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8年護理培訓計劃
為進一步提高護理人員綜合素質和崗位技能,有計劃的提高我院護理人員專業技術水平,規范我院護理人員的醫療護理行為,保障醫療護理安全
『貳』 醫院工作人員外出學習、培訓管理制度
外出進修學習和參加學術會議暫行規定
一、外出進修學習
1、外出進修學習(3個月以上)須從專業發展出發,以德才選人,並具有一定專業基礎(醫生執業5年以上,護士執業1年以上)的醫護人員。
2、每年年末由科教科(護理部)根據醫院各專業發展的需要擬訂下一年度進修計劃,各科室根據情況每l-3年選派一名醫護人員外出進修,根據進修申報情況,由科教科交院長辦公會批准後方可具體安排。
3、原則上不允許個人聯系外出進修,特殊情況須事先徵得科室負責人、科教科和主管院長同意後方可自行聯系。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在三年內暫不派出進修:①違反醫德醫風有關規定受處罰者;②病、事假超過一個月;③醫療事故的主要負責人;④上年度繼續教育學分未完成;⑤不服從醫院工作安排。
5、進修期間須遵守進修接受單位的規章制度。
6、進修期間不得私自更換專業,不得無故中途停止學習;特殊情況需延長進修時間或提前返院時,應事先徵得進修接受單位同意並報請本院主管院長批准。
7、進修期間按規定享受生活補助,不享受醫院獎金、勞務費。一般不準請假,特殊情況需請假時,須經進修接受單位同意。進修費用(包括進修費、住宿費、交通費等)先由本人承擔,待學習期滿後,視進修完成情況,按有關規定核准報銷。
8、差旅費報銷辦法:大連市內,一個月報銷一次;省內,一個季度報銷一次;省外,半年報銷一次。交通工具標准按醫院差旅費報銷標准執行。
9、進修期間住宿由接受單位安排,按接受單位住宿收費標准報銷,不能安排住宿的,原則上不派進修或按同城市安排住宿單位收費標准報銷,超額部分自理。
10、進修期滿須及時返院,返院後可休息1~3天。上班後應分別向科室負責人及科教科(護理部)匯報學習情況,並遞交進修證書及進修費用單據存檔,在科內或院內就其所學專業進行匯報講座。
11、進修人員應當根據所學專業情況和醫院情況提出開展新技術工作計劃。
12、進修後三年內不得調離醫院,否則,由個人返還進修期間一切費用。
二、參加學術會議
1、范圍:省、大連市內各種專業學術會議;本年度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全國性重要的學術會議、年會和專題學習班等。
2、原則:初中級職稱人員可以參加省、大連市內各種專業學術會議;在聘主治醫師每兩年可以參加1次省外全國性學術會議;在聘科室主任每年可以參加1次省外全國性學術會議(省內及大連市內除外);省或大連市重點學科主任每年可以參加2次省外全國性學術會議。
全國性同一次學術會議限派1人次參加,2人以上須經審批。省內、市內學術會議可酌情增派。
3、申請流程:參會人員須持會議邀請函報請科教科(護理部),並由科教科(護理部)請示主管院長、院長批准,在科教科(護理部)登記存檔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後方可參加。
4、外出前參會人員須安排好科室工作,按時返院,按規定結清各項費用。
5、本規定公布之日起執行。
你可以參照以上內容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