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管理及員工規章制度培訓
對員工培訓要從幾個方面入手第一:要先分清楚你培訓的對象屬性。是新員工還是老員工。第二:要確定他們的培訓需求。也就是他們想學什麼第三:要分析現在你廠內的現況。大家現階段的主要問題是技能問題還是態度問題然後調查好後你可以結合老闆的期望來做培訓的計劃舉例:以新人或來廠不久的人為例學習大綱 一公司的概況與發展前景 二 員工理念培訓,5S培訓 ( 你為誰工作? 做好角色認知.先做好該做的事再做想做的事 等) 三 安全培訓 廠內安全需知並加案例 四 車間應知應會 也就是各項規章制度 考核制度 以及宿舍管理等制度 五 崗位操作培訓(這個可由崗位負責人培訓)
② 如何寫公司的規章制度
一、簡介1、 制定《員工守則》的目的及其用途 本守則是向全體員工介紹公司人事制度、工作規章及員工待遇的常備手冊。員工可以從中很快熟悉公司所有規章制度,以便員工更好地工作,公司更好地發展。 2、 由於手冊無法涉及工作中的所有情況和問題,手冊中陳述的制度條例及待遇應不斷完善,所以公司保留按其認為合適的原則修訂、增加或刪除手冊中任何條款的權利。規章制度、工作待遇一經修訂,都將通知員工。 二、 聘用規章 1、培訓制度 (1)職前培訓: 所有新入公司員工都要進行培訓,辦公室負責培訓內容包括:公司概況(組織結構、部門職能、產品、客戶市場、企業發展史、 發展前景 、各項規章制度)。 (2)崗位專業培訓: 公司根據需要對員工進行的專項培訓(包括內部及到公司以外的單位),應簽定《服務協議》並約定服務期,違約時按照《服務協議》及《勞動法》規定解決。 2、 人事管理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合同化管理,平等協商辦理合同手續,合同關系形成後,雙方必須遵守。公司與職工簽訂的合同,按職工自身具備的不同的條件,納入不同的管理方式,確定不同的合同內容和有效期限。 (1) 轉正人員的人事檔案應調入公司集體戶,由公司辦理並繳納五險一金(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住房公積金)及補充保險。 (2) 試用期內和臨時聘用的、兼職人員、返聘的離退休人員等公司不負責各項保險的繳納。 3、 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兩個月,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甲方隨時或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均可解除勞動合同。 4、 履行工作職責計劃及評估 (1)每周一早上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召開例會,總結、分配、討論、工作上的問題,並做會議紀要; (2)試用期滿,填寫《員工轉正通知單》,職員的直接領導會給其整個工作表現打分定級並通知辦公室,辦公室在接到通知後,為該職員辦理檔案調動手續並繳納各項保險。 (3)每年十二月二十日交當年度工作總結,在次年一月份給員工評估,調整薪資、發放獎金。 在公司工作不滿三個月的不涉及(3)。 5、 辭職(1)員工辭職,公司要求至少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辦公室索取表格),經批准後,必須將工作內容、相關資料、及所經手的業務進展情況等以書面形式移交給接管工作的其他員工,並積極配合移交工作。 (2) 員工離職,隨即停止各項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3) 員工離職應主動交回手中的辦公用品及公司的財產,並到財務進行個人的款項結算。
③ 對新員工進行企業規章制度培訓,屬於什麼成本
一、培訓成本的含義
培訓成本是指企業在員工培訓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培訓之前的准備工作,培訓的實施過程,以及培訓結束之後的效果評估等各項活動的各種費用。
直接培訓成本是指在培訓組織實施過程之中,直接用於培訓者與受訓者的一切費用的總和。如培訓教師的費用,學員的往來交通、食宿費用,教室設備的租賃費用,教材印發、購置的費用,以及培訓實施過程中的其他各項花費等。
間接培訓成本是指在培訓組織實施過程之外企業所支付的一切費用的總和。如培訓項目設計費用,培訓項目的管理費用,培訓對象受訓期間工資福利,以及培訓項目的評估費用等。
二、培訓成本的構成
在西方人力資源會計中,員工培訓成本被定義為人力資源的開發成本,它是指企業為了使新聘用的人員熟悉企業、達到具體崗位所要求的業務水平,或者為了提高在崗人員的素質而開展教育培訓工作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企業人力資源開發成本的支出,有助於員工知識的增長、技能的提高,因此,從本質上來看,人力資源的開發成本是企業對人力資源進行的投資,它是真正意義上的人力資源投資。
人力資源的開發成本主要包括人員定向成本、在職培訓成本和脫產培訓成本。
(一)人員定向成本
定向成本也稱為崗前培訓成本,它是企業對上崗前的員工進行有關企業歷史、企業文化、規章制度、業務知識、業務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訓時所支出的費用。它包括培訓者和受訓者的工資、教育管理費、學習資料費、教育設備的折舊費等。
(二)在職培訓成本
在職培訓成本是在不脫離工作崗位的情況下對在職人員進行培訓所支出的費用。它包括培訓人員和受訓人員的工資、培訓工作中所消耗的材料費、讓受訓人員參加業余學習的圖書資料費、學費等。
在職培訓往往會涉及機會成本問題,它是指由於開展在職培訓而使有關部門或人員受到影響導致工作效率下降,從而給企業帶來的損失。如有關人員離開原來崗位所造成的損失、由於受訓人員的低效率或誤操作給整條生產線,乃至對整個生產過程的產量和質量造成的影響等。
(三)脫產培訓成本
脫產培訓成本是企業根據生產工作的需要,對在職員工進行脫產培訓時所支出的費用。脫產培訓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採取委託其他單位培訓、委託有關教育部門培訓或者企業自己組織培訓等多種形式。
根據所採取的培訓方式,脫產培訓成本可分為企業內部脫產培訓成本和企業外部脫產培訓成本。內部脫產培訓成本包括培訓者和被培訓者的工資、培訓資料費、專設培訓機構的管理費等;外部脫產培訓成本包括培訓機構收取的培訓費,接受培訓學員的工資、差旅費、補貼、住宿費、資料費等。
培訓成本與參與培訓的人員在企業中所擔任的職務、所接受培訓的層次、培訓單位等有密切的關系。
三、掌握培訓成本信息的意義
掌握培訓成本的相關信息,具有以下重要意義和作用:
1.可以了解培訓總成本的構成,直接成本與間接成本的情況;
2.有利於對不同的培訓項目成本進行對比分析,做出正確的選擇;
