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旅館住宿登記前台有哪些操作規程
住宿登記必須做到「四實」、「四核對」、「四即」。四實:實名(住宿人與內登記人要相符)、實數(登記人容數與實際入住人數要相符)、實情(如實登記住宿人證件信息)、實時(登記後要立即上傳住宿信息)。四核對:核對證件真偽、核對旅客本人和證件相片是否相符、核對旅客年齡與證件年齡是否相符、核對證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四即:即來即驗證、即驗即登記、即登即上傳、即走即核銷。
❷ 旅館前台登記員的培訓流程是怎樣的主要做些什麼還是說些什麼求好心人幫忙,急急急!!!
就是接待,來人說你好,開房間請出式身份證,用身份證刷一下登記器內,電腦上就有顯示,收容取押金,客人買什麼東西你就買給他,記好賬,退房後依然用電腦,點退房,上面都有,之後通知清潔阿姨檢查房間,少了什麼東西是要扣顧客錢的,在檢查房間後阿姨會通知你,沒少什麼東西的話,你在扣除房費後返還客人押金就好。
❸ (旅館)論述題:怎樣做一名合格的前台登記人員
熟知當地的地理環境及賓館的一切,(房型、房價)配置,其次根據來賓年齡和需求來安排樓層。在就是服務哦
❹ 怎樣實行旅館前台從業人員網上培訓考核
1. 服從總台收銀的工作安排,按規定的程序與標准向賓客提供一流的接待服務。
2. 認真地進行交接班工作,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時提出,備用金班班交接,前帳不清後賬不接。
3. 作好班前准備,認真檢查電腦、列印機、計算器、驗鈔機、信用卡POS機、制卡機、掃描儀等設備工作是否正常,並作好清潔保養工作
4. 掌握房態和客房情況,積極熱情地推銷客房,了解當天預定預離客人,確認其付款方式,以保證入住和結帳准確無誤
5. 快速准確地為客人辦理入住、延房、換房及退房等手續,開房時主動向客人講清房價,避免客人誤解,並需做好客人驗證手續和開房登記。
6. 准確熟練地收點客人現金、支票,列印客人各項收費帳單,及時,准確地為客人結帳並根據客人的合理要求開具發票。
7. 熟練掌握酒店的相關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制度和操作程序。
8. 根據房務部送來的房間狀況報告,仔細核對,保持最准確的房態。
9. 製作、呈報各種報表報告。
10. 每日收入現金必須切實執行「長繳短補」的規定,不得以長補短。
11 切實執行外匯管理制度,不得套取外匯,也不得私自兌換外匯,並負責監督員工遵守外匯管理制度。
12.為賓客提供所需要的信息,熱情、周到、細致地幫助客人解決各種需求。
13. 每天收入的現款、票據必須與帳單核對相符,不同票據分別填寫在繳款袋上。
14. 妥善處理客人的投訴,當不能解決,及時請示上級主管。
❺ 前台接待崗位培訓有哪些內容
前台文員是各大企業不可缺少的一個崗位,前台文員代表企業的形象,屬於企業的窗口,那麼前台文員工作內容有哪些呢?前台文員工作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十項:
工作內容一:公司來訪的客戶需要由前台文員進行接待以及負責基本的咨詢和引見,需要嚴格的執行接待服務規范,要保持良好的禮節和禮貌,如果有來訪的客人要做好登記,接待,引導,並且安排好洽談的地點,需要及時的通知被訪人員。
工作內容二:前台文員需要對接聽服務熱線和轉接電話,並且最好各方面的咨詢工作,對於各種重要的事項要認真記錄並且及時傳達給相關的人員,不能遺漏也不能延誤。
工作內容三:前台文員要注意公司的清潔衛生,並且展示好公司良好的形象,需要監督員工每天的考勤情況,不可以包庇。對於公司的快遞,信件包裹等得收發工作也是要由前台文員負責
工作內容四:要能協助部門經理將部門之間的工作做好協調,並完成部門經理所交代的其他工作。
工作內容五:每月公司員工的考勤工作,由前台文員完成。對於考勤資料需要進行存檔,並負責復印,傳真以及列印。
工作內容六:接受辦公室主任的工作安排,並且能夠協助其他部門做好其他工作。
工作內容七:辦公用品不允許浪費,要有效的將成本控制好,需要不定時的檢查用品庫存情況,要及時的申請采購,要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工作內容八:要負責公司的辦公軟體,並掌握辦公軟體的運用。需要列印文件,負責整理,分類,並且保管好公司常用的表格,並且根據實際使用的情況進行增補。
工作內容九:本部門的收集,文件的收發等工作需要由本部門完成,策劃組織公司的各種活動,並要將公司的宣傳工作做好。
工作內容十:需要完成其他領導安排的臨時工作。
❻ 公安機關怎樣對旅館業從業人員進行治安培訓
旅館業作為保留的特種行業,公安機關根據管理的需要,可以對從業人員要進行治安方面的培訓。
❼ 北京市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的北京市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
市和區、縣公安機關是本市旅館業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
旅遊、衛生、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門應當依法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旅館業治安管理相關工作。 開辦旅館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對經營場所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二)旅館與其所在建築物中的非旅館部分之間有隔離設施。
(三)客房區為獨立區域,與旅館內的娛樂、商業等附屬服務設施分隔。
(四)安全出口不少於兩個;利用地下空間開辦旅館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五)出入口、通道、電梯及其他公共區域有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
(六)有符合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要求的設備設施。
(七)有旅客財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險箱(櫃)以及其他治安防範設施。
(八)客房內人均使用面積不少於4平方米。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市對旅館業實行特種行業許可制度。
申請開辦旅館的,申請人應當向開辦旅館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機關申請《特種行業許可證》。 申請人申請開辦旅館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者《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明或者租賃使用證明。
(四)旅館方點陣圖及其內部平面圖。
(五)公安消防機構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
(六)旅館治安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七)旅館治安保衛負責人、治安保衛人員、登記驗證人員的基本情況。
