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防範醫療糾紛心得體會
醫療糾紛是由患者及醫務人員多方面願意產生的,作為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也應該持有正常的心態,多做批評和自我批評。在醫療活動中要積極創造良好文化環境,為患者提供優美的就醫環境,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從社會客觀因素上盡量減少糾紛的發生;更應該從既往發生的醫療糾紛中汲取經驗教訓,積極改善自己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水平;還應提高醫療質量避免醫療糾紛的產生,因此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⑴醫院管理者和醫務人員應熟悉掌握常用的衛生管理法律、法規。
⑵加強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服務意識。
醫務人員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是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個醫務工作者的起碼標准,所以醫院應該教育醫務人員樹立愛崗敬業的精神和「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深入開展「以病人為中心」的優質服務活動,文明行醫,養成良好的服務態度,與病人建立親人般的醫患關系,擺脫「醫家至上,病家求治」的傳統觀念,在診療活動中尊重患者的意願,向患者履行告知義務,使患者及時了解有關診斷、治療、預後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對疾病診治的相應權利,減少由於病人對醫療行為不理解而引發的糾紛。
⑶醫務人員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操作規范、常規是醫學實踐長期經驗的科學總結;是醫療服務質量的重要保證;是評判醫療護理工作是否存在過失的准則。因此,醫院應該把建立健全醫院規章制度、各級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和加強對醫務人員診療技術操作規范的培訓,作為院、科兩級管理工作的重點,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糾,使醫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標准化的軌道,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2 醫療機構應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
醫療質量事關患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醫療糾紛的發生與醫療質量的高低成正相關關系。要提高醫療質量、對醫療安全有保障、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就要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對影響醫療質量的各個環節進行有效地監控。醫院應該健全醫療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和處理醫療糾紛的預案,狠抓基礎質量,環節質量和終末質量的三級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於未然,很抓「三基、三嚴」的培訓,才能確保醫療糾紛不發生或少發生。
3 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病歷是疾病的診治經過及療效的原始記錄,是進行醫學研究的原是資料,也是判斷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為是否得當的法定證據。它不僅涉及到醫學技術問題,還涉及日後可能發生的醫療糾紛賠償問題。發生糾紛後,病歷將成為認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民事法律責任的一種重要依據。鑒於病歷在醫療及法律諸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醫院應成立病歷質量管理委員會,提高醫務人員應對病歷在醫療糾紛處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認識,加強對醫護人員書寫病歷基本功的訓練,提高病歷書寫質量,確保病歷的客觀、真實、完整。其次,要對病歷質量實行層層負責,嚴格執行三級查房制,主治醫師把關修改,科主任、醫務處、病歷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杜絕有缺陷的病歷歸檔。這些措施將無疑對防範醫療糾紛的發生起到初步把關的作用,也對日後可那能發生的醫療糾紛提供抗辯證據。應當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聰明,為掩蓋有過失或有缺陷的醫療行為而違背客觀事實塗抹、篡改病歷資料,否則,很可能會要承擔更加嚴重的法律責任。法院僅憑這一點(提供虛假證據——舉證不能)就可判定醫方敗訴。
4 重視醫療以外的其他安全問題,減少非醫療因素引發的醫療糾紛。
醫療以外的安全問題在近幾年醫療糾紛的投訴案中佔有一定的比例。例如:請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現意外;患者在醫院內的摔傷、燙傷、自殺;精神病人在院內傷人、或外逃傷人等,依據國家的法律,醫院雖對患者沒有監護責任,但應負有監管責任,一旦出現問題,很難證明醫院完全沒有過錯。所以,重視和防止醫療以外的其他因素引發的意外情況的發生,是新時期給醫院管理者提出的新的要求。醫院各部門應協調一致,通力合作,制定和建全各項醫療以外的安全防範措施,嚴格對在院病人的管理,堅持各種「告知、協議」制度,做好入院須知教育,並應取得患者及家屬的支持,堅持「一切以病人為中心」的原則,樹立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的思想,不僅要滿足病人必須的醫療服務,還要最大限度地滿足病人的其他合理要求,把非醫療因素。
⑵ 醫院如何防範醫療糾紛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內道德容,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2、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3、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4、改進服務作風,提高醫療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切實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5、實施知情同意,醫院在醫療活動的不同階段都要防範醫療爭議,自始至終都要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通過告知明確醫療服務合同的目的、疾病發展轉歸過程和醫療服務的損害特性,明確醫療服務合同履行的風險。
