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培訓協議:請幫忙看看此協議對我是否具有約束力。如果我離職,公司要我賠償,我是否需要賠償呢
此協議對你不具有約束力,你不需對公司進行賠償。
❷ 勞動合同終止了,培訓協議還有約束力嗎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❸ 與單位簽訂培訓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雇員只有簽訂勞動合同、保密協議才是唯一有效的法律文件,除此之外,任何形式的協議、合同都是無效的,
如果出現任何糾紛,都要以勞動合同內容為准解決糾紛問題,像你這種情況不用怕他,公司不會讓你賠一分錢的,估計就是在嚇唬你們,讓你們不要輕易的離開公司。結論:該份協議沒有任何法律效益。
補充:培訓協議可以附加在勞動合同中,這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但是培訓協議不能單獨拿出來作為約束員工的工具,如果是這樣,那就亂套了,任何公司都可以隨便跟你簽署任何協議。
(3)培訓協議對員工的約束作用擴展閱讀:
職工培訓合同是即一方根據其企業發展對人才和專業知識的需求,要求另一方(如大學、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科研單位或工廠企業等)代為培養其所需要的專業人才(如英文翻譯、預算人員、工長等),雙方為此而簽訂的協議,稱為職工培訓合同,或稱為代培合同。
職工培訓合同的內容,主要應包括:
(1)培訓的專業及內容;
(2)培訓人數;
(3)培訓的年限或課時;
(4)培訓目標(如達到中專、大專或本科畢業水平等);
(5)參加學習的職工的基本條件(如年齡、原有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
(6)培訓單位應提供的師資水平及教學條件;
(7)使用的教材;
(8)學員的食宿條件;
(9)培訓費用及其支付方法;
(10)達不到培養目的或標准時,培養單位應承擔的責任;
(11)違約責任等。
❹ 合同對員工的約束
在合同中約定好責任賠償制度和離職規定和員工對企業制度已知曉的內容,並將合同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新勞動合同法出台後,企業要解除員工要擔的責更大了。
❺ 企業內部組織技術培訓能否以簽訂培訓協議的方式約束員工的服務期限及違約金
第二十抄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實施條例中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對於你提到的培訓方式,我認為只能認定為業務培訓,而不能認定為專業技術培訓。此外,一般公司對於帶徒弟的老員工一般都是通過津貼或補助的形勢給予激勵的,而無論津貼還是補助,走的都是公司的工資序列,因此不能認定為是專項培訓費用。
所以我認為這種情況不算嚴格意義上的專項培訓,不應該限定服務期限,也不該約定違約金。
❻ 公司讓員工簽的培訓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任何法律文件一經簽署都具有法律效力的,除非是不平等協議,或是被強迫脅回持,被施以詐術答,被外力以致簽署人無法自由判斷,而行簽署行為;其實你覺得無法接受,你大可以不簽呀!你簽了後卻企圖不認帳,這可能會有問題的!
❼ 與公司的培訓協議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
有的。。但這個違約金是過高的。。違約金數額以公司實際支出為限。
公司要負責舉證,大多數公司虛報數額只是嚇一嚇不懂的勞動者而已,是不會獲得支持的。如果你認為實際數額沒那麼多,可以去勞動仲裁尋求幫助。
❽ 企業要求我簽字培訓協議,現在我要離職,用此培訓協議約束我
你好,從你的描述來看,我認為所謂的HR系統不能作為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專項培訓,理由內如下:
勞動合同容法所規定的專項培訓一般是指為了提高生產效率,滿足特殊崗位的需要,對員工進行的專業操作技能及專業知識培訓,其內容僅指專業技能及專業知識。HR操作系統只是屬於一般的職業操作技能,只是對某個軟體的操作進行熟悉,企業有義務為員工提供職業技能的培訓。而專項培訓則強調培訓具有系統性和專業性,培訓能顯著提高員工技能及知識水平。換句話說,即便你離開了這個公司,你去下家公司,那裡可能又是用的其他HR系統,所以這個培訓不能被視為勞動合同法意義上的專項培訓。
即便上了法庭,企業也需為其提供過專項培訓所支出的費用進行舉證,各類發票,而且發票內容必須清楚明確指向專項培訓,如果無法舉證,其主張也無法成立。
最後,前面都不提,這合同第十四條也違背法律了。《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所以十四條這個演算法也是不合法的。
供你參考,希望能幫到你。
❾ 對員工的激勵和約束有哪些
制定相關政策,通過精神、物質、榮譽等措施使員工具有高度的積極性及自律性,使員工工作充滿激情同時又知道自律約束,使其工作有政確的方向。
❿ 培訓對員工有哪些作用和意義
合易認為:企業培訓是指企業或針對企業開展的一種提高人員素質、能力、工作內績效容和對組織的貢獻,而實施的有計劃、有系統的培養和訓練活動。目標就在於使得員工的知識、技能、工作方法、工作態度以及工作的價值觀得到改善和提高,從而發揮出最大的潛力提高個人和組織的業績,推動組織和個人的不斷進步,實現組織和個人的雙重發展。
具體來講,企業對員工培訓有以下幾方面的意義:
1、 提高員工的能力:企業對員工開展培訓,最直接的目的就是提高員工能力,提高人崗適配度,使員工更好的勝任崗位工作以及未來的工作任務。
2、 改善企業工作質量:員工工作能力的提升,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企業的生產質量、服務質量、安全意識、管理水平等。
3、 提升企業的競爭力:一方面,工作質量的改善使企業能夠獲得更高的產品競爭力;另一方面員工能力的提升,也能給企業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加分,使得企業在人才引進和保留方面有更強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