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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律法規培訓課程

發布時間:2021-02-13 00:22:44

『壹』 我們單位要面向企業進行法律培訓,哪找培訓課程

法律培訓一般要有針對性。

一般而言有幾個角度,比如針對新法,新專《勞動合同法》的培訓屬;針對特定人群,對企業老闆進行《公司法》相關法律的培訓;針對特定事項,比如針對公司上市、證券法相關培訓。

要具體的分析。

一些律師事務所有相關培訓的服務,可以考慮合作,律師本人也對其精通的領域有進行培訓的能力,可以邀請,另外,高校的教授對培訓再熟悉不過了,也可以適當挖掘。

『貳』 企業法律培訓,需要准備什麼

1、培訓需求調查,發放調查問卷或者面談,根據培訓對象的具體工作,看是否需要組織法律培訓,法律培訓最好是和工作相關,能用得上的法律法規。
2、確定了需要培訓,就由講師准備培訓課程的設計。
設計內容包括:課程的目的、課程的時間、課程的大概內容、課程實施過程中要注意的具體事項、受訓者要注意的問題(比如上課不能開手機等)。
設計方式可以採用PPT和案例、視頻相結合的方式。
3、試聽,因為培訓是一項很重要的程序,做得不好不如不做,所以一定要做到最好。當培訓講師做好培訓課件後,就可以由人資部的相關培訓人員進行試聽,看該課程是否通過。
4、當課程通過審核後,就要做好培訓工作的宣傳策劃。像培訓對象進行策劃宣傳,宣傳的主要內容就是:上課地點、時間、注意事項。
5、效果評估。
6、講課技巧,這個不好說,每個培訓講師都有自己的授課技巧,沒什麼固定模式追尋。

『叄』 勞動法上關於員工培訓方面的具體規定

勞動法關於員工培訓方面的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六條國家通過各種途徑,採取各種措施,發展職業培訓事業,開發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工作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發展職業培訓納入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劃,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進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3)勞動法律法規培訓課程擴展閱讀:

員工培訓具體案例:

鍾某於2014年3月入職某中介服務公司,雙方訂立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約定鍾某從事咨詢師工作。入職後,中介服務公司對鍾某進行了為期一周的崗前培訓,雙方簽署了一份《服務期協議》,其中註明中介服務公司對鍾某進行了專業培訓,花費培訓費2萬元,鍾某須為公司服務滿5年後方可離職。

工作滿2年後,鍾某以個人原因辭職,中介服務公司以鍾某未滿服務期為由要求鍾某支付違約金,並從其最後2個月工資中扣除了違約金12000元。鍾某不服,遂向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中介服務公司予以返還。

仲裁委審理後認為,中介服務公司對鍾某進行的培訓並非專業技術培訓,而是上崗前就公司的業務概況、開展業務的工作技巧、開展業務的注意事項等進行了必要的崗前培訓,且沒有證據證明真實發生了2萬元的培訓費用,故裁決支持了鍾某的仲裁請求。

評析:崗前培訓非專業技術培訓,服務期協議不可濫用。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從上述規定來看,本案中中介服務公司對鍾某進行的一些簡單、必要的崗前培訓而並非是專業技術培訓,也未為此支出相關的培訓費用,故仲裁委支持了鍾某的仲裁請求。由此可見,用人單位企圖通過弄虛作假、濫用服務期協議,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企圖是行不通的。

『肆』 新勞動法培訓方案

一、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包括勞動者被迫辭職和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0、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
1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
1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
14、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15、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16、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17、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18、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9、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20、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2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准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註:若勞動者收入沒有高於本條規定的三倍,則補償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
3、以上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時間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依法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勞動者按照約定與用人單位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伍』 勞動法規定企業新員工入職具體培訓哪些內容,各自需要培訓多少課時需要具體的培訓流程,謝謝

