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人才入股方式加入一家教育培訓機構,合同怎麼擬定
幫助公司發展市場的合作關系,要求股份加入,主要是為了防止對方得到商場以後拋棄我們,想用合同方式保護自己利益
應該怎麼去擬定??
2. 教育培訓機構一般如何與老師們分利潤
培訓機構常見教師薪資組成:底薪+課酬+獎金+保險+福利
底薪
【方式一】
無責任底薪
【方式二】
包課時底薪
【方式三】
保護期底薪:在某個階段給予一定的底薪,階段過去後會作出調整(比如取消底薪等),主要是為了保障教師在剛入職狀態時的收入
【方式四】
無底薪:不是看錯了,確實有機構即使全職教師也是沒有任何底薪的,因為教師的所有收入都來自於上課,發出去底薪越多,其實就意味著上課部分拿到的越少,對課多的老師來說就是相對的不公平。但底薪對員工是一個保障。所以是否有底薪的問題就要根據情況而定了。
課酬
【方式一】
固定課酬:課酬完全按照定值發放,不論班級實際情況,每節課就是固定課酬。
【方式二】
固定分層:課酬不是按照定值,而是按照收入的百分比給予。
【方式三】
可變課酬:根據具體帶班情況課酬在發生變化,比如當班級人數在15人以內時課酬是多少錢,每多1個人課酬多多少錢等。
獎金
獎金部分的類型很多,常見的班級就是獎勵續班和滿班,個性化就是獎勵結轉或續費。
保險
【方式一】
無保險:這個其實是不對的,但是確實很多機構用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形式不給教師上保險
【方式二】
有保險
【方式三】
根據條件上保險:根據教師實際帶課量定數據,當達到某值時給上保險。
當然,還有其他很多變化,比如直接跟老師分班級總收入等,以上只是簡單舉例,希望對你有幫助
3. 開學校的話老師技術入股一般佔多少股份
技術入股抄要看是什麼技術,有多少含金量,是高科技還是普通的,是已經成型的,還是皮毛的,是有專利的還是沒有專利的。要是很牛逼達到50%-80%都是有可能的,要是那種很普通的,沒有也是有可能的。所以這個東西是不能以偏概全的。要就事論事。
你作為老師,要看你自己的含金量了,你自己本身是特級教師?在圈內知名人物?還是你自己已經有知名的有專利的課程、書之類的?總之就是你自己值不值錢。
如果你只是一個老師,沒有什麼經驗,那你還是別技術入股了,畢竟也沒什麼技術。如果你有點經驗,但是沒有什麼專利,一般2%-5%吧.
如果你已經有專利 在圈內比較知名的話 佔到20%以上應該沒有問題,因為教育跟高新技術不一樣,高新技術是有專利了就很牛逼了,教育行業有專利也不能保證就一定能賺錢。我們公司當時技術經理入股就佔了20%,他是博士還有個專利(材料公司),不過具體還是要看你們自己怎麼商議的,希望採納哈謝謝
4. 打算和朋友合夥開一個教育培訓機構,如果去擬定一個合作方案
合夥協議
甲乙丙叄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企業設立
(一) 合夥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住所:
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住所:
(二)合夥企業名稱、經營項目和范圍、法定地址和合夥宗旨
甲乙丙叄方自願合夥成立 ,生產經營 ,公司地址在 。合夥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肝膽相照、精誠團結、同舟共濟、共創輝煌。
(三)合夥期限
1、. 合夥期限暫定為__年,自叄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 本協議到期後,叄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也可重新簽訂新合同,待舊合同到期後以之取代。本協議到期後,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運營方(一方或兩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公司資源(包含生產、技術、營銷等等)都應交給運營方。本協議到期後,如果叄方都同意終止協議,則合同終止,叄方按本協議相關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四)出資方式、金額、期限
1、 出資方式
① 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② 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
③ 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載明。
④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本協議暫時僅僅以貨幣出資為計。
2、出資金額
① 合夥人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為: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②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並辦理增加或者減少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並將上述出資額存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4、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按本協議相關規定進行財務結算後予以返還。
第二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夥財產和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和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二)盈餘分配:以各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即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具體情況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第三細則的辦法辦理。
(三)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即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負擔。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企業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三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
3、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和債務。
3、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為合夥的債務和民事責任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 合夥企業注銷或依法被宣告破產,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5、 嚴格遵守合夥企業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 事務執行
(一) 總則
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和承擔同等的義務。
(二) 事務表決
1、 普通事務表決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普通事務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2、 重大事務表決
合夥企業的下列重大事務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① 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② 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③ 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④ 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
⑤ 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⑥ 更換執行事務合夥人;
⑦ 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三) 委託執行事務合夥人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方為執行事務合夥人,代表全體合夥人執行日常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和其合夥人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四)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工作許可權和義務
1、 工作許可權
① 全面負責和執行合夥企業的日常事務。
②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製定出合夥企業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③ 對合夥企業進行部門職能框架建設,明確成員的工作職責和任務,並建立考核機制。
④ 對合夥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包括研發、采購、生產、質檢、銷售、回款等,進行合理高效的組織、協調、統籌、運作。
2、 義務
① 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② 其他合夥人可以對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決定。
③ 執行事務合夥人對本協議約定的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重大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④ 執行事務合夥人超越合夥企業授權范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⑤ 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通過表決撤銷該委託,表決辦法見第四條第二款第一細則的「普通事務表決」。
