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需要什麼資料
所有申請者都應提供的基本材料
1.主要負責人(法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復印件);
2.總編輯身份證明和資質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總編輯資質:有總編輯任命文件(復印件);有從事新聞采編工作經歷的,需在相關崗位任職3年以上;無從事新聞采編工作經歷的,需在宣傳文化單位主要業務崗位或者其他采編崗位任職5年以上);
3.專職新聞編輯人員和內容審核人員資質情況(①提供《新聞信息內容管理人員登記表》(附後); ②人員資質證明,以下任選其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統一頒發的新聞記者證、新聞單位從業證明、相關培訓考核證明等);
4.總編輯制度(設立總編輯崗位,有健全的總編輯負責制度);
5.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考核制度(有專門的入職和專業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考核獎懲制度等);
6.信息發布審核制度(①三審機制、先審後發機制、技術與人工審核相結合機制等;②說明技術審核策略、審核人員數量等);
7.公共信息巡查制度(包括信息發布再巡查制度等);
8.應急處置制度(建立7×24小時值班、負責人帶班制度等);
9.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安全評估報告(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新技術新應用安全評估管理規定》提供安全評估報告,包括技術保障人員資質情況、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制度、技術保障措施情況等);
10.法人資格、場所、資金證明(①企業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②服務場所產權證書、租賃合同等);
11.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申請書(①《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業務申請表》,主要為申請主體基本信息;②擬提供具體服務形式、服務方案說明);
12.許可承諾書(樣本附後)
② 高分求記者考核辦法
報社記者站管理辦法
http://www.jincao.com/fa/law14.21.htm
為落實縣委宣傳工作會議精神,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圓滿完成縣委下達的新聞宣傳任務,為「十一五」再造一個新汝陽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經研究決定,特製定在線記者站及在線記者管理考核辦法。一、 嚴格遵守新聞宣傳紀律,自覺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堅持以正面報道為主,弘揚主旋律,打贏主動仗,歌頌真善美,鞭撻假惡丑。各在線記者站和在線記者都要自覺服從縣新聞中心和《汝陽在線》編輯部的領導和管理。二、 各記者站要加強自身管理,定期研究縣委、縣政府及本單位、本部門的工作重點,研究報道重點和題目,及時報道發生在本單位、本部門的新聞事件,避免重大新聞的遺漏。三、 按時參加《汝陽在線》編輯部舉辦的培訓、集體采訪及各項活動。全年無故缺席兩次及以上者,取消在線記者資格。四、 對在線記者實行百分考核制度,全年在《汝陽在線》發表新聞作品積分不少於100分。頭題稿件每篇記20分,被評為優稿的每篇記20分,其他每篇稿件記5分。依據百分考核的情況,於次年初對完不成任務的在線記者給予通報批評,直至取消在線記者資格。各版塊版主每月至少發一篇稿件,全年發稿12篇。如果完不成任務,取消記者資格。五、 在線記者不得發表虛假新聞,不得以稿謀私,不得做變相廣告,不得持記者證從事與記者職業無關的活動,不得將記者證轉借他人。如有上述情況之一者,一經發現並經調查核實,將給予嚴肅處理。六、 積極向外界宣傳《汝陽在線》網站,努力實現「讓世界了解汝陽,讓汝陽走向世界」 的目標。七、 根據百分考核的結果,年終評出先進在線記者站(通訊組)以及優秀在線記者(通訊員),在縣宣傳會議上給予表彰獎勵,並做為年終考核各鄉鎮、縣直各單位新聞宣傳工作的主要依據。 《汝陽在線》編輯部 2006年4月
③ 報社員工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管理有所依據,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 本規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二、聘用
第三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由辦公室辦理招聘錄用事宜。
第四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後,由辦公室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僱;試用未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辦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戶口復印件及醫院體格檢查表。
(二)最後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4張。
(四)試用同意書。
(五)人事資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 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分八個職級。從業人員晉升辦法另訂。
第十四條 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後,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十五條 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並應於下列事情發生後十五天內,另外我到連帶保證人。
(一)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不欲繼續保證者。
第十六條 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後,如無手續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還其本人。
第十九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託人或受託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一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遲到、早退。