你好!1:人事制度不違反勞動合同法就可以,服從調遣要看你勞動合同所簽訂的崗位是什麼回,崗位改變答等於要改變勞動合同。
2:你的試用期簽一年勞動合同只能一個月,試用期間雙方都可提出辭職,一進單位就是正式員工,只是有一個月的試用期。
3:試用期單位要證實員工是不適合工種才能要求離職。
4:培訓費用是指公司派遣員工接收外面的培訓費用,有培訓費用的可約定員工的服務期,如員工在合同期內辭職的可賠償單位不高於培訓的費用。以上解答,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陸』 法律的主修課程有哪些

主要課程有:

1、法理學。是以整個法律現象的共同發展規律和共同性問題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它的研究范圍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發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質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法律的創制和實現。

2、《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是政治教育專業學生的必修課程,是政治教育專業學生必須掌握的馬克思主義基礎理論知識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3、《憲法學》。憲法學是以憲法為研究對象的一門學科,屬於法學的分支學科。

4、《刑法學》。刑法學以世界各國刑法為研究對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罰、刑事責任及其罪刑關系的科學。它屬於部門法學的范疇,是部門法學中最重要的學科之一。

5、《邏輯學》。研究思維規律的學問。邏輯和邏輯學的發展,經過了具象邏輯—抽象邏輯—具象邏輯與抽象邏輯相統一的對稱邏輯三大階段。

(6)勞動法律法規培訓課程擴展閱讀:

課程介紹

《法理學》、《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大學語文》、《基礎英語》、《計算機基礎》、《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經濟法概論》、《鄧小平理論》、《婚姻法》、《國際法》、《法學基礎》、《行政法》、《邏輯學》、《律師實務》

《會計學基礎》、《審計學基礎》、《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毛澤東思想概論》、《外國語》、《勞動法》、《婚姻家庭法(一)》、《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概論》、《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

法律文書寫作、(《中國法律思想史、》《外國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據法》、《保險法》、《稅法》、《金融》、《公證與律師制度》、《房地產法》任選三門)、畢業論文。