⑶ 如何避免醫療糾紛的心得體會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版職業道德,改善服權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2、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3、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4、改進服務作風,提高醫療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切實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5、實施知情同意,醫院在醫療活動的不同階段都要防範醫療爭議,自始至終都要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通過告知明確醫療服務合同的目的、疾病發展轉歸過程和醫療服務的損害特性,明確醫療服務合同履行的風險。
⑷ 請你結合社區工作實際,談談醫療糾紛該如何防範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醫療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健康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隨之而來的醫療糾紛也呈逐年上升趨勢,賠償的數額也越來越大,醫療單位不堪重負。可以說醫療糾紛嚴重干擾了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已經成為醫院十分棘手的一大難題。尤其是在新形勢下,醫療制度的改革正在進行,如何加強醫院的管理,防範醫療糾紛,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創造寬松和諧的就醫環境,是急需解決的問題之一。
1 醫療糾紛的產生原因
1.1 醫方因素
一些醫院存在管理缺陷,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問題突出,醫務人員法律意識比較淡薄,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等執行不力,行為不太規范;部分醫院環境差,門診、病房擁擠,「三長一短」的現象普遍存在;有些醫務人員服務態度差,對病人缺乏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患者對此怨聲載道;大型檢查的濫用,醫療費用的大幅度增加,超出人民群眾的負擔能力;部分醫生道德滑坡,收取紅包回扣,醫院和醫生的高尚形象在部分患者的心目中逐漸退化,甚至醜化,醫患之間缺乏信任,醫患關系空前緊張等。基於上述原因,一出現問題患者很容易將所有矛盾都集中在醫院的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身上。
1.2 患方因素
一是把醫患雙方信託關系視為單純的買賣關系。既然已經付費,醫院就理應提供令人滿意的就醫環境、服務措施、治療技術。一旦這些要求不能得到滿足或不盡人意,就極易誘發患方非理性的維權行為。二是患者缺乏醫學常識,不能正確認識和理解醫療過失行為,即使掌握一些醫學知識,也是比較膚淺,甚至可能是錯誤的,一旦治療方案結果不甚理想,或感到自己的尊嚴和權利沒有得到足夠的尊重和保障時,就遷怒於醫護人員和醫院,從而引發醫患糾紛。三是病人和家屬期望值過高。特別是病情惡化或死亡時,患方在精神上和經濟上難以承受巨大壓力,有些病人或家屬會情緒激動、急躁,與醫務人員發生過激行為甚至引發暴力事件。四是一些患者喪失了起碼的道德規范,以惡意敲詐醫方獲取不正當利益為手段;有的患者或者家屬對醫護人員小題大做、無理取鬧、出言不遜;有的無視法律,對醫護人員大打出手甚至殘害醫務人員等。
1.3 社會因素
我國正處在體制改革的轉軌時期,醫療體制改革相對滯後,醫療保健制度還不夠完善,部分貧困群眾無法承受較高的醫療費用,缺乏健康保障。衛生資源分布不均且嚴重不公平;衛生資源大部分集中在城市,而農村人口眾多,卻只享受較少的衛生資源。社會地位高低不同,享受醫療保健制度不同,導致部分人群心理上不平衡,使得矛盾更容易激化,醫療機構也成為不滿者泄憤的窗口,這也是現階段醫療糾紛多發的一個原因。雖然衛生行政部門有一支專門從事衛生監督的力量,但這支力量的素質還不適應對醫院監管的需要,醫療服務監管基本上*醫院自己。這樣,自律能力較強的醫院,由於管理水平高,能夠保證服務質量,自覺維護群眾的利益。反之,就可能造成一系列混亂,引發醫患矛盾。另外,在醫療糾紛報道中,某些媒體在引導社會輿論、客觀公正地報道事實方面,缺乏職業道德,常常自覺或不自覺地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有的甚至成為某些別有企圖的患者用來向院方施加壓力的工具,加深了社會公眾對醫院的不信任、不理解和不滿意。
2 醫療糾紛的特點分析
2.1 頻發性
近些年,醫療糾紛頻頻發生,以每年10%~20%的速度遞增。據統計,全國有76.3%的醫院出現過患者及家屬毆打、威脅、辱罵醫務人員的現象;63.1%醫院發生過因患者對治療結果不滿意,圍攻威脅院長的情況;70.67%的醫院出現過患者及家屬在診療結束後拒絕出院,且不交住院費用的現象;1.8%的醫院發生過因病人去世,患者家屬在醫院擺花圈、設靈堂等現象。
2.2 復雜性
在醫療糾紛的處理過程中,不僅有醫務人員和患者及家屬的參與,還有新聞媒體、醫療鑒定單位、法院甚至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醫鬧)的參與,這無疑增加了醫療糾紛處理的難度,使其變得更加復雜化。如果處理不當,不僅影響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使醫患雙方的矛盾更加深化。
2.3 社會性
醫院是社會的窗口,在當前提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形勢下,醫院也提出了建設新型的和諧醫院。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為避免在社會上產生消極影響,明明醫院沒有過錯,也往往採取調解的方式以求息事寧人,這無形中助長了一些不正之風,使有些患者認為只要一鬧,錢財就到,形成了惡性循環。
2.4 利益性
一方面,醫院公益性質逐步弱化,在「兩個效益」上更偏重於經濟效益,這在一定程度上給患者的心理造成了不良影響。有些醫院由於利益之爭內部關系不和諧,導致工作上互相扯皮推諉,互相配合欠佳,使得患者的利益沒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護,直接導致醫患矛盾的發生;另一方面,患者本身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主觀上也要求有一定的經濟和精神賠償。這樣醫院的利益和患者的利益之間就出現了矛盾,一旦沒有協調解決好,就會使原有的矛盾更加激化。
3 醫療糾紛的防範策略
3.1 加強醫德醫風教育
在醫院里,醫生、護士與患者接觸面最廣泛也最密切,醫護人員的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直接影響到患者求醫的權益和醫院工作質量的整體水平。要提高醫護人員的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關鍵是要提高職業道德素質,特別是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的今天尤為重要。因此,必須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行業作風建設,倡導良好的醫德醫風,使廣大醫務人員牢固地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
3.2 強化業務知識培訓
醫務工作者不但要有扎實的理論知識,而更要以精湛的技術、高質量的護理和服務水準贏得病人的信任和尊重。因此必須掌握豐富的醫學理論知識,提高自身業務素質。重點抓好在職教育,搞好崗位培訓。按不同層次、不同專業、不同職稱,以理論知識、技術操作、工作能力等方面,制定統一的培訓規劃,定期考核,達到相應職稱標准。同時,加強繼續教育學習,更新觀念,更新知識結構,抓住一切機會豐富和提高自己,適應現代醫院的需要。
