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機構編制工作包括哪些基本環節
動議、論證、審議決定、組織實施4個機構編制工作的關鍵環節。貫徹編版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權機構編制一經確定必須嚴格執行,錄(聘)用人員、配備幹部、核撥人員經費等應當以機構編制為基本依據。
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機構編制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切實把機構編制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加快完善機構編制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有效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履行法定程序。
(1)縣市機構編制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機構編制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以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
以推進黨和國家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完善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制度和組織保障。
㈡ 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主任管什麼
這是個以統計為主要職能的部門,依照縣委,人大,縣政府的提議,確定每個機構,人內民團體,事業機構容的人員編制,領導人數,只有宏觀的監督統計職能,沒有人事任免出入功能,主任就是全權負責這個部門運作的人了
委員會主任肯定能安排你進事業單位,安排臨時工么沒一點問題,你要成為正式職工還涉及到人事部門和組織部門,要是沒人和你沖突,有主任就可以了。
㈢ 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是做什麼的
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是負責本級登記管轄范圍內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市直各部門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統計工作。
按照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縣級以上各級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所屬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構,即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負責實施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研、文化、衛生、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社會福利、救助減災、統計調查、技術推廣與實驗、公用設施管理、物資倉儲、監測、勘探與勘察、測繪、檢驗檢測與鑒定、法律服務、資源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事務、經濟監督事務、知識產權事務、公證與認證、信息與咨詢、人才交流、就業服務、機關後勤服務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實行分級登記管理。下級登記管理機關在上級登記管理機關的指導下實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各級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加強對登記管理機關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申請事業單位法人設立登記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審批機關批准設立;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組織機構(法人治理結構);
(三)有穩定的場所;
(四)有與其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從業人員、設備設施、經費來源和開辦資金;
(五)宗旨和業務范圍符合事業單位性質和法律、政策規定;
(六)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請事業單位法人設立登記,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業單位法人設立(備案)登記申請書;
(二)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登記申請表;
(三)事業單位章程草案;
(四)審批機關批准設立的文件;
(五)擬任法定代表人現任該單位行政職務的任職文件;
(六)擬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七)開辦資金確認證明;
(八)住所證明;
(九)登記管理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文件。
㈣ 機構編制政策文件有哪些
這個政策挺多的,要看你問的是哪個方面了。政府機構改革的、督查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具體可登錄中央編辦網站查閱。中文域名為:中央編辦.政務。
㈤ 編辦的具體職責
各地編制辦的具體職責有所不同。
主要職責為:
例如,
市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機構編制部門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章、辦法和實施細則。
(二)負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以下簡稱黨政群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擬定全市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擬定市級機構改革方案及實施意見;審核縣、區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
(四)審核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方案;協調市委各部門之間、市政府各部門之間、市委各部門和市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市與縣、區之間的職責分工,科學配置各部門的職能。
(五)審核市人大、市政協、市法院、市檢察院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以及開發區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方案。
(六)負責市級黨政群各部門以及開發區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調整;審核縣(區)委、政府工作機構的調整;分配下達市、縣(區)、鄉鎮各級黨政群機關的行政編制總額;分配下達全市各級各類專項編制總額。
(七)研究擬定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方案;審核或批准市級黨政群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職能界定;審批縣(區)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的設置;指導並協調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八)負責市級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和控編進人制度的建立健全及組織實施工作。
(九)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登記和年檢工作。
(十) 對縣(區)機構編制部門的工作和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及機構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報告市編委及市委、市政府。
(十一)承擔市委、市政府和市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㈥ 縣編辦怎麼樣
編辦為編委會常設辦事機構,既是市委工作部門,也是市政府工作部門,列市委機構序列,正科建制。通俗說就是管機構,管編制,管領導職數的,在機關中算是中等偏上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