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建立完善的培訓機制
在企業內部進行復一次培訓需求調制查,分為中高層和基層員工調查,其中中高層管理人員全員面談,基層員工抽樣調查,明確以下兩點:
1、 明確企業培訓的定位
在明確企業戰略管理、運營協調、組織機構職能定位的基礎上,建立規范的培訓管理體系。作為企業的人力資源部,在承擔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職能的同時,還應承擔企業整體培訓職能,以整合培訓資源,並建立規范化、制度化、流程化的培訓管理體系。明確界定企業人力資源部對培訓的管理、監控及提供支持與服務的范圍。
2 、明確企業培訓的目標
◆ 明確企業各層尤其是高層對培訓工作的願景和期望值,確定短期內培訓工作的重點和突破點;
◆積極宣傳企業文化,增強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提高企業對員工的凝聚力;
◆初步建立學習型組織,培養和提升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通過培訓體系的建立,從內部培養企業需要的各類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
『貳』 如何完善企業培訓員工的制度
(一)培訓需求分析。
培訓需求分析需從多個角度來進行,包括組織、工作、個人三個方面。
首先,進行組織層面的培訓需求分析。培訓需求的組織分析依據組織目標、結構、內部文化、政策、績效及未來發展等因素,分析和找出組織中存在的問題與產生的根源,以確定培訓是否是解決這類問題的有效方法,確定整個組織中哪個部門、哪些業務需要實施培訓;
其次,進行工作分析。培訓需求的工作分析指通過查閱工作說明書或具體分析完成某一工作需要哪些技能,了解員工有效完成該項工作必須具備的條件,找出差距,確定培訓需求,彌補不足;
最後,進行個人分析。個人分析是將員工現有的水平與預期未來對員工技能的要求進行比照,發現兩者之間是否存在差距。
由於培訓的對象是員工,能否做好培訓工作取決於很多因素。培訓並不是萬能的,而且培訓要講求成本收益,因此要看培訓能否促進員工的個人行為發生所期望的轉變。如果存在的問題不是培訓所能解決的,則不需要培訓;如果存在的問題培訓能夠解決時,則進行員工培訓,設計具體的培訓方案。
(二)制定培訓計劃
1、培訓目標的設置。員工培訓目標的設置要根據培訓需求分析而定。通過分析,我們明確了員工未來需要從事某個崗位,若要從事這個崗位的工作,現有員工的職能和預期職務之間存在一定的差距,消除這個差距就是我們的培訓目標。企業中的培訓目標:提高員工在企業中的角色意識、獲得知識、提高技能、態度動機的轉變。有了目標,才能確定培訓的具體內容,並且可以在培訓之後,對照此目標進行效果的評估。
培訓的目標也分成不同層次,如希望員工通過培訓後了解什麼?希望員工通過培訓後能夠干什麼?希望員工通過培訓後有哪些改變?這些期望都是建立在培訓需求分析完之後的。通過分析,了解員工的現狀,知道員工具有哪些知識和技能,需要在哪些方面培訓。明確了目標,就有助於設定正確的培訓方向。
對於培訓者來說,確立了培訓目標,就可以根據此目標制定自己的授課計劃和內容;對於參加培訓的員工來說,有了目標,就會為了實現這個目標而努力學習,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培訓內容的選擇。在明確了培訓的目的和期望之後,就要確定培訓內容。盡管具體的培訓內容有很多,但一般來說,培訓內容包括三個層次,即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素質培訓。企業究竟應該選擇哪個層次的培訓內容,應根據培訓需求分析來選擇。一般來說,管理者偏向於知識培訓與素質培訓,而一般職員則傾向於知識培訓和技能培訓。
3、確定培訓的指導者。組織內的領導者比較適合做培訓的指導者。他們既具有專業知識又具有寶貴的工作經驗,能保證培訓內容與工作需要、員工需要有關。具備特殊知識和技能的員工也可以指導培訓,當員工培訓員工時,由於平時經常接觸,一方面更了解員工;另一方面更容易形成一個團體,有利於培訓的開展,受訓者也會比較容易接受培訓。
在組織內部繁忙或是沒有合適的人去指導培訓時,那麼就要運用外部的培訓資源。有的時候,工作表現出色的人不一定能成為一個很好的培訓師,因為培訓需要講究一定的技巧。而從外面請來的培訓師由於經常做培訓,了解培訓的方法和技巧,同時可以根據組織的情況來制定適合該企業員工的培訓,帶來更加豐富的內容,開闊員工的知識水平。但外部培訓資源也有其不足之處:一方面外部人員需要花時間和精力用於了解組織的情況和具體的培訓需求,這將提高培訓成本;另一方面利用外部人員培訓,組織的領導者會對具體的培訓過程不負責任。除此之外,有的培訓者對培訓工作並不盡心盡力,只是為了賺錢,應付企業,因此培訓效果會受到影響。
4、確定參加培訓的員工。新進員工的培訓是在員工入職前向他們介紹組織的規章制度、文化以及組織的業務。普通員工可以採用在崗培訓或脫產培訓,無論採用哪種培訓方式,都是以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素質培訓為內容,而不同內容的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素質培訓確定了不同的受訓者。
