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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P麻疹主動監測培訓內容

發布時間:2021-01-30 07:53:32

㈠ 脊灰野病毒怎麼防治

全國急性弛緩性麻痹(AFP)病例監測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2010年全國保持無脊髓灰質炎狀態行動計劃》,更好地發揮急性弛緩性麻痹(以下簡稱AFP)監測系統的作用,特製定本監測方案。
一、監測目的
1.及時發現輸入性脊灰野病毒,採取措施防止病毒傳播,保持無脊灰狀態。
2.及時發現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以下簡稱VDPV)及其循環,採取措施控制病毒進一步傳播。
3.評價免疫工作質量,發現薄弱環節。
4.監測脊灰病毒變異情況,為調整疫苗免疫策略提供依據。
二、監測內容
(一)監測病例定義
1.急性弛緩性麻痹(AFP)病例
所有15歲以下出現急性弛緩性麻痹症狀的病例,和任何年齡臨床診斷為脊灰的病例均作為AFP病例。
AFP病例的診斷要點:急性起病、肌張力減弱、肌力下降、腱反射減弱或消失。
常見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
(1)脊髓灰質炎;
(2)格林巴利綜合征(感染性多發性神經根神經炎,GBS);
(3)橫貫性脊髓炎、脊髓炎、腦脊髓炎、急性神經根脊髓炎;
(4)多神經病(葯物性多神經病,有毒物質引起的多神經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經病);
(5)神經根炎;
(6)外傷性神經炎(包括臀肌葯物注射後引發的神經炎);
(7)單神經炎;
(8)神經叢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鉀性麻痹、高鉀性麻痹、正常鉀性麻痹);
(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無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發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癱、截癱和單癱(原因不明);
(14)短暫性肢體麻痹。

2.高危AFP病例
年齡小於5歲、接種OPV次數少於3次或服苗史不詳、未采或未採集到合格大便標本的AFP病例;或臨床懷疑為脊灰的病例。
3.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
同一縣(區)或相鄰縣(區)發現2例或2例以上的臨床符合病例,發病時間間隔2個月以內。
4.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簡稱VDPV病例)
AFP病例大便標本分離到VDPV。該病毒與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區全基因序列變異介於1%~15%之間 。如發生2例或2例以上相關的VDPV病例,則視為VDPV循環(cVDPVs)。
(二)病例分類標准
AFP病例分類參照WHO推薦的病毒學分類標准。省級專家診斷小組根據脊灰實驗室檢測結果,結合流行病學、臨床等資料對AFP病例進行診斷分類(附圖,AFP病例分類流程圖)。
1.脊灰野病毒確診病例:凡脊灰野病毒檢測陽性的AFP病例為脊灰野病毒確診病例。
2.VDPV病例:從大便標本中分離出VDPV,經省級專家診斷小組審查,臨床不能排除脊灰診斷的病例。
3.脊灰排除病例: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凡是採集到合格大便標本,未檢測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的病例;
(2)無標本或無合格標本,未檢測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無論60天隨訪時有無殘留麻痹/或死亡、失訪,經省級專家診斷小組審查,臨床排除脊灰診斷的病例。
4.脊灰臨床符合病例:無標本或無合格標本,未檢測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無論60天隨訪時有無殘留麻痹/或死亡、失訪,經省級專家診斷小組審查,臨床不能排除脊灰診斷的病例。
三、監測內容
(一)AFP病例報告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發現AFP病例後,城市在12小時、農村在24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到當地縣級疾控機構。報告內容包括:發病地點、家長姓名、患者姓名、性別、出生日期、麻痹日期、臨床初步診斷等。縣級疾控機構應建立AFP病例專報記錄本(表樣參照附表,表1),登記接到報告時間、報告人、報告單位、報告內容、記錄人等內容。
(二)主動監測
1.AFP主動監測醫院
所有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神經專科醫院、兒童醫院、傳染病醫院、綜合性中醫醫院等均為AFP主動監測醫院,每旬開展AFP病例主動搜索工作。
人口集中的鄉級醫院每旬開展AFP病例主動搜索工作;交通不便以及邊遠的鄉級醫院也應定期開展AFP病例主動搜索工作。各省還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擴大主動監測醫院范圍。
2.主動監測工作的內容
(1)AFP主動監測醫院每旬開展本院的AFP病例的主動搜索;縣級疾控機構應每旬對轄區內AFP主動監測醫院開展主動搜索。
(2)開展主動監測時,監測人員應到監測醫院的兒科、神經內科(或內科)、傳染科的門診和病房、病案室等,查閱門診日誌、出入院記錄或病案,並與醫務人員交談,主動搜索AFP病例,並記錄監測結果。如發現漏報的AFP病例,應按要求開展調查和報告。
AFP主動監測醫院應於次旬2日前、以報表形式向轄區縣級疾控機構報告「AFP監測醫院旬報表」(附表,表2);AFP主動監測醫院如經過核實未發現就診AFP病例,應進行 「零」 病例報告。縣、市級疾控機構分別於次旬3、6日前以網路資料庫形式逐級上報「AFP監測醫院旬報匯總表」 (附表,表3)。
縣級疾控機構對監測醫院進行AFP病例主動監測時應填寫「AFP病例主動監測記錄表」(附表,表4),並於次月3日前將上月主動監測結果錄入資料庫,形成匯總數據,通過網路逐級上報。
(三)病例調查
1.個案調查
接到AFP病例報告後,縣級疾控機構應在48小時內派專業人員對病例開展個案調查,在臨床醫生配合下,詳細填寫「急性弛緩性麻痹病例個案調查表」(附表,表5)。
調查按以下步驟進行:
(1)了解發病過程:應了解麻痹發生時間、是否有發熱/腹瀉、麻痹部位是否對稱、是否疼痛、有無外傷或注射史、就診過程、OPV服苗史等。
(2)進行神經學檢查:重點檢查肌力、肌張力、腱反射、肌萎縮和肢體活動情況。
(3)填寫個案調查表:要求完整、准確填寫,避免缺項和漏項。如有調查表中未包括的症狀或體征可用文字說明;調查時力求明確臨床診斷。
2.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的調查
詳見《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調查指南》(衛疾控免疫[1999]第63號)。
3.VDPV病例、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等的調查
對於VDPV病例、VDPV循環病例和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除進行個案調查外,還應到病例居住地進行現場調查,了解當地OPV接種情況,並結合其年齡、臨床表現等特徵,判定其危險性,決定其後續關注程度。調查內容詳見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VDPV循環病例應急處理預案(另行下發)。
(四)AFP病例隨訪
1.在麻痹發生60天後,要對所報告的AFP病例進行隨訪。隨訪由縣或市級疾控機構完成,隨訪必須要見到病例本人,建議隨訪者為對該病例進行過調查的人員。
2.隨訪時要填寫「AFP病例麻痹隨訪表」(附表,表6),隨訪表填寫完成後要及時(麻痹75天內)上報市、省級疾控機構。
3.在病例首次進行個案調查時沒有明確臨床診斷的病例,力求在隨訪時能夠得出明確診斷,以補充個案資料。必要時組織省級專家組專家進行訪視。
(五)AFP病例的專家診斷
各省應成立由具有AFP診斷經驗的流行病學、病毒學、臨床醫學(神經內科、兒科、傳染病學)等方面專家組成AFP病例分類專家診斷小組,定期開展診斷工作,工作內容及要求詳見《省級AFP病例分類專家診斷小組工作規范》(衛疾控免疫[1999]第63號)。
(六)實驗室監測
1.AFP病例標本的採集
對所有AFP病例應採集雙份大便標本用於病毒分離。標本的採集要求是:在麻痹出現後14天內採集;兩份標本採集時間至少間隔24小時;每份標本重量≥5克(約為成人的大拇指末節大小)。
2.接觸者標本的採集
(1)AFP病例接觸者:以下情況應採集AFP病例的5名接觸者(原則上5歲以下)大便標本。
1)每年AFP病例大便標本數少於150份的省;
2)未採集到合格大便標本的AFP病例;
3)根據臨床或流行病學資料高度懷疑為脊灰的AFP病例;
4)死亡的AFP病例。
(2)VDPV病例、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接觸者
對於VDPV病例、VDPV循環病例和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其接觸者標本的採集要求見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VDPV循環病例應急處理預案。
3.原始標本運送
(1)標本採集後要在7天內送達省級脊灰實驗室,標本應冷藏運送,在送達省脊灰實驗室時帶冰且包裝完整。標本的運送要符合國家對標本運送的有關要求。
(2)採集的標本應有完整的登記資料,一並送達省脊灰實驗室。標本標簽登記要清楚,標本送檢表項目要填寫完整(附表,表7)。
4.省級實驗室檢測
(1)標本送達省級脊灰實驗室後要及時進行標本登記、編號,並於-20℃保存備檢。
(2)省級脊灰實驗室要按照WHO《脊髓灰質炎實驗室手冊》(現行版)進行病毒分離及型別鑒定。
5.陽性分離物運送
省級脊灰實驗室應在分離定型後14天內將脊灰病毒陽性分離物送達國家脊灰實驗室。標本應冷凍運送,在送達國家脊灰實驗室時帶冰且包裝必須完整。標本的運送同時要符合國家對標本運送的有關要求。
6.國家級實驗室檢測
國家脊灰實驗室應按照《脊髓灰質炎實驗室手冊》採用PCR、ELISA方法對送檢標本進行脊灰病毒型內鑒定。對上述兩種方法結果異常的毒株進行VP1區核苷酸序列測定和分析。
7.結果報告與反饋
(1)省級脊灰實驗室應在收到標本後28天內將標本檢測結果,包括脊灰病毒陰性、脊灰病毒陽性型別和非脊灰腸道病毒(NPEV),反饋給同級流行病學監測人員和下級送檢單位。
(2)國家級脊灰實驗室要將脊灰病毒型內鑒定於7天內完成並將結果反饋給省級脊灰實驗室,省級脊灰實驗室要將國家鑒定結果及時反饋給同級流行病學監測人員和下級送檢單位。
(3)需進行測序的標本,國家級脊灰實驗室要在型內鑒定結果後14天內完成並將測序結果反饋省級脊灰實驗室。
(七)疫情處理
當發生高變異株AFP病例、VDPV病例、VDPV循環病例或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時,應按照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環病例應急處理預案的要求進行處理。
(八)AFP監測評價指標及資料分析
1.監測系統評價指標
(1)監測的敏感性
— 15歲以下兒童非脊灰AFP病例報告發病率≥1/10萬。
(2)監測的及時性
— AFP病例監測報告(包括「零」病例報告)及時率≥80%;
— AFP病例報告後48小時內調查及時率≥80%;
— AFP病例14天內雙份合格大便標本採集率≥80%;
— AFP病例大便標本7天內送達省級脊灰實驗室及時率≥80%;
— 省級脊灰實驗室28天內完成AFP病例大便病毒分離及時率≥80%;
— 陽性分離物在14天內送國家脊灰實驗室的及時率≥80%;
— 國家脊灰實驗室7天內完成省級送達的陽性分離物型內鑒別的及時率≥80%;
— 需進行核酸序列分析的陽性分離物應在完成病毒型內鑒別後14天完成序列檢測;
— AFP病例麻痹60天內完成病毒型內鑒別及時率≥80%;
— AFP病例麻痹75天內隨訪及時率≥80%;
(3)監測的完整性
— 省級對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調查處理率達到100%;
— 國家級AFP病例分類專家診斷小組對臨床符合病例的復核率達到100%;
— 旬報完整性
實際監測報告數/應監測報告數×100%
(應報告數=報告點數×報告頻率)
— 主動監測報表完整性
實際監測報告數/應監測報告數×100%
(應監測報告數=報告點數×報告頻率)
2.監測系統資料分析
(1)AFP病例流行病學分布
以縣、市或省為單位繪制病例散點圖;以市地為單位統計AFP發病率。每年重點分析15歲以下人口已達10萬而AFP報告發病率<1/10萬的地區,尋找原因。也可對15歲以下人口累計人口已達10萬而沒有AFP病例報告(或報告敏感性較低)的縣級單位進行分析,尋找原因。分析病例的年齡構成和時間分布。
(2)AFP病例免疫史
計算AFP病例OPV「零」劑次免疫、未全程免疫、全程免疫和不詳所佔比例,分析兒童未全程免疫原因,重點分析「零」劑次免疫兒童。
(3)AFP病例大便標本採集及檢測結果
計算未採集、採集單份、雙份標本病例所佔比例,脊灰病毒陽性率、各型別分離數,非脊灰腸道病毒分離率等。
(4)分析AFP監測系統及時性、完整性
計算相關的監測指標,評價監測系統運轉質量,分析存在的問題。
3.工作質量評價
(1)個案調查表、隨訪表填寫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有無缺項、有無邏輯錯誤,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等)。
(2)省、市級是否定期對基層的AFP病例監測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3)省級AFP專家診斷小組活動頻次、活動的及時性以及資料完整性。
(九)資料管理與信息反饋
1.資料管理
各級疾控機構要將所有的AFP監測資料(電話報告記錄、旬報、主動監測報表、個案調查表、隨訪表、AFP病例專家診斷資料、高危AFP病例、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等調查資料、AFP病例標本送檢表、AFP病例標本實驗室檢測記錄、AFP病例標本實驗室檢測結果報告單等)至少每年度整理一次,歸檔保存。同時做好AFP監測網路資料庫的備份和保存。相關資料的至少保存至全球證實消滅脊灰後。
2.信息反饋與交流
(1)國家和省級應定期分析監測數據,並將監測結果反饋到下級疾控機構。反饋可採用簡報、通報等方式。內容應包括各項監測指標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和建議等。
(2)各級對AFP監測問題應隨時進行信息交流和溝通。
(十)異地AFP病例監測管理
1.異地AFP病例是指非本地戶籍的AFP病例。如病例麻痹前在本地居住35天以上,則不屬於異地AFP病例。異地AFP病例歸屬原居住地縣級以上疾控機構管理。異地病例可分為跨省異地AFP病例和本省異地AFP病例(跨縣或跨市)。
2.異地AFP病例的報告、調查、采樣送檢、隨訪等各項監測工作,由病例暫住地的縣級以上疾控機構負責完成。病例標本檢測由采樣送檢單位所在的省級脊灰實驗室負責。
3.省級疾控機構收到報告的異地AFP病例後,應及時將病例資料(個案調查表等)傳真並郵寄報告病例歸屬地省級(跨省異地AFP病例)或市級(本省異地AFP病例)疾控機構。異地AFP病例實驗室結果,由省級脊灰實驗室傳真並郵寄報告病例歸屬地省級(跨省異地AFP病例)或市級(本省異地AFP病例)疾控機構。
4.病例歸屬地疾控機構接到異地報告的AFP病例後,應及時與病例當時所在地省級(跨省異地AFP病例)或縣級(本省異地AFP病例)疾控機構溝通,收集該病例的個案、病案、實驗室、隨訪等資料進行綜合管理。各相關疾控機構,特別是省級疾控機構,應協助病例歸屬地疾控機構做好異地AFP病例的各項監測工作。
四、各級職責
(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收集、分析、公布和反饋全國AFP監測情況;利用監測資料,評價全國監測進展;負責對省級AFP病例監測的培訓和技術指導;協助衛生部組織國家級AFP病例專家診斷和分類活動;負責國家級脊灰實驗室管理,確保監測質量;組織對VDPV循環病例或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進行調查和應急處理;對國家維持無脊灰策略與措施提出改進建議。
(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收集並分析縣、市級上報資料,對AFP病例實行個案管理;每月定期將本省病例監測資料傳送國家級疾控機構;監督、指導各地AFP各項監測活動的開展;對市、縣級疾控機構和有關醫療機構人員培訓;定期對監測資料進行分析與評價,及時向本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下級疾控機構反饋;根據監測結果確定本省監測薄弱地區和高危人群,組織開展相關調查研究;組織對高危AFP病例、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VDPV病例的調查和處理;負責省級脊灰實驗室的管理,確保監測質量;評價本省AFP監測狀況,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本省維持無脊灰策略與措施的建議;與國家和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溝通和信息交流,協調異地AFP病例報告、調查及其它相關事宜。
(三)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收集轄區內縣級疾控機構及有關醫療機構AFP病例疫情報告及個案調查表,對縣級疾控機構報告的資料進行審核,按規定向上級疾控機構報告;監督、指導縣級各項監測活動的開展;負責對縣級疾控機構和有關醫療機構人員培訓;監測轄區內病例的發生情況,參與高危AFP病例、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的調查;評價轄區內病例監測現狀,並向本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控機構報告。
(四)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收集轄區內AFP病例報告,按規定向上級疾控機構報告;開展AFP病例調查、標本採集、運送及病例隨訪工作;負責轄區內病例的主動監測工作;負責對轄區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相關人員AFP監測的培訓;對轄區內病例監測工作開展督導、檢查,評價監測質量,並向上級疾控機構和本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監測工作情況。
(五)各級醫療機構
負責本醫院AFP病例發現與報告工作;制定本單位監測報告程序和工作制度,在本單位開展病例的主動監測;在疾控機構指導下組織開展對預防保健科、兒科、神經內科、傳染科、病案室等相關科室和人員的AFP監測培訓;協助疾控機構進行AFP病例調查、標本採集並開展主動監測工作;收集、補充AFP病例的臨床資料,提供給轄區疾控機構。
(六)各級衛生行政部門
負責對轄區內AFP監測的組織領導,保障工作必須經費,對轄區監測工作進行評估、督導與考核。

