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活動的橫幅上面應該寫什麼
我過去也寫過兩句類似的用於急救宣教,或許你們可以用於參考:
「挽救生命,你也能做到。」
「It's your turn to save lives 」
B. 紅十字會急救培訓
聯系你所在地的紅十字會組織。報名。
C. 紅十字現場初級急救培訓課程有哪些
如果你指的是紅會的初級急救員課程的話,那就主要是徒手心肺復甦和創傷急救的內容,創傷急救包括了止血、包紮、固定、搬運等這些基本創傷急救技術的學習。
D. 紅十字會在普及應急救護培訓有哪些
目前紅十字會所在普及救護知識技能內容包括了創傷急救和徒手心肺復甦兩大部分。其中創傷急救包括了止血、包紮、固定、搬運四大基本技術。
E. 中國紅十字會應急救護的內容是什麼
中國紅十字會應急救護的內容包括了兩大塊,徒手心肺復甦以及現場創傷急救。其回中徒手心肺答復甦包括了胸外按壓、開放氣道和口對口人工呼吸。而創傷急救中又包括了止血、包紮、固定、搬運四大基本技術。另外還有一些危險環境的判斷和正確逃避方式以及在急救施救前的判別方法。
F. 紅十字會的急救證怎麼考
一,到當復地的紅十字會急救員報名培訓制。
二,當紅十字會開始組織系統的培訓時,對方會主動給報名者打電話,讓報名者參加系統的培訓。
三,參加培訓的報名者,各項急救措施掌握好,並通過培訓師的考核後,發給發急救員證。
每位學員只有做到全部急救技能100%達標,才能拿到急救員證。""紅十字會給每個人建立檔案,當急救員證件到期後,相關人員還要再次接受嚴格的復訓,否則證件將作廢。
(6)紅十字急救課程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一是有些工廠要通過一些認證(如ICTI)的話,要保證每個班次都有持急救員資格證的人,如果你有這個證書,就業上就有優勢。
二是很多地方招募志願者,比如奧運會,都是有急救員證書的優先。還有導游如果沒有急救員證書,帶團出國的目的地是受限制的。
三是如果要應聘急救員還得重新培訓,內容要比紅十字會急救員要深。有些城市將把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納入社區急救員、家政服務員、養老護理員、窗口服務員、文明引導員和國家公務員六大行業的崗位任職資格培訓體系。
G. 紅十字會的急救證怎麼考
如何辦理紅十字救護員證
一、報名方式:
需要參加紅十字救護員培訓的單位或者個人請事先電話聯系紅十字會辦公室,確定人數和時間,紅十字會根據實際情況統一辦班。
二、培訓費用:
初訓160元/人;復訓80元/人。
三、培訓時間
培訓時間為一天。
四、培訓要求
參加培訓時受訓人員需攜帶一寸彩照三張、身份證復印件一張。培訓結束經筆試和現場操作考核合格後頒發紅十字救護員證書,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7)紅十字急救課程培訓內容擴展閱讀:
救護證,全稱是「紅十字救護證」,是要求具備現場救護資格證書,是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年審時的必備,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所有駕駛員都要持有一本「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證」,相當於開車上路營運的「上崗證」,給「上崗證」年檢時卻必須先辦一個「紅十字救護證」。
救護證,是指司機應該具備現場救護的基本知識,通過培訓考核獲得的一種技能證書,2006年8月中國紅十字總會、交通部、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交通部門要積極組織公安民警和機動車駕駛人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參加救護培訓,但沒有強制規定必須考取救護證書。
相關規定:
1、中國紅十字總會、交通部、公安部在2006年8月聯合下發的通知,其中提到了「各級公安、交通部門要積極組織公安民警和機動車駕駛人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參加救護培訓。」但中國紅十字總會救護處有關負責人否認了它的強制性。
2、中國紅十字總會救護處有關負責人:有這樣的一個指導意見,然後地方可能會推進得更近一步,因為從全國來講可能不平衡,不可能有一個全國性的那麼一個統一的要求。我們只能說跟他們有一個指導性意見,這個是很重要很需要的,地方呢,地方紅會和地方有關主管部門有一個更具體的這樣一個規定。
3、紅十字總會並不強求,地方政府上綱上線,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證」持有者在百萬左右,每人每兩年復訓一次,初考90,復訓75,自2008年推行以來,這筆錢恐怕已經數以億計,它的必要和用途,駕駛員們恐怕需要更細致的說法。
主席團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有一位主席和一位副主席。主席主要負責該組織的對外關系,在國際社會中代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並與指導委員會總幹事密切合作,負責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人道外交事務。在該組織內部,他負責加強組織凝聚力,保證運作順利並促進發展。
員工團
1914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僅有12名雇員,而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則有1900名雇員並有1800名志願者作為補充。在兩次大戰,而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則有1900名雇員並有1800名志願者作為補充。20世紀80年代一線員工平均人數達到500人,90年代則達到1000多人。
20世紀70年代起,每年有15%的員工流失,75%的員工工作不滿3年 即離職。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員工來自多個國家,2004年平均約有50%的非瑞士籍員工。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法律職責
此項職責具有兩個淵源:
《日內瓦公約》,它使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承擔以下任務:探視被關押者;組織救援行動;幫助離散家庭重新團聚以及在武裝沖突期間進行類似的人道活動。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它鼓勵該組織在《日內瓦公約》不適用的國內暴力事件中承擔類似的工作。
《日內瓦公約》是有拘束力的國際法條約,它在世界范圍內都具有適用力。《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是在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上通過的。該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都參加會議,因此,它賦予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章程》一種准法律或「軟法律」的地位。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宗旨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一個公正、中立和獨立的組織,其特有的人道使命是保護武裝沖突和其他暴力局勢受難者的生命與尊嚴,並向他們提供援助。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還通過推廣和加強人道法與普遍人道原則,盡力防止苦難發生。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創建於1863年,它是《日內瓦公約》和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發起者。該組織負責指導和協調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在武裝沖突和其他暴力局勢中開展的國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