3.有助於合理確定培訓項目在設計、實施、評估和管理上資金的分配比例;
4.用於分析比較不同小組員工的培訓資金分配情況;
5.便於進行成本控制,進行成本一收益的對比分析。
總之,要切實保證企業培訓的需要,把錢花在刀刃上,在培訓計劃實施前,企業必須全面掌握培訓成本相關信息,才能做好員工培訓費用預算的編制工作,為企業培訓工作的開展提供資金上的有力支持,從物質上保證培訓計劃的貫徹執行,不斷提高員工培訓的實際效果和經濟效益。
④ 公司未給員工培訓和公示公司規章制度
應該上崗前培訓的。如果公司規模小,沒有這方面的人做,要要求新職工學習才好。否則稀里糊塗的違規了。
⑤ 新員工對公司各項規章,培訓體系等制度的意見和建議怎麼寫
1、如題所述,既然是新員工,就應先對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體系進行學習,進行熟悉和掌握,以便更行之有效地開展各項工作;
2、作為新進員工的你,如果已入職一段時間,則可以對制度的學習結合實際執行操作進行總結,提出你的個人意見,當然,新員工的意見是極其有限的,你需要把握好分寸;
3、通過學習制度體系等方面,你不妨從開源節流和安全生產角度為切入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為公司提出一些其他員工見慣不怪的尚需改善之處,以體現你對公司要求的積極對應;
4、以上僅供參考,請予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判斷並開展。
⑥ 公司管理制度培訓目的是什麼
企業培訓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 幫助經理及時掌握公司內、外部環境條件的變化。了解公司員工的思想狀況與工作情況和對相關知識基本技能的掌握狀況。
(2) 使基層管理人員盡快掌握必要的管理技能,明確自己的職責,改變自己的工作觀念,熟悉工作環境,習慣新的工作方法。
(3) 使專業人員熟練掌握本企業的知識和技能,及時了解各自領域里的最新知識與社會發展相適應。
(4) 為員工提供再學習和深造的機會,以實現其個人的價值。
(5) 對一般員工的培訓是使其了解公司及產品概況,掌握工作規范,必要的工作技能,明確責權界限,以求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6)員工培訓規章制度擴展閱讀:
一、培訓效用
1、培訓是企業持續發展的力量源泉,它能保證企業在日益激烈的人才爭奪中不至於敗下陣來。
2、培訓是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培訓能夠改變員工的某些不適當的工作表現及行為。
3、培訓是滿足企業和員工雙方需求的行為,是調動員工積極性的有效方法。
4、培訓是建立優秀組織文化的杠桿,可以強化企業的共同價值觀。
二、培訓實質上是一種系統化的智力投資。企業投入人力、物力對員工進行培訓,員工素質提高,人力資本升值,公司業績改善,獲得投資收益,它區別於其他投資活動的特點在於它的系統性,企業的員工培訓是一個由多種培訓要素組成的系統。
它包括了培訓主體、培訓客體、培訓媒介包括了培訓的計劃子系統、組織子系統、實施子系統、評估子系統;它還包括了需求分析過程、確立目標過程、訂立標准過程、培訓實施過程、信息反饋過程、效果評價過程等。
企業培訓專家企業都很重視員工培訓,優質的培訓是高效管理之母,足見對培訓工作評價、定位之高。
企業發展離不開長期有效的培訓,培訓是批量製造企業所需人才的最好方法之一。
⑦ 教育培訓機構規范的規章制度是什麼
為規范學校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學校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各崗位的編制及定編
1學校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2學校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校長提出方案,報董事長批准後實施。
3各職能部門對職位的設定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設可不設的堅決不設,真正做到按需設定。
(二)、員工的聘用
1. 各職能部門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2. 學校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3.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學校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4. 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相互配合實行
5. 試用期的期限為一個月,實習人員應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開始實際操作,在實際操作中進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訓中學習的各方面知識
6. 員工試用期間,由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7. 試用期間的工資,按制定的薪酬標准發放。
8. 員工試用期滿3天前,由用人部門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報校長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學校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
9. 學校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10.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出辭職報告,辦理辭職手續。
11. 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辦理辭退手續。
12. 員工與學校簽訂聘(雇)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13.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2個月向學校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批准後辦理辭職手續。