㈡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免疫科里有個AFP的概念,現求其意義。

全國急性弛緩性麻痹(AFP)病例監測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2003-2010年全國保持無脊髓灰質炎狀態行動計劃》,更好地發揮急性弛緩性麻痹(以下簡稱AFP)監測系統的作用,特製定本監測方案。
一、監測目的
1.及時發現輸入性脊灰野病毒,採取措施防止病毒傳播,保持無脊灰狀態。
2.及時發現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以下簡稱VDPV)及其循環,採取措施控制病毒進一步傳播。
3.評價免疫工作質量,發現薄弱環節。
4.監測脊灰病毒變異情況,為調整疫苗免疫策略提供依據。
二、監測內容
(一)監測病例定義
1.急性弛緩性麻痹(AFP)病例
所有15歲以下出現急性弛緩性麻痹症狀的病例,和任何年齡臨床診斷為脊灰的病例均作為AFP病例。
AFP病例的診斷要點:急性起病、肌張力減弱、肌力下降、腱反射減弱或消失。
常見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
(1)脊髓灰質炎;
(2)格林巴利綜合征(感染性多發性神經根神經炎,GBS);
(3)橫貫性脊髓炎、脊髓炎、腦脊髓炎、急性神經根脊髓炎;
(4)多神經病(葯物性多神經病,有毒物質引起的多神經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經病);
(5)神經根炎;
(6)外傷性神經炎(包括臀肌葯物注射後引發的神經炎);
(7)單神經炎;
(8)神經叢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鉀性麻痹、高鉀性麻痹、正常鉀性麻痹);
(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無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發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癱、截癱和單癱(原因不明);
(14)短暫性肢體麻痹。

