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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人員培訓

發布時間:2020-11-30 20:54:19

① 請問勞動局的創業培訓,培訓點什麼內容

勞動局的創業培訓一般從辦理執照等相關手續和財務等方面進行講解,具體怎麼經營等等還要靠個人,那邊也只能簡單講講

② 我們要建一個工會系統的大型服務中心,中心內要囊括工會服務職工的接待大廳、信訪接待、培訓及心理疏導等

看能不能設置幾個大小會議室、演講廳、健身房、圖書室、演出場館?要是你們這個服務中心覆蓋的面很大,是不是還可以還可以搞個大的展覽館,展示繪畫作品、攝影作品,搞農作物、或其他輕工產品展銷會。當然要有工作人員的辦公室,有倉庫、儲物室。
暫時就想到這些。可能提的太龐雜了。主要是我還沒有搞清楚你們到底是為社區居民服務的?還是為工廠服務?因為你提到是工會,要服務職工,所以我想可能是廠區……但是我看你跟別人的對話,好像又是為農民服務的。是社辦企業嗎?我猜很有可能。加上你說要建立一個大型的……,我又想可能是在農村裡的企業聚集區。我以上的建議就是為農村裡的企業聚集區設立大型服務中心構想的建議。但願能採納。

③ 女性社會政策

【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2018年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輔導:婦女社會政策法規的新聞,為考生發布社會工作者考試的相關考試動態,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和復習,預祝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2018年社會

【摘要】環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布「2018年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輔導:婦女社會政策法規」的新聞,為考生發布社會工作者考試的相關考試動態,希望大家認真學習和復習,預祝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2018年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輔導:婦女社會政策法規的具體內容如下:

最新資訊:2017年各省市社會工作者證書領取時間及地點匯總

婦女社會政策法規
2005年《婦女權益保障法》

一、主要內容

一、婦女合法權益的主要內容

婦女的政治權利

婦女的文化教育權利

婦女勞動權益

婦女財產權益

婦女的人身自由與人身權利

婦女的婚姻家庭權益

政治權利

享有與男子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政治權利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言論、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宗教信仰等政治自由

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權利

實現形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中適當比例的婦女代表

文化教育權利

文化活動參與權:平等地從事科學、技術等文化活動的自由。

知識產權:平等地依法享有智力活動成果。

受教育權: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必須履行保障適齡女性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

勞動權利

主要內容:平等的勞動權益——除不適合的工種崗位外,錄用標准平等、同工同酬、晉級、晉職、評定職稱等一視同仁;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

特殊保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的工作;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工;

各級政府、勞動、衛生、工會、婦聯等是婦女勞動權益特殊保護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機關。婦女有申訴、訴訟的權利。

財產權利

財產權:公民最基本的權利,包括財產所有權、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債權、繼承權以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等婦女享有平等的財產權:婚姻、家庭的共有財產受保護;平等的繼承權;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主要贍養義務的繼承權。繼承財產的處分權;農村婦女責任田、口糧田、宅基地的保護

人身權利

平等的人身權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婦女的身體。

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從心理、生理上對婦女的特殊保護

女嬰賣淫、嫖娼隱私等(環球網校提供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輔導)

人格權:名譽權、姓名權、榮譽權、肖像權、婚姻自由權

婦女婚姻家庭權益

婚姻自主權

生育權益:生育權及特殊保護

家庭財產權:平等的財產權及離婚時的特殊保護

監護權和撫養權益:平等的監護權和離婚、喪偶等的特殊保護

二、保障婦女合法權益方式方法

(一)主管部門保護各級主管部門對保障婦女負有責任

有下列侵犯婦女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並可設情況,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司法保護

立法保護

司法與執法保護

(預防、建立婦聯特邀陪審員的制度)

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

法律服務和援助

婦女組織、工會組織、共青團組織保護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2018年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輔導:婦女社會政策法規之外的更多社會工作者相關考試動態,請關注環球網校社會工作者頻道。環球網校社會工作者頻道為您提供考試動態、復習資料、考試真題、備考經驗。在環球網校社會工作者論壇,將有更多企業培訓師考友與您一起備考。