『柒』 上學期間都有哪些法律課程

法律專業課程簡介

法律專業課程簡介課程編號:0331101 課程名稱:中國法制史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本課程講授我國自夏、商、西周至建國前法律制度形成和發展的歷史進程,以及各時期重要的立法狀況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內容,旨在使學生對我國法律制度的形成有個大致的了解,批判地吸收和借鑒歷代法制中有益的東西,加深對馬克思主義法學基礎理論的理解,並打好法學歷史知識的基礎。教材:曾憲義,《中國法制史》,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參考書目:鄭定,《中國法制史教學參考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 課程編號:0331102 課程名稱:國際公法 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主要內容:本課程的教學目的,是使學生掌握國際公法的基本知識、基本原理及國際關系方面的基本常識。本課程的教學內容分為總論和分論兩部分。總論部分闡述國際法基本的理論問題,包括國際法的性質與基礎、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國際法的主體、國家等。分論部分闡述國際關系各個領域中的國際法原則、規則的規章制度,包括領土法、海洋法、空間法、國際法上的個人、國際組織法、外交和領事關系、條約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爭端法和戰爭法等。國際法的定義及淵源,國際法主體,國家領土,海洋法,空間法,外交及領事法,戰爭法等。教材:邵津主編,《國際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參考書目:周鯁生,《國際法》上下冊,商務印書館,1981 王鐵崖,《國際法》,法律出版社,1995 課程編號:0331103 課程名稱:國際私法 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本課程的教學目的,是使學生掌握國際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識,並能據此分析和解決實踐中出現的有關涉外民事法律問題。本課程的主要教學內容:國際私法的基本原理,講授國際私法的對象、范圍、性質、定義、原理及其發展,國際私法的基本規范——沖突規范,外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講授涉外法律關系主題的法律適用,適用於婚姻與家庭關系的法律,適用於財產所有權的法律,合同性債務的法律適用,對外貿易中的法律適用,適用於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法律,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涉外繼承;涉外民事訴訟與商事仲裁,講授涉外民事訴訟中的司法管轄,涉外民事訴訟的一般法律程序與國際司法協助,區際私法等。教材:韓德培主編,《國際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參考書目:張仲伯主編,《國際私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 李雙元主編,《國際私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杜新麗主編,《國際私法教學案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 課程編號:0331104 課程名稱:國際經濟法 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本課程闡述了國際經濟法的概念、特徵和基本概念,並結合我國有關立法、司法實踐活動,介紹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主要內容包括:國際貿易法律制度、國際結算與支付法律制度、調整和管制國際貿易的法律制度、國際投資的法律制度、國際金融法律制度、知識產權國際法律保護、國際稅法、國際商事仲裁等。 教材:余勁松、吳志攀主編,《國際經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參考書目:姚梅鎮主編,《國際經濟法概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3 [英]施米托夫著,趙秀文選譯,《國際貿易法文選》,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1993 陳安主編,《國際經濟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 課程編號:0331105 課程名稱:知識產權法 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本課程主要闡述了知識產權的概念、原則,系統論述了我國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及其具體操作的基本技能,並結合我國的立法和司法實踐活動,介紹了國際知識產權有關公約的主要內容及其發展趨勢,旨在使學生能夠較全面地掌握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及其規定,了解國際知識產權的主要規定及發展。 教材:劉春田主編,《知識產權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參考書目:劉春田,《知識產權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吳漢東,《知識產權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鄭成思,《知識產權保護實務全書》,中國言實出版社 課程編號:0331106 課程名稱:合同法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本課程系統闡述了我國合同法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以及各種民事、經濟、技術等方面的合同規范。從理論與實踐兩個方面對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變更和轉讓、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等有關問題進行系統的討論。並具體介紹了有關買賣、供用電、水、氣、熱力、贈與、借款、融資、承攬、建設工程、運輸、技術、保管、倉儲、委託、行紀、居間等合同。 教材:陳小君主編,《合同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修訂版參考書目:崔建遠主編,《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3 P.S.阿蒂亞,趙旭東譯,《合同法導論》法律出版社,2002 王利明、崔建遠,《合同法新論總則》,2003 楊楨,《英美契約法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 課程編號:0331107 課程名稱:商法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本課程概括闡述了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證券法和破產法等方面的概念、特點、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識。介紹我國有關的法律制度和本學科的發展趨勢。