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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人員參加就業培訓的按照規定應當

發布時間:2021-03-04 10:40:09

⑴ 就業失業證都能參加什麼培訓活動啊!能享受什麼優惠政策呢

可以參加勞動局的職業資格考試培訓..失業人員是100%政府補貼的.具體可以培訓的內容可以上當地勞動局網站上面查詢.

⑵ 「失業人員」是怎麼規定的由誰規定

失業人員是指在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目前無工作,並以某種方式正在尋找工作內的人員容。包括就業、轉失業的人員和新生勞動力中未實現就業的人員。《失業保險條例》所指失業人員只限定為就業轉失業的人員。根據有關規定,我國目前的法定勞動年齡是16-60歲,體育、文藝和特種工藝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後可以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對企業中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中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職工實行退休制度;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和符合條件的患病、因工緻殘職工可以降低退休年齡。按照上述規定,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都可以尋求職業,從事社會生產經營等活動,並取得合法收入。所謂有勞動能力,是指失業人員具有從事正常社會勞動的行為能力。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若不具備相應的勞動能力,也不能視為失業人員,如精神病人、完全傷殘不能從事任何社會性勞動的人員等。目前無工作並以某種方式尋找工作,是指失業人員有工作要求,但受客觀因素的制約尚未實現就業。對那些目前雖無工作,但沒有工作要求的人不能視為失業人員。這部分人自願放棄就業權利,退出了勞動力的隊伍,不屬於勞動力,也就不存在失業問題。