1、 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三分鍾至十五分鍾到班者為遲到。
2、 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鍾內下班者為早退。
3、 超過十五分鍾後,才打卡到工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並經主管證明者除外,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 無故提前十五分鍾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並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 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於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後視為不早退。
(二)曠職(工)
1、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
2、 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
3、 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 無故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解僱,不發給資遣費
④ 新聞專業繼續教育該學什麼,考什麼
對新聞類編輯繼續教育的心得體會
編輯是出版機構中從事策劃組稿、選編作品、審稿加工、推廣傳播出版產品的工作人員。作為向讀者傳播信息和知識,傳遞思想、觀念、方法的內容生產工作者,編輯自身的理論修養、知識結構、職業技能等綜合素質和能力需要不斷更新和提高。
1 誰來引領編輯的繼續教育
我國自2002年開始建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實行全國統一的出版職業資格考試,至今已有約四萬業內人士通過考試取得責任編輯證書。今年國務院新修訂的《出版管理條例》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定了從事出版工作的編輯人員必須經過資格考試取得職業資格。同時,國家對編輯人員的職業資格實行登記注冊管理。2008年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管理規定》,把參加繼續教育作為職業資格登記和責任編輯注冊的前提條件。這既是國家對從事編輯工作崗位的資質要求,也是塑造合格編輯和優秀編輯人才的長效培養機制,絕不是可有可無的。2010年底,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中,把繼續教育定義為「對出版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的以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技能訓練和職業道德等為內容的教育活動,其目的是促進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堅持正確出版方向,不斷增加、補充、拓展專業知識,提高業務技能,提高創新水平和專業技術水平。」並作出「新聞出版總署負責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各省(區、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等硬性規定。
筆者認為,職業資格登記和責任編輯注冊管理在各省進行,編輯人員的崗位培訓可以主要依靠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推動。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配有教育培訓中心的是極少數,承擔開展此項工作也確有難度。而各省出版協會具有教育與培訓的服務職能,協會本身也聚集著一批具有豐富從業經驗的資深出版人,熟悉行業特點和發展動態,能夠從實際需要出發組織教學內容,便於與政府機構、院校專家、業界精英溝通與交往,聯合業內各種資源和教學力量。在出版企業轉企改制後,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明確授權給出版協會,讓其擔當起編輯的繼續教育工作的策劃者、設計者、協調者和培訓服務提供者,這也是出版業發達國家的通行做法。
2 繼續教育應當貼近編輯工作實際
編輯的繼續教育是職業資格管理的一種延伸。與應試職業資格不同,編輯的繼續教育不屬於應試培訓,不像職業資格考試那樣備有全國統一的課程大綱和教材,如若教學內容不能貼近編輯的實際工作,不能給予充足和新鮮的知識營養,讓人感覺學與不學區別不大,就很難吸引和調動編輯人員參與學習的熱情和動力。另外,編輯人員來自於編輯專業和非編輯專業兩種學歷背景,學習需求的側重點不同,這給繼續教育的教學內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符合國家對編輯崗位培訓的基本要求,又要滿足企業和個人對拓展編輯業務能力的要求,需要煞費苦心地認真規劃設計,以具有實用性、專門性、針對性的教學內容,為受訓者提供務實管用的知識技能,使受訓者真正受益。
⑤ 新聞從業者職業道德修養
一、加強新聞從業人員的素質教育
為了從根本上遏制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出現偏差,必須解決新聞從業人員的思想意識問題和職業道德觀念。新聞工作者要通過思想道德建設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把新聞工作當作為人民服務的崗位,而不是為個人牟取私利的職業。
新聞從業人員,包括采編人員,經營管理人員,都必須學習一些基本的新聞理論,樹立馬克思注意新聞觀,能夠識別並抵制西方錯誤的新聞觀的侵蝕,從而堅持新聞工作者的無產階級黨性原則,當好黨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二、加強新聞立法,增強法制觀念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也是新聞人必須恪守的職業倫理底線,對肆意妄為、挑戰底線的造假者進行再嚴厲的道德譴責都不過分。假新聞之所以出籠,固然受到了當下新聞界追逐眼球經濟,淡化社會責任流弊的激勵。但造假者也是瞅准了新聞立法滯後、對虛假新聞法律懲治偏軟乃至違法成本過低的氣候。單憑職業道德的軟約束,恐怕是圈不住離經叛道的記者們的,從這個角度說,立法阻擊惡意炒作虛假新聞的行為,不失為一種選擇。
三、加強社會監督和媒體相互監督
社會監督在此是指政府,社會團體以及受眾通過社會輿論或行動對新聞媒介形成壓力,比如拒買,拒賣等手段,對媒介及從業人員進行外在的強制性管理。
⑥ 急求新聞類編輯繼續教育學習的心得體會!
