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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關教師培訓文件

發布時間:2021-03-13 20:55:06

① 教育廳文件高職教師培訓費標準是多少

發表日期:2015-1-10 0:00:00 瀏覽次數:4593

各高等職業院校,各高職教師培訓單位: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的意見》(教職成〔2011〕14號)、《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於「十二五」期間進一步加強職業院校教師培訓工作的意見》(蘇教師〔2012〕35號),結合我省高職院校教師隊伍建設實際情況,現將2015年度高職院校教師培訓項目任務和計劃公布下達,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項目任務
2015年度高職院校教師培訓項目分為國家級培訓和省級培訓。國家級培訓由中央財政重點支持,省級培訓由省財政重點支持。國家級培訓項目包括國內培訓、企業頂崗培訓和國外培訓等;省級培訓包括學科專業帶頭人高端研訓、骨幹教師提高培訓、國外培訓和管理者專項培訓等。
(一)學科專業帶頭人高端研訓
此項培訓為省級培訓,包括高級訪問學者計劃、高級訪問工程師計劃、專業負責人研訓三個項目,培訓對象為高等職業院校學科專業帶頭人、負責人或後備人選,一般應具備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1.高級訪問學者計劃。選派教師到國內重點高校或科研院所研訓,跟蹤、了解學科學術前沿動態和發展趨勢,拓展知識領域,開展或參與相應的科研工作,提高教學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研訓時間1年,選派120人,經個人申報、所在學校和接收單位同意、省高職師培中心審核後實施。
2.高級訪問工程師計劃。選派教師深入大中型企業或科研院所實踐鍛煉,跟蹤和了解生產一線最新技術,參與技術攻關和合作研發,幫助教師加深對實際專業工作的理解,提高實踐能力,促進產學研結合。研訓時間1年,選派80人,經個人申報、所在學校和接收單位同意、省高職師培中心審核後實施。
3.專業負責人研訓。選派教師到省內重點本科院校研訓,跟蹤本專業的最新進展,掌握專業和課程建設的理論與方法,提高學術研究、專業教學改革和課程建設能力,造就一支引領各高等職業院校專業發展的人才隊伍。研訓時間3周,選派200人。
(二)骨幹教師提高培訓
包括國家級培訓和省級培訓。培訓對象原則上為45周歲以下的專業課和公共基礎課教師,培訓單位為國家示範(骨幹)高等職業院校和省內重點、特色本科院校。培訓主要內容為學習專業領域新理論、前沿技術和關鍵技能,提升專業能力和教育教學素養。國家級培訓時間4周,選派384人。省級培訓時間7-14天,選派2460人。
(三)企業頂崗培訓
此項培訓為國家級培訓。培訓對象為近五年進校未在企業連續實踐半年以上的專業教師,培訓基地為省內外大中型企業。通過頂崗實踐,增進其對企業生產和產業發展的了解,進一步提高教師的實踐操作能力、技術服務能力,結合企業實踐改進實踐教學,實現 「雙師型」發展目標。培訓時間8周,選派580人。
(四)培訓管理者專項培訓
此項培訓為省級培訓。培訓對象為高等職業院校教育教學及師資培訓管理人員、培訓基地負責人等,通過培訓提高管理者的專業化水平。培訓時間5-14天,選派600人。
(五)國外培訓
包括國家級培訓和省級培訓。培訓對象為高等職業院校學科專業帶頭人、骨幹教師等。通過培訓、學習發達國家職業教育教學理論與方法、先進教育技術、課程及教學項目開發等。國家級培訓時間4周,選派82人。省級培訓時間3個月,選派60人。
二、培訓組織管理
(一)各高等職業院校要高度重視教師培訓工作,將教師培訓作為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途徑。要根據通知確定的培訓任務和要求選派學員,處理好工學矛盾,確保參加培訓的教師能夠安心、按期完成培訓任務。各校要有專人負責培訓學員的選派和報名工作,國家級培訓登錄「高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能力發展平台」(網址:http://www.hvett.com.cn)報名,省級培訓登錄「江蘇省高等職業教育教師培訓網」(網址: http://spzx.jsut.e.cn)報名。各校須在4月11日至5月10日間完成報名工作,並組織參加國家級培訓教師填寫《高職高專教育骨幹教師國家級培訓推薦表》(一式一份),參加省級培訓教師填寫《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教師省級培訓登記表》(一式兩份),參訓教師持推薦表或登記表到培訓單位參加培訓。其中,選送到省外參加國家級培訓的教師須經省高職師培中心備案後方可參加培訓。
(二)承擔培訓項目的單位要強化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和服務意識。要加強培訓需求調研,精心制定培訓方案,並嚴格按照審批通過的培訓方案施訓。要加強與選送單位聯系,審核參訓人員資格。要在培訓開始7天前,通過手機簡訊、電子郵件、書面通知等方式與培訓學員或相關高校師資管理部門聯系有關培訓事宜,確保學員按時參加培訓。要注重培訓管理,制定培訓管理規章,加強學員培訓考核,其中省級培訓須在結束15天內將一份《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教師省級培訓登記表》寄送學員所在學校,另一份留存,同時將《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教師省級培訓匯總表》寄送省高職師培中心。
(三)省高職師培中心要加強全省高職院校教師培訓工作統籌協調、業務指導、組織實施等各項工作。要加強培訓方案審核和培訓質量監督,確保高質量完成各項培訓任務。
三、培訓經費管理
(一)國家級培訓經費以中央財政撥付為主,不足部分由省級財政和選派學校承擔。國內培訓補助標准為中央財政5000元/人,省級財政2800元/人;企業頂崗培訓補助標准為中央財政1萬元/人,省級財政5600元/人;國外培訓補助標准為中央財政3萬元/人。
省級培訓補助標准為高級訪問學者、高級訪問工程師2萬元/人,省級骨幹教師培訓、專業負責人研訓、管理者專項培訓每人每天400元,中青年骨幹教師境外研修英語提高培訓3500元/人,省級國外培訓補助標准為培訓費用的30%。
選派學校負責學員交通費用,培訓單位不得收取住宿等費用。
(二)專業負責人研訓、管理者專項培訓、國外培訓以及省內高校承擔的高級訪問學者計劃、骨幹教師提高培訓經費,由省教育廳和省財政廳直接撥付到培訓單位。
高級訪問工程師計劃、企業頂崗培訓以及省外高校承擔的高級訪問學者計劃、骨幹教師提高培訓經費,經省高職師培中心審核後,由省教育廳和省財政廳直接撥付給選送單位,在財政資金未撥付前,由各選送單位先行墊付。
(三)各培訓單位的培訓經費須專款專用,厲行節約,不得安排與培訓無關的參觀考察活動,切實提高培訓經費使用效益。省財政廳、教育廳將對培訓經費開展監督檢查。

