部、中國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分工進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負責整個工作的計劃、指導和檢查;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負責全國各級學校和業余學校的普通話教學的領導,普通話師資的訓練和普通話教材的供應;文化部負責出版物上的語言規范化工作,有關普通話書刊的出版和留音片、電影片的生產;語言研究所負責普通話語音、詞彙、語法的規范的研究和宣傳。各省、市人民委員會都應該設立同樣的委員會,並以各省、市的教育廳、局為日常工作機關。
(十二)各少數民族地區,應該在各地區的漢族人民中大力推廣普通話。各少數民族學校中的漢語教學,應該以漢語音通話為標准。少數民族地區廣播電台的漢語廣播應該盡量使用普通話。各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設立推廣普通話工作委員會,以便統一領導在各自治區的說漢語的人民中推廣普通話的工作。
❺ 推廣普通話培訓,有什麼好的意見和建議
推廣普通話意見和建議如下:
第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城鎮學校和幼兒園要實現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要把普及普通話的要求納入培養目標,納入管理常規,納入教師基本功訓練,滲透到德智體美和社會實踐等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中。
要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示範校創建活動,培育一批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出色的示範學校。
第二、黨政機關要率先垂範,把普通話作為公務用語,並督促和帶動全社會推廣普及普通話。公務員的普通話水平要達到規定等級。
第三、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 播音員、節目主持人要成為全社會說好普通話的榜樣。
第四、提倡商業、旅遊、郵政、電信、鐵路、民航、金融、衛生等行業以普通話為服務用語,鼓勵從業員工努力提高普通話水平。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要以普通話為工作用語,幫助幹部戰士努力提高普通話水平。
(5)局推廣使用普通話的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推廣普通話工作要緊緊圍繞社會需求,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出發,遵循語言自身發展規律,依法強化政府行為。要以學校為基礎,以黨政機關為龍頭,以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為榜樣,以公共服務行業為窗口,並逐步向廣大農村地區拓展。
向更寬的領域延伸,逐步實現全社會普及普通話。正確處理普通話與漢語方言的關系,堅持社會語言生活主體化與多樣化相結合的原則,一方面使公民普遍具備普通話應用能力,另一方面尊重方言的使用價值和文化價值。
推廣普通話不是消滅方言,是使公民在使用方言的同時也掌握國家通用語言,並在正式場合和公共交際場合自覺地使用普通話。
❻ 關於推廣普通話的資料,要詳細!100分!!!
推廣普通話宣傳提綱和宣傳口號
——全國推普周領導小組辦公室年修訂
1. 推廣普通話的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普通話是國家通用語言。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准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
語言是最重要的交際工具和信息載體。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進程中,大力推廣、積極普及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有利於消除語言隔閡,促進社會交往,對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建設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對普及普通話的需求日益迫切。推廣普及普通話,營造良好的語言環境,有利於促進人員交流,有利於商品流通和培育統一的大市場。
我國是多民族、多語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國,推廣普及普通話有利於增進各民族各地區的交流,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
語言文字能力是文化素質的基本內容,推廣普及普通話是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推廣普及普通話有利於貫徹教育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戰略方針,有利於弘揚祖國優秀傳統文化和愛國主義精神,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
信息技術水平是衡量國家科技水平的標志之一。語言文字規范化標准化是提高中文信息處理水平的先決條件。推廣普及普通話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有利於推動中文信息處理技術的發展和應用。
總之,推廣普及普通話有利於我國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發展的需要,符合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以人為本,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為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的具體行動。
2. 推廣普通話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二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第三條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第四條規定:「公民有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權利。國家為公民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提供條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第五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應當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有利於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利於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第十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 第十一條規定:「漢語文出版物應當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准。」 第十二條規定:「廣播電台、電視台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第十三條規定:「提倡公共服務行業以普通話為服務用語。」