在確定受訓者時還應考慮:首先,看這些人對培訓是否感興趣,若不感興趣則不宜讓其受訓,如果沒有積極性,效果肯定不會很好;其次,要看其個性特點,有些個性是天生的,即使通過培訓能掌握所需的知識、技能,但他仍不適合於該工作,則他需要調換崗位,而不是需要培訓。從培訓內容及受訓者兩方面考慮,最終確定受訓者。
5、培訓時間的選擇。培訓時間應該選擇員工需要培訓的時候培訓,如公司新進員工時,大多數新員工都要通過培訓熟悉企業和工作,即使新員工已經具備了很強的工作能力,但不同的組織和工作中都存在著差異,必須通過培訓讓他們了解差異所在;由於外部環境的變化,員工需要進行培訓,如引進新設備,要求對員工培訓新技術;購進新軟體,要求員工學會安裝與使用;晉升或調換崗位時,員工晉升到新崗位或輪換到新崗位,從事新的工作,則會產生新的要求,為了適應新崗位,要求對員工進行培訓。
在做培訓需求分析時,確定需要培訓哪些知識與技能,根據以往的經驗,對這些知識與技能培訓作出日程安排,確定培訓時間的長短,最終確定培訓日期。
6、創新培訓方式。培訓的方法有多種,如講授法、演示法、案例法、討論法、視聽法、角色扮演法等,各種培訓方法都有其自身的優缺點。因此,企業在培訓時,往往是幾種方法搭配使用。
『叄』 如何做好培訓管理制度建設
首先要制定合理的年度培訓制度與相關方案,事先可用試用版開始運作,再不斷的調整、更改與修正。
1、修改完善相關培訓管理制度
:修訂和完善本企業管理培訓的實施辦法,明確公司、部門、個人教育培訓的權利和義務,使教育培訓真正成為各單位和各類人員必須完成的硬指標和任務,確保各級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實施,落到實處。
2、繼續創建學習型組織,建立職工終身學習機制
:企業要持續不斷地創建學習型組織,打造學習型團隊,樹立學習型先進者,推廣創建工作的典型單位和典型經驗。逐步建立員工職業發展體系和終身學習機制,促進員工培訓由「要我培訓」向「我要培訓」轉變,實現員工職業發展與促使企業發展的雙贏。
3、進一步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基礎性建設
:一是著力研究建立各級各類幹部素質的標准體系。對不同層級、不同崗位幹部的素質要求具體化、規范化、科學化。二是研究和配套確立科學的培訓工作標准。三是做好乾部培訓需求的調查工作,針對不同需求,制訂長期、中期、短期的教育培訓目標。
4、進一步創新培訓工作機制
:一是完善幹部崗位任職資格制度。按照不同職級幹部應具備的知識水準,強制性要求幹部在任期內必須達標,後備幹部不獲得任職資格不得提拔使用。二是使幹部教育培訓和幹部選任、監督與綜合管理等工作銜結互動。做到學用結合,擇優而用。對通過公開選拔等方式產生的新任領導幹部進行崗位知識培訓,讓其早日適應
崗位要求。三是把管理幹部教育培訓情況納入幹部年度績效考核、選拔任用、職稱評定中,形成長效激勵和約束機制。
5、建立完善職工的學時考核制度
:部門和分支機構領導人員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20天(合120學時),5年脫產培訓時間累計應達到3個月以上。其他管理人員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6天(合36學時)。管理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崗位知識培訓,並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
6、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授課制度
:領導就是教練。中高層管理人員是在線培訓的主力軍,培訓下屬是上司不可推卸的責任。各級領導人員對下屬培訓的重點需涵蓋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中出現的熱點、疑點、難點問題。領導者對中高層管理人員培訓的質與量納入年度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7、建立健全職工在職自學制度 :鼓勵職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培訓學習。單位應當對職工在職自學給予指導,並提供必要的條件,對優秀者給予獎勵。
8、建立健全教育培訓考核評估機制,不斷提高培訓效果 :加強教育培訓的評估工作,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9、建立完善教育培訓例會制度
:由公司總部主管人力資源管理的部長或副總,成員由公司相關機關部門、基層單位的領導組成。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其內容主要是討論制定培訓工作的政策、落實公司職工教育發展規劃、協調各系統培訓的管理等。
10、明確學習責任,建立學習強者的競爭上崗機制
:要讓廣大職員清楚與明白,是為自己的職業發展而學習,在職業發展中,只有不斷地學習才會有自我提升,讓學員在學習中不斷成長與挑戰自我,讓他們知道學習的重要性……。
『肆』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的第五章
第三十八來條保險營銷員申自請領取《展業證》、年審《展業證》和換發《資格證書》,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有關崗前培訓和後續教育的條件。