② 1988年教育部105號文件關於教師享受提高10%的待遇的描述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爭取到本世紀末基本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方針和目標,國務院辦公廳於今年教師節前下發了《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7〕32號,以下簡稱《通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認真貫徹落實國辦《通知》精神,妥善解決民辦教師問題,促進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現就貫徹落實《通知》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國辦《通知》精神,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辦教師工作重要決策的意義,將各方面的認識統一到國辦《通知》的精神上來。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指導和支持,盡快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本地區統籌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實施規劃和分年度計劃,並採取切實措施,予以落實,保證在本世紀末妥善解決本地區民辦教師問題。二、要根據國辦《通知》精神,從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要求和民辦教師的實際出發,制定解決民辦教師問題工作的各項具體政策,體現正確的政策導向。在民辦教師轉公辦教師(以下簡稱「民轉公」)工作中,要加強對民辦教師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工作能力、教育教學水平的考核,並注重本人對農村教育事業的實際貢獻。三、各地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在職民辦教師的工資待遇。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農村教育費附加使用的管理。按農村教育費附加40%計算,其經費能保證民辦教師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的地區,應當首先做到民辦教師同工同酬;其他地區要努力加快實現民辦教師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的步伐。目前民辦教師的工資至少要達到公辦教師工資的三分之二。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拖欠、剋扣民辦教師工資。四、使年老病殘民辦教師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是妥善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重要方面。各地要按照國辦《通知》要求,進一步貫徹執行國家教委、國家計委、人事部、財政部下發的教人〔1992〕41號文件,建立民辦教師保險福利基金。尚未實行離崗退養制度的地區,要按照國家教委、財政部、人事部《關於農村年老病殘民辦教師生活補助費的暫行規定》(〔88〕教計字100號)的規定,盡快建立離崗退養制度。已經建立民辦教師離崗退養制度的地區,要參照公辦教師退休的有關規定適當提高現行生活補助費標准。五、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委、人事部、財政部《關於禁止在民辦教師選招公辦教師中亂收費的通知》(教人〔1993〕66號),堅決禁止「民轉公」工作中亂收費和變相亂收費的錯誤做法。無論使用國家專項指標,還是地方指標,均不得巧立名目向民辦教師收取任何不合理費用。教育行政部門要帶頭執行,並嚴格監督。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教師法》規定的教師管理工作的職責,按照國辦《通知》精神和有關文件規定,認真做好「民轉公」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嚴格掌握政策,堅決杜絕不正之風,保證「民轉公」工作的順利進行。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切實加強民辦教師轉公辦教師後的管理工作。民辦教師轉公辦教師後,應繼續留在農村學校工作,以保證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的穩定。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明確規定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後在農村中小學繼續從教的具體保證措施。

③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的附件1:

「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實施方案(2010-2012) 中央本級財政劃撥專項經費每年5000萬元,支持教育部組織實施「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以下簡稱「示範性項目」),充分發揮其示範引領、「雪中送炭」和促進改革的作用,推動「中西部項目」的實施和各地教師培訓的開展,促進教師培訓工作在新的起點上取得新的突破。
2010-2012年,「示範性項目」採用集中培訓的方式培訓3萬名中小學學科骨幹教師和骨幹班主任教師;採用遠程培訓的方式培訓90萬人,包括60萬名義務教育學校學科教師和30萬名高中新課程學科教師;政府購買和組織開發一批優質培訓資源,為「中西部項目」和教師終身學習提供服務支撐。 (一)中小學骨幹教師培訓
遴選高水平大學、專業教師培訓機構和優質中小學,面向全國中小學骨幹教師和中小學骨幹班主任教師進行分類、分層集中培訓,全面提升骨幹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水平,使他們在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施素質教育和教師培訓等方面發揮骨幹帶頭和輻射作用。
1.骨幹教師集中培訓
對全國18000名中小學優秀骨幹教師進行為期15天的研修培訓,採取集中研修、課題研究和跟蹤指導相結合的方式,提高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化水平,為各地培訓一批「種子」教師,使他們在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和教師培訓中發揮骨幹帶頭作用。
2.骨幹班主任教師培訓
對3000名中小學骨幹班主任教師進行為期10天的專項集中培訓。培訓針對中小學班主任在日常工作中面臨的主要問題,以案例為主,引導學員關注班主任工作的細節,掌握班主任工作的特殊規律,提高班主任工作實效,為大規模開展班主任教師培訓輸送骨幹力量。
3.農村緊缺薄弱學科骨幹教師培訓
對全國6000名農村中小學緊缺薄弱學科骨幹教師進行為期15天的專項集中培訓,提高教師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改善緊缺學科師資力量薄弱狀況,推動全國緊缺薄弱學科教師培訓的開展。
4.教師培訓者研修
對3000名骨幹培訓者進行為期10天的研修培訓。以「有效教師培訓」為主題,學習研討先進培訓理論,分析典型培訓案例,探索培訓規律,總結培訓經驗,形成優質資源,提高教師培訓教學和組織管理能力,提升其教師培訓專業化水平。
(二)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
充分發揮現代遠程教育手段的作用,遴選專業遠程教育機構,採用以遠程培訓為主的方式,對90萬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骨幹教師和高中課改學科骨幹教師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並通過多種有效手段和途徑,使更大范圍的教師共享優質資源,幫助教師解決教育教學過程中所面臨的現實問題,提高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
1.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遠程培訓
主要採取電視課程收看、IP衛星資源播放、網路在線學習和縣域內集中研討相結合的方式,對60萬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進行40學時的針對性培訓,幫助農村教師解決在實施素質教育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過程中面臨的主要問題,提高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
2.高中課程改革教師遠程培訓
主要採用計算機網路遠程手段,對30萬名高中教師進行50學時專題培訓,購買和開發一批新課程教師培訓優質資源,供各地免費共享,提高教師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強組織領導。教育部會同財政部負責計劃的總體設計,統籌管理、協調指導、立項評審、評估檢查和績效考核。「國培計劃」項目辦公室負責項目的日常管理和支持服務工作。「國培計劃」專家委員會負責研究制訂「國培計劃」相關標准,進行項目咨詢、評估和檢查工作,為教師培訓項目的順利開展提供專業支持。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培計劃」的總體要求,負責統籌協調本地區培訓項目的學員遴選、組織管理、評估考核和信息反饋等工作。
(二)整合優質培訓資源。遴選高水平專家和一線優秀教師組建培訓專家團隊,承擔培訓項目教學工作。「示範性項目」實行首席項目專家制度,首席專家主持培訓課程設計、資源開發和培訓教學。建立「國培計劃」培訓專家庫,形成動態調整機制,優化專家隊伍結構,提高專家隊伍水平。組織開發和購買優質培訓資源,加強國家級精品課程資源建設,促進國家資源與地方資源相結合。
(三)實行項目招投標機制。「示範性項目」實行招標或邀標機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項目申報和審批程序,遴選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具有資質的公辦和民辦教師培訓機構以及中小學承擔培訓任務,確保項目培訓質量。
(四)建立項目評估監管機制。建立專家評估、網路評估和第三方獨立評估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評估機制,對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監控和質量評估,並將項目執行情況和評估結果作為調整培訓任務和項目經費的重要依據。對「國培計劃」項目執行有力、效果良好的地區和單位進行表揚;對執行不力、效果欠佳的,調整培訓計劃或取消項目承擔資格。
(五)加強項目資金管理。「示範性項目」由中央財政專項撥款支持,列入教育部部門預算。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項目承擔院校或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標准,嚴格項目資金預決算制度,做到專款專用,確保項目經費使用效益。

④ 我要獲取教育部《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201)8號文件全文,請告知。謝謝!

