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院給我發了一個案件查詢號,我該怎麼查
您好,在確認法院信息為真的情況下,可直接去法院查詢。這樣可以確認信息是否真實,防止上當受騙。還可以在網上查詢,操作如下:
訪問法院網站或者法院訴訟服務網查詢,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為例:
1、網路搜索【廣東法院網】,如下圖,打開官網。
(1)法院新進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具體案件進度查詢方法:
1、如果法院開通了微信,可以通過微信進行查詢;
2、可以給主審法官打電話詢問案件進展情況;
3、憑本人身份證,去法院查詢案件進展情況,找到法院後也不要急於去,先打個電話咨詢下該法院檔案室的接待時間,有些法院的檔案室在其他地方。
② 刑訴法庭成員及職責
(1)辦公室
其主要職能是: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文電、檔案、保密、保衛及綜合性會議組織
(2)政工科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協助院黨組抓好隊伍建設;負責本院法官等級的評定與晉升的呈報工作,辦理法官考評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
(3)研究室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組織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
(4)立案庭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對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類案件進行登記、立案、排期、送達和審判流程管理及案件督辦工作;依法審理管轄爭議案件和公示催告案件;對不服本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各類申訴以及再審申請進行審查;負責司法救助工作;負責信訪工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和證據保全措施。
(5)刑事審判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判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
(6)民事審判第一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判一審婚姻和家庭、繼承案件,損害賠償案件,人身權案件,債權、債務案件,房地產案件,財產權屬及相關合同等糾紛案件,勞動爭議等民事糾紛案件;監督、指導法庭的相關民事審判工作。
(7)民事審判
(8)行政審判庭
賠償辦公室與行政審判庭合署。
(9)審判監督庭
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審判各類再審案件;審判檢察機關的抗訴案件。
(10)執行局
其主要職能是:執行市人民法院第一審生效判決、裁定及調解協議中關於財產的決定;執行法律規定的由本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11)技術室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術鑒定工作;負責涉案財物的評估、審計、鑒定工作。
(12)法警大隊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警衛法庭、押解人犯
(13)財務科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對財務收支、財務收發和增減使用、債權債務、費用、財務成果依法進行核算,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
人民法庭是基層人民法院根據審判的需要而設立的巡迴法庭,其上級法院是縣一級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的主要職責有:
一、做好立案工作。依法對本庭轄區的各類民事案件進行審查立案,並將決定立案案件的當事人姓名、單位、案由、簡要案情進行登記,報本院告訴立案庭對案件進行統一編號;
二、做好審判工作。依法審理本庭轄區內的第一審婚姻家庭、繼承、宅基、相鄰關系、勞務合同、人身損害賠償、雇員損害賠償、合夥內部糾紛、土地使用權糾紛案件及法人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的買賣、金融借款、承攬、租賃、借用、贈與、委託、擔保、飲食服務等合同糾紛案件。
三、做好執行工作。依法執行本庭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書、調解書;
四、對本庭當事人提出管轄異議的案件依法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五、嚴格執行程序法、實體法和上級法院、本院的相關規定,確保實體公正、程序公正、操作規范,不斷提高立案工作、審判工作、執行工作質量和效率,努力推進本庭各項工作的規范化建設;
六、做好訴訟指導工作,為當事人依法、充分、有效行使訴訟權利提供服務;
七、加強對民事、執行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及其他相關規定的學習,堅持集體研討案件和重大疑難案件請示匯報制度,不斷提高本部門隊伍的司法能力;
八、加強新形勢下民事審判工作、執行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的調查研究,不斷總結新經驗,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提出新舉措,推動本庭審判、執行及其他工作的順利開展;
九、堅持以審判、執行為中心,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擴大辦案效果,力求實現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十、接受本院辦公室、立案庭、民庭、執行庭對相關工作的指導、監督;
十一、做好本庭所承辦案件統計和統計數據的報送工作;
十二、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宣傳法律法規,耐心解答當事人和相關人員提出的法律問題,做好當事人的思想疏導和服判、息訴、罷訪工作;
十三、按照《崗位職責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的規定和考核領導小組及考核辦的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十四、指導轄區村民調解組織的工作;
十五、按照本院規定,做好信息調研工作;
十六、履行本部門的其他工作職責。
③ 法院開庭需要多少時間
法院審理案件的開庭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來確定,一般情況兩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可以審理普通的案件。如果遇到當事人人數眾多,證據復雜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時間,特殊情況的刑事案件審判過程還有幾天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開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3)法院新進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④ 重新鑒定需要法院人員陪同下進行嗎
重新鑒定抄,不需要法院的襲人員陪同,當需要法院出具委託書。
如果法院認定有必須陪同,也可以陪同申請鑒定人去鑒定。
法律鏈接:《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