崗前培訓是指保險營銷員首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前接受的、經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
後續教育是指保險營銷員在從事保險營銷活動過程中每年接受的、經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
第三十九條保險營銷員首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前,應當接受累計不少於80小時的崗前培訓。
第四十條保險營銷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每年應當接受累計不少於36小時的後續教育,其中接受保險法律知識、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時間累計不得少於12小時。
第四十一條保險公司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中國保監會報送年度培訓情況的報告。報告應當包括上年度開展崗前培訓和後續教育的內容、方式和時間以及本年度的培訓計劃。
第四十二條保險營銷員應當持有由中國保監會監制的《保險營銷員培訓證書》。
『伍』 為什麼廢止關於規范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管理制度的通知
關於規范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管理制度的通知
可能推行不下去。
保險業發展到今天,要更改談何容易。
『陸』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的有關規定,保險公司、保險代理機構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進行的培訓,可以委託
行業組織或者其他機構監管部門競爭對手生產性企業
『柒』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 銷售前培訓不少與 多少個小時
《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第五十九條 保險代理業務人員上崗前接受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0小時,上崗後每人每年接受培訓和教育時間累計不得少於36小時,其中法律知識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不得少於12小時。
『捌』 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充實其業務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所屬從業人員的在職教育培訓及其有關作業事項均依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 工作權責劃分
1.教育培訓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制定及修改培訓制度。
(4)全公司在職教育培訓實施成果及改善對策呈報。
(5)共同性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6)培訓計劃的審議。
(7)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8)外聘講師對公司的全體在職員工進行教育培訓,每季舉辦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訓人員的審核與辦理。
(10)派外受訓人員所攜書籍、資料與書面報告的管理。
(11)其他有關人才發展方案的研擬與執行。
(12)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2.各部門
(1)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呈報。
(2)專業培訓規范制定及修改,講師或助教人選的推薦。
(3)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匯報。
(4)專業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受訓員訓練結束後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訓練成果。
第四條 培訓規范的制定
1.教育培訓部應召集各有關部門共同制定 《從業人員在職教育訓練規范》,提供培訓實施的依據,其內容包括:
(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2)各職務的培訓課程及時數。
(3)各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