⑶ 就業促進法第68條規定的是什麼責任

1.為什麼要制定《就業促進法》?
答:制定《就業促進法》,是為了促進就業,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相協調,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2.國家應當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什麼位置?
答:《就業促進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多渠道擴大就業。
3.我國的就業方針是什麼?
答:《就業促進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
「勞動者自主擇業」,指的是充分調動勞動者就業的主動性和能動性,促進他們發揮就業潛能和提高職業技能,依靠自身努力,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盡快實現就業。
「市場調節就業」,指的是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在促進就業中的基礎性作用。通過市場職業供求信息,引導勞動者合理流動和就業;通過用人單位自主用人和勞動者自主擇業,實現供求雙方相互選擇;通過市場工資價位信息,調節勞動力的供求。
「政府促進就業」,指的是充分發揮政府在促進就業中的重要職責。
4.勞動者在就業方面享有什麼權利?
答:《就業促進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
5.《就業促進法》對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度是如何規定的?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條、第五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制定促進就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促進就業的目標責任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進就業目標責任制的要求,對所屬有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和監督。
6.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通過哪些主要措施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
答:《就業促進法》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通過發展經濟和調整產業結構、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就業服務、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提供就業援助等措施,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
7.《就業促進法》對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是如何規定的?
答:《就業促進法》第六條規定,國務院建立全國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研究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動全國的促進就業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促進就業工作的需要,建立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8.國務院哪個部門具體負責全國的促進就業工作?
答:《就業促進法》第六條規定,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全國的促進就業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
9.國家倡導什麼樣的就業觀念?
答:《就業促進法》第七條規定,國家倡導勞動者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提高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為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提供便利。
10.根據《就業促進法》,在促進就業方面用人單位有什麼權利與義務?
答:《就業促進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享有自主用人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11.社會組織在促進就業工作中應當發揮什麼作用?
答:《就業促進法》第九條規定,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協助人民政府開展促進就業工作,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勞動權利。
12.《就業促進法》對國家實行促進就業的產業政策作了哪些規定?
答:《就業促進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擴大就業作為重要職責,統籌協調產業政策與就業政策。國家鼓勵各類企業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通過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崗位;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扶持中小企業;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國家發展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拓寬就業渠道。
13.《就業促進法》對國家實行促進就業的投資政策作了哪些規定?
答:《就業促進法》第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應當發揮投資和重大建設項目帶動就業的作用,增加就業崗位。
14.《就業促進法》對國家實行促進就業的財政政策作了哪些規定?
答:《就業促進法》第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政策,加大資金投人,改善就業環境,擴大就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用於促進就業工作。
15.就業專項資金的法定用途有哪些?
答:《就業促進法》第十五條規定,就業專項資金用於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特定就業政策和社會保險等的補貼,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以及扶持公共就業服務等。
16.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由哪些部門規定?
答:《就業促進法》第十五條規定,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17.《就業促進法》對失業保險制度有何規定?
答:《就業促進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失業保險制度,依法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並促進其實現就業。也就是說,《就業促進法》規定失業保險制度不僅要發揮依法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的功能,而且要發揮促進失業人員實現就業的功能。
18.為了促進就業,國家對哪些企業和人員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答:《就業促進法》第十七條規定,國家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扶持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對下列企業、人員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1)吸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
(2)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
(3)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
(4)從事個體經營的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
(5)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
(6)國務院規定給予稅收優惠的其他企業、人員。
19.《就業促進法》規定對哪些人員給予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優惠?
答:《就業促進法》第十八條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和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20.《就業促進法》對國家實行促進就業的金融政策作了哪些規定?
答:《就業促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改進金融服務,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並對自主創業人員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
21.《就業促進法》對國家實行城鄉統籌的就業政策作了哪些規定?
答:《就業促進法》第二十條規定,國家實行城鄉統籌的就業政策,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引導農業富餘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進小城鎮建設和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引導農業富餘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在制定小城鎮規劃時,將本地區農業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作為重要內容。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導農業富餘勞動力有序向城市異地轉移就業;勞動力輸出地和輸入地人民政府應當互相配合,改善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的環境和條件。
22.《就業促進法》對國家實行區域統籌的就業政策作了哪些規定?
答:《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國家支持區域經濟發展,鼓勵區域協作,統籌協調不同地區就業的均衡增長。國家支持民族地區發展經濟,擴大就業。
23.《就業促進法》對國家實行群體統籌的就業政策作了哪些規定?
答:《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業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失業人員就業工作。
24.《就業促進法》對國家實行促進靈活就業的政策作了哪些規定?
答: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實施與非全日制用工等靈活就業相適應的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幫助和服務。
25.《就業促進法》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為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提供服務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就業促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指導,提供政策咨詢、就業培訓和開業指導等服務。