2.高危AFP病例
年齡小於5歲、接種OPV次數少於3次或服苗史不詳、未采或未採集到合格大便標本的AFP病例;或臨床懷疑為脊灰的病例。
3.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
同一縣(區)或相鄰縣(區)發現2例或2例以上的臨床符合病例,發病時間間隔2個月以內。
4.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簡稱VDPV病例)
AFP病例大便標本分離到VDPV。該病毒與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區全基因序列變異介於1%~15%之間 。如發生2例或2例以上相關的VDPV病例,則視為VDPV循環(cVDPVs)。
(二)病例分類標准
AFP病例分類參照WHO推薦的病毒學分類標准。省級專家診斷小組根據脊灰實驗室檢測結果,結合流行病學、臨床等資料對AFP病例進行診斷分類(附圖,AFP病例分類流程圖)。
1.脊灰野病毒確診病例:凡脊灰野病毒檢測陽性的AFP病例為脊灰野病毒確診病例。
2.VDPV病例:從大便標本中分離出VDPV,經省級專家診斷小組審查,臨床不能排除脊灰診斷的病例。
3.脊灰排除病例: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凡是採集到合格大便標本,未檢測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的病例;
(2)無標本或無合格標本,未檢測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無論60天隨訪時有無殘留麻痹/或死亡、失訪,經省級專家診斷小組審查,臨床排除脊灰診斷的病例。
4.脊灰臨床符合病例:無標本或無合格標本,未檢測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無論60天隨訪時有無殘留麻痹/或死亡、失訪,經省級專家診斷小組審查,臨床不能排除脊灰診斷的病例。
三、監測內容
(一)AFP病例報告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發現AFP病例後,城市在12小時、農村在24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到當地縣級疾控機構。報告內容包括:發病地點、家長姓名、患者姓名、性別、出生日期、麻痹日期、臨床初步診斷等。縣級疾控機構應建立AFP病例專報記錄本(表樣參照附表,表1),登記接到報告時間、報告人、報告單位、報告內容、記錄人等內容。
(二)主動監測
1.AFP主動監測醫院
所有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神經專科醫院、兒童醫院、傳染病醫院、綜合性中醫醫院等均為AFP主動監測醫院,每旬開展AFP病例主動搜索工作。
人口集中的鄉級醫院每旬開展AFP病例主動搜索工作;交通不便以及邊遠的鄉級醫院也應定期開展AFP病例主動搜索工作。各省還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擴大主動監測醫院范圍。
2.主動監測工作的內容
(1)AFP主動監測醫院每旬開展本院的AFP病例的主動搜索;縣級疾控機構應每旬對轄區內AFP主動監測醫院開展主動搜索。
(2)開展主動監測時,監測人員應到監測醫院的兒科、神經內科(或內科)、傳染科的門診和病房、病案室等,查閱門診日誌、出入院記錄或病案,並與醫務人員交談,主動搜索AFP病例,並記錄監測結果。如發現漏報的AFP病例,應按要求開展調查和報告。
AFP主動監測醫院應於次旬2日前、以報表形式向轄區縣級疾控機構報告「AFP監測醫院旬報表」(附表,表2);AFP主動監測醫院如經過核實未發現就診AFP病例,應進行 「零」 病例報告。縣、市級疾控機構分別於次旬3、6日前以網路資料庫形式逐級上報「AFP監測醫院旬報匯總表」 (附表,表3)。
縣級疾控機構對監測醫院進行AFP病例主動監測時應填寫「AFP病例主動監測記錄表」(附表,表4),並於次月3日前將上月主動監測結果錄入資料庫,形成匯總數據,通過網路逐級上報。
(三)病例調查
1.個案調查
接到AFP病例報告後,縣級疾控機構應在48小時內派專業人員對病例開展個案調查,在臨床醫生配合下,詳細填寫「急性弛緩性麻痹病例個案調查表」(附表,表5)。
調查按以下步驟進行:
(1)了解發病過程:應了解麻痹發生時間、是否有發熱/腹瀉、麻痹部位是否對稱、是否疼痛、有無外傷或注射史、就診過程、OPV服苗史等。
(2)進行神經學檢查:重點檢查肌力、肌張力、腱反射、肌萎縮和肢體活動情況。
(3)填寫個案調查表:要求完整、准確填寫,避免缺項和漏項。如有調查表中未包括的症狀或體征可用文字說明;調查時力求明確臨床診斷。
2.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的調查
詳見《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調查指南》(衛疾控免疫[1999]第63號)。
3.VDPV病例、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等的調查
對於VDPV病例、VDPV循環病例和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除進行個案調查外,還應到病例居住地進行現場調查,了解當地OPV接種情況,並結合其年齡、臨床表現等特徵,判定其危險性,決定其後續關注程度。調查內容詳見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VDPV循環病例應急處理預案(另行下發)。
(四)AFP病例隨訪
1.在麻痹發生60天後,要對所報告的AFP病例進行隨訪。隨訪由縣或市級疾控機構完成,隨訪必須要見到病例本人,建議隨訪者為對該病例進行過調查的人員。
2.隨訪時要填寫「AFP病例麻痹隨訪表」(附表,表6),隨訪表填寫完成後要及時(麻痹75天內)上報市、省級疾控機構。
3.在病例首次進行個案調查時沒有明確臨床診斷的病例,力求在隨訪時能夠得出明確診斷,以補充個案資料。必要時組織省級專家組專家進行訪視。
(五)AFP病例的專家診斷
各省應成立由具有AFP診斷經驗的流行病學、病毒學、臨床醫學(神經內科、兒科、傳染病學)等方面專家組成AFP病例分類專家診斷小組,定期開展診斷工作,工作內容及要求詳見《省級AFP病例分類專家診斷小組工作規范》(衛疾控免疫[1999]第63號)。
(六)實驗室監測
1.AFP病例標本的採集
對所有AFP病例應採集雙份大便標本用於病毒分離。標本的採集要求是:在麻痹出現後14天內採集;兩份標本採集時間至少間隔24小時;每份標本重量≥5克(約為成人的大拇指末節大小)。
2.接觸者標本的採集
(1)AFP病例接觸者:以下情況應採集AFP病例的5名接觸者(原則上5歲以下)大便標本。
1)每年AFP病例大便標本數少於150份的省;
2)未採集到合格大便標本的AFP病例;
3)根據臨床或流行病學資料高度懷疑為脊灰的AFP病例;
4)死亡的AFP病例。
(2)VDPV病例、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接觸者
對於VDPV病例、VDPV循環病例和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其接觸者標本的採集要求見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VDPV循環病例應急處理預案。
3.原始標本運送
(1)標本採集後要在7天內送達省級脊灰實驗室,標本應冷藏運送,在送達省脊灰實驗室時帶冰且包裝完整。標本的運送要符合國家對標本運送的有關要求。
(2)採集的標本應有完整的登記資料,一並送達省脊灰實驗室。標本標簽登記要清楚,標本送檢表項目要填寫完整(附表,表7)。
4.省級實驗室檢測
(1)標本送達省級脊灰實驗室後要及時進行標本登記、編號,並於-20℃保存備檢。
(2)省級脊灰實驗室要按照WHO《脊髓灰質炎實驗室手冊》(現行版)進行病毒分離及型別鑒定。
5.陽性分離物運送
省級脊灰實驗室應在分離定型後14天內將脊灰病毒陽性分離物送達國家脊灰實驗室。標本應冷凍運送,在送達國家脊灰實驗室時帶冰且包裝必須完整。標本的運送同時要符合國家對標本運送的有關要求。
6.國家級實驗室檢測
國家脊灰實驗室應按照《脊髓灰質炎實驗室手冊》採用PCR、ELISA方法對送檢標本進行脊灰病毒型內鑒定。對上述兩種方法結果異常的毒株進行VP1區核苷酸序列測定和分析。
7.結果報告與反饋
(1)省級脊灰實驗室應在收到標本後28天內將標本檢測結果,包括脊灰病毒陰性、脊灰病毒陽性型別和非脊灰腸道病毒(NPEV),反饋給同級流行病學監測人員和下級送檢單位。
(2)國家級脊灰實驗室要將脊灰病毒型內鑒定於7天內完成並將結果反饋給省級脊灰實驗室,省級脊灰實驗室要將國家鑒定結果及時反饋給同級流行病學監測人員和下級送檢單位。
(3)需進行測序的標本,國家級脊灰實驗室要在型內鑒定結果後14天內完成並將測序結果反饋省級脊灰實驗室。
(七)疫情處理
當發生高變異株AFP病例、VDPV病例、VDPV循環病例或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時,應按照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環病例應急處理預案的要求進行處理。
(八)AFP監測評價指標及資料分析
1.監測系統評價指標
(1)監測的敏感性
— 15歲以下兒童非脊灰AFP病例報告發病率≥1/10萬。
(2)監測的及時性
— AFP病例監測報告(包括「零」病例報告)及時率≥80%;
— AFP病例報告後48小時內調查及時率≥80%;
— AFP病例14天內雙份合格大便標本採集率≥80%;
— AFP病例大便標本7天內送達省級脊灰實驗室及時率≥80%;
— 省級脊灰實驗室28天內完成AFP病例大便病毒分離及時率≥80%;
— 陽性分離物在14天內送國家脊灰實驗室的及時率≥80%;
— 國家脊灰實驗室7天內完成省級送達的陽性分離物型內鑒別的及時率≥80%;
— 需進行核酸序列分析的陽性分離物應在完成病毒型內鑒別後14天完成序列檢測;
— AFP病例麻痹60天內完成病毒型內鑒別及時率≥80%;
— AFP病例麻痹75天內隨訪及時率≥80%;
(3)監測的完整性
— 省級對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調查處理率達到100%;
— 國家級AFP病例分類專家診斷小組對臨床符合病例的復核率達到100%;
— 旬報完整性
實際監測報告數/應監測報告數×100%
(應報告數=報告點數×報告頻率)
— 主動監測報表完整性
實際監測報告數/應監測報告數×100%
(應監測報告數=報告點數×報告頻率)
2.監測系統資料分析
(1)AFP病例流行病學分布
以縣、市或省為單位繪制病例散點圖;以市地為單位統計AFP發病率。每年重點分析15歲以下人口已達10萬而AFP報告發病率<1/10萬的地區,尋找原因。也可對15歲以下人口累計人口已達10萬而沒有AFP病例報告(或報告敏感性較低)的縣級單位進行分析,尋找原因。分析病例的年齡構成和時間分布。
(2)AFP病例免疫史
計算AFP病例OPV「零」劑次免疫、未全程免疫、全程免疫和不詳所佔比例,分析兒童未全程免疫原因,重點分析「零」劑次免疫兒童。
(3)AFP病例大便標本採集及檢測結果
計算未採集、採集單份、雙份標本病例所佔比例,脊灰病毒陽性率、各型別分離數,非脊灰腸道病毒分離率等。
(4)分析AFP監測系統及時性、完整性
計算相關的監測指標,評價監測系統運轉質量,分析存在的問題。
3.工作質量評價
(1)個案調查表、隨訪表填寫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有無缺項、有無邏輯錯誤,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等)。
(2)省、市級是否定期對基層的AFP病例監測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3)省級AFP專家診斷小組活動頻次、活動的及時性以及資料完整性。
(九)資料管理與信息反饋
1.資料管理
各級疾控機構要將所有的AFP監測資料(電話報告記錄、旬報、主動監測報表、個案調查表、隨訪表、AFP病例專家診斷資料、高危AFP病例、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等調查資料、AFP病例標本送檢表、AFP病例標本實驗室檢測記錄、AFP病例標本實驗室檢測結果報告單等)至少每年度整理一次,歸檔保存。同時做好AFP監測網路資料庫的備份和保存。相關資料的至少保存至全球證實消滅脊灰後。
2.信息反饋與交流
(1)國家和省級應定期分析監測數據,並將監測結果反饋到下級疾控機構。反饋可採用簡報、通報等方式。內容應包括各項監測指標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和建議等。
(2)各級對AFP監測問題應隨時進行信息交流和溝通。
(十)異地AFP病例監測管理
1.異地AFP病例是指非本地戶籍的AFP病例。如病例麻痹前在本地居住35天以上,則不屬於異地AFP病例。異地AFP病例歸屬原居住地縣級以上疾控機構管理。異地病例可分為跨省異地AFP病例和本省異地AFP病例(跨縣或跨市)。
2.異地AFP病例的報告、調查、采樣送檢、隨訪等各項監測工作,由病例暫住地的縣級以上疾控機構負責完成。病例標本檢測由采樣送檢單位所在的省級脊灰實驗室負責。
3.省級疾控機構收到報告的異地AFP病例後,應及時將病例資料(個案調查表等)傳真並郵寄報告病例歸屬地省級(跨省異地AFP病例)或市級(本省異地AFP病例)疾控機構。異地AFP病例實驗室結果,由省級脊灰實驗室傳真並郵寄報告病例歸屬地省級(跨省異地AFP病例)或市級(本省異地AFP病例)疾控機構。
4.病例歸屬地疾控機構接到異地報告的AFP病例後,應及時與病例當時所在地省級(跨省異地AFP病例)或縣級(本省異地AFP病例)疾控機構溝通,收集該病例的個案、病案、實驗室、隨訪等資料進行綜合管理。各相關疾控機構,特別是省級疾控機構,應協助病例歸屬地疾控機構做好異地AFP病例的各項監測工作。
四、各級職責
(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收集、分析、公布和反饋全國AFP監測情況;利用監測資料,評價全國監測進展;負責對省級AFP病例監測的培訓和技術指導;協助衛生部組織國家級AFP病例專家診斷和分類活動;負責國家級脊灰實驗室管理,確保監測質量;組織對VDPV循環病例或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進行調查和應急處理;對國家維持無脊灰策略與措施提出改進建議。
(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收集並分析縣、市級上報資料,對AFP病例實行個案管理;每月定期將本省病例監測資料傳送國家級疾控機構;監督、指導各地AFP各項監測活動的開展;對市、縣級疾控機構和有關醫療機構人員培訓;定期對監測資料進行分析與評價,及時向本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下級疾控機構反饋;根據監測結果確定本省監測薄弱地區和高危人群,組織開展相關調查研究;組織對高危AFP病例、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VDPV病例的調查和處理;負責省級脊灰實驗室的管理,確保監測質量;評價本省AFP監測狀況,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本省維持無脊灰策略與措施的建議;與國家和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溝通和信息交流,協調異地AFP病例報告、調查及其它相關事宜。
(三)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收集轄區內縣級疾控機構及有關醫療機構AFP病例疫情報告及個案調查表,對縣級疾控機構報告的資料進行審核,按規定向上級疾控機構報告;監督、指導縣級各項監測活動的開展;負責對縣級疾控機構和有關醫療機構人員培訓;監測轄區內病例的發生情況,參與高危AFP病例、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的調查;評價轄區內病例監測現狀,並向本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控機構報告。
(四)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收集轄區內AFP病例報告,按規定向上級疾控機構報告;開展AFP病例調查、標本採集、運送及病例隨訪工作;負責轄區內病例的主動監測工作;負責對轄區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相關人員AFP監測的培訓;對轄區內病例監測工作開展督導、檢查,評價監測質量,並向上級疾控機構和本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監測工作情況。
(五)各級醫療機構
負責本醫院AFP病例發現與報告工作;制定本單位監測報告程序和工作制度,在本單位開展病例的主動監測;在疾控機構指導下組織開展對預防保健科、兒科、神經內科、傳染科、病案室等相關科室和人員的AFP監測培訓;協助疾控機構進行AFP病例調查、標本採集並開展主動監測工作;收集、補充AFP病例的臨床資料,提供給轄區疾控機構。
(六)各級衛生行政部門
負責對轄區內AFP監測的組織領導,保障工作必須經費,對轄區監測工作進行評估、督導與考核。

㈢ 麻疹和afp的旬報該怎麼做

全國急性弛緩性麻痹(AFP)病例監測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2003-2010年全國保持無脊髓灰質炎狀態行動計劃》,更好地發揮急性弛緩性麻痹(以下簡稱AFP)監測系統的作用,特製定本監測方案。
一、監測目的
1.及時發現輸入性脊灰野病毒,採取措施防止病毒傳播,保持無脊灰狀態。
2.及時發現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以下簡稱VDPV)及其循環,採取措施控制病毒進一步傳播。
3.評價免疫工作質量,發現薄弱環節。
4.監測脊灰病毒變異情況,為調整疫苗免疫策略提供依據。
二、監測內容
(一)監測病例定義
1.急性弛緩性麻痹(AFP)病例
所有15歲以下出現急性弛緩性麻痹症狀的病例,和任何年齡臨床診斷為脊灰的病例均作為AFP病例。
AFP病例的診斷要點:急性起病、肌張力減弱、肌力下降、腱反射減弱或消失。
常見的AFP病例包括以下疾病:
(1)脊髓灰質炎;
(2)格林巴利綜合征(感染性多發性神經根神經炎,GBS);
(3)橫貫性脊髓炎、脊髓炎、腦脊髓炎、急性神經根脊髓炎;
(4)多神經病(葯物性多神經病,有毒物質引起的多神經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經病);
(5)神經根炎;
(6)外傷性神經炎(包括臀肌葯物注射後引發的神經炎);
(7)單神經炎;
(8)神經叢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鉀性麻痹、高鉀性麻痹、正常鉀性麻痹);
(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無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發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癱、截癱和單癱(原因不明);
(14)短暫性肢體麻痹。

