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試題答案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1987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下列公共場所:
(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
(三)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五)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六)商場(店)、書店;
(七)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條 公共場所的下列項目應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和要求:
(一)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
(二)水質;
(三)採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
公共場所的衛生標准和要求,由衛生部負責制定。
第四條 國家對公共場所以及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
「衛生許可證」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簽發。
第二章 衛生管理 第五條 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對所屬經營單位(包括個體經營者,下同)的衛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 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建立衛生責任制度,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八條 經營單位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在本條例實施前已開業的,須經衛生防疫機構驗收合格後,補發「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兩年復核一次。
第九條 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衛生標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應妥善處理,並及時報告衛生防疫機構。
第三章 衛生監督 第十條 各級衛生防疫機構,負責管轄范圍內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
民航、鐵路、交通、廠(場)礦衛生防疫機構對管轄范圍內的公共場所,施行衛生監督,並接受當地衛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
第十一條 衛生防疫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交給的任務。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由同級人民政府發給證書
民航、鐵路、交通、工礦企業衛生防疫機構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發給證書。
第十二條 衛生防疫機構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職責:
(一)對公共場所進行衛生監測和衛生技術指導;
(二)監督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三)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並參加竣工驗收。
第十三條 衛生監督員有權對公共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索取有關資料,經營單位不得拒絕或隱瞞。衛生監督員對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有保密的責任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在執行任務時,應佩戴證章、出示證件。
第四章 罰 則 第十四條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衛生防疫機構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一)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和要求,而繼續營業的;
(二)未獲得「健康合格證」,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
(三)拒絕衛生監督的;
(四)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罰款一律上交國庫
第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對受害人賠償損失
違反本條例致人殘疾或者死亡,構成犯罪的,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對罰款、停業整頓及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但對公共場所衛生質量控制的決定應立即執行。對處罰的決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訴的,由衛生防疫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機構和衛生監督員必須盡職盡責,依法辦事。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條例的實施細則由衛生部負責制定。 第十九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Ⅱ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考試試卷(c卷)
是辦健康怔的嗎?
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法律和技術知識培訓試卷
—、選擇題(每題只選一個答案,在你認為正確的答案字母上打圈)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何時公布施行?
A:1989年10月1日B:1983年7月1日C:1982年11月19日D:1995年10月30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共有幾章幾條?
A:九章45條B:六章50條C:九章57條D:九章50條
3.食品經營人員持有的健康證有效時間是:
如果是這份卷,那詳細請參閱http://user.qzone.qq.com/234653340/blog/1230266519
Ⅲ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內容主要有哪些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注意干凈整潔,不能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傳染性疾病。公共場所的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培訓制度,組織從業人員學習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並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崗。
第十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保證衛生安全,可以反復使用的用品用具應當一客一換,按照有關衛生標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潔。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根據經營規模、項目設置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衛生間。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設施設備維護制度,定期檢查衛生設施設備,確保其正常運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場所設置的衛生間,應當有單獨通風排氣設施,保持清潔無異味。
第十六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配備安全、有效的預防控制蚊、蠅、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並保證相關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及時清運廢棄物。
Ⅳ 簡述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的基本衛生要求