第十四條規定:「廣播、電影、電視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第十八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 《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初等教育應當進行漢語拼音教學。」第十九條規定:「凡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崗位,其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說普通話的能力。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和影視話劇演員、教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分別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准;對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的,分別情況進行培訓。」第二十條規定:「對外漢語教學應當教授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 ( 班級 ) 和其他教育機構,有條件的應當採用少數民族文字的課本,並用少數民族語言講課;根據情況從小學低年級或者高年級起開設漢語文課程,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第四十九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教育和鼓勵各民族的幹部互相學習語言文字。漢族幹部要學習當地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少數民族幹部在學習、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同時,也要學習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進行教學,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六條規定:「學校應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可以用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教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 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在教育教學和各種活動中,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師范院校的教育教學和各種活動應當使用普通話。」
《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掃除文盲教學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幼兒園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幼兒園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民族鄉的中小學可以使用當地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教學,同時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廣播電台、電視台應當使用規范的語言文字。廣播電台、電視台應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3. 推廣普通話的方針和政策
為了適應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1986 年國家把推廣普通話列為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務,1992 年確定推廣普通話工作方針為「大力推行、積極普及、逐步提高」,在強化政府行為,擴大普及范圍,提高全民普通話應用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民族語言平等共存,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的自由。國家鼓勵各民族互相學習語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進行教學的學校開設的漢語課程應當教授普通話,少數民族自治地方需要使用漢語的場合要使用普通話。
正確處理普通話與漢語方言的關系,堅持社會語言生活主體化與多樣化相結合的原則,一方面使公民普遍具備普通話應用能力,另一方面尊重方言的使用價值和文化價值。推廣普通話不是消滅方言,是使公民在使用方言的同時也掌握國家通用語言,並在正式場合和公共交際場合自覺地使用普通話。
4. 推廣普通話工作的目標
2010 年以前,普通話在全國范圍內初步普及,交際中的方言隔閡基本消除,受過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備普通話的應用能力,並在必要的場合自覺地使用普通話;本世紀中葉以前,普通話在全國范圍內普及,交際中沒有方言隔閡。經過未來四、五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國國民語文素質大幅度提高,普通話的社會應用更加適應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發展需要,形成與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相適應的良好語言環境。
5.推廣普通話工作的基本思路
推廣普通話工作要緊緊圍繞社會需求,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出發,遵循語言自身發展規律,依法強化政府行為。要以學校為基礎,以黨政機關為龍頭,以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為榜樣,以公共服務行業為窗口,並逐步向廣大農村地區拓展,向更寬的領域延伸,逐步實現全社會普及普通話。
6. 推廣普通話工作的基本措施
推廣普通話工作以實行目標管理、量化評估,實施普通話水平測試和開展以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為中心的宣傳教育為基本措施,不斷加大依法推進的力度, 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軌道。
7. 推廣普通話工作基本要求
推廣普通話要努力做好四個重點領域的工作:第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城鎮學校和幼兒園要實現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要把普及普通話的要求納入培養目標,納入管理常規,納入教師基本功訓練,滲透到德智體美和社會實踐等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中。要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示範校創建活動,培育一批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出色的示範學校。第二,黨政機關要率先垂範,把普通話作為公務用語,並督促和帶動全社會推廣普及普通話。公務員的普通話水平要達到規定等級。第三,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 播音員、節目主持人要成為全社會說好普通話的榜樣。第四,提倡商業、旅遊、郵政、電信、鐵路、民航、金融、衛生等行業以普通話為服務用語,鼓勵從業員工努力提高普通話水平。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要以普通話為工作用語,幫助幹部戰士努力提高普通話水平。
8. 推廣普通話宣傳口號
