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全標准化裡面的5.4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計劃,誰有模板借用一下,謝謝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3.1 定義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我廠涉及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各崗位操作工、化驗員、鍋爐工、電工、電焊工、危險品裝卸工等。
3.2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管理
3.2.1 對需要進行特種作業培訓的人員,公司安全環保部統一安排到指定地點進行培訓,經考試取得特種作業證後,方可從事作業,禁止無證上崗;
3.2.2 相關部門必須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台帳,全面掌握特種作業人員的取證、復證培訓情況,並及時更新。
3.3 特種作業人員復審管理
3.3.1 特種作業操作證必須定期復審,經復審合格的,由復審單位簽章、登記,予以確認;復審不合格的,可向原復審單位申請再復審一次;再復審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
3.3.2 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全面掌握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及時與公司安全環保部取得聯系,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復證工作;
3.3.3 復審不合格者,可在兩個月內再進行一次復審,仍不合格者,收繳其操作證,並由人事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3.4 特種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
3.4.1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由生技部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3.4.2 新進入我廠的從事特種作業而持有原工作所在地有關部門核發的操作證者,必須到公司安全環保部登記造冊;
3.4.3 指派特種作業人員外出參加取證、復證培訓時,必須按時參加培訓,不得無故缺席;
3.4.4 對於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調動,必須嚴格把關,盡量避免特種作業人員的工種變換。如確需變換工種,必須及時通知公司安全環保部備案,並安排取證培訓工作。
B.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考試機構及社會辦學條件
請看: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SG Z6001-2013
第九條 考試機構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質,有常設的組織管理部門和固定的辦公場所,專職人員不少於3人;
( 二)具備滿足考試需要的基地,根據實際需要在一定地區范圍內設立的分考點,也必須與基地相應項目條件一致;
( 三)建立考試質量保證體系和考場紀律、監考考評人員守則、保密、考試管理、檔案管理、財務管理、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並且能有效實施;
( 四)根據相應考核大綱,制訂考試作業指導書,明確理論考試的范圍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的具體項目(科目)以及合格指標;
( 五)按照理論知識考試「機考化」的原則配置資源和考試軟體,並且滿足相應考核大綱所要求的場所、設備設施條件和能力;考核大綱要求實際操作技能考試採取實物化(模擬化)的,應當具備考試實物化(模擬化)的條件;
( 六)具有滿足考試需要的專、兼職的監考、考評人員,配備考試機構技術負責人和各個分項的責任人,技術負責人和責任人應當由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工程師(或者高級技師)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考評人員應當由具有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5年以上(含5年)、具有豐富的實踐操作經驗並且熟悉考核程序、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內容及評分細則的人員擔任。
第十條 考試機構應當在本機構的考試基地及考點,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原則上不得在考試基地及考點以外進行;特殊情況或者特殊項目需要利用當地其他單位的條件和設施進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時,應當事先經過發證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 考試機構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公布考試程序、考試作業人員種類、報考具體條件、收費依據和標准、考試機構名稱及地點、考試計劃等事項,並且告知審批發證程序;
(二)公布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的具體范圍、項目和合格標准;
(三)審查作業人員考試申請材料;
(四)按照考核大綱的要求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
(五)公布、通知和上報考試結果;
(六)建立作業人員考試管理檔案;
(七)根據申請《作業人員證》的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的委託,向發證部門統一提交申請,協助辦理《作業人員證》發放事宜;
(八)根據申請人的委託,向發證部門統一申請辦理《作業人員證》的復審;
(九)向本考試機構的指定部門和發證部門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及與考試相關的統計報表;
(十)完成本考試機構的指定部門和發證部門委託或者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考試機構不得強制要求申請人參加本考試機構組織的培訓。禁止培訓、輔導人員參與培訓、輔導對象的命題和監考工作。
C.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在哪裡考,需要什麼
一、對象
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二、辦理條件
1、申請條件:
(1)已滿18周歲以上;
(2)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並滿足申請從事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4)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
2、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 學員報名表;
(2) 首次申請應提交人員學歷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
(3) 申請人健康證明;
(4)換證人員應提交原作業證書。
三、辦理程序
1、申請者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指定的考試機構報名;
2、考試機構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核,制定培訓計劃,並報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3、考試機構進行理論和實踐操作培訓,並組織考試;
4、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應向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上報考試結果;
5、經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辦理發證手續。
四、辦理期限
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對報送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同意受理的申請在20個工作日完成審核批准手續,准予發證的,在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D. 如何加強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特種設備主要是指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專用機動車輛等。近些年來,隨著各地經濟的快速發展,特種設備的使用數量日漸增多,由於特種設備危險性大,因此容易發生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將會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而作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是履行安全責任的主體,更加應該重視和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何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是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面臨的重要問題,現將如何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探討。
一、特種設備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些年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加強了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在特種設備監督及管理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績,同時也帶動了大部份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管理上逐步規范,但企業特種設備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
1、企業對特種設備概念模糊,不完全清楚哪些設備為特種設備,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這些都為事故的發生留下很大的隱患。
2、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大多單位沒有認識到特種設備的危險性,沒有認識到企業在安全生產上應承擔的責任,沒有積極主動地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內部安全管理。導致特種設備未登記、未定期進行特種設備的安全檢驗;臨界報廢以及存在嚴重隱患的的特種設備依然運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證操作等現象大量存在。