26.政府在維護公平就業方面負有哪些職責?
答:《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保護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創造公平就業的環境,消除就業歧視,制定政策並採取措施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扶持和援助。
27.用人單位和職業中介機構在維護公平就業中承擔什麼義務?
答:《就業促進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職業中介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
28.《就業促進法》關於婦女平等就業權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答:《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准。
用人單位錄用女職工,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29.《就業促進法》關於少數民族平等就業權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答:《就業促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各民族勞動者享有平等的勞動權利。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應當依法對少數民族勞動者給予適當照顧。
30.《就業促進法》對殘疾人平等就業權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答:《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國家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殘疾人就業統籌規劃,為殘疾人創造就業條件。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歧視殘疾人。
31.《就業促進法》對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平等就業權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答:《就業促進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但是,經醫學鑒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癒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
32.《就業促進法》對進城就業農村勞動者平等就業權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答:《就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享有與城鎮勞動者平等的勞動權利,不得對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設置歧視性限制。
3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發展人力資源市場方面負有哪些職責?
答:根據《就業促進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發展人力資源市場方面的主要職責,一是培育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為勞動者就業提供服務;二是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及相關設施建設,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完善信息發布制度;三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鼓勵其提高服務質量,發揮其在促進就業中的作用。
34.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答:《就業促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應當遵循合法、誠實信用、公平、公開的原則。
35.用人單位通過職業中介機構招用人員應當遵守什麼規定?
答:《就業促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通過職業中介機構招用人員,應當如實向職業中介機構提供崗位需求信息。
36.設立職業中介機構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條規定,設立職業中介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開展業務必備的固定場所、辦公設施和一定數額的開辦資金;
(3)有一定數量具備相應職業資格的專職工作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7.設立職業中介機構需要辦理行政許可嗎?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條規定,設立職業中介機構,應當依法辦理行政許可。
38.經許可的職業中介機構,應當向哪個部門辦理登記?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條規定,經許可的職業中介機構,應當向工商行政部門辦理登記。
39.未經依法許可和登記的機構,可以從事職業中介活動嗎?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條規定,未經依法許可和登記的機構,不得從事職業中介活動。
40.設立外商投資職業中介機構和向勞動者提供境外就業服務的職業中介機構的條件,與設立一般的職業中介機構一樣嗎?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條規定,國家對外商投資職業中介機構和向勞動者提供境外就業服務的職業中介機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目前,勞動保障部等部門已頒布《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職業中介機構管理規定》《境外就業中介管理規定》等特別規定。
41.職業中介機構不得從事哪些行為?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職業中介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1)提供虛假就業信息;
(2)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
(3)偽造、塗改、轉讓職業中介許可證;
(4)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或者向勞動者收取押金;
(5)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4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方面的職責是什麼?
答:《就業促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社會各方面依法開展就業服務活動,加強對公共就業服務和職業中介服務的指導和監督,逐步完善覆蓋城鄉的就業服務體系。
4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健全公共就業服務方面的職責是什麼?
答:《就業促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免費提供法定的公共就業服務。公共就業服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不斷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44.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為勞動者提供哪些免費的就業服務?
答:《就業促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1)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2)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3)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4)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5)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6)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45.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以從事經營性活動嗎?
答:《就業促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規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舉辦的招聘會,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費用。
46.國家對公益性就業服務實行哪些鼓勵政策?
答:《就業促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對公益性就業服務實行的鼓勵政策,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職業中介機構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的,按照規定給予補貼;二是國家鼓勵社會各界為公益性就業服務提供捐贈、資助。
47.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能舉辦經營性的職業中介機構嗎?
答:《就業促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舉辦或者與他人聯合舉辦經營性的職業中介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舉辦的招聘會,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費用。
48.《就業促進法》規定對可能出現的較大規模的失業採取什麼措施?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可能出現的較大規模的失業,建立失業預警制度,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49.國家如何掌握勞動力資源和就業、失業等情況?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國家建立勞動力調查統計制度和就業登記、失業登記制度,開展勞動力資源和就業、失業狀況調查統計,並公布調查統計結果。
50.用人單位和個人在勞動力調查統計和就業、失業登記中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統計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勞動力調查統計和就業、失業登記時,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調查統計和登記所需要的情況。
51.為了促進就業,國家如何發展職業教育和培訓?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國家依法發展職業教育,鼓勵開展職業培訓,促進勞動者提高職業技能,增強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