(八)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區、縣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許可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對旅館的開辦條件進行實地勘驗。對符合條件的,應當作出許可決定,核發《特種行業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區、縣公安機關在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許可決定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旅館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等許可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決定變更許可事項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內,到原作出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因翻修、改造、擴建、合並等原因改變旅館原有開辦條件的,應當到原作出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原作出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重新進行實地勘驗。 申請人辦理許可手續時,應當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交有關材料。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由原作出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予以撤銷,並在3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
禁止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特種行業許可證》。 旅館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落實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範措施,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二)落實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定期組織演練。
(三)組織工作人員接受治安防範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四)建立旅客驗證登記制度,按照規定設專人查驗旅客身份證件,並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五)建立值班巡視制度,客房區全天有人值班巡查,服務台、監控室設專人全天值守。
(六)建立會客登記制度。
(七)對違反旅館治安管理制度的行為及時制止。
(八)保證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在旅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不得中斷;圖像信息資料的保存期不得少於30日。
(九)對旅客遺留的財物妥善保管;無法歸還原主的,送交公安機關。
(十)接受公安機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配合公安機關執行公務。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旅館及其工作人員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
(一)住宿旅客攜帶槍支、彈葯、管制器具,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
(二)犯罪嫌疑人員、被公安機關通緝的人員的。
(三)淫穢物品、毒品等違禁物品的。
(四)旅客使用已經過期的身份證件或者有偽造、塗改身份證件等情形的。 公安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監督旅館建立並落實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範措施。
(二)對旅館進行治安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責令其限期改正。
(三)建立旅館治安管理檔案。
(四)建立旅館業治安不良信息記錄制度。
(五)查處刑事、治安案件,對突發治安災害事故和事件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六)宣傳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七)依法履行的其他職責。 違反本規定,未經許可從事旅館經營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採取下列措施予以取締,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責令停止相關經營活動。
(二)向與無證經營行為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調查、了解情況。
(三)進入無證經營的旅館進行檢查。
(四)查閱、復制、查封、扣押與無證經營行為有關的資料。
(五)查封、扣押與從事無證經營活動相關的需要作為證據的物品。 違反本規定,旅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一)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
(二)塗改、倒賣、出租、出借《特種行業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特種行業許可證》的。
(三)不依照本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的。 違反本規定,旅館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輕重對旅館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不落實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範措施,發現不安全隱患不及時進行整改的。
(二)不落實突發事件應急方案,不定期組織演練的。
(三)不組織工作人員接受治安防範知識和技能的培訓的。
(四)不建立值班巡視制度,客房區無人值班巡查,服務台、監控室不設專人全天值守的。
(五)不建立會客登記制度的。
(六)不能保證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在旅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或者圖像信息資料的保存期少於30日的。
(七)對違反旅館治安管理制度的行為不及時制止的。 本規定自2007年2月1日起實施。1990年9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0年10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的《北京市實施〈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細則》同時廢止。
❽ 旅館業前台上崗證主要考核什麽
已過來人的身份告之:其實沒什麼的,只是問你來了客人怎麼接待,客人無理取鬧你專應該注意哪方面.或者屬客人不按要求拿有效證件登記,在有個人的形象,碰到火災或者突發事件怎樣處理.最重要的的,你要一直保持笑容,那樣,就差不多了...
❾ 關於前台培訓合格證的問題(賓館前台證)問題
其他地方沒有辦證。不論你在哪個崗位都可去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