教育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中央編辦 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 教人[2011]8號 一、採取多種舉措妥善解決代課教師問題 1、略 2、略 3、妥善做好辭退補償。辭退未被招聘使用的代課教師,要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等精神,按照本人實際代課時間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工作每滿一年的最低補償標准由各地參考當地社會成員最低生活費用、職工月平均工資等因素綜合確定,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實際代課時間按代課教師本人在公辦中小學代課的實際年限合並計算,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4、依法依規納入社保。解決被辭退代課教師社會保障問題是十分重要的關鍵性舉措,要按照國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充分考慮代課教師的實際貢獻,根據不同情況,將其納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對符合條件的代課教師,可按國家規定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醫療救助待遇。 5、積極開展就業培訓。 二、建立健全農村教師補充長效機制 6、保障教師正常補充需求。 7、加強臨時聘用教師管理,對因教師脫產進修、產假、病假以及流動人口子女就學增加等原因,出現教師臨時短缺,應首先由學校主管部門在現在教師中調劑交流解決,難以調劑的,可以臨時聘用教師。對臨時聘用教師,要嚴格規范管理,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幫助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有關管理辦法另行制訂。 8、妥善解決民辦教師遺留問題,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7]32號)等文件精神,按照社會保障政策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將被辭退的原民辦教師納入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對根據國辦發[1997] 32號文件被辭退的民辦教師,當時未按規定給予一次補貼的,地方政府應予以落實,對離崗、退養的老病殘民辦教師,要採取切實措施,使他們的生活得到保障。 三、確保解決代課教師問題各項舉措落實到位 9、地方是解決代課教師問題的責任主體。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統一思想,堅定信心,抓緊部署,省級政府要加強統籌,建立協調機制,制定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明確具體政策,保障經費,落實加大工作指導力度,各地要把妥善解決代課教師問題的工作情況作為各級地方政府工作考核評價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對違規行為要及時糾正並堅決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⑤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的教師〔20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 新時期教育改革與發展對教師整體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強教師培訓工作,實施「國培計劃」,是提高中小學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舉措,對於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基礎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中小學教師培訓屬地方事權,應以地方為主實施。中央實施「國培計劃」旨在發揮示範引領、「雪中送炭」和促進改革的作用。通過實施「國培計劃」,培訓一批「種子」教師,使他們在推進素質教育和教師培訓方面發揮骨幹示範作用;開發教師培訓優質資源,創新教師培訓模式和方法,推動全國大規模中小學教師培訓的開展;重點支持中西部農村教師培訓,引導和鼓勵地方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顯著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素質;促進教師教育改革,推動高等師范院校面向基礎教育,服務基礎教育。
各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國培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要將「國培計劃」納入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師培訓總體規劃,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精心實施,並以實施「國培計劃」為契機,以農村教師為重點,分類、分層、分崗、分科大規模組織教師培訓,全面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促進教育改革發展提供師資保障。 「國培計劃」包括「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和「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兩項內容。
(一)「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
教育部、財政部直接組織實施面向各省(區、市)的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主要包括中小學骨幹教師培訓,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班主任教師培訓,中小學緊缺薄弱學科教師培訓等示範性項目,為全國中小學教師培訓培養骨幹,作出示範,並開發和提供一批優質培訓課程教學資源,為「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和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
在教育部、財政部統籌規劃和指導下,中央財政專項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國培計劃」總體要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對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同時,引導地方完善教師培訓體系,加大農村教師培訓力度,提高農村教師的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培訓計劃主要包括農村中小學教師置換脫產研修、農村中小學教師短期集中培訓、農村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 (一)精心籌劃,精心組織。各地要精心籌劃和組織培訓項目實施工作,確保培訓取得良好效果。按照項目要求認真遴選符合條件的學員參加培訓。重視培訓項目的前期調研,針對培訓對象的需求研製培訓方案。要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為中小學教師提供優質培訓服務。
(二)創新模式,務求實效。積極探索採取集中培訓、脫產研修、「送教上門」、對口支援和遠程培訓等多種模式開展教師培訓。力求做到集中培訓和遠程培訓相結合,短期集中培訓與中長期培訓相結合,院校集中研修與中小學教育教學實踐相結合。積極探索運用有效的培訓方式方法,滿足教師多樣化的培訓需求,不斷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競爭擇優,確保質量。對應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培訓項目,要實行政府采購。建立健全培訓項目招投標和優質培訓資源遴選機制,建立政府購買培訓服務的機制,保證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具備條件的培訓機構平等參與招投標。遴選具備條件的高水平院校、具有資質的公辦和民辦教師培訓機構承擔「國培計劃」任務,形成「國培計劃」重點基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試行培訓券(卡)等有利於教師靈活選擇培訓項目、培訓方式和培訓地點的辦法。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參與培訓的積極性。
(四)整合力量,共享資源。建設高水平培訓專家團隊,選拔熟悉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的專家和中小學一線優秀骨幹教師參加「國培計劃」培訓教學,形成動態更新的培訓專家庫。教師培訓資源的開發堅持多樣化立體化、實際適用和先進創新的原則,充分調動優質資源,促進優質教師培訓資源共建共享,保證「國培計劃」高質量高水平的要求落到實處。 (一)加強對培訓的組織領導。省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項目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管理,保證「國培計劃」的順利實施。項目承擔院校主管領導要親自負責,調配最好的資源為中小學教師培訓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
(二)做好培訓項目的督促檢查。加強項目實施計劃和培訓方案的審核,建立培訓項目監管機制,督促檢查教師培訓計劃的落實,保證培訓經費的及時到位。建立教師培訓效果評價制度,以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為目標導向,制定評價標准,及時對教師培訓機構的培訓內容、教學安排、管理服務情況、學員滿意率等狀況進行調查。承擔培訓任務的院校和培訓機構要加強自評,不斷改進工作,力求高質量地完成培訓任務。
(三)建立規范的培訓經費管理制度。財政部和教育部制訂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各地要加強對教師培訓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經費管理辦法,強化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培訓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監察、審計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查處套取培訓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加強教師培訓監督管理,禁止亂辦班、亂收費等損害教師合法權益的行為。 1.「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示範性培訓項目實施方案(2010-2012)
2.「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實施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組織實施「國培計劃——2010年中小學骨幹教師研修項目」的通知的附件文檔:

「國培計復劃——骨幹教師研修項制目」名額分配表 .doc
「國培計劃——骨幹教師研修項目」申報書.doc
「國培計劃——骨幹教師研修項目」研修計劃匯總表.doc
「國培計劃——骨幹教師研修項目」研修學員信息匯總表.doc