2.高危AFP病例
年齡小於5歲、接種OPV次數少於3次或服苗史不詳、未采或未採集到合格大便標本的AFP病例;或臨床懷疑為脊灰的病例。
3.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
同一縣(區)或相鄰縣(區)發現2例或2例以上的臨床符合病例,發病時間間隔2個月以內。
4.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DPV)病例(簡稱VDPV病例)
AFP病例大便標本分離到VDPV。該病毒與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區全基因序列變異介於1%~15%之間 。如發生2例或2例以上相關的VDPV病例,則視為VDPV循環(cVDPVs)。
(二)病例分類標准
AFP病例分類參照WHO推薦的病毒學分類標准。省級專家診斷小組根據脊灰實驗室檢測結果,結合流行病學、臨床等資料對AFP病例進行診斷分類(附圖,AFP病例分類流程圖)。
1.脊灰野病毒確診病例:凡脊灰野病毒檢測陽性的AFP病例為脊灰野病毒確診病例。
2.VDPV病例:從大便標本中分離出VDPV,經省級專家診斷小組審查,臨床不能排除脊灰診斷的病例。
3.脊灰排除病例: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凡是採集到合格大便標本,未檢測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的病例;
(2)無標本或無合格標本,未檢測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無論60天隨訪時有無殘留麻痹/或死亡、失訪,經省級專家診斷小組審查,臨床排除脊灰診斷的病例。
4.脊灰臨床符合病例:無標本或無合格標本,未檢測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無論60天隨訪時有無殘留麻痹/或死亡、失訪,經省級專家診斷小組審查,臨床不能排除脊灰診斷的病例。
三、監測內容
(一)AFP病例報告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發現AFP病例後,城市在12小時、農村在24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到當地縣級疾控機構。報告內容包括:發病地點、家長姓名、患者姓名、性別、出生日期、麻痹日期、臨床初步診斷等。縣級疾控機構應建立AFP病例專報記錄本(表樣參照附表,表1),登記接到報告時間、報告人、報告單位、報告內容、記錄人等內容。
(二)主動監測
1.AFP主動監測醫院
所有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神經專科醫院、兒童醫院、傳染病醫院、綜合性中醫醫院等均為AFP主動監測醫院,每旬開展AFP病例主動搜索工作。
人口集中的鄉級醫院每旬開展AFP病例主動搜索工作;交通不便以及邊遠的鄉級醫院也應定期開展AFP病例主動搜索工作。各省還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擴大主動監測醫院范圍。
2.主動監測工作的內容
(1)AFP主動監測醫院每旬開展本院的AFP病例的主動搜索;縣級疾控機構應每旬對轄區內AFP主動監測醫院開展主動搜索。
(2)開展主動監測時,監測人員應到監測醫院的兒科、神經內科(或內科)、傳染科的門診和病房、病案室等,查閱門診日誌、出入院記錄或病案,並與醫務人員交談,主動搜索AFP病例,並記錄監測結果。如發現漏報的AFP病例,應按要求開展調查和報告。
AFP主動監測醫院應於次旬2日前、以報表形式向轄區縣級疾控機構報告「AFP監測醫院旬報表」(附表,表2);AFP主動監測醫院如經過核實未發現就診AFP病例,應進行 「零」 病例報告。縣、市級疾控機構分別於次旬3、6日前以網路資料庫形式逐級上報「AFP監測醫院旬報匯總表」 (附表,表3)。
縣級疾控機構對監測醫院進行AFP病例主動監測時應填寫「AFP病例主動監測記錄表」(附表,表4),並於次月3日前將上月主動監測結果錄入資料庫,形成匯總數據,通過網路逐級上報。
(三)病例調查
1.個案調查
接到AFP病例報告後,縣級疾控機構應在48小時內派專業人員對病例開展個案調查,在臨床醫生配合下,詳細填寫「急性弛緩性麻痹病例個案調查表」(附表,表5)。
調查按以下步驟進行:
(1)了解發病過程:應了解麻痹發生時間、是否有發熱/腹瀉、麻痹部位是否對稱、是否疼痛、有無外傷或注射史、就診過程、OPV服苗史等。
(2)進行神經學檢查:重點檢查肌力、肌張力、腱反射、肌萎縮和肢體活動情況。
(3)填寫個案調查表:要求完整、准確填寫,避免缺項和漏項。如有調查表中未包括的症狀或體征可用文字說明;調查時力求明確臨床診斷。
2.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的調查
詳見《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調查指南》(衛疾控免疫[1999]第63號)。
3.VDPV病例、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等的調查
對於VDPV病例、VDPV循環病例和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除進行個案調查外,還應到病例居住地進行現場調查,了解當地OPV接種情況,並結合其年齡、臨床表現等特徵,判定其危險性,決定其後續關注程度。調查內容詳見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VDPV循環病例應急處理預案(另行下發)。
(四)AFP病例隨訪
1.在麻痹發生60天後,要對所報告的AFP病例進行隨訪。隨訪由縣或市級疾控機構完成,隨訪必須要見到病例本人,建議隨訪者為對該病例進行過調查的人員。
2.隨訪時要填寫「AFP病例麻痹隨訪表」(附表,表6),隨訪表填寫完成後要及時(麻痹75天內)上報市、省級疾控機構。
3.在病例首次進行個案調查時沒有明確臨床診斷的病例,力求在隨訪時能夠得出明確診斷,以補充個案資料。必要時組織省級專家組專家進行訪視。
(五)AFP病例的專家診斷
各省應成立由具有AFP診斷經驗的流行病學、病毒學、臨床醫學(神經內科、兒科、傳染病學)等方面專家組成AFP病例分類專家診斷小組,定期開展診斷工作,工作內容及要求詳見《省級AFP病例分類專家診斷小組工作規范》(衛疾控免疫[1999]第63號)。
(六)實驗室監測
1.AFP病例標本的採集
對所有AFP病例應採集雙份大便標本用於病毒分離。標本的採集要求是:在麻痹出現後14天內採集;兩份標本採集時間至少間隔24小時;每份標本重量≥5克(約為成人的大拇指末節大小)。
2.接觸者標本的採集
(1)AFP病例接觸者:以下情況應採集AFP病例的5名接觸者(原則上5歲以下)大便標本。
1)每年AFP病例大便標本數少於150份的省;
2)未採集到合格大便標本的AFP病例;
3)根據臨床或流行病學資料高度懷疑為脊灰的AFP病例;
4)死亡的AFP病例。
(2)VDPV病例、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接觸者
對於VDPV病例、VDPV循環病例和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其接觸者標本的採集要求見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VDPV循環病例應急處理預案。
3.原始標本運送
(1)標本採集後要在7天內送達省級脊灰實驗室,標本應冷藏運送,在送達省脊灰實驗室時帶冰且包裝完整。標本的運送要符合國家對標本運送的有關要求。
(2)採集的標本應有完整的登記資料,一並送達省脊灰實驗室。標本標簽登記要清楚,標本送檢表項目要填寫完整(附表,表7)。
4.省級實驗室檢測
(1)標本送達省級脊灰實驗室後要及時進行標本登記、編號,並於-20℃保存備檢。
(2)省級脊灰實驗室要按照WHO《脊髓灰質炎實驗室手冊》(現行版)進行病毒分離及型別鑒定。
5.陽性分離物運送
省級脊灰實驗室應在分離定型後14天內將脊灰病毒陽性分離物送達國家脊灰實驗室。標本應冷凍運送,在送達國家脊灰實驗室時帶冰且包裝必須完整。標本的運送同時要符合國家對標本運送的有關要求。
6.國家級實驗室檢測
國家脊灰實驗室應按照《脊髓灰質炎實驗室手冊》採用PCR、ELISA方法對送檢標本進行脊灰病毒型內鑒定。對上述兩種方法結果異常的毒株進行VP1區核苷酸序列測定和分析。
7.結果報告與反饋
(1)省級脊灰實驗室應在收到標本後28天內將標本檢測結果,包括脊灰病毒陰性、脊灰病毒陽性型別和非脊灰腸道病毒(NPEV),反饋給同級流行病學監測人員和下級送檢單位。
(2)國家級脊灰實驗室要將脊灰病毒型內鑒定於7天內完成並將結果反饋給省級脊灰實驗室,省級脊灰實驗室要將國家鑒定結果及時反饋給同級流行病學監測人員和下級送檢單位。
(3)需進行測序的標本,國家級脊灰實驗室要在型內鑒定結果後14天內完成並將測序結果反饋省級脊灰實驗室。
(七)疫情處理
當發生高變異株AFP病例、VDPV病例、VDPV循環病例或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時,應按照輸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環病例應急處理預案的要求進行處理。
(八)AFP監測評價指標及資料分析
1.監測系統評價指標
(1)監測的敏感性
— 15歲以下兒童非脊灰AFP病例報告發病率≥1/10萬。
(2)監測的及時性
— AFP病例監測報告(包括「零」病例報告)及時率≥80%;
— AFP病例報告後48小時內調查及時率≥80%;
— AFP病例14天內雙份合格大便標本採集率≥80%;
— AFP病例大便標本7天內送達省級脊灰實驗室及時率≥80%;
— 省級脊灰實驗室28天內完成AFP病例大便病毒分離及時率≥80%;
— 陽性分離物在14天內送國家脊灰實驗室的及時率≥80%;
— 國家脊灰實驗室7天內完成省級送達的陽性分離物型內鑒別的及時率≥80%;
— 需進行核酸序列分析的陽性分離物應在完成病毒型內鑒別後14天完成序列檢測;
— AFP病例麻痹60天內完成病毒型內鑒別及時率≥80%;
— AFP病例麻痹75天內隨訪及時率≥80%;
(3)監測的完整性
— 省級對高危AFP病例和聚集性臨床符合病例調查處理率達到100%;
— 國家級AFP病例分類專家診斷小組對臨床符合病例的復核率達到100%;
— 旬報完整性
實際監測報告數/應監測報告數×100%
(應報告數=報告點數×報告頻率)
— 主動監測報表完整性
實際監測報告數/應監測報告數×100%
(應監測報告數=報告點數×報告頻率)