52.職業能力開發計劃怎樣制定和實施?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市場需求,制定並實施職業能力開發計劃。
53.政府鼓勵和支持哪些主體開展職業培訓?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等主體依法開展職業培訓。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
54.政府鼓勵和支持開展哪幾類形式的職業培訓?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依法開展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等四類職業培訓。
55.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企業開展職業教育和培訓方面有哪些職責?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市場需求和產業發展方向,鼓勵、指導企業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
56.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與企業應當建立何種關系?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與企業應當密切聯系,實行產教結合,為經濟建設服務,培養實用人才和熟練勞動者。
57.企業在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中有哪些義務?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58.《就業促進法》對勞動預備制度作出了什麼規定?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預備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有就業要求的初高中畢業生實行一定期限的職業教育和培訓,使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
59.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失業人員實行哪些就業培訓政策?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開展就業培訓,幫助失業人員提高職業技能,增強其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
60.失業人員參加就業培訓可以享受什麼鼓勵?
答:《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失業人員參加就業培訓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政府培訓補貼。
61.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進城就業的農村勞動者實行哪些職業培訓政策?
答:《就業促進法》第五十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採取有效措施,組織和引導進城就業的農村勞動者參加技能培訓,鼓勵各類培訓機構為進城就業的農村勞動者提供技能培訓,增強其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
62.國家對哪些特殊工種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答:《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國家對從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殊工種的勞動者,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63.什麼是就業援助?
答:就業援助是國家採取措施,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
64.國家採取哪些辦法和途徑,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就業援助?
答:《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採取稅費減免、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辦法,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等途徑,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
65.就業困難人員的法定界定標準是什麼?
答:《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
66.就業困難人員具體包括哪些范圍的人員?
答:《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就業困難人員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規定。
67.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應當優先安排哪類人員?
答:《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應當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這里包含兩個條件,一是就業困難人員,二是其符合崗位要求,符合這兩個條件,應當優先安排。
68.被安排在公益性崗位工作的就業困難人員享受什麼優惠政策?
答:《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被安排在公益性崗位工作的就業困難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給予崗位補貼。
69.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開展基層就業援助服務方面有什麼職責?
答:《就業促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基層就業援助服務工作,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重點幫助,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和公益性崗位援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技能培訓、崗位信息等服務。
70.各級人民政府對促進殘疾人就業承擔哪些職責?
答:根據《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採取特別扶助措施,促進殘疾人就業。
71.用人單位對促進殘疾人就業應當履行什麼義務?
答:《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2007年2月25日,國務院頒布《殘疾人就業條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72.什麼是城市零就業家庭?
答: 城市零就業家庭是指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人員均處於失業狀況的城市居民家庭。
73.政府解決城市零就業家庭就業問題的就業援助措施是什麼?
答:《就業促進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採取多種就業形式,拓寬公益性崗位范圍,開發就業崗位,確保城市有就業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實現就業。
74.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解決城市零就業家庭就業問題中的具體職責是什麼?
答:《就業促進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人員均處於失業狀況的城市居民家庭,可以向住所地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就業援助。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經確認屬實的,應當為該家庭中至少一人提供適當的就業崗位。
75.國家對就業困難人員集中地區有哪些扶持措施?
答:《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國家鼓勵資源開采型城市和獨立工礦區發展與市場需求相適應的產業,引導勞動者轉移就業。對因資源枯竭或者經濟結構調整等原因造成就業困難人員集中的地區,上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扶持和幫助。
76.哪些部門負責對就業專項資金進行監督檢查?
答:《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審計機關、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對就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7.哪個部門對《就業促進法》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答:《就業促進法》第六十條規定,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對本法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舉報制度,受理對違反本法行為的舉報,並及時予以核實處理。
78.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就業促進法》規定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79.對違反《就業促進法》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採取什麼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答:《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民事訴訟的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80.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舉辦經營性的職業中介機構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舉辦經營性的職業中介機構的,由上級主管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將違法收取的費用退還勞動者,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81.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從事經營性職業中介活動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從事經營性職業中介活動,向勞動者收取費用的,由上級主管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將違法收取的費用退還勞動者,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82.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和登記,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就業促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和登記,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依法予以關閉;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⑷ 失業人員不參加再就業培訓不發失業金這合理嗎

