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焊工各類證件怎麼考
報考:
不管在全國哪個地方,焊工證考試都是由當地安監局主辦的。經過報名並參加培訓後,參加考試。而對於沒有時間參加培訓的焊工,可以特別安排。
報考焊工證地點:
報名和培訓則委託給定點學校。焊工操作證和焊工職業資格證發證部門不接受個人報名,可以到相關部門批准培訓學校或機構報名。
報考標准:
一、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條件:
1、具備此工種的上崗操作證書(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1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
3、身體健康,無癲癇、精神病、心臟病、色盲等妨礙電工作業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二、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以下條件滿足一項即可)條件:
1、具備同工種的上崗操作證(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具備同工種的初級證書。
三、高級級職業資格證書報考條件:
1、具備同一工種的上崗操作證(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
2、具備同一工種的中級證書。
(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大綱擴展閱讀:
特種上崗
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適用於氣焊與氣割、焊條電弧焊與碳弧氣刨、埋弧焊、氣體保護焊、等離子弧焊、電渣焊、電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劑切割、激光切割、等離子切割等作業。
壓力焊作業: 適用於電阻焊、氣壓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壓焊、超聲波焊、鍛焊等作業。
釺焊作業: 適用於火焰釺焊作業、電阻釺焊作業、感應釺焊作業、浸漬釺焊作業、爐中釺焊作業,不包括烙鐵釺焊作業。
B.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有那些內容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
第一條為了規范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制定本大綱。
第二條 本大綱適用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所規定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是指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從事運行、技術安全管理的專職或者兼職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是指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從事起重機械操作的司機、指揮、司索、機械安裝維修和電氣安裝維修人員。
第三條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滿18周歲,男不超過60周歲,女不超過55周歲;
(二)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本崗位;
(三)具有高中文化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
(四)具有1年以上起重機械工作的經歷;
(五)經過專業培訓,有相應的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知識和管理知識;
第四條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年滿18周歲, 男不超過60周歲,女不超過55周歲;
(二)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三)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本崗位;
(四)有3個月以上申請考核項目的實習經歷;
(五)經過專業培訓,有起重機械相應安全技術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註:第三條和第四條所規定的人員年齡,是指首次申請考核或者復審換證時的年齡。
第五條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分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下:
(一)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理論知識考試採用筆試;
(二)安全管理人員實際操作技能考試採用面試或者現場實際操作,也可採取模擬操作方式;
(三)作業人員實際操作技能考試採用現場實際操作或者模擬操作方式。
具體的考試內容,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見附件A、附件B,起重機械司機見附件C、
附件D,起重機械指揮和司索人員見附件E、附件F,起重機械機械安裝維修人員見附件G、附件H,起重機械電氣安裝維修人員見附件I、附件J。
第六條 理論知識考試,各部分內容所佔比例如下:
(一)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基礎與專業知識內容佔30%,安全知識內容佔40%,法規知識內容佔30%;
(二)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基礎與專業知識佔30%,安全知識內容佔50%,法規知識內容佔20%。
第七條 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各部分內容所佔比例如下:
(一)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管理制度內容佔40%,現場檢查能力內容佔40%,事故處置能力內容佔20%;
(二)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相關部件識別內容佔30%,基本操作能力佔50%,應急處置能力佔20%
第八條 安全管理人員理論知識考試的題型至少包含判斷題、選擇題、問答題和案例分析題;作業人員理論知識考試的題型至少包含判斷題、選擇題、問答題。
實際操作技能考試的題型應該結合參加考試人員所從事的工作,全面考核其實際操作技能的水平。
第九條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可以同時進行,兩門考試全部及格後,方可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第十條 本大綱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大綱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C. 現在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叉車證是不是不用審了
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叉車證到期要年審
根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的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全國范圍內有效,有效期為4年。有效期滿需要繼續從事其作業工作的,應當在持證項目的有效期滿3個月前,自行或者委託考試機構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跨發證部門地區從業的作業人員,可向原發證部門申請復審,也可以向其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發證部門申請復審。符合要求的,准予復審合格,發證部門在《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上簽章。
申請復審時,持證人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復審申請表》一份;
2、《作業人員證》原件;
3、持證期間用人單位或者專業培訓等機構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證明(內容和學時等要求符合安全技術規范,1份);
4、持證期間用人單位出具的中斷所從事持證項目的作業時間未超過1年的證明(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持證期間用人單位出具的沒有違章作業等不良記錄證明(1份);
6、醫院出具的本年度的體檢報告(考核大綱對身體狀況有特殊要求時,1份);
7、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復審必須參加考試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考試合格證明。
備註:以上材料需加蓋使用單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