對新聞類編輯繼續教育的心得體會
編輯是出版機構中從事策劃組稿、選編作品、審稿加工、推廣傳播出版產品的工作人員。作為向讀者傳播信息和知識,傳遞思想、觀念、方法的內容生產工作者,編輯自身的理論修養、知識結構、職業技能等綜合素質和能力需要不斷更新和提高。
1 誰來引領編輯的繼續教育
我國自2002年開始建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實行全國統一的出版職業資格考試,至今已有約四萬業內人士通過考試取得責任編輯證書。今年國務院新修訂的《出版管理條例》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定了從事出版工作的編輯人員必須經過資格考試取得職業資格。同時,國家對編輯人員的職業資格實行登記注冊管理。2008年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管理規定》,把參加繼續教育作為職業資格登記和責任編輯注冊的前提條件。這既是國家對從事編輯工作崗位的資質要求,也是塑造合格編輯和優秀編輯人才的長效培養機制,絕不是可有可無的。2010年底,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中,把繼續教育定義為「對出版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的以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技能訓練和職業道德等為內容的教育活動,其目的是促進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堅持正確出版方向,不斷增加、補充、拓展專業知識,提高業務技能,提高創新水平和專業技術水平。」並作出「新聞出版總署負責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各省(區、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等硬性規定。
筆者認為,職業資格登記和責任編輯注冊管理在各省進行,編輯人員的崗位培訓可以主要依靠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推動。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配有教育培訓中心的是極少數,承擔開展此項工作也確有難度。而各省出版協會具有教育與培訓的服務職能,協會本身也聚集著一批具有豐富從業經驗的資深出版人,熟悉行業特點和發展動態,能夠從實際需要出發組織教學內容,便於與政府機構、院校專家、業界精英溝通與交往,聯合業內各種資源和教學力量。在出版企業轉企改制後,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明確授權給出版協會,讓其擔當起編輯的繼續教育工作的策劃者、設計者、協調者和培訓服務提供者,這也是出版業發達國家的通行做法。
2 繼續教育應當貼近編輯工作實際
編輯的繼續教育是職業資格管理的一種延伸。與應試職業資格不同,編輯的繼續教育不屬於應試培訓,不像職業資格考試那樣備有全國統一的課程大綱和教材,如若教學內容不能貼近編輯的實際工作,不能給予充足和新鮮的知識營養,讓人感覺學與不學區別不大,就很難吸引和調動編輯人員參與學習的熱情和動力。另外,編輯人員來自於編輯專業和非編輯專業兩種學歷背景,學習需求的側重點不同,這給繼續教育的教學內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符合國家對編輯崗位培訓的基本要求,又要滿足企業和個人對拓展編輯業務能力的要求,需要煞費苦心地認真規劃設計,以具有實用性、專門性、針對性的教學內容,為受訓者提供務實管用的知識技能,使受訓者真正受益。
編輯的繼續教育作為一種非學歷的成人教育,是針對已經從事編輯工作的人員進行相應的崗位培訓。因此,繼續教育的服務提供者在設置教學內容上要貼近編輯工作實際,積極征詢政府機構、院校專家、業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特別要聽取一線編輯人員對專業培訓內容的訴求,緊緊圍繞職業提升制定培養方案,最好是每年圍繞一個主題開展短期培訓,推陳出新,具有系統性、持續性、針對性和專門性。
3 把繼續教育內容內化為編輯必備的才能
編輯的繼續教育制度是工作和學習有機結合的制度,學習的目的立足於職業提升,擴大視野,改善知識結構,提高創新能力,以適應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給編輯職業帶來的新變化。當然,繼續教育只是提供一個更新和豐富知識技能的平台,受訓內容是他人的實踐積累和經驗總結,只有受訓人員在吸納知識經驗的同時,聯系自身的出版實踐行為,不斷衍生內化為自身的認知和才能,這樣才能在職業發展中不斷充實完善自己,勝任本職工作。也就是說,編輯接受繼續教育不應是機械的,而是有目的地培養自主學習實踐能力,內化必備才能。
隨著出版產業的發展,大多數編輯人員期望從單一型人才逐步成長為集策劃、組稿、加工、設計、營銷於一體的導演式人才,全身心投入到為讀者提供優質閱讀服務之中。藉助於繼續教育內容的學習,在以學致用,以用促學,學用結合過程中,將職業發展和自身特長結合起來,經過編輯出版營銷各環節全方位的學習實踐活動,強化擅長,彌補短缺,正是編輯鍛造高水平服務能力的契機,這樣才能在以後的出版實踐中做得更加得心應手,顯示出工作水平的不斷攀升,成長為導演式人才。諸多國內外出版專業培訓的效果使得人們有理由相信,做好編輯的繼續教育工作,會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的職業信心,更加明確自己的職業道路和未來的職業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