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提高急診護理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模擬事件進行培訓
B. 如何應對突發事件提升個人自救能力
當預知或遇到公共場所有突發暴力事件時,應在第一時間報警,並配合警察,請專業人員來制止、處理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
無重要事情,少去或不去人流量大的地方,因為人流量大的地方是各種事件最容易發生的地點;
不去或少去人員集中的場所。人員集中場所,是公共場所暴力事件發生傷害性最大的地方,傷害手法往往比較專業,比較殘忍;
見義勇為,量力而行。智慧之勇永遠高於肌體之勇,所以務必量力而行;
面對突發事件,不要圍觀。我們多年來養成的從眾及看熱鬧的不良習慣很不好。在公共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實施者多是以暴力威脅公共安全為手段,製造社會影響,現場很有可能伴隨有爆炸、釋放有毒化學氣體等情況。所以一旦有突發公共事件時,一定遠離,為警務人員開展營救減少干擾;
如果正處在公共場所暴力事件當中無法逃避時,找大型器物遮掩自己,及時卧倒。一旦有爆炸、有毒氣體釋放等情況發生時,根據其特性,可以最低限度減少對自己的傷害;
切勿激怒暴力事件實施者;
心裡不要產生懼怕感,盡量穩定情緒,觀察現場情況,為配合警察、救己、救他人做好准備。一旦現場被控制或時機成熟,迅速撤走、遠離現場;
經歷事件後,禁忌傳播,因為宣揚、炫耀可能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麻煩及傷害;
樹立自信,成為生活強者。常言講「寶劍鋒從磨礪出」,個人的成長都是在不斷的摔打中成熟起來的。想成為生活的強者還是弱者,要看自己的選擇。
C. 哪些人員需要進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
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第25
條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對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有處置突發事件職責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培訓。
應急管理是應對於特重大事故災害的危險問題提出的。應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機構在突發事件的事前預防、事發應對、事中處置和善後恢復過程中,通過建立必要的應對機制,採取一系列必要措施,應用科學、技術、規劃與管理...
D. 如何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主題班會教案
應對公共衛復生突發事件主題班會教制案
(一)教材分析
教材分析部分的寫作要求:三個操作要求:(1)分析《課程標准》的要求.(2)分析每課教材內容在整個課程標准中和每個模塊(每本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3)分析高中每課教材內容與初中教材相關內容的區別和聯系.
(二)學生分析
學生分析部分的寫作要求:三個操作要求:(1)分析學生已有的認知水平和能力狀況.(2)分析學生存在的學習問題.(3)分析學生的學習需要和學習行為.
(三)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部分的寫作要求:三個操作要求:(1)確定知識目標.(2)確定能力、方法培養目標及其教學實施策略.(3)確定引導學生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的教學選點及其教學實施策略.
E. 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培養應付突發事件的能力
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培養應付突發事件的能力?這個問題還是蠻容易解決的,想要培養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就要去生活中多多實踐,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也是增強你應對突發事件的最快途徑。
還記得之前的我是一個沒有主見,遇到任何事情總是喜歡向別人徵求意見,聽別人的話辦事的人。那時候一旦遇到什麼突發的事情,就會一臉懵逼,不知道應該怎麼做才是對的,不知道應該去怎麼找辦法解決。
那時候的我應對突發事件就是茫然、無知,只想找一個人問問題,找辦法。但是現在的我已經完全改變了,遇到什麼事情不會再一臉懵逼了,會冷靜的去解決問題,會自己思考,別人的話只能再為參考了,我的事情都開始由我的思想來解決了。
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是怎麼提高的呢?那這一切都要從我高三的那個暑假開始說起。原先高考之前我理想中的暑假應該是吃吃睡睡,打打游戲,整天宅在家裡的那種懶到極致的生活。但是放假之後一切都改變了,我在第二天就出去找工作了。而且還是專門挑那些能夠多多和別人交流的工作找。
最後成功找到了一份理想的工作,KTV服務員。平時就是處理各種各樣的突發事件,一開始工作的時候遇到突發事件還會有點茫然,但是後來已經見多不怪了。
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培養應付突發事件的能力?這個最好就是去生活裡面多多實踐,增長生活經驗。
F. 如何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能力
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直接關繫到公眾的健康、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安全,並日益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綜合性醫院除了完成轄區人民身體保健預防及疾病的醫療工作外。同時還需要參加突發的意想不到的意外事故,自然災害的衛生救援等緊急救護保障任務。如參與抗洪、地震及傳染病疫情救援等,並在其中得到鍛煉。要做好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控制,平時必須制訂應急策略、建立應急機制、制訂和完善緊急控制措施。確保及時、迅速、高效及有序地應對,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維護國家的安全穩定。 1 制定科學合理的應急預案 無論是重大傳染病疫情、各類中毒事件、生活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各類恐怖事件,還是其他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通常都會出現大批量傷病員。面對突如其來的事件,往往會超出醫院搶救承受能力,如果醫院事先沒有準備或准備不充分,必然會顧此失彼,應接不暇。因此,綜合性醫院應居安思危,有備無患,制訂綜合性、針對性的各項應急預案,對提高應急搶救能力極為重要。 1.1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 醫院要成立應急指揮部(組),統一協調各部門參予應急處理,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做到分工明確,職責落實,明確各自責任。只有在高度統一指揮下才能最大限度發揮各方面力量,調集所有資源對事件及時予以控制。 1.2 預案要科學合理 醫院要查閱收集掌握本區域各種衛生信息(如傳染病、自然疫源疫病)、地質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澇等)及可能發生的各種事故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根據本地區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各種緊急措施及搶救預案。