(五)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業績考核與薪酬待遇
1、 如有必要,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與合夥企業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約定的權利和承擔合同約定的義務。
2、薪酬待遇與業績考核相掛鉤
第五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入伙
1、 新合夥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承認本合夥協議,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 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並承認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 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2、 當然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⑤ 合夥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③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本協議明令禁止的行為或其它嚴重的不正當行為。
④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⑤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該合夥人被除名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合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扣除實際損失賠償後予以返還。
4、 退夥必備條件:
①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 退夥需提前_30_日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以實際損失金額賠償。
④ 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⑤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分擔虧損。
⑥ 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出資的轉讓
1、 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必須經全部合夥人同意。
2、 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只有在其他合夥人都不認購的情 況下,才可把自身的全部股份(註:只能全部,不能部分)轉讓給合夥外的第三方。
3、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方受讓轉讓者自身的全部股份,經訂立補充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新合夥人。
第六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終止(解散):
1、 合夥期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 合夥事業已經完成或不能完成。
4、 合夥事業違反法律或法規被撤銷。
5、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 合夥的清算:
1、 合夥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以及法定補償金;收取債權;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償和分配細則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4、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款的辦法辦理。
第七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 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與本合夥有業務競爭的合夥團隊。
(四) 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內部人員單獨簽訂合同。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人員進行交易。
(五) 合夥人不得從事任何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六)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暫時停職停工,暫停其相關權利和義務,待其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後予以恢復。多次屢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為對本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該合夥人被除名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合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扣除實際損失賠償後予以返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對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則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
(三)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抵押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由此給善意第三人(即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五)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多次屢犯者或造成嚴重後果者可由其他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六)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處理
(一)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本著友好協商和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二) 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 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一) 合夥人發生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二) 合夥經營期間,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修改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修改、補充後的內容為准。
(三)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一份備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 合夥人簽名
甲方(簽名):____ 乙方(簽名):____ 丙方(簽名):____
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丙方身份證復印件
粘貼處 粘貼處 粘貼處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5. 教育培訓機構與學校合作方式有哪些
這個要根據實際情況抄來具體怎麼合作符合雙方利益,我與培訓學校合作過兩次,我認為可以這樣:1. 只租用場地; 2. 利用學校的營業執照,學校提取一定的利潤,由你單獨動作; 3. 利用雙方的優勢深度協作。
6. 教育培訓機構給老師股份,我要入股嗎
首先搞明白,【股權激勵】到底是什麼?
股權激勵,也稱為期權激勵,是回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答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勵員工的方法之一。
股權激勵主要是通過附條件給予員工部分股東權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識,從而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促進企業與員工共同成長,從而幫助企業實現穩定發展的長期目標。
作為教培行業的從業者,說實話股權激勵能發放給底下老師的,我經歷過的目前也就我們公司【逆時針教育】,差不多兩年了,效益一直還可以。幾乎所有評級達到可以分享股權的老師都加入了,相信老師們拿到手的應該是足夠的。
相信大家對於股權激勵的說法都很心動,不過大家也不能一葉障目,要注意擦亮眼睛看看,這個公司是不是真的值得你去加入。別的不說,至少得像我們公司這樣靠譜才行哦。
7. 教育機構跟老師合作,怎麼分成合理
教育機構跟老師合作,老師介紹學生進來,一般都老師4成,機構6成。
8. 如下教育培訓機構是否值得入股投資值得的話,入股10%需出資多少
24%要你出資中途入股,你要想他們兩年已經有40萬儲金了,你也有近10萬在裡面,其專實你就20萬入股。屬不過當時他們每人2萬創辦的,經過兩年現在要你20萬有點高,而且你也是要加入教學的,可以跟他們談判出資20萬左右行情。10%股份的話10萬元。
9. 培訓機構怎麼和中小學合作
1,在學校開展公益講座,利用講座進行宣傳,這點可結合當地是教育政策。如中學生心裡健康講座。
2,助學計劃,給學校具有代表性的學生免費補課,以研究的名義。
其他的涉及到一些比較敏感的話題,也就是每個行業的內幕,操作方式大同小異,主要問題是是否與這個本事公關,教育部對學校的監管越來越嚴。
10. 培訓機構如何以技術入股
你可以詳細閱讀合夥企業法,然後制定適合你們實際情況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