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勞保用品的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關於《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強化員工勞動防護,保障員工生命健康安全,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勞動防護用管理制度,有關單位必須認真執行。 1.本制度所稱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由公司為員工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個人防裝備。
2.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列入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目錄的防護用品(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確定並公布),未列入目錄的勞動防護用品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3.公司財務部門按要求提取安全費用,滿足采購勞動防護用品所用資金。
4.公司供應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采購人員必須到有資質的的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單位或經營單位購買勞動防護用品。
5.采購人員購買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各種證件齊全,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有安全標志。 6.勞動防護用品入庫前必須經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7.勞動防護用品驗收人員根據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進行驗收,各種證件必須齊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有安全標志,外觀合格,不得過期。否則,禁止入庫。
8.驗收人員驗收合格後填寫勞動防護用品驗收合格單,倉庫管理人員接到勞動防護用品驗收合格單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9.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專門儲存、專人保管。
10.保管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勞動防護用品說明書,按說明書要求進行儲存和管理,防止勞動防護用品過期或變質。
11.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人員必須加強勞動防護用品在儲存過程中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2.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應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651)和國家頒發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准以及有關規定,制定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准,並嚴格按標准發放。
13.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的審批,並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台賬。
14.各單位設專人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領取和發放,並建立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台帳。
15.每月15日是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日,各單位按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准填寫《勞動保護用品人員發放統計表》,到公司人力資部辦理領取手續。
16.公司安全部門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的監督,定期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情況。 17.公司及各單位必須加強對員工正確配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教育培訓,並監督檢查員工正確配戴和使用。
18.公司把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用途、正確配戴和使用等做為對新員工及每年全員培訓的重要內容進行培訓、學習和考核。
19.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要求正確配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並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20.公司定期、不定期對員工正確配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按規定配戴勞動防護用品的員工,除進行教育外,按「三違」論處,進行罰款。
21.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和損壞勞動防護用品者,一律折價賠償。 22.勞動防護用品由於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單位出具證明,到人力資源部辦理更換手續。
23.對於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更換或領取,必須以舊換新,對於過期、損壞等報廢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集中存放,定期消毀,嚴防流失。
24.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❷ 如何才能讓員工更好的佩戴好勞保用品,降低工傷事故跪求詳解!!
首先要確定該防護用品是否能夠起到應有的防護作用,防護用品選用是否合回適,作業員佩答戴後是否或影響其舒適性和作業性(生產效率)。其次要製作專門的佩戴使用方法,檢查方法,保管方法,更換周期確定和更換方法,清潔方法,用以培訓作業員。最後,可以製作一些圖片或視頻資料,用於輔助培訓,還可以列舉一些不戴防護用品或佩戴錯誤後造成傷害的具體事例。當然,也可以制定一些不佩戴防護用品的處罰措施,如點名批評,月度獎金考核,追究其上長的管理責任,等。
還有一點不可忽視:在需要佩戴防護用品的車間入口,或需要佩戴防護用品的生產崗位的明顯部位,張貼相應的防護用品標識或提醒標語。
❸ 勞保用品都包括什麼種類
勞保用品,就是勞動保護用品,用於職工從事操作,保證職工安全和健康的用品,比如:安全帽,手套,工作服,電焊用的頭罩,眼鏡,防護鞋,圍裙,等等。
一、頭部護具類:安全帽。
二、呼吸護具類:防塵口罩過濾式防毒面具自給式空氣呼吸器長管面具。
三、眼(面)護具類:焊接眼面防護具 防沖擊眼護具。
四、防護服類:阻燃防護服 防酸工作服防靜電工作服。
五、防護鞋類:保護足趾安全鞋 防靜電鞋、導電鞋 防刺穿鞋 膠面防砸安全靴 電絕緣鞋 耐酸鹼皮鞋 耐酸鹼膠靴 耐酸鹼塑料模壓靴。
六、防墜落護具類:安全帶安全網 密目式安全立網。
(3)員工勞保用品培訓擴展閱讀:
勞保用品使用:
1、公司及各單位必須加強對員工正確配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教育培訓,並監督檢查員工正確配戴和使用。
2、公司把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用途、正確配戴和使用等做為對新員工及每年全員培訓的重要內容進行培訓、學習和考核。
3、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要求正確配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並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4、公司定期、不定期對員工正確配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按規定配戴勞動防護用品的員工,除進行教育外,按「三違」論處,進行罰款。
5、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和損壞勞動防護用品者,一律折價賠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保用品
❹ 勞保用品管理辦法
以下內容請參考。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關於《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強化員工勞動防護,保障員工生命健康安全,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勞動防護用管理制度,有關單位必須認真執行。
一、總則
1、本制度所稱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由公司為員工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個人防裝備。
2、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列入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目錄的防護用品(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確定並公布),未列入目錄的勞動防護用品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二、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
3、公司財務部門按要求提取安全費用,滿足采購勞動防護用品所用資金。
4、公司供應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采購人員必須到有資質的的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單位或經營單位購買勞動防護用品。
5、采購人員購買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各種證件齊全,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有安全標志。
三、勞動防護有品的驗收
6、勞動防護用品入庫前必須經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7、勞動防護用品驗收人員根據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進行驗收,各種證件必須齊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有安全標志,外觀合格,不得過期。否則,禁止入庫。
8、驗收人員驗收合格後填寫勞動防護用品驗收合格單,倉庫管理人員接到勞動防護用品驗收合格單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四、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
9、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專門儲存、專人保管。
10、保管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勞動防護用品說明書,按說明書要求進行儲存和管理,防止勞動防護用品過期或變質。
11、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人員必須加強勞動防護用品在儲存過程中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
12、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應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651)和國家頒發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准以及有關規定,制定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准,並嚴格按標准發放。
13、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的審批,並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台賬。
14、各單位設專人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領取和發放,並建立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台帳。
15、每月15日是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日,各單位按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准填寫《勞動保護用品人員發放統計表》,到公司人力資部辦理領取手續。
16、公司安全部門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的監督,定期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情況。
六、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17、公司及各單位必須加強對員工正確配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教育培訓,並監督檢查員工正確配戴和使用。
18、公司把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用途、正確配戴和使用等做為對新員工及每年全員培訓的重要內容進行培訓、學習和考核。
19、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要求正確配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並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20、公司定期、不定期對員工正確配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按規定配戴勞動防護用品的員工,除進行教育外,按「三違」論處,進行罰款。
21、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和損壞勞動防護用品者,一律折價賠償。
七、勞動防護用品的更換、報廢
22、勞動防護用品由於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單位出具證明,到人力資源部辦理更換手續。
23、對於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更換或領取,必須以舊換新,對於過期、損壞等報廢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集中存放,定期消毀,嚴防流失。
24、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