⑦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的介紹

根據黨的十七大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重點提高農村教師素質」的要求和《版國家中長期權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教師培訓,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教育部、財政部決定從2010年起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以下簡稱「國培計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⑧ 教育部關於加強高職高專教育人才培養工作的意見的附件二: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教學管理要點
一、總則
1.為了進一步促進高職高專院校教學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提高教學管理水平、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保證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特製訂本要點。
2.高職高專院校的根本任務是培養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適應生產、建設、管理和服務第一線需要的,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高等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教學工作是學校經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學管理在學校管理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3.高職高專院校教學管理的基本任務是:研究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的培養規律和教學管理規律,改進教學管理工作,提高教學管理水平;調動教師和學生教與學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建立穩定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研究並組織實施教學改革和教學基本建設;研究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教學運行機制,形成特色,提高教學質量。
4.高職高專院校教學管理的基本內容一般包括:教學計劃管理,教學運行管理,教學質量管理與評價,教師隊伍管理,實驗室、實訓基地和教材等教學基本建設管理。
5.本要點供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以及舉辦高等職業教育的各類教育機構(不含自學考試)參照實施。
二、教學管理組織系統
6.健全教學工作的領導體制。院(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教學工作。分管教學的副院(校)長協助院(校)長主持教學日常工作。學校有關教學及其管理的指導思想、長遠規劃、重大改革舉措、重要政策措施等,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由院(校)務會議或院(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要建立健全教學工作會議制度和各級領導定期聽課、學習、調研的制度,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
7.建立教學工作委員會。教學工作委員會由直接從事教學工作、有豐富教學經驗的教師和熟悉教學工作、有經驗的教學管理人員組成,在院(校)長領導下,研究和決定學校教學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問題。
8.建立院(校)、系兩級教學管理機構。
(1)學校要充分發揮教學管理部門和學生管理部門在整個教學管理系統中的職能作用,明確其職責范圍,建立協調的工作關系。
教務處是學校教學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應健全機構,配備得力人員,以保證教學工作的穩定、有序運行,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質量。
(2)系級組織是學校教學管理機構的基本單位。系主任全面負責系教學管理工作,系可根據情況設教學秘書或教務員,處理日常教學行政的具體工作。
9.教研室是按專業或課程設置的教學基層組織,其主要任務是按教學計劃規定實施教學工作,開展教學研究、科技工作,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學術水平。是否設置教研室由學校自主確定。不設教研室的,其教學工作可由系或其它組織形式實施。
10.加強教學管理隊伍建設。要根據不同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專兼結合、素質較高、相對穩定的教學管理隊伍。要加強管理人員的業務和管理理論培訓,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國內外教學管理人員的交流、考察活動,適應教學管理科學化、現代化的需要。
三、教學計劃管理
11.教學計劃是人才培養目標、基本規格以及培養過程和方式的總體設計,是學校保證教學質量的基本教學文件,是組織教學過程、安排教學任務、確定教學編制的基本依據。教學計劃要在國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由學校自主制訂。教學計劃既要符合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的培養規格,具有相對穩定性,又要根據經濟、科技、文化和社會發展的新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和修訂。為突出教學計劃的針對性,可聘請一些在本專業長期工作的企業人員、學校教師和管理幹部一起組成專業指導委員會,共同制訂,並參與人才培養的全過程。教學計劃一經確定,必須認真組織實施。
12.確定專業培養目標是制訂教學計劃的前提條件。必須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指導思想,依據國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社會用人部門對人才的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確定人才培養目標和學生知識、能力、素質結構。專業目標的確定應努力體現學校和專業特色。
13.制定教學計劃的基本原則: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堅持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突出針對性和應用性;加強實踐能力的培養;貫徹產學結合思想;從實際出發,辦出特色原則。
14.教學計劃的內容一般包括:
(1)專業的具體培養目標;
(2)人才培養規格要求和知識、能力、素質結構;
(3)修業年限;
(4)課程設置及時間分配;
(5)教學進程總體安排;
(6)必要的說明。
15.制訂教學計劃的一般程序是:學習理解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廣泛開展社會人才市場需求調查;組織校內和社會用人單位專家論證培養目標,基本規格,知識、能力和素質結構;教務處提出本校制定教學計劃的實施意見和要求。由系主持制訂教學計劃方案。經學校教學工作(學術)委員會審議,主管校長審核簽字後下發執行。
16.教學計劃的實施
(1)教務處編制分學期的教學進程計劃,對各教學環節提出總體協調意見,安排每學期課程及其他教學環節的教學任務、教室和其他教學場所,確定考核方式;
(2)系根據教務處的總體安排,落實任課教師、編制各教學環節的教學實施計劃;