通過學習商法可以使學生對公司、票據、保險、證券等法律制度有所了解。教材:范健主編,《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參考書目:董安生等著,《中國商法總論》,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 趙中孚主編,《商法總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 史際春等著,《企業和公司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范健等著,《公司法論》(上卷),南京大學出版社,1997 課程編號:0331108 課程名稱:勞動法學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本課程講授我國勞動法方面的各種法律法規。通過學習本課程,理解勞動法學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掌握我國勞動法的內容,並能理論聯系實際,運用勞動法學的基本理論,解決我國勞動關系法律調整中的實際問題。學生在學習本課基礎上,可對國外勞動法進行比較性的研究。 教材:王全興,《勞動法》,法律出版社,1997 參材書目:關懷,《勞動法學》,法律出版社,1996 課程編號:0331109 課程名稱:法律文書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法律文書包括規范性的法律文書和非規范性的法律文書,本課程主要講授司法文書與民用訴訟文書,屬於非規范性的法律文書基本內容。本課程的教學目的,是使學生掌握有關司法文書及民事訴訟文書的寫作要求和寫作方法,培養學生寫作有關司法文書及民事訴訟文書的能力。本課程的主要內容包括:司法文書的作用、特點和寫作的基本要求;公安機關的司法文書;檢察機關的司法文書;人民法院的司法文書;律師事物所常用的文書;司法機關的筆錄類文書等。教材:卓朝君 鄧曉靜,《法律文書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參材書目:寧致遠,《法律文書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 課程編號:03311010 課程名稱:公司法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本課程主要目的是使學生掌握各類企業,特別是公司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其在各類企業(公司)管理中的應用;指導學生逐步學會利用法律知識來解決企業(公司)管理中的問題。課程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司及公司法的歷史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問題、關聯公司、外國公司分支機構、法律責任、世界各國的公司法立法等。教材:馮果,《公司法要論》,武漢大學出版社,參材書目:雷興虎,《公司法新論》,中國法制出版社, 課程編號:03311011 課程名稱:婚姻家庭法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本課程依據我國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規定,主要講授婚姻家庭法概述、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婚姻的成立――結婚、家庭關系、婚姻的中止――離婚、救助措施和法律責任等內容。通過本課程使學生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提高對我國婚姻家庭法的認知和分析運用的實際能力。教材:馬憶南著,《婚姻家庭法新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參考書目:《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 李銀河、馬憶南主編,《婚姻家庭法修改論爭》,光明日報出版社 課程編號:03311012 課程名稱:法理學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本課程簡述法的本質特徵,法的價值和作用的一般原理,特別是關於法律的創制、法律的運行以及法律監督的一般原理;關於法制和法治,法制現代化等問題。通過本課程的系統學習,幫助學生樹立馬克思主義法律觀,確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思想觀念,並為學習部門法打好基礎。教材:張文顯主編,《法理學》,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參考書目:葛洪義,《法理學(2002年修訂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 《現代西方法理學》;《西方政治法律學說史》 課程編號:03311013 課程名稱:憲法學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憲法學是以憲法現象為研究對象,研究憲法產生、發展、演變及其運行規律的科學。具體而言,憲法學以國家與公民這一憲法關系為研究對象,分析憲法關系的特點及與普通法律關系的區別。憲法學的內容既包括基本概念、原理,也包括憲法制度。本課程將在原理講授的基礎上,結合憲法判例、事例或者實例,增強學生對憲法學基本原理的理解程度,並學會理論聯系實際。通過憲法學的教學,重點是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憲法學的基本知識,憲法與普通法律的區別,增強學生的憲法意識,提高以憲法學基本原理分析問題和判斷問題的能力。教材:鄭賢君,《憲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參考書目:許崇德、胡錦光主編,《憲法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 周葉中,《憲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韓大元主編,《現代憲法學基本原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0 課程編號:03311014 課程名稱:民法學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民法學是以研究民法及其發展規律為主要對象的一門獨立的法學學科,屬於部門法學的范疇。由於民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基本法之一,因此民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民法學分為民法Ⅰ和民法Ⅱ兩部分。民法Ⅰ是民法總論的內容,主要介紹民法學中的一些基礎理論與制度,是對民法Ⅱ各編均有指導意義的內容。它主要包括民法的歷史發展、民法的基本概念、民法的調整對象、民法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民事主體制度、民事法律行為、代理制度和訴訟時效制度等內容。民法Ⅱ主要是關於各項具體民事權利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物權制度、債權制度、人身權制度、繼承權制度、民事責任等內容。教材:王利明主編,《民法》,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參考書目:魏振瀛主編,《民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彭萬林主編,《民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修訂版 張俊浩主編,《民法學原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修訂版 課程編號:03311015 課程名稱:民事訴訟法 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民事訴訟法學是以民事訴訟法律規范、民事訴訟的具體實踐及民事訴訟的運行規律為研究對象的科學。