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思考我們員工為什麼要參加培訓考核,其目的是什麼
員工參加培訓,目的就是提高自己在生產中的作用,提高生產效率
『貳』 培訓考核方式有哪些
1、培訓評估:企業組織在人員培訓過程中,依據培訓的目的和要求,運用一定的評估指標和評估法,檢查和 評定培訓效果的環節。
2、抽樣評估法:即抽樣調查,依據評估的項目,對若干局部或個體培訓教學活動效果進行剖析。
3、調查評估法:評估主體深入到培訓實踐中,面向參加培訓的領導、管理者、導師、學員作調查,或查閱培 訓機構的有關總結、報告,聽取管理部門及群眾的反映,以取得可作為評估的資料、證據。
4、定量評估法:對培訓作用的輕與重、影響程度的深與淺、范圍的大與小以及評估對象的認識和行為表現的 程度等各種量的關系進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最後做結論的評價方法。
5、定性評估法:定性評估法是通過對培訓活動以及受訓人員的表現進行分析與綜合,剖析其失誤的根源,查 找問題、分析原因,總結成功的經驗,最後做出結論性評價的方法。
6、單項評估法:側重或集中某一方面對評估對象進行分析、判定。如對某一學員的學科成績、思想道德品質 和某方面能力的評估。
7、動態評估法:動態評估就是把有關的人和事放到培訓的整個過程中去進行檢測評估,既看原有基礎,又看 目前狀況,更要看發展的潛力和趨勢,也就是從發展的趨勢上,從長遠的意義上,來評估其效果。 測驗評估法:以口試或筆試的形式進行考試、考核,結果評定分數,實踐中對學員的學習效果評估經常采 用這一方法。
『叄』 新員工培訓怎麼納入績效考核
要分步來抄,下面的方法供你參考襲,馬上無憂有下面的培訓課程。
1、詳細的崗位職責描述及對職工工資的合理培訓;
2、盡量將工作量化;
3、人員崗位的合理安排;
4、考核內容的分類
5、企業文化的建立,如何讓人成為「財」而非人「材」是考核前須要考慮的重要問題。
6、明確工作目標;
7、明確工作職責;
8、從工作的態度(主動性、合作、團隊、敬業等)、工作成果、工作效率等幾個方面進行評價;
9、給每項內容細化出一些具體的檔次,每個檔次對應一個分數,每個檔次要給予文字的描述以統一標准(比如優秀這個檔次一定是該員工在相同的同類員工中表現明顯突出的,並且需要用具體的事例來證明);
10、給員工申訴的機會。
『肆』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控製程序
1 目的
為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的管理,促進安全生產。
2 適用范圍
適用於武高院(華瑞集團)內所有特種作業人員。
3 職責
3.1 各用人單位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內部考核和管理。
3.2 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
a)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工作;
b)收集與特種作業人員有關的法律法規,並組織落實相關的規定;
c)對特種作業人員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d)建立全院特種作業人員台帳。
3.3 人力資源部負責發放電工作業人員、電路板焊接內部操作證書。
4 工作程序
4.1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a)年齡滿18周歲;
b)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並成績合格;
d)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它條件。
4.2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發證
4.2.1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按國家規定的本工種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的要求進行教學,接受過實際操作技能訓練的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可不再進行培訓,直接參加考核。
4.2.2 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各用人單位每年年初提出需求,納入院年度培訓計劃。
4.2.3 用人單位對特種作業人員應進行日常的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安全技術考核後,取得了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4.2.4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分為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考核。具體考核內容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標准執行。
4.2.5 內部考核發證和外部考核發證。
4.2.6 內部考核發證,內部考核發證的人員僅限於武高院(華瑞集團)內電力專業本科以上,從事電氣產品開發設計、生產、調試、試驗的電工作業人員,電路板焊接工,人力資源部組織安全規程考試,用人單位進行技術考核,考核合格後,由人力資源部發證。
4.2.7 除上述內部考核發證人員外,其餘均為外部考核發證人員。外部考核發證是指到湖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委託有資質的培訓考核機構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發放相應的操作證書。
4.2.8 同時承擔多個特種作業崗位的人員,應取得相應崗位的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2.9 外聘員工已經具有特種作業證書並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到人力資源部認可資格,並登記備案。
4.3復審
4.3.1 持有外部頒發的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其復審每2年一次,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
經用人單位進行知識更新後,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年一次。復審內容包括:
a)健康檢查;
b)違章作業記錄檢查;
c)安全生產新知識和事故案例教育;
d)本工種安全技術知識考試。
4.3.2 經復審合格,由復審單位簽章、登記、予以確認;復審不合格的,可由原復審單位申
請再復審一次;再復審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
4.3.3 持有內部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每2年復審1次,復審內容是安全生產新的知識、安
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考核。
4.3.4 需復審的人員每年初,用人單位填寫「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計劃」人力資源部安排進行。
4.4 用人管理
4.4.1 用人單位需建立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檔案和台帳,填報「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登記注冊表」,報人力資源部建立全院特種作業人員的台帳。
4.4.2用人單位要做好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復審、申報等工作及日常的檢查工作。
4.4.3 人力資源部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的有關事項的要記錄在案,
監督其整改。
4.4.4 離開特種作業崗位1年以上(或6個月)又重新上崗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由用人單
位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
4.5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復審所發生的費用,由各用人單位支付。
5 相關支持性文件
5.1 《記錄控製程序》
6 記錄
6.1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計劃
6.2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登記注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