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強制隔離戒毒所對戒毒人員應採取必要的()多選題 A看護措施 B限制人身自由措施 C保護性約束措施 D治療措
強制隔離戒毒所對戒毒人員應採取必要的看護措施和治療措施以及保護性約束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根據戒毒人員的性別、年齡、患病等情況,對戒毒人員實行分別管理。
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對有嚴重殘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員,應當給予必要的看護和治療;對患有傳染病的戒毒人員,應當依法採取必要的隔離、治療措施;對可能發生自傷、自殘等情形的戒毒人員,可以採取相應的保護性約束措施。
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管理人員不得體罰、虐待或者侮辱戒毒人員。
第四十三條規定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應當根據戒毒人員吸食、注射毒品的種類及成癮程度等,對戒毒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生理、心理治療和身體康復訓練。
根據戒毒的需要,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組織戒毒人員參加必要的生產勞動,對戒毒人員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組織戒毒人員參加生產勞動的,應當支付勞動報酬。
(1)戒毒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考試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四十七條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後,經診斷評估,對於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
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於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
第四十八條對於被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不超過三年的社區康復。社區康復參照本法關於社區戒毒的規定實施。
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戒毒工作的需要,可以開辦戒毒康復場所;對社會力量依法開辦的公益性戒毒康復場所應當給予扶持,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幫助。
戒毒人員可以自願在戒毒康復場所生活、勞動。戒毒康復場所組織戒毒人員參加生產勞動的,應當參照國家勞動用工制度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貳』 曾經強制戒毒過能不能參加考試政審能通過嗎
政審不能通過。
強制戒毒屬於違法記錄,在政治審查時必須如實填寫違法記錄,這種情況下肯定無法通過。
政審需要提供的材料:
提供戶籍證明材料(戶口復製件)
無犯罪記錄證明
考生應當提前准備到兩代以內近親屬(目前政審一般都不需要三代了,什麼爺爺啊外公外婆啊這些都不需要,兩代近親屬具體有父母、兄弟姐們、配偶等)所在地最低一級行政機構出具證明材料後再到所在地派出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一些崗位規定需要的職業證書
考生無論是應屆還是非應屆的,在政審時一般都可以提供畢業證等證件了,如果還未正式畢業,無法提供上述材料也可以說明情況,待到報到時再一並帶到單位。
一些崗位對職業證書有要求的,考生應當在政審時提供這些證書。
『叄』 在強制戒毒所當警察主要都幹嘛
戒毒所的警察都是在管理和教育吸毒者的。
首先我們要先了解什麼是強制戒毒所,戒毒所是指將吸毒人員集中進行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惡習及毒癮的場所,是對吸毒者進行戒毒治療的場所。一般戒毒所都配備有相關的戒毒葯物,相關的醫護人員。戒毒所的分類主要有自願戒毒所,社區戒毒所,強制戒毒所。
那麼在強制戒毒所當警察主要都需要做一些什麼呢?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戒毒條例》,負責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進行教育戒治;
2. 根據國家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強制隔離戒毒所中、長期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 負責警察職工隊伍的管理、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在上級機關的領導下,負責考察、配備強制隔離戒毒所中層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全所的紀檢、監察工作及查處各類違法違紀案件;
4. 負責強制隔離戒毒所經費預算的申報、領撥、監督使用以及年度經濟發展計劃的編制和實施;
5. 負責強制隔離戒毒所的戒毒康復工作,對戒毒人員進行身心康復治療、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和回歸社會指導,鞏固戒斷成果,提高戒斷率;
6. 負責強制隔離戒毒所的自願戒毒中心工作。負責對自願戒毒人員實施葯物、心理、物理等形式的戒毒治療,積極探索戒毒新方法;
7. 提供習藝勞動和技術培訓崗位。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為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回歸社會創造條件;
8. 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對在所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社會幫教和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接茬幫教工作;
強制戒毒所不是監獄,強制戒毒所是針對吸毒人員糾正吸毒成癮的場所,雖然管教人員也是警察編制,但與監獄警察是不同的。監獄警察是針對對社會產生了危害性,構成犯罪,並收監執行的勞教人員。強制戒毒所的警察與監獄警察的職責是不同的。
拓展資料:
強制戒毒,是指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在一定時期內通過行政措施對其強制進行葯物治療、心理治療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癮。強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機關主管。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民政部門,應當配合同級機關做好強制戒毒工作。
『肆』 警戒大隊戒毒所工勤技能崗位考試一般考什麼
這應該考兩種,第一種是行政職業能力測試,這是考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都必須考的。
第二種就是專業知識了。
《戒毒所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戒毒人員在強制戒毒期間死亡的,強制戒毒所應當通知原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組織法醫或者指定醫生作出死亡鑒定,經同級人民檢察院檢驗後,填寫《強制戒毒人員死亡通知書》,通知死者家屬、所在單位或者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對於家屬不予認領的屍體,由強制戒毒所報原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批准,拍照後處理。 原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死亡鑒定等有關情況報上一級公安機關備案。
(4)戒毒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考試擴展閱讀:
《戒毒所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的管理,保障強制戒毒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強制戒毒辦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強制戒毒所是公安機關依法通過行政強制措施,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在一定時期內,進行生理脫毒、心理矯治、適度勞動、身體康復和法律、道德教育的場所。
第三條 強制戒毒所應當堅持戒毒治療與教育相結合的方針,遵循依法、嚴格、科學、文明管理的原則,達到管理規范化、治療醫院化、教育學校化、康復勞動化、環境園林化。
『伍』 53、戒毒康復場所應當具備等基本功能,建立健全戒毒康復管理制度,嚴禁毒品流入。( )(多選題)
不知道這是不是出自省里的《禁毒條例》?《戒毒條例》關於戒毒康復場版所的只有兩條:
第四十一權條自願戒毒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的人員可以自願與戒毒康復場所簽訂協議,到戒毒康復場所戒毒康復、生活和勞動。
戒毒康復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為戒毒人員提供戒毒康復、職業技能培訓和生產勞動條件。
第四十二條戒毒康復場所應當加強管理,嚴禁毒品流入,並建立戒毒康復人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機制。
戒毒康復場所組織戒毒人員參加生產勞動,應當參照國家勞動用工制度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建議回答「戒毒康復人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陸』 禁毒知識培訓內容
一:培訓的目的
1、 通過培訓,讓教師掌握學校開展禁毒的相關措施與方法。
2、 通過培訓,讓學生知道毒品的危害,種類,培養學生的禁毒意識。
二:培訓的內容
(一)毒品的危害
1、吸毒對身心的危害
(1) 吸毒對身體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葯劑量過大或用葯時間過長引起的對身體的一種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機體的功能失調和組織病理變化。中毒主要特徵有:嗜睡、感覺遲鈍、運動
失調、幻覺、妄想、定向障礙等。
(2) 戒斷反應:是長期吸毒造成的一種嚴重和具有潛在致命危險的身心損害,通常在突然終止用葯或減少用葯劑量後發生。許多吸毒者在沒有經濟來源購毒、吸毒的情況下,或死於嚴重的身體戒斷反應引起的各種並發症,或由於痛苦難忍而自殺身亡。戒斷反應也是吸毒者戒斷難的重要原因。
(3) 精神障礙與變態: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礙是幻覺和思維障礙。他們的行為特點圍繞毒品轉,甚至為吸毒而喪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靜脈注射毒品給濫用者帶來感染性合並症,最常見的有化膿性感染和乙形肝炎,及令人擔憂 的艾滋病問題。此外,還損害神經系統、免疫系統,易感染各種疾病。
2、吸毒對社會的危害。
(1)對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現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毀滅的同時,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經濟破產、親屬離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難境地。
(2) 對社會生產力的巨大破壞: 吸毒首先導致身體疾病,影響生產,其次是造成社會財富的巨大損失和浪費, 同時毒品活動還造成環境惡化, 縮小了人類的生存空間。
(3) 毒品活動擾亂社會治安: 毒品活動加劇誘發了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擾亂了社會治安, 給社會安定帶來巨大威脅。
無論用什麼方式吸毒,對人體的肌體都會造成極大的損害。
1、靜脈注射毒品
(1)靜脈注射阿片類毒品的危害最大,後果嚴重而且是多方面的:不潔注射導致感染各種疾病,如細菌性心內膜炎,破傷風、敗血病、橫斷性脊髓炎,並極易傳染乙肝、丙肝等血清型肝炎。不潔注射是傳播艾滋病毒的重要途徑。
(2)注射阿片類毒品對人體的免疫功能有著直接和全面的損害。靜脈注射毒品,最容易引發吸毒過量死亡,國內外大量的統計已經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2、肌肉或皮下注射毒品
注射部位的皮膚可能出現膿腫、感染、色素沉著、疤痕硬結等症狀。
『柒』 戒毒所的犯人為什麼要考試啊
培訓想得到效果
『捌』 事業編制的強制戒毒所的管理崗位考試考什麼
事業單位考試一般跟公務員差不多,也是需要考行測的。
『玖』 在戒毒所有技能培訓嗎
戒毒所的技能培訓是戒毒所的新課題,是有一定的培訓課程的
『拾』 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警務輔警考試都有些什麼題型,求告知,選擇判斷題
單選、多選、不定項選擇、簡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