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是怎樣考的,聽說大學生才能有這權利去考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是嗎
不是這樣的抄意思。根據《交通運襲輸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規定》第七條規定:參加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與考試,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十八周歲以上,身體健康;
(二)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專以上學歷;
(三)具有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機構正式編制並擬從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
(四)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五)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❷ 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行為規范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交通行政執法檢查行為規范
第一條 為規范交通行政執法檢查行為,提高交通行政執法檢查水平,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實施交通行政執法檢查,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持有交通行政執法證。
第三條 交通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檢查時應當嚴格執行安全防護規定,採取有效防護措施,注意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第四條 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時,不得檢查與執法活動無關的物品。檢查完成後,對檢查所涉及的物品要盡可能復位。
第五條 交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編制行政執法應急預案。
第六條 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時可以根據執法檢查的需要,穿著多功能反光腰帶、反光背心;配備發光指揮棒、反光錐筒、停車示意牌、警戒帶、對講機、攝像機等必備的執法裝備,以及交通行政執法的有關文書、資料。
第七條 實施交通行政執法檢查時,應當保持執法車輛(船舶)清潔完好、標志清晰醒目,確保執法車輛(船舶)安全性能完好。
第八條 實施交通行政執法檢查時,應當選擇安全和不妨礙通行的地點進行,並設立警示牌或以醒目、明顯標志物體示意,避免引發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
第九條 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面向來車(船),在適當的位置指揮車輛(船舶)到達指定的安全停靠位置。
第十條 如果出現行政相對人態度蠻橫、暴力抗法或煽動圍觀群眾圍攻執法人員的情況,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立即向單位領導報告,並及時通知公安機關協助處理。
第十一條 經檢查,行政相對人不存在違法行為的,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交還有關證件,對行政相對人和其他人員表示感謝並立即放行。
如發現行政相對人存在違法行為,但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製作《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告知行政相對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依據,向行政相對人進行批評教育,糾正違法行為後放行。
如發現行政相對人的違法行為應受行政處罰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調查取證,並根據有關規定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
第十二條 本規范由交通運輸部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❸ 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規定的第二章 證件申領
第六條申領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件應當參加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經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合格。
第七條參加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與考試,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十八周歲以上,身體健康;
(二)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專以上學歷;
(三)具有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機構正式編制並擬從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
(四)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五)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已經持有《交通行政執法證》但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第(二)項、第(三)項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申請參加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和考試,取得《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證》。
第八條下列人員不得申請參加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和考試: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第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申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資格,經省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主管部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長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審核合格,可免予參加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和考試:
(一)在法制管理或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崗位工作15年以上,且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二)在法制管理或基層執法崗位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第十條申請參加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和考試的,應當向其所屬主管部門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和考試申請表,註明申請人基本情況及擬申請參加資格培訓和考試的相應執法門類等主要內容;
(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人員編制證明材料;
(五)所在單位的推薦函。
第十一條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查。
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設立業務管理機構的,由業務管理機構對所提交的相應執法門類的申請材料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主管部門審查合格的,由其主要負責人簽署審查意見並加蓋本機關公章後,通過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逐級報送至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長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
第十二條交通運輸部負責組織編制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規劃、各執法門類的培訓大綱和教材。
第十三條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長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根據教學設備設施、教學人員力量等情況組織選擇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機構。
第十四條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教學人員應當是參加交通運輸部組織的培訓並經考試合格的人員,或者經省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長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認可的法學專家、具有豐富執法經驗和較高法制理論水平的專業人員。
第十五條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由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長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實施。
第十六條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的內容,應當包括基本法律知識、相關交通運輸法規、職業道德規范、現場執法實務和軍訓,其中面授課時數不少於60個學時。
第十七條交通運輸部負責組織制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各門類的大綱和考試題庫,並逐步推行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計算機聯網考試。
第十八條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長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負責組織本地區、本系統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按照執法門類分別實行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閱卷。
培訓和考試應當按照申領執法證件的門類分科目進行。
第十九條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包括以下內容:
(一)法律基礎知識,包括憲法、立法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
(二)專業法律知識,包括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交通運輸部規章,以及與交通運輸密切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
(三)行政執法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包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道德規范、執法程序規范、執法風紀、執法禁令、執法忌語、執法文書等;
(四)交通運輸部規定的其他相關知識。
第二十條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長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應當將資格培訓和考試的相關信息及時錄入執法人員與執法證件管理系統,並在本地區、本系統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一周。公示期間無異議的,報交通運輸部備案審查。
❹ 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形象建設規范(全文)
交通行政執法監督規定
第二章 行 政 執 法
第八條 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做到:
(一)熟悉有關法律知識和行政執法業務;
(二)忠於職守,秉公執法;
(三)執法時應當佩戴統一的執法標志,儀容整潔,舉止文明;
(四)自覺接受監督。
第九條 交通行政執法人員需經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的培訓,經考核
獲得交通行政執法資格。
交通行政執法資格證書由交通部統一制定樣式
第十條 交通行政執法工作應當做到執法制度公開,執法結果公開,
接受執法監督。
❺ 交通行政執法人員需要掌握哪些法規
交通行政執法人員需要掌握《行政許可法》、《行政強製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等通用法規和交通運輸專業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
2005年 第4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管理規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規定》、《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港口經營管理規定》、《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內河航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海事行政處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等
祝你好運!
如果能幫到你,請採納!謝謝!
❻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交通運輸執法人員
交通行政執法是交通行政機關的經常性活動,直接面對社會公眾,直接關繫到廣版大人民群權眾的切身利益,交通行政執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交通部門的形象。做一個好的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文明執法是和諧社會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執法人員應著重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堅持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用「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的職業道德來規范自己的執法行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違法執法、不隨意執法、不以言代法。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要樹立「管理就是服務」的執法理念。在執法時注意執法細節和執法藝術,對相對人應該先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法律,說服教育,從心理上緩和相對人的對抗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