④ 一個縣的局長多次出國算不算違規

《關於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的意見》
(國信黨〔2014〕5 號)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國家信訪局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根據中央有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黨政幹部因公出國(境)問題,先後出台一系列規定和辦法,強調要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和因人找事,對一般性、照顧性和考察性出訪等提出明確要求。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我局外事工作緊緊圍繞全局中心工作,積極穩妥地開展對外交流,同時嚴格貫徹中央有關要求,在因公出國(境)經費、組團數和人數安排等方面,沒有發生違反中央規定的問題,總體情況是好的,但還存在一些需要加強和改進的方面。各司室要充分認識,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有利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必須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規范行政行為、改進工作作風的高度,抓細抓實抓出成效;要充分認識,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是我局外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按照因事定人的原則,堅持從工作需要出發安排出國(境),嚴格管理,注重實效,確保因公出國(境)任務的圓滿完成,不斷提高我局外事工作管理的質量和水平。

二、明確選派原則、審批程序和許可權

我局出國(境)計劃實行總量控制,外事工作年度計劃每年初提交局黨組會研究確定。省部級人員出訪計劃報外交部、中央外辦審批,並抄送中央組織部備案。司局級以下人員出國(境)計劃和上一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報外交部審核。

(一)選派原則

1. 根據工作需要和分工,按計劃選派因公臨時出國(境)人員。

2. 堅持因事定人,選派的出國(境)人員身份要和出國(境)任務相符,不得執行與本人分管工作無關的出國(境)任務。

3. 局領導不同期出訪,同一司室班子成員原則上不同團出訪。團組人員構成應注意結構合理,考慮崗位、職務、年齡等因素。

4. 局長因公出國(境)計劃,按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辦理;副局長2年內因公出國(境)不超過1次;副司級(含)以上幹部3年內因公出國(境)不超過1次;處級及以下人員4年內因公出國(境)不超過1次。確有特殊情況或者工作需要的,報局黨組審批。

5.因公出國(境)培訓人員的選派,按照中央主管部門提出的政治優秀、業務對口、外語優先、身體健康、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要求執行。司局級幹部出國培訓年齡可適當放寬至55周歲。

6.認真做好領導幹部出國(境)審批、備案、登記等工作。對涉及管理人、財、物,機要檔案和其他重要崗位的領導幹部,以及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領導幹部,要從嚴把關,發現有法律法規規定不準出國(境)的人員,以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人員,一律不得批准其出國(境)。

7.已離(退)休人員不再安排因公出國(境)。

(二)審批程序和許可權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中央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領導幹部因公出國(境)審批審核、備案、登記等工作。其中,出訪必須有外方業務對口部門或相應級別人員邀請,邀請單位和邀請人應與出訪人員的職級身份相稱。

1. 局長因公出國(境),按照有關規定經局黨組會審議後報送外交部、中央外辦,由國務院審批,並抄送中央組織部備案。呈報的請示件要註明我國有關駐外使館的書面答復意見。

2.副局長因公出國(境),根據年度外事工作計劃和有關規定,由局黨組會研究決定。

3.因公出國(境)團組的人選,隨團組方案一並提交局黨組會研究決定。出國前團組和人員信息應公示,公示期限原則上不少於5個工作日。

4.參加外單位團組的因公出國(境)人員,由局外事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和審批程序報送,由局黨組會研究決定。

5.需組織地方人員參團的雙跨團組,僅限省級或副省級城市信訪部門人員,並事先徵得同級政府外事辦公室的書面同意,不指定具體人選。

三、嚴格經費的預算管理和使用

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按照財政部、外交部聯合下發的《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實行經費先行審核,確保經費使用安全、透明、合理。

(一)經費預算。按照強化預算約束、實行總量控制的要求,局外事辦公室根據年度外事工作計劃,合理編制經費預算項目書,財務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標准對年度預算進行審核、報批和上報。往返機票預訂在選擇非中國國際航空公司機票時,需徵得財務部門的同意。