預案必須系統地反映在不同情況下的指揮程序和內容,主要包括向各執行任務單位發出號令的順序,准備行動的要求、人員、裝備數量及編組方式,指揮員分工及指揮位置等,各種保障活動必須在上級統一指揮下協調進行。 1.3 預案要全面、突出重點,要方便實用便於操作 醫院要制訂重大傳染病、中毒事件、自然災害及重大意外傷害控制預案。傳染病的診斷標准、預防及治療措施要簡單明了,不僅醫務人員容易掌握,而且非醫務人員也易於知道掌握。要讓全社會人人都參與這樣看似很簡單的措施,即可有效地預防傳染病流行,這就是最好的預防策略。醫院要制訂大批傷病員分類及轉送標准。對因自然災害(如地震、火山爆發、泥石流、台風、洪澇等)、意外事故(如車禍)及恐怖襲擊等造成大批傷員出現時,要對病人進行分類。對多發傷患者按照胸、腹、頭、四肢順序進行處置,確定手術適應症,作必要術前准備,積極進行救命性急診手術(如氣管切開、開胸心臟按壓、胸腔閉式引流、開胸剖腹止血手術等)。同時對自然災害還需把搶救傷員、搜救倖存者,控制疾病流行等也寫入預案內。 2 加強應急教育培訓,提高應急能力 在發生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時,醫務人員常常是最先了解並是一線參與搶救的人員。無論是傳染性疾病還是不明原因疾病或中毒事件,他們的應急處置能力和應急思想,對控制災害蔓延,減少災害損失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突發事件早期處置的好壞,常常關繫到整個事件的最後結果。因此,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在職培訓制度,並納入繼續醫學教育計劃,定期進行應急處置相關知識及能力的培訓,提高醫務人員的應急能力。 2.1 應急培訓的內容 培訓的內容包括:臨床醫護人員流行病學方法和思想,處理突發事件應急能力,傳染病和常見中毒知識,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狀態下救治,心理素質培訓等。要組織學習《傳染病防治法》、《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 2.2 加強演練 建立的各種預案雖具有很強的指導性,但只有在反復演練中才能確保預案在啟動時順利實施,也只有通過模擬訓練來提高應急隊伍的水平。演練形式包括緊急集結拉動、市內重大車禍等意外事故現場搶救、圖上作業等各個方面。通過演練不僅可以使大家了解掌握預案,還可以檢驗預案是否合理、科學、全面,以便及時進一步修改完善。醫院要進行應急能力演習,提高醫務人員綜合應急處理能力。 2.3 加強應急機制的研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有突發性、意外性、較難預測,有的甚至不可預測。要開展預警研究,監測預警。要總結院內搶救車輛、中毒等意外事故的經驗,同時要研究國內外已發生的重大意外事故的搶救成功經驗,如對美國「9 11」事件、海灣戰爭、伊拉克戰爭等衛勤保障經驗,今年的SARS疫情控制經驗等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研究。借鑒國內外公共衛生事件的經驗,進一步修正和完善各種預案、預警指標。提高處理的綜合性和系統性。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在應急事件處置中發揮重要作用。
G. 《醫療衛生人員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培訓教程》的答案
2012 濱州市 人力資源 衛生類答案1-9.12.13.14.16.20√10.11.15.17.18.19×21-25BDBCA,26-30CCAAA,31-35BBCAB,36-40DACDB,41-50DCDAC,51-55BACCB,51BCD,ABCD,ABCD,ABD,ACD,BC,AC,ACD,CD,ABCD,61ABCD,ABC,ABCD,BCD,ABCD,BCD,AD,ACD,AB,ABCD(我做了56分,答案與大內家分享,自己查的容)
H. 請結合工作實際,談談怎樣應對和處置突發衛生應急事件
1、政府主管來領導人擔自任總指揮,負責對全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
2、制定科學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一支合格全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隊伍。
3、適時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模擬應急演練。
4、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
5、應當定期對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定期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推廣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
I. 醫療衛生機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採取哪些應急處理措施
每個地方的都不一樣,你可以到各個衛生廳網站看看。下面是我們江蘇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以下簡稱突發事>)的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理工作,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應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條例》和本辦法。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的應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省人民政府對經濟貧困地區突發事>的應急工作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 第四條 突發事>發生後,省和突發事>發生地的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成立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由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擔任總指揮,負責領導、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的應急處理工作。 第五條 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當根據當地人民政府和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建立嚴格的突發事>防範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做好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對參加突發事>應急處理的一線工作人員給予特殊補助和必要的生活照顧,提供必需的防護條件。 第二章 預防與應急准備 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根據全國突發事>應急預案,制定本省的突發事>應急預案。 