這也是一個強制的措施,不能老依靠政府給補助,這也是一個政府負擔,理解就好。

⑸ 《就業促進法》中關於失業人員和殘疾人的相關條款

第十六條國家建立健全失業保險制度,依法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並促進其實現就業。
第十七條國家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扶持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對下列企業、人員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一)吸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
(二)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
(三)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
(四)從事個體經營的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
(五)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
(六)國務院規定給予稅收優惠的其他企業、人員。
第十八條對本法第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人員,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業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失業人員就業工作。
第二十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指導,提供政策咨詢、就業培訓和開業指導等服務。
第三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一)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二)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三)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四)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五)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六)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不斷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
公共就業服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業預警制度,對可能出現的較大規模的失業,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第四十三條國家建立勞動力調查統計制度和就業登記、失業登記制度,開展勞動力資源和就業、失業狀況調查統計,並公布調查統計結果。
統計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勞動力調查統計和就業、失業登記時,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調查統計和登記所需要的情況。
第四十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開展就業培訓,幫助失業人員提高職業技能,增強其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失業人員參加就業培訓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政府培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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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廣州市失業人員參加再就業培訓取得相應合格證後如何申領補貼

廣州市下崗失業人員參加再就業培訓取得相應合格證後,憑成績單由培訓機構和技能鑒定機構向所在區就業辦(市屬培訓機構向市就業辦)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資料:①《申領就業服務人員職業培訓補貼審批表》(期外);②《申領失業保險費基金兩費(職培)審批表》(期內);③《申領職業培訓人員服務補貼花名冊》;④報班表;⑤《勞動手冊》或單位證明(在職人員提供);⑥失業證、隨軍家屬安置證明、戶口簿(農村勞動力提供)等的原件、復印件(原件核對後退回)。