14. 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學校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15. 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學校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16. 學校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核實,對符合聘用的經校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前台辦理辭退手續。未經校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17. 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18.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學校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終止合同手續。
19. 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學校有權予以開除。
20.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學校以前,必須交還學校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三)、獎勵
1. 本校設立以下獎勵方法:
1) 大會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2.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用人部門提名
2) 學校審核
3) 校長批准
(四)、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校長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辦公用品,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學校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搬弄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泄露學校秘密,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1.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⑧ 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而被開除,以公司沒有培訓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認為公司無故開除她,向公司索取賠償金
你好:
你所的這種情況,即公司有相關的規則制度,並以規則制度的規定對違規員工進行相應處罰,員工以不知規章制度不服處罰而引發勞動爭議是許多用人單位常遇的勞動爭議事件,作為用人單位需重視並進行規范、完善。
《勞動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勞動法》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八十條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就你所說的情況而言,首先要確定你公司所制定的規則制度其內容要符合法律規定、不存在排除勞動者權益、損害勞動者利用的情況;規則制度的制定過程也經了民主程序(如有工會參與、向職工或職工代表說明過,聽取他們的意見)。
而你現在所說的是一個規章制度的公示程序。如果公司的規則制度下發到店面並經過公示(如書面公告、網路公告,在招聘錄用時已經告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有規定了解途徑等),那麼公司已經規則制度接觸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並無不當,不需支付賠償金。但是公司須有員工違反公司規則制度(嚴重違規)的記錄、證明,並對規則制度的內容(如什麼情況下可以開除員工)符合法律規定或不違背法律禁止規定和法律原則、經過了民主、公示等程序負有舉證責任。否則,公司將會陷入被動。
歡迎交流探討人力資源勞務規劃問題。[email protected]
⑨ 公司未給員工培訓規章制度,只公示了,沒經過員工簽字確認,能有效嗎
公司的做法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合法,①出通知以質檢不合格為由辭退但無法提供足夠的證據;②未提前30天通知本人;③」必須3天內離職,否則算自離「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④公示公司規章制度但沒有安排員工培訓或簽字。據以上幾點你可以要求公司賠償你經濟補償金和代通知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 公司雖然有公示的規章制度,但是並沒有給你做相應的崗前培訓或提供相關資料供你學習,是公司的失職。公司以《勞動合同法》第39條2、3項為由將你辭退,需提供充分的書面證明(如你本人簽字的違章違規處罰決定等)。如不能證明你嚴重違法規章制度,也至少要證明你無法勝任工作且在調崗後仍舊無法勝任的,在提前30天通知或直接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公司的辭職理由均無法提供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屬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該工資為截止日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6個月以下算半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按一個月算),且額為支付你一個月的代通知金。如果公司此前沒有與你簽訂過勞動合同,你還可以要求公司從入職後第二個月算起每月支付你雙倍工資補償。社保未繳納的還可要求社保賠償。
以上問題如公司不能滿足,直接勞動仲裁,合法維護自身權益。
順祝你早日解決問題,生活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