㈣ 免疫規劃常規資料類型分為哪幾種

根據2009年全國重點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部署會議、全省疾控與衛生應急工作會議精神,依據衛生部確立的我省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新目標和新任務, 2009年全省免疫規劃工作,要以全面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各項工作任務為中心,以全面實施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系統建設、做好麻疹疫苗強化免疫為工作重點,不斷提高免疫規劃管理與服務水平,強化疫苗可預防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
一、深入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做好新增疫苗的規范接種。
(一)認真執行2008年中央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湖北省(2009年)項目實施方案
1、按照《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衛疾控發〔2007〕305 號)、《2008 年湖北省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方案》(鄂衛辦發〔2008〕1 號)規定的免疫程序,為適齡兒童提供常規預防接種服務。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流腦(A 群和A+C 群)、乙腦減毒活疫苗等疫苗繼續在全省范圍實施;
(2)甲肝減毒活疫苗,在11個市對適齡兒童接種。即繼續在鄂州、恩施、十堰、神農架林區、黃岡、咸寧、孝感7 個地區,對適齡兒童接種甲肝減毒活疫苗,增加在黃石、天門、潛江、仙桃4個地區,對適齡兒童接種甲肝減毒活疫苗。
甲肝減毒活疫苗免費接種具體要求:在黃石市、天門市、仙桃市、潛江市,對達到接種甲肝減毒活疫苗的適齡兒童(從2009年4月1日起,滿18月齡兒童),由當地預防接種服務單位免費提供甲肝減毒活疫苗接種服務;在黃石市、天門市、仙桃市、潛江市,對2009年1月1日至4月1日,達到接種甲肝減毒活疫苗而沒有接種的適齡兒童,由當地預防接種服務單位免費提供甲肝減毒活疫苗補種服務。
(3)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在全省為適齡兒童接種。首先以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第3、4劑次,不足部分繼續使用全細胞百白破疫苗。
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第3劑接種具體要求:對達到接種第3劑次全細胞百白破三聯疫苗的適齡兒童(從2009年4月1日起,滿5月齡兒童),由預防接種服務單位免費提供無細胞百白破三聯疫苗接種服務。
(4)麻腮風疫苗,仍採用過渡期免疫方案,即8月齡接種麻風疫苗,18~24月齡接種麻腮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麻疹疫苗。
2、麻疹疫苗強化免疫: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覆蓋全省8月齡~14歲兒童,每名兒童接種1劑次。(具體方案另發)
3、鉤體疫苗應急接種:2008年發生鉤端螺旋體疫情地區,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爆發流行時,對重點人群進行鉤體疫苗應急接種。(具體方案另發)
(二)完成2009年湖北省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目標
以鄉為單位,適齡兒童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疫苗、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預防接種率達到90%以上,其他免疫規劃常規疫苗預防接種率達到85%以上(據2009年全省疾控與衛生應急工作會議上張瑜副廳長講話要求)。
(三)加強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技術保障
1、強化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知識的培訓,確保規范執行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程序。要繼續加強對預防接種人員的知識與技能的培訓,尤其是要提高其對國家免疫規劃程序的理解,提高其服務水平與服務能力。
2、加強疫苗的分發與使用、冷鏈建設、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理等方面的管理。
二、全面完成兒童預防接種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
1、要完成2009 年全省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化建設工作目標,即到2009年6月份前,全省所有鄉鎮衛生院以上的預防接種服務機構實施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
2、為保證目標的實現,要全面完成全省各市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化系統建設評估驗收工作。審核內容包括軟體、硬體、維護、數據質量、數據完整性等方面。首先,縣級所有接種單位自評合格後,再由市級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估,合格後報省衛生廳,最後由省衛生廳組織專家開展抽查、評估。
3、啟動省、市級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化系統平台建設工作。省級平台09年要完成設計方案、招標采購、基礎建設等工作,為省級平台的全面建設與運行打下基礎;省級財政已對各市平台建設安排了補助經費,各市應積極開展本市的平台建設,以利於對預防接種個案的分析、管理與利用。
三、有效實施麻疹疫苗強化免疫,大力推進麻疹消除工作。
今年是我省實施消除麻疹行動計劃非常關鍵的一年,只有在保證有效完成本年度麻疹控制方案的基礎上,後續行動計劃才可能行之有效。
1、常規免疫工作不能懈怠。應嚴格按照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程序,以及我省實施方案的要求,切實做好含麻疹成份疫苗2針次常規免疫接種工作,確保15歲以下兒童以鄉鎮為單位全程免疫率達到95%以上。保證在上半年將麻疹發病率控制在較低水平,便於集中力量在下半年開展麻疹疫苗強化免疫。
2、按照國家的總體安排,我省今年將實施一次全面的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根據我省疫情分布情況,國家確定我省的目標人群為8月齡-14歲兒童,按照16.8%的構成比、2007年底我省6070萬人口數(數據源自《湖北省統計年鑒》)來估算,我省目標人口數將超過1000萬人,工作量將非常之重,而這次工作進行的效果將直接影響我省整個麻疹消除計劃,所以一定要高度重視:
(1)當好政府參謀,積極爭取政策、經費與組織保障;
(2)認真做好本地方案,嚴格開展技術培訓,保證工作有序進行;
(3)加強宣傳,積極獲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參與配合;
(4)切實進行摸底調查,保證本次惠民行動真正覆蓋到每一個適齡兒童;
(5)嚴格實施前期、實施中期、實施後期工作督導,實現95%以上接種率的行動目標。
3、實施麻疹監測新方案:為配套麻疹消除行動,國家對麻疹監測方案進行了修訂,對麻疹監測指標、監測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全省各級都要加強培訓,並規范執行。
從4月1日起,啟用麻疹單病/專病監測系統,報告疑似病例流行病學個案調查與實驗室檢測信息。
四、繼續保持無脊灰狀態。
為鞏固無脊灰工作成果,需繼續加大消滅脊灰的免疫、監測與管理三大措施的力度,防範脊灰野毒株的輸入和VDPV的傳播流行。
(一)免疫接種
1、繼續做好適齡兒童脊灰疫苗常規免疫工作,保持高水平的全程接種率和及時接種率。
2、根據全省總體安排,在部分地區開展0-3歲兒童脊灰疫苗強化免疫活動,其它地區將開展查漏補種工作,進一步鞏固免疫屏障,消除「免疫空白」。
(二)AFP監測
1、保持AFP監測系統的敏感性與及時性。市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按照省衛生廳的要求,每年組織4次以上的AFP病例監測專項督導檢查,對檢查結果與監測情況定期通報。各級疾控中心要注意安排專人、專班,認真執行工作制度,堅持工作規范化,完成每旬主動監測的工作任務;同時還應加大對醫療機構的培訓范圍與培訓質量,使工作人員切實掌握各項技術要求。以市為單位,各項監測指標要達到衛生部及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要求。
2、提高合格便標本的採集率,同時要確保標本的運送條件,及時送達脊灰實驗室。
(三)消滅脊灰資料的收集整理
按時完成消滅脊灰證實年度報告。
五、切實抓好免疫預防基礎管理。
免疫預防基礎管理是免疫規劃各項工作的基礎平台,只有將這一基礎打牢,才能保證免疫規劃有序、有效實施,才能確保國家免疫規劃政策公平性、均等化得以體現。
(一)疫苗、注射器管理
1、逐級按時上報計劃:包括年度使用計劃,以及疫苗半年調整計劃;
2、及時、規范分發疫苗:需按照逐級配送的原則規范運送疫苗;
3、規范疫苗的使用管理:對疫苗不可只發放,不管理。應使用規范表格對疫苗的入庫、使用、庫存情況進行動態監控與管理,保證疫苗分發計劃有據可依。同時要實行疫苗、注射器專人負責、專帳管理,並規范疫苗、注射器微機化管理工作。
(二)冷鏈使用管理
認真對疫苗貯存、運輸過程進行溫度監測、記錄,加強庫房管理,完善領發手續。
(三)預防接種管理
1、繼續做好常規接種率監測、報告和評價工作,提高常規接種率報告的及時性、准確性和真實性。
2、開展接種率調查,及時發現問題,促進工作。
3、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應認真執行《湖北省城鎮流動人口適齡兒童計劃免疫接種管理辦法(試行)》,及時開展主動搜索,為流動人口提供方便、周到的服務。在借鑒先進地區流動人口免疫預防管理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和制訂適合當地實際的流動人口免疫預防管理辦法。
(四)預防接種門診建設
1、加強區域規劃工作。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後,接種疫苗種類、針次增加,部分地區現有的預防接種服務模式已不能滿足要求,要依照「區域規劃、合理布局、定點接種、規范管理」原則,對接種機構進行重新規劃,以保證服務的及時性、便利性,對服務運行時間進行合理調整。
2、規范門診建設。依據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對門診的建設要進一步規范,以保證預防接種安全、有序、規范展開,滿足大眾對預防接種服務水平、服務質量、服務環境不斷增長的需求。
(五)人群抗體水平和疫苗免疫效果監測
各級疾控機構應積極開展人群抗體水平監測及疫苗免疫效果監測工作,評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轄區人群抗體水平,及時評價疫苗接種效果,為改進免疫策略提供依據。
六、認真開展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監測和處理
隨著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的不斷提高,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AEFI)的數量也會相應增加,應引起高度重視。
1、各地要加強監測,對出現的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立即報告,要全面開展AEFI網路直報。
2、省級、設區的市級和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及時成立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專家組,並按照《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辦法》、《湖北省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管理辦法(試行)》,開展調查、診斷和處理。
七、加大免疫規劃宣傳力度
1、要加大對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政策、免疫預防知識的培訓,獲得更廣泛的群眾理解、支持和配合,使更多的兒童享受到國家的政策的關懷;
2、要充分利用「4.25預防接種宣傳日」,為麻疹消除、乙肝控制等活動營造社會關注氛圍。
八、加強其它疫苗針對疾病的監測與控制
(一)乙型病毒性肝炎
1、繼續做好新生兒乙肝疫苗免疫接種工作,提高新生兒乙肝疫苗全程接種率和首針及時接種率;
2、完成全省對2002 年1 月以後出生未接種乙肝疫苗的兒童查漏補種收尾工作;
3、按時完成本地和本單位GAVI項目/乙肝納入免疫規劃半年和年度工作進展報告。
4、2008年要繼續做好產科接種點的管理工作,加強對非住院分娩兒童乙肝疫苗及時接種。
5、要加強對15歲以下乙肝新發病例的監測工作,完善病例的個案調查,提高病例調查完整率。
(二)甲型病毒性肝炎
1、做好甲肝納入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接種工作;
2、密切關注甲肝疫情,及時發現聚集性病例(指1個鄉鎮或街道在1個最長潛伏期內報告2例以上病例),及時、有效控制疫情的發生與蔓延。
(三)加強乙腦與流腦預防與控制
1、提高流腦、乙腦疫苗接種率。
2、加強流腦、乙腦的病例監測工作。做到早診斷、早報告,早期採集樣本,以提高病原分離率。及時發現聚集性病例,並及時有效處理聚集性病例,防治疫情的蔓延。
3、加強流腦、乙腦病例個案調查信息的網路直報,確保報告資料的完整性與及時性。
(四)新生兒破傷風、白喉和百日咳
1、加強新生兒破傷風疑似病例、白喉和百日咳病例的個案調查和主動監測工作,防止病例漏報。
2、按照國家規定的免疫程序,做好適齡兒童百白破疫苗常規免疫工作,提高全程接種率和及時接種率。
(五)風疹、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
1、根據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程序,做好含風疹、流行性腮腺炎疫苗的接種工作。
2、加強風疹、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疫情監測,及早發現疫情,尤其要關注托幼機構和學校等重點場所疫情趨勢,及時掌握疫情動態,做好暴發處置。
(六)狂犬病和水痘
1、要加強對狂犬病監測,及時上報狂犬病病例個案調查;按時上報狂犬病暴露後的門診處置情況報表。
2、規范狂犬病暴露後處置(傷口的正確處理,抗免/抗血清的正確使用,過敏反應的搶救等)。
九、嚴格兒童接種證查驗與補證工作
1、應加強與教育部門的溝通與協作,積極做好培訓與技術指導,協助教育部門和學校及時開展新入學(托)兒童接種證查驗工作;
2、做好疫苗補種工作。
3、查驗和補種工作結束後,要及時、規范填寫與統計登記報表,並逐級審核上報。
十、開展績效考核,達到國家評估標准
今年2月份,省衛生廳已向衛生部正式申請加入衛生部首批績效考核單位,省衛生廳將在2009-2010年內,對各市州進行一輪考核,並在2009年完成7-8個市的考核工作。
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績效評估標准》中對疾控機構免疫規劃開展情況的考核招標具體如下:冷鏈運轉管理使用完好率(指標要求:100%)、疫苗接種率(指標要求:達到國家要求)、規范接種單位覆蓋率(指標要求:≥90%)、疫苗接種疑似異常反應規范處置率(指標要求:≥90%)、以及新生兒首劑乙肝疫苗及時接種率(指標要求:≥80%)、五歲以下兒童表面抗原攜帶率(指標要求:<1%)。
各地需加強重視,對照國家標准,提出本地區本單位的落實計劃, 確保各項指標達到國家考核標准。

㈤ 急性弛緩性麻痹

脊髓灰質炎(簡稱脊灰)是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急性傳染病,是致殘的主要疾病之一。本病無特效治療方法,但可以應用脊灰疫苗有效地預防。我國政府積極響應第41屆(1988年)世界衛生大會通過的決議,承諾在2000年消滅脊灰。消滅脊灰就是將脊灰野病毒(是指環境中傳播的脊灰病毒)作為「物種」在地球上徹底消失。這是人類同疾病斗爭的又一壯舉。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採取的主要策略是:進一步提高常規免疫接種率,保證接種質量,消滅免疫空白,減少脫漏率:在常規免疫的基礎上,開展不同形式和不同規模的強化免疫活動;開展和加強急性弛緩性麻痹(acute flaccid paralysis, AFP)病例監測。我國自1994年10月以來沒有發現本土脊灰野病毒引起的病例,由此說明我國已有3年無本土脊灰野病毒傳播的證據,根據全球消滅脊灰證實委員會的建議,目前我國已進入消滅脊灰證實工作的准備階段。如何維持已經取得的成績,進一步提高AFP流行病學與病毒學監測質量,完成消滅脊灰的證實工作,是1996~2000年消滅脊灰工作的重點。值得強調的是:繼1995年雲南省發現首例緬甸輸入的脊灰野病毒病例後,1996年2~4月份雲南省又發現了3例輸入性野病毒病例。這些脊灰病例均是在入境求醫的緬甸籍兒童中發現的。說明在我國的邊境地區具有輸入脊灰野病毒的危險性,必須給予高度重視並進一步做好監測工作。

