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特種設備人員多久培訓一次(這里指的培訓是指企業里日常培訓),什麼法規里要求的
不定期的培訓吧,一班有新的版本出來就組織學習培訓研討。
⑵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為什麼要進行培訓
人往往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錯誤操作,玩忽職守,都是造成特種設備事故的主專要因素。
特種設備屬使用單位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可以說是在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建立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管理機制,可有效監控本單位特種設備運行及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狀況,有效減少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和事故。
⑶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的意義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教育的重要性
首先,特種設備安全培訓教育能夠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責任感和自覺性。特種設備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是特種設備使用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素質、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通過特種設備安全培訓教育,不僅能增強各級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相關作業人員對「三落實」、「二有證」、「一檢驗」的認識,提高他們對安全工作的責任感,而且能使他們提高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自覺性,增強他們的安全生產法制意識。
其次,特種設備安全培訓教育能夠增強安全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保證安全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前提和基礎。通過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教育和安全技術水平的提高,能使廣大作業人員掌握各種傷害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提高安全操作技術水平,減少人的失誤,控制自身的不安全行為,使廣大從業人員在安全意識上真正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會安全」的觀念轉變,從而達到確保特種設備使用安全,保護自身和他人健康的目的。
⑷ 考試機構能否組織無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
你好,只要你這個考試機構有質量技術監督局相應的許可或委託,就可以組織無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
⑸ 特種設備從業人員需要接受哪些安全教育培訓
你好,主要是:
安全技術理論.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和安全技術理論知識.
實際操專作.包括安全基礎屬知識和安全技術理論知識.
包括實際操作要領及實際操作技能.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並自覺接受用人單位的安全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四)拒絕違章指揮;
(五)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六)其他有關規定。
⑹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考試機構及社會辦學條件
請看: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SG Z6001-2013
第九條 考試機構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質,有常設的組織管理部門和固定的辦公場所,專職人員不少於3人;
( 二)具備滿足考試需要的基地,根據實際需要在一定地區范圍內設立的分考點,也必須與基地相應項目條件一致;
( 三)建立考試質量保證體系和考場紀律、監考考評人員守則、保密、考試管理、檔案管理、財務管理、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並且能有效實施;
( 四)根據相應考核大綱,制訂考試作業指導書,明確理論考試的范圍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的具體項目(科目)以及合格指標;
( 五)按照理論知識考試「機考化」的原則配置資源和考試軟體,並且滿足相應考核大綱所要求的場所、設備設施條件和能力;考核大綱要求實際操作技能考試採取實物化(模擬化)的,應當具備考試實物化(模擬化)的條件;
( 六)具有滿足考試需要的專、兼職的監考、考評人員,配備考試機構技術負責人和各個分項的責任人,技術負責人和責任人應當由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工程師(或者高級技師)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考評人員應當由具有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5年以上(含5年)、具有豐富的實踐操作經驗並且熟悉考核程序、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內容及評分細則的人員擔任。
第十條 考試機構應當在本機構的考試基地及考點,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原則上不得在考試基地及考點以外進行;特殊情況或者特殊項目需要利用當地其他單位的條件和設施進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時,應當事先經過發證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 考試機構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公布考試程序、考試作業人員種類、報考具體條件、收費依據和標准、考試機構名稱及地點、考試計劃等事項,並且告知審批發證程序;
(二)公布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的具體范圍、項目和合格標准;
(三)審查作業人員考試申請材料;
(四)按照考核大綱的要求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
(五)公布、通知和上報考試結果;
(六)建立作業人員考試管理檔案;
(七)根據申請《作業人員證》的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的委託,向發證部門統一提交申請,協助辦理《作業人員證》發放事宜;
(八)根據申請人的委託,向發證部門統一申請辦理《作業人員證》的復審;
(九)向本考試機構的指定部門和發證部門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及與考試相關的統計報表;
(十)完成本考試機構的指定部門和發證部門委託或者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考試機構不得強制要求申請人參加本考試機構組織的培訓。禁止培訓、輔導人員參與培訓、輔導對象的命題和監考工作。
⑺ 特種設備操作員每年是否需要再培訓
是的,需要。
1 目的
為規范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特製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范圍內所有持特種設備作業證的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培訓管理。
3 人員范圍
3.1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是指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4 相關規定
4.1 公司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過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4.2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須到南沙區質監局辦理聘用登記手續;
4.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4.4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4.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分為入職前安全教育培訓、在職期間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訓及相應的考核。
4.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分為入職前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4.7特種作業人員應定期按國家規范復審,復審合格後公司才可以辦理續聘手續。
5 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5.1 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5.2 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
5.3 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5.4 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6 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6.1會議。
6.2閱讀文件、簡報、看圖片。
6.3事故討論。
6.4參加安全技術座談。
6.5上課。
6.6事故現場會。
6.7 反事故演習。
6.8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6.9 培訓後考核。
7 要求
7.1教育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主題、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7.2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每年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7.3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7.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7.4.1新的特種設備投用以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7.4.2對違章違規操作的員工,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後,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⑻ 如何開展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
正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是關系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環節,本文結合作者近年來回培訓工作答的經驗,對目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以期提高培訓工作質量,提升作業人員操作技能與素質,從人的環節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從監管環節來看,違規使用特別是違章作業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這也間接反映了企業對作業人員培訓工作認識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