(二)經費使用。嚴格按照已批準的因公出國(境)年度計劃和已核準的外事經費預算執行,將因公出國(境)經費開支控制在預算內,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每批出國(境)團組經費實行逐團預算、審核和報批。

(三)經費核銷。財務部門嚴格根據經費預算和財政部、外交部下發的《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審核出國(境)費用。不得報銷與公務無關、又無正當理由的開支以及計劃外發生的費用。團組在境外發生的經費實行雙人管理。

四、規范出國(境)團組的管理

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團組的管理,強化組團單位和派出單位的責任,堅決防止一般性考察和重復考察。

(一)出訪團組總人數不得超過6人,每次出訪不超過3個國家和地區(含經停國家和地區,不出機場的除外,下同)。出訪1國不超過5天,出訪2國不超過8天,出訪3國不超過10天。赴拉美、非洲航班銜接不便國家的團組,出訪2國不超過9天,出訪1國不超過6天。出訪團組實質性公務活動時間應佔在外日程的2/3以上。短期出國(境)培訓團組,人數控制在25人以內,在外時間不超過21天,業務培訓和對口考察時間應佔在外日程的2/3以上,在1個國家3個城市內完成。

(二)局長帶隊的團組、副局長帶隊的重要團組須在出訪前1個月將團組情況和主要任務徵求我駐外使領館的意見,在外期間主動接受我駐外使領館的領導和監督,遇有重要問題應及時聯系報告。

(三)團組實行團長負責制,嚴格按照事先批準的活動方案執行,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不得增加出訪國家、地區和城市,不得延長在外停留時間。

(四)團組要採取集中形式進行出國(境)前的外事紀律、財務紀律、安全保密、禮儀知識培訓,明確出國(境)任務,落實相關責任。出國(境)人員在對外活動中應提高警惕,嚴守秘密,嚴格遵守外事紀律和外事規章制度,及時請示報告,做到統一政策、統一紀律、統一口徑,不得各行其是。

(五)團組出國(境)活動要務實、節儉。禮賓參考國際通行做法,尊重對方安排,不提過高要求。省部級人員可安排普通套房,司局級以下人員安排標准間。

(六)團組人員要在回國(境)後7天內,將所持因公出國(境)證件交由局外事辦公室統一保管或注銷。對拒不交出的,進行批評教育、誡勉談話或組織處理。

(七)團組應在回國(境)後1個月內公布公示內容的執行情況,出國(境)成果報告和工作總結報送分管局領導和局外事辦公室,其中局長出訪報告抄送外交部和中央外辦。

(八)按照誰派出、誰負責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強化組團單位和派出單位的責任。國家信訪局組織的因公出國(境)雙跨團組,如在國(境)外發生違反外事管理規定和外事紀律的人和事,要通報參團人員所在單位;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派出單位領導的責任。

五、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

(一)局外事辦公室要強化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因公臨時出國等涉外事務的職能,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作用,確保外事工作規范有序。

(二)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做艱苦奮斗和勤儉節約的表率,嚴格執行中央有關文件規定和其他外事規章制度,自覺抵制公款旅遊、鋪張浪費的行為,堅決做到不提議、不組織、不參與任何違反中央要求的活動。

(三)健全由人事司牽頭,紀檢監察、外事、財務等部門參與,聯動有效的監管工作機制,每半年檢查一次出國(境)情況並將情況報送局黨組和外交部、中央外辦。加強團組境外活動情況核查,逐步建立因公團組出國(境)情況跟蹤和評估制度。對違反外事規章和財務紀律、違規報批和報銷外事經費的行為,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經辦人的責任。

⑤ 信訪培訓課,如何為老師作小結

信訪培訓課為老師做小結,就是如何面對信訪以及信訪的處理結果以及信訪的回復等等。

⑥ 告村官材料怎麼寫

寫明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即可。

依據《信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信訪人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6)信訪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職的相關要求規定:

1、各級黨委和政府負責本規定的貫徹實施。開展教育培訓,完善考評激勵,落實待遇保障,加強監督檢查,促進農村基層幹部自覺貫徹執行本規定。

2、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和基層站所負責人有違反本規定第一章所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由有關機關、部門依照職責許可權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調離崗位、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處理。

