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規章制度以員工手冊發放,只在最後一頁簽字有效嗎
可以以沒有簽字及並不知情來進行抗辯,如果單位將手冊進行了重組,可以進行鑒定,但這些你也需要有證據來支持
❷ 辦公室管理制度及員工手冊簽收問題
看是針對哪些員工,針對老員工可以定期組織員工培訓,在培訓專期間組織員工學習屬辦公室管理制度,對新員工在入職前不是都有入職培訓嗎,也可通過培訓來解決,同時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已經經過培訓學習辦公室管理制度和員工手冊」之類的附加條款,員工簽字確認。至於員工手冊需要發放到每位員工手中,這個就需要辦公室印製了。表格設計很簡單的:日期、知悉內容、簽字
❸ 公司的員工手冊是員工簽字,給企業保管好,還是讓員工簽2份然後企業一份,員工一份
員工手冊,如果是有一定的積累、內容比較翔實的那種,一般來講員工應該保留一份在身邊,因為裡面有些工作要求及制度等,員工在工作中需要參看、對照。
個人認為,企業只需要保留一定數量的手冊,作為備用即可,以便於新人入職等情況。
員工在領取員工手冊時需要在領取表上簽名,同時,為了督促大家對員工手冊進行了解和學習(需要的話,也可以專門組織員工對手冊進行學習,並進行學習效果考核),需要員工在特定的時間段內看完本手冊,了解本手冊的要求,便於以後管理的溝通和執行,並讓員工再簽一次簽字,確認已經認真閱讀過本手冊。
不能認為手冊發現下去了,事情就完結了,一定要督促員工去看,免得將來在執行時大家說「我不知道」。親身經歷,親身經歷!
❹ 合法的員工手冊簽名才有效嗎還是公示了就有法律效力
員工手冊員工簽名收到和在符合規定的公共場所公示,都是有效的。
❺ 員工手冊必須簽字嗎
員工手冊當然必須簽字了,不簽字說明你和公司不合作,公司有理由可以終止你的合約。
❻ 員工看過員工手冊,讓員工簽名的那張怎麼寫
是新員工可以在簽合同的時候做一個補充協議,老員工的話需要培訓,培訓前做一個牽手錶,培訓前或後要求簽字!
❼ 企業員工手冊通過大部分員工同意簽字認可算是合法有效的嗎
不代表合法,只是說得到大部分員工認可而已。員工手冊中涉及到招聘、錄用、培訓、考核、糾紛處理等關鍵內容。建議參照勞動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處理。
❽ 員工手冊職代會沒有簽字生效嗎
按照程序應該是合法的,除非單位制度或員工手冊上印有必須在上面簽字才是有效的。可以要求單位交,但目前似乎沒有相應的法律,強制性不體現。
❾ 員工手冊要不要員工簽字
要簽字,員工手冊一般是公司制度的集合體,員工手冊上員工簽名對於員工和用人單位都有益處,既避免用人單位以莫須有的理由對員工實施處罰和辭退,也可以為管理員工提供依據。
❿ 公司要求每位員工看完員工手冊簽字確認,表示你同意公司制度,這裡面是否違反勞動法
該工作手冊沒有違反勞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10)員工手冊培訓簽字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