市、縣(區)人民政府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制定的突發事>應急預案,分別制定本行政區域的突發事>應急預案,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條 縣級以上衛生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制定的突發事>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事>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實施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條 縣級以上衛生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公共場所衛生和衛生用品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普及衛生防病知識,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各類公共場所應當保持環境清潔,通風換氣,對公眾經常接觸的部位和用品進行定期消毒,做好公共衛生工作。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建立統一突發事>預防控制體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本行政區域突發事>監測與預警系統的實施方案,並確保其正常運行。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衛生監督機構的建設,保證其開展突發事>調查、控制、醫療救護、現場處置、監督檢查、監測檢測、醫療救治、衛生防護等工作的物質條件,提高其應對突發事>的能力。 第十二條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設立符合要求的傳染病專科醫院;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在具備條件的綜合醫療機構中設立符合要求的傳染病病區,使其具備承擔傳染病防治任務的能力。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鄉(鎮)衛生院的建設,增強其應對突發事>的能力。鄉(鎮)衛生院醫療設施、設備、器械和人員的配備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要求。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網路體系的建設。 設區的市應當設立急救醫療中心,並按照規定設立急救醫療分站;縣(市、區)應當設立急救醫療站,並按照規定設置急救醫療分站。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衛生部門應當建立突發事>應急處理專家庫,定期對醫護人員進行相關技能培訓,並組織有關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應急演練,介紹和推廣先進技術。 第三章 信息報告、通報與發布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建突發事>報告信息網路,加強突發事>的信息報告、溝通、評價工作,建立健全省、市、縣(區)、鄉(鎮、街道)以及社區和村級的信息報告體系。 第十六條 有《條例》第十九條第三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市、縣(區)衛生部門應當向>鄰的地方衛生部門通報;縣級以上衛生部門接到上級衛生部門或者>鄰地方衛生部門的通報,應當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十七條 接到突發事>報告的地方衛生部門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和採取必要控制措施時,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第十八條 對國務院衛生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衛生部門發布的突發事>信息,衛生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宣傳部門通過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廣泛傳播,便於公眾知>。 第四章 應急處理 第十九條 突發事>發生後,衛生部門應當及時組織對突發事>進行技術調查、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的類型,提出是否啟動本行政區域突發事>應急預案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決定。決定啟動本行政區域突發事>應急預案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二十條 突發事>應急預案啟動前,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的實際情況,做好應急處理准備,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應急預案啟動後,突發事>發生地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突發事>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從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有關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條 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督察。下級人民政府、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有關部門和單位,對上級人民政府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進行的指導和督察,應當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二十二條 根據突發事>應急處理的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有權依法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人員實行健康申報,進行健康檢查或者醫學觀察; (二)對人員進行疏散、隔離或者限制流動; (三)限制或者禁止舉辦大型活動; (四)臨時關閉公共場所; (五)緊急調集和徵用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六)對食物和水源採取控制措施; (七)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八)採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解除前款所列措施,由原決定機關及時予以宣布。 第二十三條 突發事>發生後,各級衛生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應急處理,統一指揮和調度本行政區域內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設備。各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人員應當>從當地衛生部門的指揮和調度。 突發事>發生後,當地醫療機構應當立即對突發事>所致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治。醫療救護力量不足時,當地衛生部門應當及時請求上級衛生部門予以支援。 需要接受隔離治療的病人、疑似病人、臨床觀察的病人和密切接觸者應當配合衛生部門和有關機構採取相應的醫學措施。 第二十四條 對因突發事>致病前來就診的人員,醫療機構必須接診治療,並實行首診負責制。