2.各部門組織機能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生產條件等發生變化時,教育培訓部應立即配合實際需要修改培訓規范。
第五條 培訓計劃的擬訂
1.各部門依培訓規范及配合實際需要,擬訂 《在職培訓計劃表》,送教育培訓部審核,作為培訓實施之依據。
2.教育培訓部應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訓計劃匯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簽。
3.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於一定時期內,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核准後,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4.臨時性的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核後實施。
第六條 培訓的實施
1.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期實施並負責該項訓練之全盤事宜,如訓練場地安排、教材分發、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
2.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於開課前一周將講義原稿送教育培訓部統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給學員。
3.各項培訓結束時,應舉行測驗,由主辦部門或講師負責監考,測驗題目分三至四種,由講師於開課前送交主辦部門。
4.各項在職訓練實施時,參加受訓學員應簽到,教育培訓部應確實了解上課、出席狀況。
5.受訓人員應准時出席,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
6.教育培訓部應定期召開檢查會以評估各項訓練課程實施成果,並將記錄送交各有關單位參考予以改進。
7.各項培訓的測驗缺席者,事後一律補考;補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處理。
8.培訓測驗成績及成果報告,列入考核及升遷之參考。
第七條 培訓成果的呈報
1.每項 (期)培訓辦理結束後一周內,講師應將學員的成績評定出來,記錄於《在職培訓測驗成績表》,連同試卷送人力資源部門,以建立個人完善的培訓資料。
2.主辦單位應於每項 (期)培訓結束一周內填報《在職培訓結報表》及《講師鍾點費用申請表》,連同《成績表》及《學員意見調查表》,送教育培訓部門,憑以支付各項費用及歸檔。
3.如需支付教材編撰費用時,主管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教材編撰費用申請表》,送相關部門核簽後憑此予以支付。
4.各部對所所屬人員應設定《從業人員在職培訓資歷表》。
5.每三個月,各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實施結果報告》呈教育培訓部,以了解該部門最近在職培訓實施狀況。
第八條 培訓評估
1.每項 (期)培訓結束時,主辦部門應視實際需要分發《在職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供學員填寫後與測驗卷一並收回,並匯總學員意見,送講師轉人力資源部會簽,作為以後再舉辦類似培訓的參考。
2.教育培訓部應對各部評估培訓的成效,定期分發《培訓成效調查表》,供各部門主管填寫後匯總意見,並配合生產及銷售績效,比較分析評估培訓之成效,做成書面報告,並呈報核准後,分送各部及有關人員作為再舉辦培訓的參考。
第九條 派外培訓
1.因工作或晉升就任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門應在推薦有關人員送教育培訓部審議,呈總經理核准後派外受訓,並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辦理出差手續。
2.派外受訓人員返回後,應將受訓的書籍、教材及資格證書等有關資料送教育培訓部歸檔保管,其受訓成績亦應記錄於受訓資歷表。
3.派外受訓人員應將受訓所獲知識整理成冊,列為講習教材,並舉辦講習會,擔任講師傳授有關知識給本公司員工。
4.差旅費報銷單據呈核時,應送教育培訓部審核其派外受訓的資料是否交回,並於報銷單據上簽注,如未經過審核,會計部門不予付款。
5.本條款適用於參加公司外的培訓,對因升遷、儲備需要,在任職前可集中委託外協部辦理培訓,但每年以三次為限。
第十條 附則
1.各項培訓的舉辦,應盡量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如距離下班時間一個半小時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培訓時,應由主辦部門負責申報提供學員膳食,學員不得另報支加班費。
2.從業人員之受訓成績及資歷可提供給人力資源部門作為年度考核、晉升的參考。
3.本制度呈總經理核准後頒布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