提高AFP病例監測質量是我國當前消滅脊灰的重點工作之一,其目的是發現脊灰病例和脊灰野病毒循環,對非脊灰AFP患兒盡早明確病因,並為證實消滅脊灰提供依據。提高AFP監測工作質量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AFP病例報告,這是AFP病例監測的基礎,臨床醫生處在監測工作的前沿,要了解AFP病例報告的有關知識和要求,特別是要明確消滅脊灰為什麼要開展AFP病例監測活動。

1.AFP定義:是指臨床表現為急性起病,以肢體運動障礙為主並伴有肌肉弛緩性麻痹(軟癱)的一組疾病。

2.AFP病例(監測系統使用的定義):任何15歲以下的出現急性軟癱的兒童。為便於AFP病例快速報告,衛生部於1994年專門下發文件,規定了14種屬AFP病例的病種,即:(1)脊灰;(2)格林-巴利綜合征;(3)橫貫性脊髓炎(脊髓炎、腦脊髓炎、急性神經根脊髓炎);(4)多神經病(葯物性多神經病、有毒物質引起多神經病、原因不明多神經病);(5)神經根炎;(6)外傷性神經炎(包括臀肌葯物注射後引發的神經炎);(7)單神經炎;(8)神經叢炎;(9)周期性麻痹(低鉀性、高鉀性及正常鉀性);(10)肌病(全身型重症肌無力、病毒性或原因不明性肌病;(11)急性多發性肌炎;(12)肉毒中毒;(13)四肢癱、截癱或單癱(原因不明);(14)短暫性肢體麻痹。

3.消滅脊灰為什麼要開展AFP病例監測:由於15歲以下兒童是脊灰發病的高危人群,因此,把15歲以下兒童的AFP病例作為「疑似脊灰」病例進行監測報告,其目的是通過對高危人群的監測活動,最大限度地發現真正由脊灰野病毒引起的病例,這是AFP監測系統的一項技術要求,即要在所有15歲兒童AFP病例中搜索脊灰野病毒。全球消滅脊灰的監測活動都要做好這項工作。

4.質量控制指標: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消滅脊灰的技術要求和我國的實際情況,制定了AFP監測工作質量控制指標體系:(1)各地區每年15歲以下兒童非脊灰AFP病例報告發病率不低於1/10萬;(2)80%病例必須在接到報告後的48小時之內進行病例調查;(3)80%AFP病例必須在出現麻痹後14天內,間隔24小時採集雙份合格糞便標本;(4)糞便標本要在7天內送到省級脊灰實驗室;(5)病例隨訪表要在75天內送達省級衛生防疫站等。

5.AFP病例報告與漏報:衛生部要求所有發現AFP病例的臨床醫生和衛生工作者都要立即向當地縣級衛生防疫站進行報告,這是發現病例最重要的工作。由於AFP病例作為「疑似脊灰」病例報告,也受到傳染病管理法的約束。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有下列情況,AFP病例可能漏報:(1)患兒曾就診,但醫生沒有發現是AFP病例,無記錄也未報告;(2)醫生診斷是AFP病例,但無記錄也未報告;(3)診斷是AFP病例,有記錄,但未意識到或不知道需要報告。漏報的主要原因是醫生不知道如何報告或報告意識淡漠。

6.主動監測和零病例報告:衛生防疫站負責AFP病例監測的工作人員,每10天到轄區內的監測醫院了解AFP病例報告情況,及時發現漏報病例。在開展主動監測工作後,若沒有發現漏報的AFP病例才能作出零病例報告。醫院一定要協助衛生防疫站做好這項工作,防止漏報。

7.AFP病例診斷要點:AFP可見於多種疾病,臨床醫師面對每一例AFP患者,除了要獲得詳盡可靠病史,首先要認真排除假性麻痹(由骨關節疾病所致的運動障礙),然後才能確定為真性麻痹。根據神經定位不同,應進一步區別上運動神經元麻痹(痙攣性麻痹),還是下運動神經元麻痹(弛緩性麻痹)。值得注意的是急性與嚴重的上運動神經元麻痹可有一休剋期(因其臨床表現與下運動神經元麻痹很相似,故這類疾病應作AFP病例報告),如脊髓受累,稱脊髓休剋期。病變雖累及上運動神經元,但表現肌張力低,腱反射消失,無病理反射。一般經數小時至幾周,休剋期解除,逐漸出現肌張力高,腱反射亢進,病理反射陽性。此外,脊髓病變患兒可有尿瀦留,可檢查學齡兒異常感覺平面,以助定位診斷。根據每例AFP的臨床特徵,及時進行必要的實驗檢查,對AFP病因診斷可提供重要依據。首先強調的是糞便標本的脊灰病毒分離,這是一種特異性強,敏感性高的檢驗方法。首先要對發病兩周以內未再服疫苗的AFP患者,間隔24至48小時,收集兩份足量糞便(每份應在8克左右)標本,冷凍或冷藏條件下(2~8℃)保存,並在冷藏條件下運送至合格實驗室盡快分離病毒(包括脊灰病毒及非脊灰腸道病毒)。此外,實驗室檢查包括:腦脊液(常規及生化),血清酶(AST、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脫氫酶),血清學檢查:腦脊液和(或)血中脊灰的特異性IgM抗體(明確近期無服疫苗史)。肌電圖,肌肉活組織檢查及脊髓磁共振成像(MRI)等。我們曾對80例AFP進行病因分析,研究結果提示,需與脊灰鑒別的疾病主要是格林-巴利綜合征,其次是急性脊髓病變,此外尚有一些少見疾病。總之,AFP病例的快速報告,是病例調查、標本採集、病情控制以及病例最終診斷的先決條件,直接影響AFP病例監測質量。

8.AFP病例分類標准:當前我國進入消滅脊灰最後階段,必須把特異性診斷放在首要位置,實行以病毒學為基礎的病例分類方法實屬必要,即分離到脊灰野病毒的AFP病例才是確診的「脊灰病例」,以提高病例診斷的特異性,減少假陽性。如果不採用這種分類方法將無法證實消滅脊灰的目標是否達到。而以前使用的分類方法對於脊灰病例的定義為:AFP病例有如下任何一種情況,即診斷為脊灰病例:(1)從糞便標本中分離到脊髓灰質炎野病毒;(2)與脊灰確診病例有流行病學聯系;(3)發病60天後仍殘留麻痹;(4)死亡病例;(5)失訪病例。在使用新的分類方法對無糞便標本,而又有殘留麻痹,死亡或失訪的AFP病例即不能歸入確診病例,也不能排除,因此稱之為脊灰臨床符合病例。如果太多的AFP病例最後被分類為臨床符合病例則意味著監測工作的失敗。總之,新的病例分類標准對確診的脊灰病例定義為由脊灰野病毒引起的病例,並將AFP病例分為確診、排除和臨床符合病例三類,排除病例中包括疫苗相關病例。

由於口服脊灰減毒活疫苗(oral polio vaccine, OPV)的廣泛應用,因服疫苗引起的疫苗相關麻痹型脊灰(vaccine associated paralytic poliomyelitis, VAPP,簡稱脊灰疫苗相關病例)也開始出現,並得到廣泛關注。美國監測資料表明,首次服疫苗者VAPP發生率是再次服疫苗者的29倍,平均每年發生率0.34/100萬,說明其發生率極低。經驗表明,VAPP往往見於免疫功能低下兒童,在診斷時一定要慎重,任何醫生在沒有經過省級AFP病例專家診斷小組同意不要對VAPP作出診斷。

我國證實消滅脊灰工作任務十分繁重,監測系統要保持其應有的敏感性和特異性,才能全面提高AFP監測質量。因此,處在AFP監測工作前哨的廣大醫務工作者一定要理解監測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病例報告、協助衛生防疫站進行病例調查、採集糞便標本、主動監測和病例隨訪工作。消滅脊灰是歷史賦予的光榮使命,我們要為實現這一目標做出貢獻。

㈥ 如何選擇一個好的AFP培訓機構

近幾年,國家經濟轉型時期,人才的競爭日趨激烈,教育行業蓬勃發展,培訓機構也如雨後春筍,越來越多。好的培訓機構能讓你學有所成,得到專業上的提升。如果遇到一些不良培訓機構,浪費錢財、時間不說,甚至可能錯過一生僅有的幾個機會。那麼到底我們如何選擇培訓機構呢?金拐棍教育旗下海諾理財作為行業領先的理財培訓學校,在十年辦學的過程中逐漸總結出以下幾個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項,現在羅列出來供大家參考:

1、看信譽。當今社會是競爭的社會,只有真正有實力的辦學機構才能長時間穩定地堅持下來,只有辦學歷史悠久教學質量才能有保證。要選擇舉辦過多期培訓班的學校,這樣的學校,師資好,教學穩定可靠。如果選擇一些臨時開的短期班,師資就會差一些,學生也少,很容易就會停辦,財產損失還在其次,主要是耽誤了學習的時間。

2、看師資。師資是一個培訓機構的核心資源,一個合格的講師要擁有5年以上的專業授課經驗,這樣才能保證授課中舉重若輕,化繁為簡,幫助學員迅速掌握核心專業知識。如果機構本身能原創教材和視頻教程,這樣的機構應作為首選,因為這樣的機構整體師資實力肯定要強於只會拿別人教材講課的機構。

3、看課程。課程體系是否完善,是否有實力自主研發教材?使用教材內容是否為原創?比如:教材採用其他機構或市場銷售的專家書籍,從一個側面反映了該機構的研發能力和教學潛力缺失,這樣的機構的課程缺乏更新能力和考試追蹤能力,不是上佳選擇。

4、看口碑。俗話說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學過的學員多數反映好的才行。

5、看管理。正規的培訓學校在各項管理上一定是嚴格科學規范的,這也是教學質量的科學保障。負責任的培訓班應該有嚴格的考勤制度,學員什麼時候來,什麼時候走,學習效果怎樣,課後作業的完成情況,都要有案可查。

6、看網站。網站的建設是一個學校是否有實力的表現,從網站可以看到學校的歷史、師資、教材、品牌、管理等。

7、看資質。工商、稅務營業執照是否完善,是否有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培訓資質,機構名稱和辦學實體是否相符。別被名字誤導了!

8、看氣氛。綜合考察,實地勘探該機構的學員學習氣氛,機構的精神面貌等,如果來訪者主動與學員談話,只要看看學員什麼反應,工作人員什麼反應,就能知道多多了。比如:來訪者看到來往的學員,主動攀談,學員支吾其詞或者乾脆不遠搭理,工作人員謹小慎微,甚至盯人、阻截等,那麼說明紙里包著火呢!

9、看售後。現代培訓已經發展成為一個相當成熟的服務產品,也就是說,培訓不僅僅是上課那麼簡單。優質的培訓機構可以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給學員提供更多的方便和服務。比如考試代理報名,贈送課程,考試不通過免費重讀等。

10、看性價比。價格對於大多數學員來說,當然是考量的重要指標。費用過於低廉或者過於昂貴都要認真考慮,因為低廉的價格往往會將整個培訓過程做得很糟糕,所以,課程價格適中、教學質量出眾,性價比最優的培訓機構是首選。

金拐棍教育祝您早日通過AFP考試,讓自己的職業教育投資真正發揮價值,提高自身的職場競爭力,收獲更多的財富和榮譽!