3、紀檢監察機關協助同級黨委和政府或者根據職責開展對本規定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依紀依法查處農村基層幹部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⑦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是多少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是12333,地址為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7)信訪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主要職能如下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擬訂全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規范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落實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實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赴國(境)外培訓和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負責落實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出國(境)培訓項目及人員的審核、備案和來我市工作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和聘請外國專家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公務員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和聘用制公務員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安置政策。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負責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負責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⑧ 信訪維穩學習班應該學習哪些內容

信訪維穩工作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從而達到社會和諧穩定的目的。

⑨ 縣委組織部的職能

縣委組織部的職能:

1、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建設,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和活動方式;主管黨員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發展工作;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調查研究。

2、負責辦理由市委管理的幹部職務任免、工資、退(離)休報批手續;提出對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縣委管理和組織部管理幹部的選拔、考察、調配、交流,辦理其任免,退(離)休審批手續;指導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組織實施全縣黨的機關和人大、政協、群團等機關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工作。

3、貫徹中央和省、市委制定的幹部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組織落實培養、選拔優秀中、青年幹部工作。

5、主管全縣的幹部教育工作,貫徹落實幹部培訓規劃。

6、調查了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檢查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的情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開展知識分子工作。

7、負責全縣領導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對幹部選拔使用工作和領導幹部進行監督。

8、管理縣委老幹部局。指導退(離)休幹部宏觀管理工作。

9、完成縣委和上級組織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9)信訪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縣委組織部的機構設置及職責:

一、辦公室

1、綜合協調本部日常工作,督辦檢查部領導交辦的工作和部務會的決議事項;

2、負責文秘、機要、會務、信訪、建議、提案辦理、保密、行政後勤和文印、收發、文書檔案、印鑒管理等工作;

3、負責部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政工、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機關黨務工作;協助部領導抓好組織部門的自身建設;

5、負責本部調查研究的綜合協調和綜合信息工作,承擔中央、省、市委組織部下達的有關組織建設和幹部工作的課題研究及本縣專題問題的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意見和方案;

6、收集、綜合全縣組織工作情況編發,有關資料及專題材料;

7、 負責審核、起草部主要領導的報告和以部名義上報、下發、外傳的重要文稿、材料;

8、負責本部內刊編輯。

二、組織組

1、負責指導全縣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2、負責指導鄉鎮黨委建設、農村黨支部建設和整頓;負責指導全縣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負責農村黨支部書記任免前備案工作;

3、負責抓好農村基層幹部、黨員實用技術培訓;負責指導社區(街道)、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民辦非公企業單位、社團組織、機關、學校等黨的建設;

4、負責指導黨員管理工作,牽頭抓好黨員教育的協調;負責黨員因私出國審批 工作;負責指導各級黨組織的制度建設,健全黨內組織生活制度;

5、指導鄉鎮(區)、縣直副科級以上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負責了解、掌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搞好黨員和黨組織統計工作;負責全縣黨員發展工作的指導和縣直機關的黨員發展工作;負責縣黨建學會的日常。

三、幹部組

1、負責全縣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調查研究有關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幹部隊伍管理和幹部政策等問題,向部務會提出一個時期幹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鄉局級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縣委管理幹部的考察工作;綜合分析縣委管理領導班子建設及幹部工作情況,搞好全縣幹部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辦理市管幹部的任免、工資呈報手續;

3、負責綜合縣委管理幹部的任免、調配情況,並向書記碰頭會、常委會匯報,作好研究幹部的記錄;負責承辦縣委管理幹部任免通氣、談話、公示、發文及到位工作;負責全縣鄉局級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的指導;負責縣委管理幹部工資升級的審批和年度考核工作;

4、負責管理縣委管理的副 科級以上幹部及參照管理幹部的檔案、幹部信息工作和全縣幹部統計工作;負責營職以上軍轉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做好乾部雙重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老幹部工作;負責對外援助幹部的選派、管理和外派掛職幹部的工作安排與銜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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