場所必須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和相關證件後方可營業;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2.建立健全衛生管理組織和衛生管理制度,做到責任落實到人。並建立衛生管理檔案,設立衛生檢查員。
3.場所應保持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各場所垃圾收集容器必須加蓋,做到垃圾無滿溢、無滲漏、日產日清。清掃衛生方式宜採用濕式清掃。
4.場所(館)內禁止吸煙,設立明顯禁煙標志和專門吸煙室。吸煙室應安裝通排風裝置,並保持通風良好,空氣清潔。
5.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應設有機械通風設施。
6.場所內的廁所必須為水沖式,有專人負責管理,保持清潔衛生。提倡蹲便器,如用坐便器應做到一客一清洗一消毒,消毒宜採用1:200的84消毒液擦拭或噴灑。廁所地面無積水、紙屑、痰跡和雜物,牆壁頂棚整潔,並設置自動洗手設備和烘手設施。
二、定型包裝食品衛生
1.所售的飲料、酒水、點心、乾果等食品必須進行索證管理,索取產品產地的衛生許可證和有效檢驗證明或化驗單,其衛生質量應符合國家衛生標准。
2.經營采購保健食品時,必須索取衛生部發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產品有效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進口保健食品應索取《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
3.定型包裝食品的名稱應當准確、科學,標簽、說明書和廣告內容須有中文標示,必須真實,不得有療效宣傳。食品的最小包裝上必須標注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日期。
4.食品櫃內不得同時出售與食品無關的其他商品。食品必須專櫃存放,嚴防交叉污染。條件儲藏食品必須配備相適宜的冷藏保鮮設施。
三、飲食攤點衛生
1.飲食攤點嚴禁露天經營、操作。操作間面積必須大於10個平方米。
2.飲食攤點必須持有效衛生許可證定點亮證經營。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個人衛生、工作衣帽干凈、整潔。
3.飲食攤點內應設置上、下水和清洗消毒設施。設有防塵、防蠅、防鼠設施。食品銷售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取貨。建議使用的餐具為一次性可降解的材料製成。
4.食品容器應為清潔、無毒、無害的材料製成。餐具和切配盛裝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嚴格進行清洗和消毒。
5.食品與食品輔料必須新鮮、清潔、無毒無害;色、香、味正常,符合相應的衛生要求。製作肉、奶、蛋或其他易引起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時,應當煮熟燒透,不得銷售隔夜食品。
四、旅遊場所禁止銷售下列食品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和色、香、味、形異常的食品。
2.未經獸醫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加工製作的食品。
3.有毒、有害、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4.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保質期、無中文標識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製品。
6.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造成污染的產品。
7.超過保質期限的產品。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
9.未經衛生部批准,擅自擴大宣傳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
Ⅳ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知識培訓考試
1、A
2、B
3、A
4、B
5、B
6、F
7、E
8、E
9、F
10、B
11、C
12、D
13、A
14、A
15、F
16、B
17、A
18、B
19、B
20、B
21、A
22、A
23、A
24、A
25、B
Ⅵ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習慣包括哪些
從業人員衛生管理
(1)體檢培訓和"五病"調離
抽查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體檢
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記錄,患"五
病"人員調離直接接觸顧客的崗位.
(2)個人衛生
抽查現場從業人員時,檢查工作服穿著
情況,詢問與公共衛生相關的衛生知識,了
解其掌握相關衛生知識情況,觀察從業人員
是否有良好的個人衛生.
Ⅶ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規定的學時是多少
首次72,再次24.
Ⅷ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每幾年一次,健康體檢每幾年一次
1、參照健康證辦理,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每年一次。(並且必須辦理健康證)
2、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每2年一次。
健康證是指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
(8)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辦理程序
體檢地點: 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此項工作的,其出具的體檢單衛生監督機構不予受理簽發健康證。
一、對象:
從事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化妝品生產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人員。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不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接觸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生活飲用水的供、管水人員、化妝品生產企業生產人員;旅店、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游泳場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每年體檢一次。其他場所的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每兩年體檢一次。
二、主要檢查項目:
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皮膚病、內外科常規、X光胸透、糞便細菌學培養(某些地區無此項)等。
三、體檢和辦證流程:
統一使用衛生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性健康檢查用表》,按照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人員到健康體檢單位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
一、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領取體檢表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體檢項目。
二、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將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轄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明。
四、注意事項
1、采血需在每天上午9時前空腹進行;
2、體檢前避免劇烈運動,忌飲酒和肉類食物,以免影響肝功能化驗結果。
Ⅸ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為什麼要定期體檢和培訓
定期體檢是查找你有沒有在公眾場合等感染上傳染病,從而防止你的病源向公眾散播開去,參加培訓的目的也是為了增加衛生健康知識和違法監管知識,達到疾病的預防控製作用
Ⅹ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證
1、立即報名參加培訓;
2、盡量早點參加考試;
3、考好和發證部門協商一下盡量優先給你發證,如果打證時間有困難,問問能否先出個證明,這個也要看你所在的公司是否認可了。
應該說起來你是需要獲得健康合格證才能上崗,如果沒培訓合格是拿不到這個證的,但之前你可以在公司做一些不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就不會有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