㈦ 疾控中心免疫規劃督導報告怎麼寫

乾縣2009年上半年免疫規劃工作總結
一、 疫苗發放
2009年全年冷鏈運轉7次,共發放疫苗支/丸.糖丸13860丸、普通三聯2915支、乙肝3950支、卡介苗405【鄉鎮】支、流腦2620支、流腦A+C 3656支、二聯790支、乙腦5495支、麻腮3110支、麻風2147支、精緻三聯3554支.
二、 「七苗」報告接種率
1、 2009年1-6月份常規免疫疫苗報告接種率
疫苗名稱應種人次數實種人次數報告接種率%
乙肝疫苗53015301100
卡介苗16211621100
脊灰疫苗86758675100
百白破三聯疫苗9985998199.9
麻疹疫苗2337233599.9
乙腦疫苗4427440099.3
流腦疫苗9761575899.9
2、七苗調查接種率
縣CDC對全縣各鄉鎮管轄內的2006年6月1日——2008年6月30日出生的兒童進行了1次接種率調查,覆蓋25個鄉鎮的30個村,共調查了 208名兒童.調查結果如下:
建證197人,建證率為95%.建卡200人,建卡率為96%.
三、 計劃免疫針對的傳染病發病情況 :
2009年1-6月份共報告傳染病2種9例.其中麻疹報告發病1例,為實驗室確診病例;15歲以下新生兒乙肝報告發病8例(實驗室診斷6例、臨床診斷2例)
其他計劃免疫針對的傳染病無報告病例
四、宣傳培訓
2009年3月24日全世界結核病宣傳日、縣疾控中心出動20餘名同志對結核病宣傳及計劃免疫相關知識開展宣傳和咨詢活動,共發放有效問卷100餘份,宣傳畫50餘張.
2009年4月20日,縣疾控中心制定宣傳計劃安排、宣傳標語及競賽活動的內容, 2009年4月24日,我中心為了宣傳「國家擴大免疫規劃」知識,採用宣傳車、播放免疫規劃知識DVD並與新聞媒體合作,提供相關背景資料,並聯合廣電部門編輯、策劃「4.25」宣傳專題節目在《健康你、我、他》欄目播放,通過廣告、字幕、互聯網站簡訊宣傳免疫規劃相關知識.另外,在縣第一廣場設立宣傳點,陳列免疫規劃知識宣傳版面30餘塊,沿街懸掛橫幅8條,並且縣領導、局領導親臨現場參與宣傳活動,並為群眾發放宣傳資料,共計發放宣傳單5000餘份,宣傳畫200張,接待咨詢人員3000多人.本次活動最有特色的是我中心與高廟幼兒園師生及兒童家長進行了免疫規劃相關知識競賽活動,並排練了相關的寓教於樂的文藝節目,並邀請縣領導和局領導參加給與指導.
根據中心的實施方案,各鄉鎮利用黑板報、貼標語、掛橫幅、發放宣傳
單、設立咨詢點等方法進行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知識宣傳,重點對留守兒童及偏遠地區的人群,我中心組裝了宣傳車在各鄉鎮巡迴播放宣傳錄音.
五、積極開展集中式接種及規范化門診的建設
2009年元月份峰陽鎮、注泔鎮開始實行集中式接種試點工作,並著手大力開展門診建設工作.2009年3月1日,計免科部分同志及實行集中式接種的兩個鄉鎮衛生院(峰陽鎮、注泔鎮)的院長和防疫專干去咸陽渭城區疾控中心學習集中式接種模式先進的管理經驗,對我縣實行集中式接種給予了很大的幫助.6月底我縣峰陽、注泔衛生院的預防接種規范化門診已全面建成並正式投入使用中.
六、積極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的全面開展
全縣25個鄉鎮除乾陵、長留、楊漢、鐵佛、吳店無信息化編碼,王村無電腦外,其餘19個鄉鎮均開展信息化輸入工作,臨平、薛錄、馬連、梁山、靈源、新陽完成目標兒童的輸入情況外,其餘鄉鎮均在輸入進行中,截止6月30日完成05—09年8526名目標兒童的輸入工作.
七、脊灰強化工作
根據省市脊灰強化工作安排,我們於元月5—10日對全縣所有0—48月齡兒童進行了一次脊灰強化活動.
本次脊灰強化共登記接種對象23600人,發放疫苗24000人,發放宣傳單、告家長通知書5000份、宣傳畫200餘張、宣傳版報2面、懸掛橫幅30餘幅、書寫並張貼宣傳標語600份.在電視節目《健康你我他》中播放脊灰強化通知字幕廣告一篇,連續10天.參加本次強化的縣、鄉、村領導及工作人員60餘人,接種目標兒童23520人,接種率99.66%.於元月15日已圓滿完成第二輪強化工作.
元月8日,疾控中心督導員快速評估,全縣共抽查目標兒童721人,服苗兒童721人,上卡兒童721人,接種率達100%.
八、督導
2009年1-6月份對鄉鎮免疫規劃工作共督導4次,每次對部分鄉鎮按照督導內容嚴格進行督導,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導,書寫下鄉督導意見書,限期改進.1-6月份以通報形式共反饋給各鄉鎮2次.
加強常規免疫項目工作
2009年2月6日,基層醫務人員,兒童監護人預防接種知識傳播策略項目基線調查培訓會在縣疾控中心三樓會議室召開,省疾控中心計免科科長劉西珍、張少白、項目主管張峰等同志及市疾控中心計免科科長劉軍禮、副科長張建勇等同志出席了培訓會,省疾控劉西珍科長作了重要講話並對基線調查工作進行了詳細的培訓,會後縣疾控中心立即積極組織精心安排,並及時開展基線調查,在規定時間內將調查情況分析、總結、上報.
2009年5月4日,乾縣基層醫務人員,兒童監護人免疫規劃傳播策略項目啟動會在縣疾控中心三樓會議室召開,會上省市專家組就項目實施細則及具體的實施辦法提出了寶貴意見和建議,為我縣項目的具體實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6月3日乾縣疾控中心免疫規劃暨預防接種知識傳播策略效果評估培訓會在縣人民醫院行政二樓會議室召開,會上省市專家及縣疾控中心的專業人員對鄉醫和防疫專干就項目實施細則做了重要培訓.
截止6月30日,縣疾控中心已經組織完成了《乾縣基層醫務人員、兒童監護人預防接種知識、傳播策略效果評估項目實施細則》第一階段的干預督導任務.
城關、王村、注泔三鄉鎮共登記目標孕產婦306人,干預督導鄉村級醫務人員59人.
存在的問題:
1 新生兒摸底不到位,建證建卡工作未能達到100%
2常規報表存在邏輯性錯誤,不能按照要求進行上報
3單苗接種率和五苗覆蓋率未達95%的標准
4存在卡證不符現象
5鄉村級免疫規劃常規知識掌握不夠
6、AFP病例至今未上報1例,(全年共3例上報任務)主動監測力度不夠,針對傳染病上報工作不及時.
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督導力度.
縣級對鄉村級、鄉級對村級督導覆蓋率要達100%,
2、加強培訓工作
對於鄉村級的培訓要繼續加強,大型培訓會和分片培訓以及面對面交流培訓相互進行.鄉級對每次冷鏈運轉前的村醫培訓要加強.
3、縣鄉級加強對常規報表的審核、驗收.爭取從第一手資料正規做起.
4、加大主動監測工作,各級積極主動按要求上報計劃免疫針對傳染病疫情.

㈧ 誰能告訴我牡丹江兒童免疫計劃是怎麼樣的或者黑龍江省的兒童計劃免疫計劃

黑龍江省免疫規劃工作促進年活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下稱《條例》)、《預防接種工作規范》(下稱《規范》),確保我省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各項措施的落實,切實提高全省免疫規劃工作科學管理水平,促進免疫規劃工作可持續發展,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以促進疾病控制事業發展為根本,以規范管理為內容,以人才培養和信息化建設為保障,切實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各項措施,努力提高全省免疫規劃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全面促進免疫規劃工作。

二、活動范圍

全省13個市(地)及所轄的縣(區)、所轄鄉(鎮、街道)村級。

三、活動目標

(一)總體目標

全面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鞏固和提高常規免疫接種率,繼續保持無脊灰狀態,控制麻疹、流腦等免疫規劃針對傳染病,進一步降低疫苗可預防傳染病的發病率,加強預防接種單位規范化管理,加速推進預防接種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強化免疫規劃人員培訓和督導檢查,不斷提高免疫規劃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標

1、適齡兒童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含麻疹成份的疫苗)、乙肝疫苗以鄉為單位常規免疫接種率達到95%以上;新生兒乙肝疫苗首針及時接種率以縣為單位達到85%以上;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甲肝疫苗(在實施地區)等擴大免疫規劃疫苗以鄉為單位常規免疫接種率達到85%以上。

2、繼續保持無脊灰狀態,AFP病例監測各項指標達到並超過世界衛生組織和國家要求。

3、加強麻疹、流行性腦脊髓膜炎、乙型肝炎、百日咳、新生兒破傷風、風疹等疫苗可預防疾病的報告、監測和防控工作,疑似病例及時報告率100%。

4、所有預防接種單位均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從事預防接種工作的單位資質認定率達到100%;在接種場所公示一類疫苗種類、免疫程序、接種方法、注意事項、第二類疫苗接種服務價格及相應內容等,預防接種告知率達到100%。

5、在2009年底,爭取全省90%以上縣、60%以上的鄉(鎮)完成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實現預防接種信息的個案管理。

6、從事免疫規劃工作的人員得到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知識與技能培訓率達到100%,鄉村級預防接種人員持《預防接種技術合格證》上崗率達到100%。

7、以縣為單位,新入托、入學兒童接種證查驗率≥95%,應補種兒童完成補種率≥90%。

8、嚴格實施疫苗的冷鏈運轉,做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儲存、運輸和使用等各環節的冷鏈監測和管理工作,全省現有冷鏈設備建檔率達到100%。

9、加強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宣傳,使群眾對免疫規劃知識知曉率達到85%以上。

四、工作內容

(一)突出重點,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各項措施

各地要把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作為工作重點,切實加強領導,保證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要嚴格按照《條例》和《方案》要求,加強免疫規劃相關機構和隊伍的建設,合理規劃和設置接種單位,建立健全免疫規劃組織網路。要積極協調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將與國家免疫規劃有關的預防接種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證免疫規劃工作經費、冷鏈裝備經費、預防接種補助經費等投入,要落實好基層預防接種工作人員的工資報酬,充分調動基層免疫規劃工作人員的積極性,確保國家免疫規劃的順利實施。

(二)加強常規免疫接種工作,保持高水平免疫接種率

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常規免疫接種工作,確保適齡兒童得到及時、有效、安全的預防接種服務。不斷提高免疫接種率水平,保證全省適齡兒童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含麻疹成份的疫苗)、乙肝疫苗以鄉為單位常規免疫接種率達到95%以上;新生兒乙肝疫苗首針及時接種率以縣為單位達到85%以上;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甲肝疫苗(在實施地區)等擴大免疫規劃疫苗以鄉為單位常規免疫接種率達到85%以上。

(三)加強管理,推進預防接種單位規范化建設

全省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預防接種單位的管理,按照《條例》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地服務人群和服務半徑合理設置接種門診,指定預防接種單位。要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對轄區內廠礦、農場、林場等企事業單位的預防接種工作進行統一管理。要加強對轄區內預防接種單位的規范化建設,逐步實現城鎮內預防接種單位按旬、周、日,農村鄉級預防接種單位根據當地條件按月、旬、周接種制度,為適齡兒童提供及時的免疫服務,保證接種安全,確保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目標要求。

(四)進一步加強免疫規劃疫苗針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工作

各地要不斷加強AFP監測系統工作,鞏固和提高監測工作水平,保持高水平的流行病學監測和實驗室監測工作質量,各項指標以地市為單位達到或超過WHO規定的標准。進一步完善麻疹監測系統,提高監測的敏感性和及時性。加強麻疹網路實驗室建設,建立省、市、縣三級麻疹實驗室監測網路,全省13個市級麻疹血清學實驗室每年必須以滿分成績通過職能考核。做好麻疹、流腦、新生兒破傷風、百日咳、白喉、風疹等相關疾病的監測與控制工作,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病例要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做好疫區處理工作,控制疾病的傳播和蔓延,進一步降低發病率。

