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在稅前如何扣除及扣除比例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軟體生產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可以全額扣除;
計算三項經費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㈡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職工教育經費准予扣除比例為多少
工資薪金總額的2.5%以內據實列支,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二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第四十三條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第四十四條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第四十五條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2)員工培訓費用扣除比例擴展閱讀:
下列各項不包括在職工教育經費以內,應按有關規定開支:
(1)專職教職員工的工資和各項勞保、福利、獎金等,以及按規定發給脫產學習的學員工資,不包括在職工教育經費以內,由本人所在單位按規定開支。
(2)學員學慣用的教科書,參考資料、計算尺(器)、小件繪圖儀器(如量角器、三角板、圓規等)和筆墨、紙張等其他學慣用品,應由學員個人自理,不得在職工教育經費中開支。
(3)舉辦職工教育所必需購置的設備,凡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按規定分別由基建投資或企業更新改造資金、行政、事業費中開支,不列入職工教育經費。
(4)舉辦職工教育所需的教室、校舍、教育基地,應按因陋就簡的原則,盡量在現有房屋中調劑解決。必須新建的,老企業可在企業更新改造資金中安排解決;行政、事業單位在基本建設投資中開支;新建單位在設計時就要考慮職工教育必要的設施,所需資金在新建項目的總投資之內解決。
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支范圍包括:
(1)上崗和轉崗培訓;
(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
(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
(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
(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
(9)職工崗位自學成材獎勵費用;
(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
(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㈢ 新勞動法關於培訓費的規定
沒有具體范疇,包含崗前培訓,專項培訓兩方面。
一、勞動合同法對培訓費的規定,在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都不能收取勞動者培訓費;
1、崗前培訓,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得收費,更不得約定違約金和服務期;
2、專項培訓,也叫專業技能培訓,企業應墊付培訓費,但是可以和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如果勞動者在服務期內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勞動者按照雙方的約定支付相應違約金
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因此,用人單位不能單純地認為只要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在雙方勞動關系解除時,就可以向勞動者要回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支付的培訓費用。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培訓費用,首先應當同時符合三個法定條件: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培訓前簽訂了培訓協議
2、培訓協議中,依法明確約定了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其次,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者在培訓期內,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2、勞動者違反培訓協議有關服務期約定,在培訓結束後,不進入或中斷履行服務期,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3、勞動者在服務期內,因嚴重違紀或其他有損用人單位利益的違法行為,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㈣ 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在稅前如何扣除及扣除比例
工會經費支出,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職工教內育經費,企容業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在職工工資總額的2.5%(含)以內的,准予據實扣除。可以結轉。(可以結轉是指本年可支出教育經費1萬,實際支出2萬,多支出的1萬可以先計入預付賬款-教育經費,待次年再轉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在稅前如何扣除
在不超過標准比例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計入費用。
支出時借 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貸現金(銀行存款)
月底隨職工工資,獎金,社保等,一並轉入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科目。
超過比例的支出,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做應納稅所得額(納稅利潤)的調增。
供參考。。
㈤ 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標準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版51號)規定權:「一、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㈥ 通常要在花費中扣除多少的培訓費用了呢佔比例多少
通常要在花費中扣除20%的培訓費用!
㈦ 所得稅匯算中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比例是
1、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職工教育經費准予扣除比例為:
(專1)工資薪金總額2.5%扣屬除
(2)工資薪金總額8%扣除: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3)全額扣除:軟體生產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
2、政策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42條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65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㈧ 高新技術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兩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不超8%比例扣除
一是高新技術企業。原來只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內的高回新答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才可以在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范圍內稅前扣除,財稅〔2015〕63號文件將其擴大到全國所有高新技術企業。這里所稱高新技術企業,指注冊在中國境內、實行查賬徵收、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是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65號)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