⑺ 淄博市臨淄區失業人員參加就業培訓的,考試不合格咋辦能領失業金嗎

不需要啊。用退工單進行失業登記。然後就可以辦理失業金了。在60天以內有效

⑻ 就業促進法百題問答

46. 國家對公益性就業服務實行哪些鼓勵政策?
《就業促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對公益性就業服務實行的鼓勵政策,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職業中介機構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的,按照規定給予補貼;二是國家鼓勵社會各界為公益性就業服務提供捐贈、資助。
47.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能舉辦經營性的職業中介機構嗎?
《就業促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舉辦或者與他人聯合舉辦經營性的職業中介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舉辦的招聘會,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費用。
48.《就業促進法》規定對可能出現的較大規模的失業採取什麼措施?
《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可能出現的較大規模的失業,建立失業預警制度,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49 國家如何掌握勞動力資源和就業、失業等情況?
《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國家建立勞動者調查統計制度和就業登記、失業登記制度,開展勞動力資源和就業、失業狀況調查統計,並公布調查統計結果。
50. 用人單位和個人在勞動力調查統計和就業、失業登記中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統計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勞動力調查統計和就業、失業登記時,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調查統計和登記所需要的情況。
51. 為了促進就業,國家如何發展職業教育和培訓?
《就業促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國家依法發展職業教育,鼓勵開展職業培訓,促進勞動者提高職業技能,增強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
52. 職業能力開發計劃怎樣制定和實施?
《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市場需求,制定並實施職業能力開發計劃。
53. 政府鼓勵和支持哪些主體開展職業培訓?
《就業促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等主體依法開展職業培訓。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
54. 政府鼓勵和支持開展哪幾類形式的職業培訓?
《就業促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依法開展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等四類職業培訓。
55.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企業開展職業教育和培訓方面有哪些職責?
《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市場需求和產業發展方向,鼓勵、指導企業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
56. 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與企業應當建立何種關系?
《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與企業應當密切聯系,實行產教結合,為經濟建設服務,培訓實用人才和熟練勞動者。
57. 企業在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中有哪些義務?
《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58.《就業促進法》對勞動預備制度作出了什麼規定?
《就業促進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預備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有就業要求的初高中畢業生實行一定期限的職業教育和培訓,使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
59.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失業人員實行哪些就業培訓政策?
《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開展就業培訓,幫助失業人員提高職業技能,增強其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
60. 失業人員參加就業培訓可以享受什麼鼓勵?
《就業促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失業人員參加就業培訓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政府培訓補貼。
61.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進城就業的農村勞動者實行哪些職業培訓政策?
《就業促進法》第五十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採取有效措施,組織和引導進城就業的農村勞動者參加技能培訓,鼓勵各類培訓機構為進城就業的農村勞動者提供技能培訓,增強其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
62. 國家對哪些特殊工種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國家對從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殊工種的勞動者,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63. 什麼是就業援助?
就業援助是國家採取措施,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
64. 國家採取哪些辦法和途徑,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就業援助?
《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採取稅費減免、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辦法,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等途徑,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
65. 就業困難人員的法定界定標準是什麼?
《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
66. 就業困難人員具體包括哪些范圍的人員?
《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就業困難人員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規定。
67. 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應當優先安排哪些人員?
《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應當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這里包括兩個條件,一是就業困難人員,二是其符合崗位要求,符合這兩個條件,應當優先安排。
68. 被安排在公益性崗位工作的就業困難人員享受什麼優惠政策?
《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被安排在公益性崗位工作的就業困難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給予崗位補貼。
69.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開展基層就業援助服務方面有什麼職責?
《就業促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基層就業援助服務工作,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重點幫助,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和公益性崗位援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技能培訓、崗位信息等服務。
70. 各級人民政府對促進殘疾人就業承擔哪些職責?
根據《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採取特別扶助措施,促進殘疾人就業。
71. 用人單位對促進殘疾人就業應當履行什麼義務?
《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2007年2月25日,國務院頒布《殘疾人就業條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72. 什麼是城市零就業家庭?
城市零就業家庭是指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人員均處於失業狀況的城市居民家庭。
73. 政府解決城市零就業家庭就業問題的就業援助措施是什麼?
《就業促進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採取多種就業形式,拓寬公益性崗位范圍,開發就業崗位,確保城市有就業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實現就業。
74. 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解決城市零就業家庭就業問題中的具體職是什麼?
《就業促進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人員均處於失業狀況的城市居民家庭,可以向住所地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就業援助。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經確認屬實的,應當為該家庭中至少一人提供適當的就業崗位。
75. 國家對就業困難人員集中地區有哪些扶持措施?
《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國家鼓勵資源開采型城市和獨立工礦區發展與市場需求相適應的產業,引導勞動者轉移就業。對因資源枯竭或者經濟機構調整等原因造成就業困難人員集中的地區,上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扶持和幫助。
76. 哪些部門負責對就業專項資金進行監督檢查?
《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審計機關、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對就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7. 哪個部門對《就業促進法》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就業促進法》第六十條規定,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對本法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舉報制度,受理對違反本法行為的舉報,並及時予以核實處理。
78. 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就業促進法》規定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79. 對違反《就業促進法》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採取什麼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民事訴訟的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80.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舉辦經營性的職業中介機構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舉辦經營性的職業中介機構的,由上級主管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將違法收取的費用退還勞動者,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81.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從事經營性職業中介活動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從事經營性職業中介活動,向勞動者收取費用的,由上級主管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將違反收取的費用退還勞動者,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82.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和登記,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就業促進法》第六十四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和登記,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依法予以關閉;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83. 職業中介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提供虛假就業信息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職業中介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提供虛假就業信息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職業中介許可證。
84. 職業中介機構違反本法規定,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職業中介機構違反本法規定,為無合法證照的用人單位提供職業中介服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職業中介許可證。
85. 職業中介機構違反本法規定,偽造、塗改、轉讓職業中介許可證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職業中介機構違反本法規定,偽造、塗改、轉讓職業中介許可證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職業中介許可證。
86. 職業中介機構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就業促進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職業中介機構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87. 職業中介機構向勞動者收取押金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就業促進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職業中介機構向勞動者收取押金的,由
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並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
處以罰款。
88. 企業未按照國家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或者挪用職工教育經費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就業促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企業未按照國家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或者挪用職工教育經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依法給予處罰。
89.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侵害的,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就業促進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⑼ 失業人員參加的勞動就業培訓考試不合格怎麼辦

可以考慮學習電子商務,畢業仔都是企業高管。

⑽ 失業後,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再就業了,那麼再就業培訓還需要再參加嗎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回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答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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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失業人員參加就業培訓的按照規定應當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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