3、企業未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及日常維護保養制度等。
4、企業、職工對特種作業培訓持證上崗的認識存在偏差。特種作業人員作為安全生產事故的高發人群,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
5、未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及針對性的事故演練。
二、特種設備管理的主要對策
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直接關繫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的大局。如何有效防止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特種設備的使用環是必須關注的問題。首先,應認真學習《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程,提高特種設備管理能力和水平。其次,落實好責任主體。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人員職責。再次,要做到思想高度重視、創新管理模式,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三、特種設備管理工作的開展
特種設備管理機構要從思想上對特種設備安全高度重視,肩負起特種設備管理職能。必須從思想上高度重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加強領導。首先,要制定特種設備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及日常維護保養制度等等。對制度的貫徹落實進行監督與檢查,對所有特種設備都應明確責任人,建立運行日誌、維護保養和檢查制度,並認真做好記錄。同時應編寫各種特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經常組織學習並嚴格執行。
其次,應當定期不定期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再次,建立和完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建立特種設備分類、作業人員資料庫及各種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周期一覽表,做到對本企業特種設備狀況了如指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然後,應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另外,要重視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還必須開展對各級、各類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每年制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計劃,並加以實施,通過培訓這一有效形式,提高企業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操作技能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發生。最後,應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各種特種設備事故演練。
特種設備涉及到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危險性較大,因此,應該履行好相關職責,將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作為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來抓,要建立起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好安全責任人,並把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的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個人,並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心,使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既做到責任明確,又互相協調配合,共同努力把特種設備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E. 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計劃
一般來說,凡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業規定都是有嚴格的崗位操作資格證要求的,所以中人按照相關的規定要求制定培訓計劃就可。
F. 特種設備操作員每年是否需要再培訓
是的,需要。
1 目的
為規范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特製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范圍內所有持特種設備作業證的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培訓管理。
3 人員范圍
3.1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是指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4 相關規定
4.1 公司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過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4.2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須到南沙區質監局辦理聘用登記手續;
4.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4.4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4.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分為入職前安全教育培訓、在職期間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訓及相應的考核。
4.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分為入職前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4.7特種作業人員應定期按國家規范復審,復審合格後公司才可以辦理續聘手續。
5 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5.1 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5.2 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
5.3 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5.4 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6 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6.1會議。
6.2閱讀文件、簡報、看圖片。
6.3事故討論。
6.4參加安全技術座談。
6.5上課。
6.6事故現場會。
6.7 反事故演習。
6.8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6.9 培訓後考核。
7 要求
7.1教育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主題、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7.2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每年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7.3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7.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7.4.1新的特種設備投用以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7.4.2對違章違規操作的員工,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後,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G.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核頒發的上崗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一、申領程序: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和審核發證程序包括:考試報名、考試、領證申請、受理、審核、發證。
二、復審: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4年復審一次。持證人員應當在復審期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復審合格的,由發證部門在證書正本上簽章。對在2年內無違規、違法等不良記錄,並按時參加安全培訓的,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延長復審期限。
復審不合格的應當重新參加考試。逾期未申請復審或考試不合格的,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注銷。跨地區從業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可以向從業所在地的發證部門申請復審。
三、使用: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並自覺接受用人單位的安全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2、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3、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4、拒絕違章指揮;
5、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6、其他有關規定。
(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設備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滿6年需要重新考核換證。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
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特種作業操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