本課的教學內容與體系安排:參照我國民事訴訟的立法體系結構,由導論(概括介紹民事訴訟法學的基本理論、歷史發展、民事訴訟法律關系、訴與訴權和民事訴訟模式和價值研究)、總論(重點講述我國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基本制度、訴訟主體和程序保障)、程序論(包括通常審製程序、特殊程序、執行程序、證據及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概念、性質、任務、內容、特點、作用、意義及相互關系等)三部分組成。教學採用理論闡述、法條解釋、分析比較、法案結合、課堂討論等形式、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教材:江偉主編,《民事訴訟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參考書目:江偉主編,《中國民事訴訟法專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8 陳桂明,《訴訟公正與程序保障》,中國法制出版社,1996 畢玉謙,《民事證據法及其程序功能》,法律出版社,1997 課程編號:03311016 課程名稱:刑法學 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刑法學分總論和分論兩部分內容。刑法總論研究刑法總則的法律規范及其所規定的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基本原理、原則。刑法總論系統而深入地論述犯罪總論、刑罰總論的刑法基本原理與刑法總則規范,並結合司法實踐闡述有關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原理、原則,刑法總論是學習和研究刑法分論的基礎。刑法分論則研究刑法分則的法律規范及其所規定的各種具體犯罪的犯罪構成及其處罰。刑法分論是在刑法總論的基礎上,逐章論述了我國現行刑法分則規定的十類犯罪的共性問題和每種犯罪的罪刑規范及理論問題。教材:高銘暄、馬克昌主編,《刑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參考書目:張明楷,《刑法學(上下)》,法律出版社,1997 王作富主編,《刑法分則實務研究》(上、下),中國方正出版社,2001 課程編號:03311017 課程名稱:刑事訴訟法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作為全國高等教育法學專業的必修課,本課程研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法律中有關刑事程序的規定,研究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師等進行刑事訴訟的實踐經驗,研究有關刑事訴訟的一些基本理論。該課程由三大部分組成,即總論、證據論、程序論,主要介紹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法的基本概念、刑事訴訟中的主體、刑事訴訟基本原則、刑事證據理論、管轄制度、迴避制度、辯護與代理制度、強制措施等基本理論和基本制度,以及各項刑事訴訟程序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使學生熟悉刑事訴訟法律條文,培養學生提高分析解決刑事訴訟問題的能力。教材:陳光中主編,《刑事訴訟法學》(高等教育法學教材),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 參考書目:樊崇義,《刑事訴訟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第九版 課程編號:03311018 課程名稱:行政法 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本課程主要闡述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原則以及有關該學科的歷史發展;行政法主體的一般理論,行政主體的發展、演變,以及行政相對人的范圍、權利、義務;行政行為的性質、特徵、構成要件、合法要件、效力的具體體現,以及各種類別的行政行為運作的相關理論與制度(具體包括行政立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強制、行政合同、行政復議)。教材:羅豪才,《行政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 參考書目:王連昌,《行政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 王名揚,《英國行政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 王名揚,《美國行政法》,中國法制出版社,1993 王名揚,《法國行政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8 課程編號:03311019 課程名稱:經濟法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經濟法通常被認為是調整國家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經濟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經濟法在當代世界各國的法律體系中雖然表現形式有所不同,但是均占據著重要地位。在市場經濟和法律制度較為完善的國家中,經濟法與民法、商法緊密銜接互相配合,共同為調整社會經濟關系發揮著重要作用,經濟法成為現代國家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基本法律制度之一。經濟法主要研究和討論各類市場主體的組織機構、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產品質量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國家經濟計劃和產業政策、財政與稅收、對外貿易秩序等相關內容。經濟法課程是我國教育部指定的高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在市場經濟完善的過程中對該課程的學習顯得尤為重要。教材:李昌麒,《經濟法學(2002年修訂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 參考書目:陳婉玲,《經濟法概論》,中國檢察出版社,2003 課程編號:03311020 課程名稱:環境與資源保護法課程類型:必修課授課學時:72 主要內容:本課程的內容包括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的概述、發展、體系、其法學基礎理論以及其基本原則,環境權與資源權,自然資源保護法,環境污染防治法,環境管理體制和監督管理制度,環境法律責任和國際環境法。通過對這些內容的系統學習,使學生掌握環境法的基本內容。 教材:金瑞林,《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參考書目:呂忠梅,《環境法》,法律出版社,1997 韓德培,《環境保護法教程(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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