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安排員工去異地培訓,員工離職時要扣除培訓期間所有的費用,這樣做合法么
合理的,你可以參考勞動合同法規定參加公司培訓,那麼必須在公司服務多少年的,不然,要退培訓費作為違約金處理。
㈡ 公司強迫員工參加培訓,怎麼辦
你好,如果你們有合同應該以合同約定的執行,你說的培訓應該是公司的工作內容,作為員工應該遵守!如果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規定,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謝謝!
㈢ 公司指定我赴外地培訓,公司內部文件規定個人要承擔三分之一培訓費,是否合法
新勞動法規定員工在試用期內可以不向公司交付任何培訓費.你如果不是試用期職員,培訓費的具體分攤要雙方協議簽約為證.如果你認為條文合理,可以接受,那麼就和公司簽協議書,雙方在培訓後都要按照協議規定履行義務,也就是表明你認同的公司的規定,要自行支付三分之一的培訓費,而公司支付三分之二.如果你們雙方中一方違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是如果你認為不能接受那麼就和公司表明不認同培訓協議,可以放棄培訓.
這個問題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因為法律要保護公司和個人雙方的利益.公司讓員工自行分攤一定的培訓費主要是避免員工經過培訓後跳槽給公司造成損失.這在法律上也是受到支持的.
客觀的講公司的規定是合理的.很多公司為員工提供免費培訓後員工價值增長但隨即出現了很多跳槽的現象,這樣公司會產生造成很大損失.將心比心,如果你是老闆,免費為員工提供培訓,培訓之後這名員工技能和素質提高了卻向你提出辭職,那你豈不是白白付了培訓費又丟了一名好員工?人才的損失是最嚴重的.
因此,各個公司都會制定自己的內部條款來防止這種現象.你的公司是讓你自行支付三分之一的費用,而更多的的公司是全額報銷培訓費,但是之前要簽署協議培訓後的幾年內被培訓員工都不得跳槽,必須為公司效力一定時間.這樣就等於約束員工未來幾年的自由.總之公司不會白不求任何回報的為員工支付培訓費,總要有一些約束條件的.與其相比自費三分之一還是比較好的.
㈣ 因單位條件不允許,安排員工到外培訓產生的費用,員工若辭職的話,應該賠償嗎
1、培訓合同超過勞動合同的年限,公司要求必須服務到培訓合同完結,這個是不違法的。
2、關鍵的問題,是界定什麼培訓可以算作外出培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一般來講,企業招收的新員工接受的崗前培訓不屬於專業技術培訓,至少不全部是,企業有義務給員工提供必要的崗前培訓,比如安全、公司的規章制度等。只有那種為了提升員工專業技能,而專門安排的培訓項目,才算在內,而且必須能夠提供證明材料,比如培訓發票等相關票據。
還有一點,年限和金額都空著的時候你怎麼敢簽字?簽字當然就是生效的,公司想寫多少寫多少,這一點估計不好辦。
不過不管怎樣,從企業的角度來講,肯定是不願意自己花了錢培養了人,然後讓員工跑掉,所以你可能要折騰一陣子才能解決這個問題。必要的時候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㈤ 公司強制外地員工回總部培訓一個月 不去視為自動離職 是否合理 在線等 急!
公司要求勞動者回總部培訓,而且在培訓期間,單位照常發放工資,那麼就合理合法,不然,勞動者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賠償。
㈥ 公司要求員工去外地公司培訓三月,不去可以開除嗎
不能,但是很多公司會。看領導人魅力咯
㈦ 公司讓我到外地培訓,我不願意去,如果不去,公司是不是有權利辭退我,並說我違反了公司的管理規定呢
簽合同了嗎?如果簽了,法律上規定如果你沒范嚴重錯誤,是不允許辭退的。如果沒簽合同,那就無據可依了,我們永遠是被動的。
㈧ 公司安排員工到外地陪訓,但培訓是公司的內部培訓,那培訓的員工辭職時公司要求扣除培訓費用,這是合法的嗎
你自願簽的僱傭條抄款受法律保護,條款襲有明確說明就合法,沒有說明或含糊不清,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雖然公司是有培訓支出,但是一定和你有約定費用支出協議才能約束你,大公司上萬的培訓費都這樣做的。
公司花的錢多得去了,不能拿離職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