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義務教育法中教師培訓有什麼規定
第十九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通過多種途徑有計劃地培訓教師,不斷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的素質。
高中等師范院校、教師進修院校、電視大學、函授大學、業余大學和其他高等學校應承擔培訓現職教師的任務。
第二十條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擴大師范院校和教師進修院校的建設規模,擴大招生名額,不斷提高培訓能力和培訓質量。
⑵ 四號文件規定,中小學教師培養方面,要做到以下幾方面
【多選題】 改革幼師培訓需做到以下哪幾方面?E: 達到合格
⑶ 4. 【多選題】 四號文件規定,在教師培訓方面,應實行()
A: 實行混合研修B: 改進培訓內容:緊密結合一線實際C: 推行培訓自主選學D: 實行培訓學分管理,建立培訓學分銀行E: 繼續實施教師國培計劃、省培計劃等F: 鼓勵教師海外研修訪學
答案:ABCDE
⑷ 新教師上崗前需培訓是哪個文件規定的
培訓內容有很多。一般包括:
《師德修養與教師專業發展》
《班主任工作新探》
《新課程版下權的課堂觀》
《新課程下的學生觀》
《新課程下的教師觀與教師角色轉變》
《新課程教師課堂技能指導》
《新課程怎樣說課、聽課和評課》
《怎樣撰寫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文章》
《課件製作》
《遠程教育網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