(1) 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2) 積極普及民族共同語,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
(3) 愛國旗,唱國歌,說普通話
(4) 四海同音,萬眾一心
(5) 普通話:神州音,華夏情
(6) 普及普通話,四海是一家
(7) 面向現代化,推廣普通話
(8) 積極普及普通話,齊心協力奔小康
(9) 樹立語言規范意識,提高民族文化素質
(10) 推廣普通話,公務員要帶頭
(11) 新聞媒體要成為推廣普通話的榜樣
(12) 普通話是我們的校園語言
(13) 我是中國娃,愛說普通話
(14) 普通話: 情感的紐帶,溝通的橋梁
(15) 說普通話,迎四方賓客;用文明語,送一片真情
(16) 溝通——從普通話開始
(17) 說好普通話,方便你我他
(18) 說普通話,從我做起
(19) 說好普通話,朋友遍天下
(20) 普通話,使你我靠得更近
(21) 普通話——時代的需求,時尚的追求
(22) 普通話——讓生活更精彩,讓社會更溫馨
(23) 普通話同青春攜手,文明語和時尚並肩
(24) 文明語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話融匯東西南北情
(25) 心相印,語相通,共奔小康樂融融
(26) 實現順暢交流,構建和諧社會
❼ 對於推廣普通話,國家下達了什麼文件來規范
人事部、教育部、國家語委(人發[1999]46號)
「各地各部門要採取措施,加強對公務員普通話的培訓,同時,要正確處理好工作與培訓的關系。通過培訓,原則要求195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公務員達到普通話三級甲等以上水平;對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務員不作達標的硬性要求,但鼓勵努力提高普通話水平。」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教育部、國家語委
(金融工發[2000]8號)
「除需要使用方言、少數民族語言和外語的場合外,金融系統所有員工在工作中均需使用普通話。直接面向客戶服務的員工,普通話水平應不低於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規定的三級甲等。」
鐵道部、教育部、國家語委(鐵科教[2000]72號)
「鐵路系統員工應以普通話為工作用語,除確需使用方言、少數民族語言和外國語言的場合外,鐵路系統的所有職工在工作中均應使用普通話。直接面向旅客、貨主服務的職工的普通話水平一般應不低於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規定的三級甲等;站、車廣播員的普通話水平應不低於二級甲等。」
「鐵路系統師范學校的畢業生應按教育部和國家語委規定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的等級證書」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1999]高檢辦發第35號)
「要積極開展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要主動爭取當地教育部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等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在檢察人員中開展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採取各種措施和方式,不斷提高幹警講普通話的水平。」
文化部、教育部、國家語委(文政法發[2001]20號)
把普通話作為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工作用語。除確需使用方言、少數民族語言和外語的場合外,文化行政部門的公務員在工作中均應使用普通話。公務員普通話水平一般應不低於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規定的三級甲等。凡達不到標準的,要按人事部、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開展國家公務員普通話培訓的通知》(人發[1999]46號)要求進行培訓。
把普通話作為文化部門的服務用語。文藝團體、文化藝術館、影劇院、展覽館、博物館等面向公眾服務的文化單位應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服務用語。直接面向公眾服務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使用普通話的能力,其中解說員、廣播員經過培訓,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195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話劇演員和話劇表演專業畢業生應接受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普通話一級水平,並逐步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把規范漢字作為文化系統的公務和服務用字。文化系統的公文、印章、標牌、標志、票據、報表、演出字幕、說明書、宣傳櫥窗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廣告用字應符合國家關於廣告用字規范的規定,文化企業、事業單位名牌的手書字中有不規範字的,咳保留使用,但應在醒目處另外設置規范漢字的名牌。文物古跡的原有文字應當保存完好,但說明文字應使用規范漢字。需要加註漢語拼音的地方應在規范漢字下方書寫漢語拼音,拼音應符合《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的規定。
加強對貫徹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工作的領導。文化部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由教育科技司負責,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有領導分管、有人員專管或兼管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和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在培訓、測試、檢查和編寫教材、提供宣傳材料等方面應予以大力支持。要加強督促檢查並及時總結交流經驗,把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扎扎實實地開展下去。
信息產業部、教育部、國家語委(信部聯辦[2001]242號)
在信息產業系統實現所有員工以普通話為工作用語,以規范漢字為公務用字。
除需要使用方言、少數民族語言和外語的場合外,信息產業系統所有員工在工作中均需使用普通話。直接面向客戶服務的一般員工,普通話水平應不低於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規定的三級甲等標准,話務員的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二級乙等。
除需要使用少數民族文字和外文外,信息產業系統所有公文、名稱牌、印章、票據、報表、標牌、指示牌、說明書、廣告、宣傳材料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需加註漢語拼音的應書寫在規范漢字的下方,拼音應符合《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的規定。
已經簡化的繁體字、已經淘汰的異體字、自選簡體字和錯別字為不準使用的不規範字。字形不規范的計算機中文軟體不得在工作中使用。
為認真做好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信息產業系統各級管理部門應將普通話水平達標列入有關崗位技術標准,將在公務中使用普通話列入服務規范。
