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員工參加培訓期間的工資可以計入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嗎
參加培訓期間的工資不能計入職工教育經費,應該計入工資核算
培訓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差旅,交通,食宿等費用可以計入職工教育經費
Ⅱ 員工在工作期間企業要求培訓學習扣工資的百分比對嗎
感謝問答!
第一,員工在培訓學習期間不等同於生產的責任,所以,扣除工資的百分比完專全屬合理,培訓期間享受培訓工資是可以的。
第二,不管是什麼樣的單位,培訓工資和生產工資是不掛鉤的,很多單位都是一個獨立的資金流程,所以,扣除工資的百分比是沒有問題的。
第三,如果是在生產期間抽出來培訓學習,同時會有考勤記功,和培訓工資,里外里你是不吃虧的,所以,百分比扣除工資作為培訓學習費用是合理的。
謝謝,希望可以幫到你。
Ⅲ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期間有工資嗎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期間是有工資的。
以「單位人」身份參加培訓的人員,其學習期間工資待遇主要有3部分:
1、中央財政從2014年開始,為每位參加培訓的住院醫師每年投入3萬元,大部分用於對本人待遇的補助;
2、方財政的配套資金;
3、訓基地承擔的夜班費、值班費等相當於績效工資的補助,以及原單位承擔的基本工資。
以「社會人」身份參加培訓的人員,其工資待遇主要來自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補助和培訓基地補貼。研究生身份的參培人員,則主要按照國家現行研究生有關政策執行,培訓基地也可給予一定的補助。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薪資待遇問題
中央財政每人每年補貼3萬元
近兩年來,中央財政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共投入126億元,每人每年補貼3萬元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每家住培基地補貼500萬元。截至目前,中央選定了559家首批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投入18億元,投入5800餘元專項資金輪訓師資2萬人。
培訓遵循六方面的原則
住院醫師培訓正在從無到有走向逐漸規范的過程之中,開展此項培訓的醫院在管理中遵循六方面的原則,即:
①堅持:「紅」、「專」結合的原則;
②理論聯系實踐並以實踐為主的原則;
③堅持自學與輔導相結合並以自學為主的原則;
④堅持工作與學習相結合,以工作為主的原則;
⑤堅持「嚴謹作風、扎實基礎、寬廣知識」,注意能力培養的原則;
⑥堅持培訓、考核,使用一體化原則。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培養出適合我國社會主義衛生工作需要的醫療實用性人才和醫學高級專家。
Ⅳ 肯德基新員工培訓期間有工資嗎
有的,他們新員工過去就等於上班了,照常發工資的。我進去的時候就有,以前現在都有。
Ⅳ 勞動法是怎麼規定工人在培訓期間的待遇的
史某是本市一家大型水泥生產加工廠的一名技術安全人員,去年中旬,公司從德國引進新型的生產設備,並委託德國顧問對史某等30名技術安全員集中進行封閉式安全培訓,為期6個月。今年1月份,安全培訓結束,新的機械設備正式投入生產,但是史某等發現在培訓期間,工廠未向史某等人支付在此期間的工資,史某等人聯名向工廠反饋該問題,請求發放工資並且補償培訓期間的相關費用。那麼,史某等從業人員在培訓期間,工廠應該發給他們工資嗎?
生產企業為了能夠更安全、更高效地進行生產,對於從業人員會進行生產安全培訓。在這段期間內,工人是有權利並且應當領取自己的工資的,因為培訓的目的是出於生產企業長期的經濟效益考慮,同時這期間從業人員也是隸屬於企業,並且完成企業規定的任務,只是任務的形式有別於正常的車間生產而已,歸結起來,就是工人在以另一種腦力形式支付自己的勞動,所以應當取得工廠支付的工資。我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安排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工資和必要的費用。」在本案中,史某等安全技術員,由工廠進行集中培訓,是為新型設備能夠投入生產,為企業創造效益。參加工廠的統一培訓,也是為工廠勞動的一種形式,同時根據我國法律的明文規定,所以史某等人有權獲得自己在培訓期間的工資,並且工廠應當負擔在此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安排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工資和必要的費用。
從業人員在安全培訓期間,應當獲得工資表明我國充分尊重、認可從業人員的勞動形式,同時在參考了因此可以給企業帶來安全生產利益的情況下,保護勞動者可以獲得應得的勞動報酬。
Ⅵ 給新員工培訓完,離職了,要發工資嗎
不管有沒有簽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勞動關系就成立,工資照發,沒有合同約定工資標回準的,工資答不低於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標准。
另外員工參與培訓也是工作的一部份,除非需員工自費的書面依據,否則培訓就是公司提供的福利,不得以此克刻工資。
既然對已仲裁,你就大膽應對好了。他有申請仲裁權,但要舉證,證明他確實在你工作並單位上了5天班,沒有這些材料,最多就是調解。
Ⅶ 勞動法,對工作表現差的員工培訓期間 可以不支付工資嗎
不可以。
《勞動法抄》第五襲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7)員工培訓期間有工資嗎擴展閱讀
拖欠工資解決辦法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Ⅷ 新勞動法關於培訓費的規定
沒有具體范疇,包含崗前培訓,專項培訓兩方面。
一、勞動合同法對培訓費的規定,在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都不能收取勞動者培訓費;
1、崗前培訓,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得收費,更不得約定違約金和服務期;
2、專項培訓,也叫專業技能培訓,企業應墊付培訓費,但是可以和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如果勞動者在服務期內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勞動者按照雙方的約定支付相應違約金
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因此,用人單位不能單純地認為只要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在雙方勞動關系解除時,就可以向勞動者要回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支付的培訓費用。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培訓費用,首先應當同時符合三個法定條件: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培訓前簽訂了培訓協議
2、培訓協議中,依法明確約定了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其次,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者在培訓期內,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2、勞動者違反培訓協議有關服務期約定,在培訓結束後,不進入或中斷履行服務期,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3、勞動者在服務期內,因嚴重違紀或其他有損用人單位利益的違法行為,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Ⅸ 中國工商銀行新入行員工培訓期間有工資嗎
有的。
本地區16年新入行員工培訓時工資500元。
應該是各地區有各地區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