治療所需費用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收治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對傳染病門診及專門病區的要求,設置清潔區、半污染區、污染區,合理安排人流、物流走向。接觸病人或者進入污染區時,所有人員均應當按照規定進行防護、消毒。 第二十六條 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應當接受治療或者進行隔離治療,並遵守醫療機構的管理制度,未經許可不得離開病房或者隔離病區。 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的管理,改善隔離病區和病房的生活設施和醫療條件,嚴格執行管理規定,防止醫源性感染和醫療機構內感染,做好隔離病區和病房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組織開展群防群控,落實因突發事>引起的流行病學調查、疫點封鎖、家庭隔離觀察、經常性消毒、生活保障等各項工作。 第二十八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鐵路、交通、民航等部門應當採取應急控制措施,嚴防疫情通過交通工具擴散;保證及時運送突發事>應急處理所需的醫務人員和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葯品、醫療器械等物資。 第五章 工作責任 第二十九條 突發事>應急處理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十條 衛生部門在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提出是否啟動突發事>應急處理預案的建議,依法適時發布突發事>信息,對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指導; (二)指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突發事>的調查、預防控制和執法監督; (三)組織、指揮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突發事>的醫療救治工作,實施各項衛生措施; (四)組織突發事>應急處理的技術攻關,推廣先進適用的醫學衛生技術。 第三十一條 市、縣(區)衛生部門在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中,可以委託衛生監督機構負責下列事項的監督檢查: (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疫情報告情況; (二)醫療機構、留驗場所的隔離、消毒、防護; (三)公共場所的消毒; (四)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的環境消毒;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財政部門負責安排突發事>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保證及時足額到位,並對經費的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三十三條 公安部門在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醫療機構、醫學觀察留驗場所、疫點和實施衛生檢疫區域的治安管理; (二)協助衛生部門和有關機構依法實施封鎖、控制和隔離; (三)對干擾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和正常醫療秩序的人員依法進行處理。 第三十四條 承擔市容與環衛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醫學觀察留驗場所和疫點內已消毒完畢的生活垃圾的清運、轉運,並按照要求處理。 對醫療垃圾的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民政部門負責做好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中的社會捐贈、救濟和殯葬工作。 第三十六條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葯品、醫療器械實施監督管理,保證所用葯品、器械的安全有效。 第三十七條 經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突發事>應急處理所需葯品、醫療器械、醫療防護用品、消毒產品的生產、供應和儲備,保證有關物資及時到位。 第三十八條 教育部門做好學校的突發事>的報告、通報工作,在突發事>發生後對學生採取相應管理措施,配合衛生部門、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宣傳部門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突發事>進行報道,宣傳應急處理科學知識,發布登載公益廣告,按照規定報道衛生部門發布的相關信息。 第四十條 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價格、商檢、環保、農林、水利、交通、人口與計生、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突發事>的應急處理工作。 第六章 獎懲 第四十一條 除負有特定報告義務的個人外,任何個人發現突發事>或者相關人員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並經證實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獎勵。 第四十二條 在突發事>應急處理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衛生部門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對重大傳染病疫情控制有突出貢獻的; (二)在醫療救治中有突出貢獻的; (三)在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 (四)在突發事>科學研究上取得重大成果的。 第四十三條 對違反健康申報規定,不報、瞞報或者謊報的人員,由縣級以上衛生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縣級以上衛生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體行醫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不報、漏報、遲報傳染病疫情的; (二)公共場所不符合消毒防護要求的; (三)故意傳播傳染病造成他人感染的。 第四十五條 在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中,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阻礙突發事>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二)拒絕衛生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進入突發事>現場,或者不配合調查、采樣、技術檢驗的; (三)擔負應急任務的工作人員拒不接受工作任務,借故推諉拖延、擅離職守或者臨陣脫逃的; (四)拒絕接受突發事>檢查、隔離、治療的; (五)拒不服從突發事>應急處理指揮部統一調度的; (六)其他違反突發事>規定的。 第四十六條 在突發事>發生期間,散布謠言、哄抬物價、制假售假、欺騙消費者,擾亂社會秩序、市場秩序的,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價格、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葯品監督等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