2001年內,信息產業系統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要在各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對所有的公務用字、漢語拼音和計算機中文字型檔進行一次普遍檢查,並制定普通話培訓計劃,直接面向用戶服務的職工普通話水平應達標。2001年年底前,要完成對不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漢語拼音和計算機軟體的改正和更換工作。
從2002年起,把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內容列入評選表彰創建國家級文明行業、文明單位、青年文明號、服務標兵等稱號的評比條件。
每年9月份的第三個星期是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各單位要在宣傳周內,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活動。平時也可在業務場所張貼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畫等,為在全社會形成「說普通話、用規範字」的良好環境作出貢獻。
國家郵政局、教育部、國家語委(國郵聯[2000]304號)
「除需要使用方言、少數民族語言和外語的場合外,郵政系統所有員工在工作中均需使用普通話。營業員、投遞員、郵儲業務員、報刊發行員以及工作在呼叫中心、信息查詢等直接面向用戶服務的職工,普通話水平不低於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規定的三級甲等;郵運指揮調度人員、檢查監督人員也應達到相應水平。」
「為進一步做好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各郵政部門應將普通話水平達標列入有關崗位技術標准,將在公務中使用普通話列入服務規范。2000年內要在地方各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的配合下,對職工普通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應制定普通話培訓計劃,對職工特別是直接面向用戶服務的職工分批進行普通話達標培訓。到2001年底,直接面向用戶服務部的職工普通話水平應當達標,未達標的必須進行再培訓。
❽ 宜昌市關於進一步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字實施辦法的內容
各縣市區委、縣市區人民政府,軍分區黨委,市委各部委,市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局,各人民團體,中省在宜企事業單位:
市委組織部等七部門《關於進一步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字實施辦法》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宜昌市委辦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7年8月31日
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直機關工委市文明辦、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市人事局、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字實施辦法
一、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字必須貫徹「大力推行、積極普及、逐步提高」的方針。黨政機關公務員要發揮帶頭作用,學校要發揮基礎作用,新聞媒體要發揮示範作用,公共服務行業要發揮窗口作用。
二、黨政機關公務員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說好普通話、用好規範字,增強說好普通話、用好規範字的自覺性。在接聽電話、接待來訪、辦公、各種會議、面向社會公眾講話等公務活動中自覺使用普通話,普通話應成為各種會議、公共場合、公務活動、機關內部用語。在公文、印章、個人名片、單位名稱牌、指示牌、告示欄等自覺使用規范漢字。
黨政機關要把說普通話、寫規範字列入公務員基本行為規范,列入機關作風建設、年度考核的內容,把普通話、規範字使用狀況作為錄用公務員、評選優秀公僕和公務員、年度考核的必備條件,逐步實行持證上崗。
三、學校要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把學生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能力納入培養目標,把說普通話、用規範字列為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普通話應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語言、校園語言。
教育系統要把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和教育教學要求,把說普通話、寫規範字作為教師資格、教師職務評聘、教師錄用、學生素質評價、學校辦學水平評估的必備條件。
四、新聞媒體要以普通話作為播音、節目主持、采訪的基本工作用語,以漢語文出版的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等出版物和影視屏幕字幕及其他公示性用字應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准。
新聞媒體要把說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作為提高新聞和出版物質量的一項重要內容,建立質量管理責任機制,播音員、節目主持人、編輯、記者、校對、中文字幕機操作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五、商業、郵政、電信、鐵路、交通、民航、旅遊、文化、餐飲、娛樂、銀行、保險、醫療衛生及其他面向社會公眾的行業要以普通話作為基本服務用語。
公共服務行業要把說普通話、寫規範字納入行業基本行為規范,納入常規管理,納入行業技能培訓的內容,並在導游、廣播、解說等特定崗位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六、各部門、各單位在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的過程中,要有計劃地對工作人員進行普通話培訓,使工作人員逐步達到《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規定的等級標准。
七、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構建長效機制,健全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加強層級管理,落實責任制,形成人人堅持使用、重在實效的氛圍。
八、組織、人事部門要將語言文字納入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素質提高培訓規劃,做好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培訓測試的組織工作和規范用字的管理工作。宣傳部門要積極宣傳黨和國家的語言文字方針政策,營造良好語言文字工作氛圍。市文明辦負責將語言文字工作情況納入文明單位、文明機關考評條件。市直機關工委負責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機關作風建設,積極開展宣傳競賽活動。教育部門要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推普宣傳活動,制定普通話培訓測試規劃,為全社會提供培訓測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