(3)教學計劃確定的課程、教學環節、學時、授課時間、考核方式、任課教師等均不得隨意改動,執行過程中需要調整的,應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執行。
(4)教學計劃的實施是學校教學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完成教學任務、穩定教學秩序、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條件。教務處要充分發揮學校教學管理中樞的職能作用,新學期的課程表應在上一學期結束前確定,經主管院(校)長審批後通知到各相關部門和教師,開學前一周,要檢查教學准備情況。
四、教學運行管理
17.教學運行管理是學校組織實施教學計劃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整個教學運行管理,要抓住兩個重點:一是課堂教學(包括實習、實驗教學)的管理,要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作用,貫徹教學相長的原則;二是以教學管理職能部門為主體的教學行政管理,應制訂教學工作制度的規程,對課堂教學、實驗教學、實習教學、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等教學環節提出要求,並認真組織實施。
18.制定課程教學大綱。教學大綱是落實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最基本的教學文件,學校要重視教學大綱的制訂工作。
制訂教學大綱的基本原則是:
(1)教學大綱要准確地貫徹教學計劃所體現的教育思想和培養目標,各門課程的教學大綱都要服從課程結構與教學計劃的整體要求,相同課程在不同專業的教學計劃中要按各自課程結構的要求有所區別;
(2)隨著各校專業設置的不斷調整以及專業特色的不斷強化,課程開發的任務較重。新開發的課程,原則上要先制訂教學大綱,而後編寫講義或確定教材;
(3)教學大綱要體現改革精神,不能服從於某本教材或某一時期的特定體例;
(4)教學大綱的內容應包括本課程的教育目標、教學內容和基本要求、實踐性教學環節要求、學生學習要求以及必要說明等部分;
(5)教學大綱由系組織有關教師依據上述原則編寫,經系校有關領導認定批准施行。每門課程均應有教學大綱,每位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都必須嚴格執行教學大綱的要求。
19.課堂教學的組織管理。課堂教學是教學的基本形式,課堂教學的組織與管理是教學管理工作最基本的管理活動。
(1)認真選聘有相應學術水平、有責任心、有教學經驗的教師任課,非師范院校畢業的教師要補好教育基本理論課,教師開設新課程要有嚴格的崗前培訓制度,並要求課前試講;
(2)組織任課教師認真研究和討論教學大綱,組織編寫或選用與大綱相適應的教材或教學參考資料,依據大綱編寫學期授課計劃、教學進程表和教案;
(3)有組織地進行教學方法研究,對積極鑽研並創造新的教學方法,在培養學生良好學風、提高自學能力和創新能力方面作出貢獻的教師,要給予獎勵;
(4)積極推廣計算機輔助教學、多媒體教學技術、虛擬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擴大課堂教學的信息量,提高課堂效率。
20.實踐性教學環節的組織管理。實踐性教學內容要嚴格依據專業教學計劃及教學大綱中對實踐環節的要求進行教學。各院校要特別重視實踐教學內容的改革,增開綜合性、設計性、應用性強的實驗項目,加強現場模擬教學的組織和設計,訓練學生基本技能和應用能力,規范實踐教學考核辦法,保證實踐教學質量。社會實踐的組織和安排,要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在滿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許學生自行選擇。畢業設計(論文)要盡可能結合實際任務進行,要立足於提高學生的技術應用能力。
21.凡教學計劃規定開設的課程都要對學生進行考核。積極改革考核的內容和方法,著重檢查學生掌握所學課程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情況和實際應用能力。鼓勵採用試題庫或試卷庫命題,實行教、考分離。要制定嚴格的考試制度,嚴肅考場紀律,精心安排考務工作。對考試作弊者,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試卷評閱要認真、公正、客觀。教務處要組織對試卷的復核及抽檢工作。
22.學校應重視對學生課外學習活動的安排與管理,課外作業的份量要適當,安排輔導答疑要適當。安排非教學活動不得佔用教學活動時間。
23.日常教學管理。學校要依據各專業教學計劃制定學期的運行表、課表、考表,保證全校教學秩序穩定。對這三項重要表格文件的執行情況要有管理制度和檢查辦法,執行結果要記錄在案。在實施過程中,要經常了解教學信息,嚴格控制對教學進度及課表變更的審批,及時處理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或事故。
24.學籍管理。學籍管理的基本內容包括對學生的入學資格、在校學習情況及學籍變動、畢業資格的檢查、考核與管理。學校應依據上級有關規定,制訂本校的學籍管理辦法,並建立學籍檔案。
25.學生注冊制度的改革與管理。學生注冊是學籍管理最基本的手段之一,要維護學校注冊制度的嚴肅性,建立嚴格的學期注冊制度。在注冊制度的基礎上,探索學年制、學分制的改革。
26.教學資源管理。要搞好教室 、實驗室、實訓基地等教學設施的合理配置與規劃建設,充分加以利用,保證教學需要,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益。注意根據需要與可能,改進教室的功能,建設必要的多功能教室。
27.教學檔案管理。各級教學管理部門都要建立教學檔案,教學檔案的范圍包括:
(1)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及學校下達的政策性、指導性文件及有關規定;
(2)教學基本建設的各種規劃和計劃;
(3)自編教材、教學參考資料、實驗指導書、習題集、試題庫(試卷庫)、試卷分析以及各種聲像資料等;
(4)學期教學工作計劃、教學工作進程表、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學期授課計劃、課程教學總結、實習總結等;
(5)課程設計任務書、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優秀畢業設計(論文);
(6)學生學業成績、學籍變動情況、學生座談會記錄整理分析、畢業生質量跟蹤調查、畢業資格審核等材料;
(7)教學改革進展情況、教學研究計劃、總結,典型經驗材料和教學研究刊物;
(8)教師業務檔案、各種獎勵及成果;
(9)教師評教材料、督導組(室)活動材料、教學工作會議紀要等;
(10)其他有必要立檔的教學文件和資料。
教學檔案實行分級管理,編目造冊。建立教學檔案查閱制度,充分發揮教學檔案的作用。教學檔案管理,應充分使用現代化管理手段。
28.要充分發揮系和教研室在教學運行過程的管理職能。教研室應按學期初制訂的「教研室工作計劃」,組織集體備課、公開教學、政治與業務學習和教學研究活動,定期組織檢查和測評教師的教學進程和教學狀況。
系要定期召開教研室主任會議和任課教師會議,及時掌握教學過程狀況,總結和交流教學工作和教學管理工作的經驗,及時研究解決教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9.教務處應協助主管教學的校領導定期和不定期地召開系(部)主任教學工作例會或專題工作研究會,了解、協調和處理教學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五、教學質量管理與教學評估
30.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是教學管理的最終目的。必須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和全面的質量觀,堅持嚴格的質量標准。要從影響學校教學質量的內外部各主要因素(教師、學生、管理、政策、體制等)入手,嚴格把好質量關,建立科學合理的教學評估督導體系,形成分析、評價、反饋制度,營造良好的教學環境,達到最佳教學效果。
31.認真抓好教學全過程的管理
(1)把好招生質量關,做好招生宣傳、招生錄取、新生入學後的復審工作;
(2)抓好教學計劃實施過程的質量管理,要精心設計整體優化的教學計劃,精心組織計劃的實施工作;
(3)把好教學過程各個環節的質量關;
