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做好高危孕產婦篩查
做好相關產檢,如果是高危的,醫生會有所交代的,按醫生說的做就可以了
2. 高危孕產婦概念如何管理
高危孕產婦管理 高危孕產婦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種因素可能危害孕婦、胎兒與新生兒或導致難產者」。世界衛生組織和聯全國組織所進行的國際研究新觀點認為:高危孕產婦除病理因素外應該擴大到社會、經濟、交通、文化等社會高危因素。在產前檢查時除發現有合並症和並發症的孕婦外,還應將居住在高山偏遠、交通不便、丈夫長期不...在家以及觀念落後、貧困的孕婦,也作為高危孕婦來進行孕期高危管理,盡早處理,並動員她們提前住院待產。 (一)高危孕產婦篩查制度 所有的孕婦應在當地村衛生室(所)或鄉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建卡(冊),建卡(冊)時特別強調要詢問既往難產史、生育史、內、外、婦科病史。醫療保健機構在產前檢查時必須做心、肝、腎、血液等內科病史的採集和檢查,同時要認真做規范的產前檢查和記錄,早期發現妊娠並發症和合並症。 產前檢查要按照《高危孕產婦評分標准》進行高危篩查,評分在10-30分以上者到縣級以上機構分娩。 (二)高危孕產婦首診制度, 醫療保健機構對高危孕產婦要實行首診負責制,發現高危孕產婦要建檔管理,專人負責,早期干預,及時轉診,避免診治延誤。 (三)高危孕產婦逐級報告制度 村級發現高危孕產婦及時報告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負責管理全鄉(鎮)高危孕產婦,及時將評分在10分以者報縣婦幼保健院,對高危孕婦進行動態管理;縣級醫療機構定期報告給縣婦幼保健院進行動態管理。 (四)高危孕產婦追蹤隨訪制度 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負責將篩查出的高危孕產婦及時反饋到孕產婦所在的鄉(鎮)衛生院;鄉級婦幼保健人員定期下村跟蹤隨訪高危孕產婦。 (五)高危孕產婦護送轉診制度 負責轉運的醫務人員和接診人員應有在轉動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轉診時要使用《高危孕產婦轉診及反饋通知單》。鄉(鎮)衛生院一旦識別出高危孕產婦後應及時上轉。上級急救中心要及時向下級單位反饋轉診病人的診斷、治療、處理、結局等信息,評價轉診是否及時和延誤,並指導和糾正不正確的處理方法,不斷提高轉診的效率。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實施「降消」項目工作要求,院婦幼保健人員應按照高危評分標准對孕婦定期進行高危因素篩查,做好評分記錄,加蓋高危標記,實行專案管理。 二、做好孕產期保健知識宣傳進行衛生、營養、科學育人,計劃生育知識指導。 三、高危孕婦實行分級分類管理,梵谷危孕婦應住院分娩,重危高危必須到縣級醫療機構分娩。重危高危孕婦轉診必須有醫護人員陪護。 四、對基層轉入的高危孕婦必須進行登記,反饋病情,高危轉歸後,仍回原單位進行系統管理。 五、統一高危妊娠篩查表,按時上報高危孕婦管理工作情況。 孕產婦重症監護制度 一、每位婦產科專業技術人員都有對高妊娠因素進行篩查的責任。在早孕初查或產前檢查時應注意篩查高危妊娠因素,根據農村高危妊娠管理程序,按照《陝西省高危妊娠管理辦法》進行高危妊娠評分,判斷其對母嬰健康的危害程序。凡篩查出來的高危孕婦應進行專案管理。 二、高危妊娠的監護及管理 (1)對高危孕婦進行登記造冊、專案管理,並在全縣統一的孕產婦保健手冊上作特殊標記,實行定期隨訪。 (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實行分類、分級管理,輕度高危妊娠由鄉鎮衛生院負責定期檢查和處理,重度高危妊娠者由縣醫院負責診治。病情緩解後可返回,由鄉鎮衛生院負責定期隨訪。 (3)梵谷危孕婦均應住院分娩,並盡可能動員在縣醫院住院待產分娩。 (4)凡屬妊娠禁忌症者,應送縣以上醫療保健單位確診,並盡早動員終止妊娠。 (5)要提高高危妊娠的監護手段,開設高危孕婦門診,確定合理治療方案,選擇對母兒有利的分娩方式,決定適時分娩,確保母兒平安。 (6)高危孕婦的產後訪視由防保產負責實施。 孕產婦急危重病管理制度 一、醫務人員應按科室工作制度及各班的崗位職責和作流程工作。 二、對(危、急、重、搶救)病人建立登記並進行隨訪。 三、對住院時間較長的病人,要盡早組織討論分析原因,制定進一步有效的治療措施。 四、對治療效果不滿意的患者,積極組織、協調相關科室進會認診、搶救。 五、督促檢查會診治療方案的落實情況。 六、對疑難病症治療效果仍不滿意,需外院會診者,及時聯系外院會診或轉院事宜。 新生兒窒息復甦制度 一、每次分娩時有一名熟練掌握新生兒復甦技術的醫護人員在場,其職責是照料新生兒。 二、復甦一名嚴重窒息兒要兒科醫師和助產士(師)各一名。 三、多胎分娩的每名新生兒都應由專人負責。 四、復甦小組每個成員均應具備熟練的復甦技能。 五、檢查復甦設備、葯品齊全,並且功能良好。 危重病人搶救報告制度 一、搶救工作應有經治(或值班)醫師和護士和組織。重大搶救應由科主任或院領導參加組織,所有參加搶救人員要聽從指揮,嚴肅認真分工協作。 二、搶救工作中遇有診斷、治療、技術操作等方面的困難時,應及時請示、迅速予以解決。一切搶救工作要做好記錄、要求准確、清晰、扼要、完整、並准確記錄執行時間。 三、醫護要密切合作,口頭醫囑護士須復述一遍,無誤後方可執行。 四、各種急救葯物的安瓿、輸液輸血空瓶等用完後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查對。 五、搶救物品使用後要及時歸還原處,清理補充,並保持整齊清潔。 六、新入院或突變的危重病人,應及時電話通知醫務科或總值班,並填寫病危通知單一式三份,分別交病人家屬和醫務科,另外一分貼在病歷上。 七、危重病人搶救結果,應電話在報告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