3.3 增強醫護人員的法制觀念
醫務人員應增強法律意識,健全並落實醫院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特別是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進一步健全並落實醫院的「質量、安全、服務、費用」等各項管理制度,嚴格貫徹執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診療護理規范、常規,做到依法執業,行為規范。明確醫患之間的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只有學法、懂法,才能自覺守法,維護醫護人員自身的正當利益。
3.4 重視和諧的醫患關系
加強醫患溝通,提高溝通能力,建立和諧的醫患關系,才能避免或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醫患溝通不僅僅是告訴患者患的是什麼病,怎麼治療,更重要的是要體現出醫護人員對患者的人文關懷。多一點同情,多一些耐心,多一份真誠,讓患者感到溫馨、安全。只有這樣,才能建立起和諧的醫患關系。
3.5 建立職業保險制度
職業保險制度的建立及完善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緩解醫療糾紛給醫務人員帶來的壓力,也能保護患者及醫務人員的利益。如日本醫學協會作為一個團體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作為總承包人對已參加過保險的會員醫師的醫療過失負有賠償責任;部分地方醫學會還提供補充責任保險,保證醫療糾紛的賠償。韓國一方面在法院強調「調停優先原則」,使《民事調停法》的工作活躍起來;另一方面,韓國的消費者保護院也參與索賠金額較少的醫療糾紛調解,使醫療糾紛得以公正的解決。
⑸ 醫療糾紛如何防範與處理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醫務人員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是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個醫務工作者的起碼標准,所以醫院應該教育醫務人員樹立愛崗敬業的精神和「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深入開展「以病人為中心」的優質服務活動,文明就醫。2、醫療機構應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要提高醫療質量、對醫療安全有保障、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就要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對影響醫療質量的各個環節進行有效地監控。3、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嚴格依據客觀情況如實記載患者的實際情況,補正病歷時依照法律規定進行標注,保存病歷時安全妥當,對待病歷嚴格負責。
⑹ 如何做好服務,防範醫療糾紛的發生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版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權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2、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3、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4、改進服務作風,提高醫療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切實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5、實施知情同意,醫院在醫療活動的不同階段都要防範醫療爭議,自始至終都要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通過告知明確醫療服務合同的目的、疾病發展轉歸過程和醫療服務的損害特性,明確醫療服務合同履行的風險。
⑺ 如何防範和處理醫療糾紛
一、防範方法
1、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2、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
3、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
4、改進服務作風,提高醫療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切實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5、實施知情同意,醫院在醫療活動的不同階段都要防範醫療爭議,自始至終都要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通過告知明確醫療服務合同的目的、疾病發展轉歸過程和醫療服務的損害特性,明確醫療服務合同履行的風險。
二、解決途徑
醫療民事糾紛與其他民事糾紛一樣,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屬民法的調整范疇。根據 「私法自治」的原則,通常情況下,國家不予干預,因此,雙方當事人可以就醫療糾紛進行協商,也可以進行民間調解和行政調解。
從理論上講,醫療合同糾紛也可進行仲裁解決,但仲裁解決醫療糾紛還不受重視。國家對醫療民事糾紛的干預表現為民事訴訟,需要當事人起訴才能發生。也可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解決。
(7)醫院培訓員工糾紛防範的效果擴展閱讀
醫療糾紛法律法規: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工作。為了將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工作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國務院制定本條例,從制度層面推進醫療糾紛的依法預防和妥善處理,著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促進我國醫療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條例》明確提出開展診療活動應當以患者為中心,加強人文關懷,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范,恪守職業道德。通過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強化醫療服務關鍵環節和領域的風險防控,突出醫療服務中醫患溝通的重要性,從源頭預防醫療糾紛。
《條例》明確了醫療糾紛處理的原則、途徑和程序,重點強調發揮人民調解途徑在化解醫療糾紛上的作用,並從鑒定標准、程序和專家庫等方面統一規范了訴訟前的醫療損害鑒定活動。
《條例》對不遵守醫療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出具虛假鑒定結論和屍檢報告、編造散布虛假醫療糾紛信息等違法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