(五)加速推進我省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各地要高度重視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工作,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開發領導層,提高各級領導對免疫規劃監測信息管理系統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合理配置系統運轉所需設備、人員和維持經費。要按照穩步推進的原則,力爭於2009年底前,13個市(地區)在現有基礎上,全省90%以上縣、60%以上的鄉(鎮)完成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實現預防接種信息的個案管理。

(六)加強免疫規劃疫苗管理,維護全省冷鏈系統的正常運轉,

按照《規范》要求,認真做好免疫規劃疫苗需求計劃、分發與管理。建立健全疫苗及注射器材物流帳目和領發登記,做到「使用管理有計劃,出庫入庫有登記,登記內容要全面,帳物數量相符合,疫苗儲存按要求」。加強全省免疫規劃冷鏈系統建設與管理,做好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儲存、運輸、使用等各環節的冷鏈監測和管理工作,保證疫苗質量。

(七)嚴格執行兒童入托入學查驗接種證制度

各地要切實做好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進一步加強學校、托幼機構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加強對托幼機構、學校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和漏種兒童補種工作的指導,衛生監督機構要將此項工作列入常規工作計劃,定期開展監督檢查。

(八)加強預防接種人員培訓,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加強免疫規劃隊伍建設,對所有從事免疫規劃工作人員開展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知識與技能培訓,重點加強對鄉、村級接種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培訓要有計劃、有方案、有資料、有考核、有總結。要不斷強化以人為本的職業責任、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教育,切實加強工作人員責任心教育,增強服務意識,規范預防接種行為,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嚴格執行預防接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全省所有承擔預防接種任務的醫務人員,包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級接種門診、村級衛生所、接生醫院等負責接種任務的人員,必須持全省統一的《黑龍江省預防接種技術合格證書》上崗。

五、促進年活動管理措施

(一)實施「1124工程」,全面促進免疫規劃工作

加大免疫規劃知識的宣傳力度,提高兒童家長對免疫規劃知識的知曉率,加強對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的督導檢查,在全省實施「1124工程」。

「1」——每個預防接種單位必須有明顯的「預防接種指定單位」標識牌。通過加強預防接種單位管理,進一步明確預防接種單位責任,同時便於人民群眾監督。

「1」——每個預防接種單位至少有1塊宣傳免疫規劃知識的宣傳板,根據不同時期重點工作內容進行編寫,建立宣傳工作的長效機制。

「2」——市級、縣級疾病控制機構和鄉級防保機構每年逐級對轄區內所有下級單位開展2次全面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加以整改,全面促進免疫規劃工作。

「4」——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單位,結合「4.25」宣傳日、強化免疫活動日等,通過街頭宣傳,在電視台、報刊或廣播電台播報免疫規劃知識等形式,每年進行不少於4次的宣傳活動。通過宣傳,廣泛普及預防接種等免疫規劃相關知識,提高全社會參與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良好的免疫規劃工作氛圍。

(二)完善制度,強化管理

針對免疫規劃相關疾病監測與疫情處理、預防接種實施管理、冷鏈與疫苗管理等各項工作內容,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使免疫規劃工作更加科學、規范、有序。

(三)考核與評價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按照「1124工程」要求,開展宣傳和督導檢查,每次活動結束後要形成工作總結。

省衛生廳將於2010年1月組織對各地免疫規劃工作促進年活動的各項具體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對在促進年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對工作落後,弄虛作假者,予以通報批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免疫規劃是國家為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控制和消除疫苗針對傳染病的重要措施。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必須提高對「免疫規劃工作促進年」活動的認識,統一思想,明確責任目標;要成立免疫規劃工作促進年活動領導小組,加強領導,以確保活動的各項措施和目標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促進年活動的順利開展

各地要認真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圍繞全省工作目標,制訂本地區的具體策略與措施。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全面開展促進年活動。要針對活動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整改,以促進免疫規劃工作的不斷完善和發展。

(三)實行「分片包干」制度

各市(地)、縣(區)要對責任區域內的免疫規劃工作實行層層「分片包干」明確責任人,全面負責 「免疫規劃工作促進年」活動各項任務落實的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工作,要實行績效考核制和問責制。

(四)加強學習與交流,推廣先進的經驗和優秀的管理模式

各地要對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和省內有關工作要求,積極發現免疫規劃工作開展好的縣(區)、鄉鎮和村級預防接種單位。要根據當地免疫規劃工作特點,如城鎮社區、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農場、礦山、林區衛生所、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口聚集地等,選出不同管理模式的先進示範單位,組織現場會,開展交流與學習,將先進的經驗和優秀的管理模式在全市、縣(區)加以推廣。

提倡和鼓勵各地市間開展學習交流,互相借鑒,取長補短,汲取先進的經驗和優秀的管理模式在本地區推廣,促進本地區免疫規劃工作。

各市(地)、縣(區)要根據工作運轉情況,定期通過免疫規劃工作簡報或階段性總結等形式進行信息交流和反饋,並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及時評價。

㈨ 免疫規劃信息化工作總結

乾縣2009年上半年免疫規劃工作總結
一、 疫苗發放
2009年全年冷鏈運轉7次,共發放疫苗支/丸。糖丸13860丸、普通三聯2915支、乙肝3950支、卡介苗405【鄉鎮】支、流腦2620支、流腦A+C 3656支、二聯790支、乙腦5495支、麻腮3110支、麻風2147支、精緻三聯3554支。
二、 「七苗」報告接種率
1、 2009年1-6月份常規免疫疫苗報告接種率
疫苗名稱應種人次數實種人次數報告接種率%
乙肝疫苗53015301100
卡介苗16211621100
脊灰疫苗86758675100
百白破三聯疫苗9985998199.9
麻疹疫苗2337233599.9
乙腦疫苗4427440099.3
流腦疫苗9761575899.9

2、七苗調查接種率
縣CDC對全縣各鄉鎮管轄內的2006年6月1日——2008年6月30日出生的兒童進行了1次接種率調查,覆蓋25個鄉鎮的30個村,共調查了 208名兒童。調查結果如下:
建證197人,建證率為95%。建卡200人,建卡率為96%。

三、 計劃免疫針對的傳染病發病情況 :
2009年1-6月份共報告傳染病2種9例。其中麻疹報告發病1例,為實驗室確診病例;15歲以下新生兒乙肝報告發病8例(實驗室診斷6例、臨床診斷2例)
其他計劃免疫針對的傳染病無報告病例
四、宣傳培訓
2009年3月24日全世界結核病宣傳日、縣疾控中心出動20餘名同志對結核病宣傳及計劃免疫相關知識開展宣傳和咨詢活動,共發放有效問卷100餘份,宣傳畫50餘張。
2009年4月20日,縣疾控中心制定宣傳計劃安排、宣傳標語及競賽活動的內容, 2009年4月24日,我中心為了宣傳「國家擴大免疫規劃」知識,採用宣傳車、播放免疫規劃知識DVD並與新聞媒體合作,提供相關背景資料,並聯合廣電部門編輯、策劃「4.25」宣傳專題節目在《健康你、我、他》欄目播放,通過廣告、字幕、互聯網站簡訊宣傳免疫規劃相關知識。另外,在縣第一廣場設立宣傳點,陳列免疫規劃知識宣傳版面30餘塊,沿街懸掛橫幅8條,並且縣領導、局領導親臨現場參與宣傳活動,並為群眾發放宣傳資料,共計發放宣傳單5000餘份,宣傳畫200張,接待咨詢人員3000多人。本次活動最有特色的是我中心與高廟幼兒園師生及兒童家長進行了免疫規劃相關知識競賽活動,並排練了相關的寓教於樂的文藝節目,並邀請縣領導和局領導參加給與指導。
根據中心的實施方案,各鄉鎮利用黑板報、貼標語、掛橫幅、發放宣傳
單、設立咨詢點等方法進行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知識宣傳,重點對留守兒童及偏遠地區的人群,我中心組裝了宣傳車在各鄉鎮巡迴播放宣傳錄音。
五、積極開展集中式接種及規范化門診的建設
2009年元月份峰陽鎮、注泔鎮開始實行集中式接種試點工作,並著手大力開展門診建設工作。2009年3月1日,計免科部分同志及實行集中式接種的兩個鄉鎮衛生院(峰陽鎮、注泔鎮)的院長和防疫專干去咸陽渭城區疾控中心學習集中式接種模式先進的管理經驗,對我縣實行集中式接種給予了很大的幫助。6月底我縣峰陽、注泔衛生院的預防接種規范化門診已全面建成並正式投入使用中。
六、積極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的全面開展
全縣25個鄉鎮除乾陵、長留、楊漢、鐵佛、吳店無信息化編碼,王村無電腦外,其餘19個鄉鎮均開展信息化輸入工作,臨平、薛錄、馬連、梁山、靈源、新陽完成目標兒童的輸入情況外,其餘鄉鎮均在輸入進行中,截止6月30日完成05—09年8526名目標兒童的輸入工作。
七、脊灰強化工作
根據省市脊灰強化工作安排,我們於元月5—10日對全縣所有0—48月齡兒童進行了一次脊灰強化活動。
本次脊灰強化共登記接種對象23600人,發放疫苗24000人,發放宣傳單、告家長通知書5000份、宣傳畫200餘張、宣傳版報2面、懸掛橫幅30餘幅、書寫並張貼宣傳標語600份。在電視節目《健康你我他》中播放脊灰強化通知字幕廣告一篇,連續10天。參加本次強化的縣、鄉、村領導及工作人員60餘人,接種目標兒童23520人,接種率99.66%。於元月15日已圓滿完成第二輪強化工作。
元月8日,疾控中心督導員快速評估,全縣共抽查目標兒童721人,服苗兒童721人,上卡兒童721人,接種率達100%。
八、督導
2009年1-6月份對鄉鎮免疫規劃工作共督導4次,每次對部分鄉鎮按照督導內容嚴格進行督導,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導,書寫下鄉督導意見書,限期改進。1-6月份以通報形式共反饋給各鄉鎮2次。
加強常規免疫項目工作
2009年2月6日,基層醫務人員,兒童監護人預防接種知識傳播策略項目基線調查培訓會在縣疾控中心三樓會議室召開,省疾控中心計免科科長劉西珍、張少白、項目主管張峰等同志及市疾控中心計免科科長劉軍禮、副科長張建勇等同志出席了培訓會,省疾控劉西珍科長作了重要講話並對基線調查工作進行了詳細的培訓,會後縣疾控中心立即積極組織精心安排,並及時開展基線調查,在規定時間內將調查情況分析、總結、上報。
2009年5月4日,乾縣基層醫務人員,兒童監護人免疫規劃傳播策略項目啟動會在縣疾控中心三樓會議室召開,會上省市專家組就項目實施細則及具體的實施辦法提出了寶貴意見和建議,為我縣項目的具體實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6月3日乾縣疾控中心免疫規劃暨預防接種知識傳播策略效果評估培訓會在縣人民醫院行政二樓會議室召開,會上省市專家及縣疾控中心的專業人員對鄉醫和防疫專干就項目實施細則做了重要培訓。
截止6月30日,縣疾控中心已經組織完成了《乾縣基層醫務人員、兒童監護人預防接種知識、傳播策略效果評估項目實施細則》第一階段的干預督導任務。
城關、王村、注泔三鄉鎮共登記目標孕產婦306人,干預督導鄉村級醫務人員59人。

存在的問題:
1 新生兒摸底不到位,建證建卡工作未能達到100%
2常規報表存在邏輯性錯誤,不能按照要求進行上報
3單苗接種率和五苗覆蓋率未達95%的標准
4存在卡證不符現象
5鄉村級免疫規劃常規知識掌握不夠
6、AFP病例至今未上報1例,(全年共3例上報任務)主動監測力度不夠,針對傳染病上報工作不及時。

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督導力度。
縣級對鄉村級、鄉級對村級督導覆蓋率要達100%,
2、加強培訓工作
對於鄉村級的培訓要繼續加強,大型培訓會和分片培訓以及面對面交流培訓相互進行。鄉級對每次冷鏈運轉前的村醫培訓要加強。
3、縣鄉級加強對常規報表的審核、驗收。爭取從第一手資料正規做起。
4、加大主動監測工作,各級積極主動按要求上報計劃免疫針對傳染病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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