(4)注重教學輔助過程的質量管理;
(5)實行科學化的考試管理,建立科學的考試工作程序和制度,嚴格考試過程管理,進行必要的試題、試卷和成績分析,認真進行考試與課程教學工作總結;
(6)實行畢業生質量的跟蹤調查制度。
32.建立教學質量檢查考核制度,並制訂科學的、可操作的教師教學質量評估指標體系。全校的教學質量檢查,學校可根據情況每學年或每學期進行一次,由教務處組織實施。
33.實行教學工作督導制。選擇一批熱愛教育事業、教育思想先進、有豐富教學經驗、工作認真負責的老教師(包括退休教師)和有專業管理經驗的管理人員組成教學工作督導組織,進行經常性的教學工作督導,及時提供質量信息。
34.建立聽課制度。學校主管教學的領導及教務處長、系主任、主管教學的副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都應定期深入課堂聽課(包括實驗、實習課),全面了解教師教課與學生學習的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教研室應組織教師之間相互聽課。
35.組織開展教學評估工作。教學評估是調控教學工作的重要手段,學校教學評估工作應經常化、制度化。教學工作評估一般包括校、系總體教學工作評估;專業、課程和各項教學基本建設評估;教師教學質量和學生學習質量評估等。開展教學評估工作要與日常教學管理與建設相結合,以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為重點,建立起科學的評估指標體系,堅持「以評促建,重在建設」的原則,不搞形式主義。
36.教學評估工作要和學校內部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相結合。教學評估的結果與教師職務的評聘和報酬掛鉤。對在教學上取得優秀成績者要給予獎勵,對教學責任事故,要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並按章處理事故責任者。
37.建立教學信息的採集和統計制度。對新生入學基本情況、學生學習和考試情況、畢業生質量及就業情況等主要教學信息應定期採集並進行統計分析,以不斷改進學校的教學工作。
六、師資隊伍管理
38.師資隊伍建設是學校最基本的教學建設,建立一支人員精幹、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特色鮮明、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是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形成辦學特色的關鍵。學校要有教師隊伍建設的規劃,層層落實。要注意培養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和骨幹教師,重點抓好中青年骨幹教師的培養和提高,並且要發揮老教師的傳、幫、帶作用,不斷培養優秀的青年教師充實到教學第一線。要通過教學實踐、專業實踐(包括科技工作)和業務(包括教育科學知識)進修,大力培養並盡快形成一批既有較高學術水平、教學水平,又有較強實際工作能力的「雙師型」專職教師作為中堅力量,也可從社會上聘用既有豐富實踐工作經驗又有較高學術水平的高級技術與管理人員作為兼職教師。
39.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各校自身的教學工作總量和師生總體比例要求,確定學校的教師編制,制定教師工作量管理辦法。教師工作量完成情況與教學質量的優劣應作為教師聘任、晉職和提級的依據。
40.學校要明確各級教師的教學工作規范和教學崗位職責分工。實行聘任制,建立教學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對教師的政治表現、業務水平和工作成績定期進行考核,一般每年度(學年)考核一次,考核情況載入教師業務檔案。
41.大力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特別要加強師德建設。新教師要進行崗前培訓。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參加工程設計和社會實踐,鼓勵從事工程和職業教育的教師取得相應的職業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培養具有「雙師資格」的新型教師。學校應十分重視實驗技術人員和實習指導人員的選配和培訓。
42.學校應制訂各種激勵教師工作積極性的政策和措施,設立教師獎勵基金,重點向教學第一線的教師傾斜。對於工作不負責任,教學態度不認真,不能為人師表,教學效果差的教師,應調離教學崗位。
七、教學基本建設管理
43.專業設置與調整。根據社會的有效需求設置專業,要善於發現和預測新的社會需求,針對職業崗位或崗位群,設置新的專業。注意優化專業結構,保證基本辦學條件,充分發揮學校自身的優勢,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專業。
44.實訓基地建設。建設校內系列實訓基地是培養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的必備條件。學校要依據所設專業的實際需要,全面規劃,逐步實施。實訓基地建設要突破只限於感性認識和動作技能訓練的舊模式,建立有利於培養技術應用能力和綜合應用所學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新模式。盡可能與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相一致,形成真實或模擬的職業環境。注意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共享,防止各專業自成體系。地處一個城市的同類學校也可共建實訓基地,還可開展職業培訓的有償服務。
45.重視校外實訓基地建設。按照互惠互利原則,盡可能爭取和專業有關的企事業單位合作,使學生在實際的職業環境中頂崗實習。
46.做好實訓基地的實訓管理。實訓管理包括:技術管理、設備管理、經費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和各項管理制度建設,要努力提高設備利用率和完好率,提高投資效益。
47.教材建設。教材建設和使用要有合理的規劃和完善的制度。基礎理論課教材的選用既要注意教材內容的先進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對穩定性,鼓勵選用通用教材和國家優秀教材,特色課程或專業課程可依據教學大綱組織自編教材或講義。教材的類型包括文字教材、實物教材和聲像視聽教材等,特別要鼓勵教師使用聲像視聽教材。
48.學風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要通過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環境建設,抓好教師嚴謹的治學作風和為人師表以及學生的學習目的、學習態度、學習紀律等方面的學習作風建設,形成良好的學風。結合高職高專院校培養的特點,鼓勵學生學習職業技能及相關知識,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證書,注意學生的創業精神。要特別重視考風考紀的教育,杜絕考試作弊行為。把學校的德育工作和對學生職業道德的教育相結合,加強學生職業道德的培養。
49.教學管理制度建設。按照教育部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各種制度,制定完備的教學基本文件,在教學管理制度的規范化上下功夫。
八、教學管理與教育理論研究
50.教育教學管理是一門科學。學校的教學管理必須以正確的教育理論為指導,必須以教學管理研究和教育理論研究為基礎。開展教學管理研究與教育理論研究,是所有教學管理人員、教育研究人員和教師的共同任務。學校要把教學管理作為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內容,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教學管理的一些重點課題進行立項研究。
51.加強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之間教學管理的橫向聯系與交流,合作開展教學管理課題的理論研究和工作研究,共同提高教學管理水平。
九、非全日制及函授、廣播電視教育的教學管理
52.上述要求同樣適用於非全日制及函授、廣播電視教育的教學管理。

⑨ 教育部關於組織實施「國培計劃——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遠程培訓項目」的通知的有關要求

1.請各地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有關組織工作,確保本次培訓活動的順利開展。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盡快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項目實施方案,遴選項目縣。各省(區、市)項目縣及培訓人數名額分配見附件1。
2.各省(區、市)遴選的項目縣應是「農遠工程」覆蓋縣,有較高的積極性和較強的項目組織實施能力,能夠落實有關政策和條件保障。2008年、2009年的項目縣暫不安排。請各省(區、市)填寫《項目縣情況登記表》(附件2),加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師培訓主管部門公章,於7月1日前分別報送至我部師范教育司和項目辦。
3.各省(區、市)要加強對項目縣實施工作的指導,指導各項目縣按照「方便教師、就近學習」的原則在縣級教師培訓機構或者鄉鎮(中心校)設立培訓點,按照學科編班,確保培訓質量。請各省(區、市)於7月1日前將《參加混合學習培訓點信息匯總表》(附件3)和《省級網上學習中心管理員、輔導教師信息匯總表》(附件4)報項目辦。
4.各地在培訓之前要認真做好培訓點的技術准備,保證Ku波段電視節目和IP資源的正常接收。技術支持相關事宜,請與中央電教館聯系。
5.各地要加強培訓過程和結果考核評價,確保培訓質量。培訓期間,各班班主任(輔導教師)應每日將電視節目播出情況、IP資源接收情況和實際參加培訓人數等信息發送簡訊到手機簡訊平台。具體反饋辦法見附件5。
6.各省(區、市)教師培訓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匯總各項目縣報送的考核合格教師名單,並於培訓結束15日內,統一上報項目辦,教師於培訓結束1個月後,登錄項目網站下載培訓合格電子證書。培訓學時和成績計入教師繼續教育檔案。
7.此次培訓不得向參訓教師收取費用。我部將安排專項經費,對項目縣提供適當補助。各省(區、市)要給予配套經費支持項目實施。
8.有關具體工作由項目辦另行通知,詳見項目網站。
師范教育司聯系人:王炳明;電話:略。
「國培計劃」—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項目執行辦公室聯系人:杜光勝、李鳳蘭;電話:010略。
中央電教館聯系人:楊金勇;電話:略。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⑩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的附件2:

「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促進教育公平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教育部、財政部決定實施「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以下簡稱「中西部項目」)。 (一)農村中小學教師置換脫產研修
遴選高水平師范院校與優質中小學聯合,採取集中研修和「影子教師」相結合的方式,與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師范生實習支教相結合,組織支教教師、師范生到農村中小學支教、頂崗實習,置換出農村骨幹教師到培訓院校和優質中小學進行為期3-6個月的脫產研修,提高教師專業能力和教育教學水平,為中西部農村培養一批在深入推進課程改革,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輻射作用的帶頭人,推動教師教育改革。
(二)農村中小學教師短期集中培訓
遴選高水平師范院校、綜合大學和教師培訓機構,採取集中培訓方式,對農村中小學學科教師進行短期培訓,著力解決農村教師在教育教學中面臨的實際問題,促進教師教育教學水平的提高和專業能力的發展。
要重視農村中小學緊缺薄弱學科教師的培訓,採取集中培訓和遠程跟蹤指導相結合方式,加強對農村學校音樂、體育、美術、藝術、科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和綜合實踐活動、心理健康教育等學科以及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師的培訓。要重視邊境民族地區教師培訓,採取「走出去、請進來」和「對口支援」的方式,遴選高水平院校對農村中小學教師進行針對性培訓。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地區,要及時安排對教師進行心理康復教育培訓
(三)農村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
充分發揮現代遠程教育手段的優勢,面向全國遴選具備資質的高等學校和遠程教育專業機構,實施中西部農村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採取混合學習方式,做到教師線上學習、線下集中研討和在職學習相結合;培訓以學科為基礎,以問題為中心,以案例為載體,幫助農村教師解決教育教學中的現實問題,培養教師遠程學習的習慣和能力;組建高水平專家團隊,做好遠程培訓教學、線上輔導工作。同時要充分發揮遠程培訓資源的輻射作用,讓更多農村地區教師共享優質培訓資源,促進中西部農村教師整體素質的全面提升。 (一)教育部、財政部負責「中西部項目」總體規劃和統籌管理,組織審核各省(區、市,以下同)培訓計劃,組織檢查和評估各省項目工作。成立「中西部項目」專家委員會,負責研究制訂相關標准和辦法,評審各省項目計劃和實施方案,指導項目實施和評估檢查工作。
(二)各省要根據「國培計劃」總體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規劃和管理本地區項目實施工作,建立健全項目工作機制,指定專門機構負責本地區培訓項目實施的協調管理工作,確保本地區培訓項目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各省要通過招投標機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遴選省域內外高水平院校、具有資質的公辦和民辦教師培訓機構以及優質中小學承擔培訓任務;組建高水平專家團隊實施培訓,省域外專家原則上不少於三分之一;根據項目要求,認真遴選學員,縣以下農村教師占參訓教師總數的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二;創新培訓模式,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財政部、教育部根據中西部省份農村教師人數、教師培訓工作、財力狀況等因素下達專項資金預算控制數。各省教育行政、財政部門根據預算控制數和中央有關要求,制訂本地區「中西部項目」實施方案,報教育部、財政部評審後組織實施。
(五)各地要根據國家有關要求,要加強項目資金監管,嚴格執行項目資金預決算制度,接受項目資金審計,防止發生虛報、冒領、擠占、挪用培訓經費的行為。對違反財政資金使用管理的行為,要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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