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消毒產品生產標准操作規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管理,保證消毒產品衛生質量和使用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消毒產品生產(含分裝)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規范。
第二章 廠區環境與布局
第三條 廠區選址衛生要求:
(一)與可能污染產品生產的有害場所的距離應不少於30米。
(二)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不得建於居民樓。
(三)廠區周圍無積水、無雜草、無生活垃圾、無蚊蠅等有害醫學昆蟲孳生地。
第四條 廠區環境整潔。廠區非綠化的地面、路面採用混凝土、瀝青及其他硬質材料鋪設,便於降塵和清除積水。
第五條 廠區的行政、生活、生產和輔助區的總體布局應合理,生產區和生活區應分開。
第六條 廠區應具備生產車間、輔助用房、質檢用房、物料和成品倉儲用房等,且銜接合理。
第七條 廠區的生產和倉儲用房應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面積和空間。生產車間使用面積應不小於100平方米,其中分裝企業生產車間使用面積應不小於60平方米;生產車間凈高不低於2.5米。
第八條 廠區內設置的廁所應採用水沖式,廁所地面、牆壁、便槽等應採用易清洗、不易積垢材料。
第九條 動力、供暖、空調機房、給排水系統和廢水、廢氣、廢渣的處理系統等設施應不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章 生產區衛生要求
第十條 生產區內設置的各功能間(區)應按生產工藝流程進行合理布局,工藝流程應按工序先後順序合理銜接。人流物流分開,避免交叉。
第十一條 生產區各功能間(區)應配置有效的防塵、防蟲、防鼠、通風等設施。
第十二條 消毒劑、化學(生物)指示物、抗(抑)菌制劑、隱形眼鏡護理用品、衛生濕巾、濕巾的生產企業生產車間包括:配料間(區)、製作加工間(區)、分(灌)裝間(區)、包裝間(區)等。
分裝企業生產車間至少包括:分(灌)裝間(區)、包裝間(區)等。
第十三條 生產區內應設更衣室,室內應配備衣櫃、鞋架、流動水洗手等設施,並保持清潔衛生。
消毒劑和衛生用品生產企業更衣室內還應配備空氣消毒設施和手消毒設施。潔凈室(區)應設置二次更衣室。使用的消毒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皮膚粘膜消毒劑(用於洗手的皮膚消毒劑除外)、皮膚粘膜抗(抑)菌制劑(用於洗手的抗(抑)菌制劑除外)、隱形眼鏡護理用品等產品的生產區應根據各自的潔凈度級別按生產工藝和產品質量要求合理布局。同一生產區內或相鄰生產區間的生產操作,不得相互污染,不同潔凈度級別的生產車間避免交叉污染。
潔凈區的設計、建築、維護和管理等應符合現行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第十五條 物料的前處理、提取、濃縮等生產操作工序與成品生產應在不同生產車間(區)或採取隔離等其他防止污染的有效措施。
第十六條 生產區通道應保證運輸和衛生安全防護需要,不得存放與生產無關物品。生產過程中的廢棄物、不合格品應分別置於有明顯標志的專用容器中,並及時處理。
第十七條 生產車間地面、牆面、頂面和工作檯面所用材質應便於清潔。對於有特殊衛生要求的產品,其生產車間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隱形眼鏡護理用品生產(包裝除外)、分裝應在10萬級空氣潔凈度以上凈化車間進行。
(二)皮膚粘膜消毒劑(用於洗手的皮膚消毒劑除外)、皮膚粘膜抗(抑)菌制劑(用於洗手的抗(抑)菌制劑除外)等產品配料、混料、分裝工序應在30萬級空氣潔凈度以上凈化車間進行。
凈化車間應符合《潔凈廠房設計規范》(GB50073)的要求。
第十八條 消毒劑和衛生用品生產企業應當根據產品生產的衛生要求對生產車間環境採取消毒措施,所使用的消毒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潔凈室(區)應定期進行消毒處理。採用的消毒方法對設備不得產生污染和腐蝕,對原輔料、半成品、成品及包裝材料不得產生污染,對生產操作人員的健康不得產生危害。
第十九條 衛生用品生產車間的環境衛生學指標應符合《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准》(GB15979)及其他國家有關衛生標准、規范的規定。
凈化車間的潔凈度指標應符合國家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第四章 設備要求
第二十條 生產企業應具備適合消毒產品生產特點和工藝、滿足生產需要、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和檢驗儀器設備,生產設備應符合本規范附件1的要求。
第二十一條 生產設備的選型、安裝應符合生產和衛生要求,易於清洗、消毒,便於生產操作、維修、保養。
生物指示物應採用專用的生產設備加工、生產。
第二十二條 在生產過程中與物料、產品接觸的設備表面應光潔、平整、易清潔、耐腐蝕,且不與產品發生化學反應或吸附作用。
第二十三條 制水設備、輸送管道和儲罐的材質應無毒、耐腐蝕。管道應避免死角、盲管。
純化水等生產用水在制備、儲存和分配過程中要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第二十四條 使用、維護和保養設備所用的材料不應對產品和容器產生污染。
第二十五條 根據產品不同的衛生要求,對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管道、儲罐和容器應定期清洗、消毒或滅菌。
第二十六條 生產和檢驗的設備應由專人管理,並定期維修、保養、校驗,記錄備查。
第二十七條 用於生產和檢驗的儀器、儀表、量具、衡器等,其適用范圍和精密度應符合生產和檢驗要求,應有合格標志,計量器具根據國家規定定期檢定。不合格的設備應移出生產區,未移出前應有明顯標志。
第二十八條 分裝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生產設備。
第五章 物料和倉儲要求
第二十九條 生產所用物料應能滿足產品質量要求,符合相關質量標准和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要求,並能提供相應的檢驗報告或相應的產品質量證明材料。
第三十條 消毒產品禁止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葯物、激素等物料。
第三十一條 生產用水的水質應符合以下要求:
隱形眼鏡護理用品的生產用水應為無菌的純化水;
滅菌劑、皮膚粘膜消毒劑和抗(抑)菌制劑的生產用水應符合純化水要求;
其他消毒劑、衛生用品的生產用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的要求。
第三十二條 倉儲區應保持清潔和乾燥,有通風、防塵、防鼠、防蟲等設施,並有堆物墊板,貨物架等。其中揮發性原材料儲存時還應注意避免污染其他原材料。
易燃、易爆的消毒產品及其原材料的驗收、儲存、保管、領用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規定。倉儲應符合防雨、防曬、防潮等要求。
通風、溫度、相對濕度等的控制應滿足倉儲物品的存儲和衛生要求。
第三十三條 倉儲區內應分區、分類儲物,有明顯標志。
儲物存放應離地、離牆存放不小於10厘米、離頂不小於50厘米。
物料和成品應當分庫(區)存放,有明顯標志。
待檢產品、合格產品、不合格產品應分開存放,有易於識別的明顯標志。
第三十四條 倉儲區應有專人負責物料、成品出入庫登記、驗收,並記錄備查。
第三十五條 菌(毒)種的驗收、儲存、保管、發放、使用、銷毀應執行國家有關病原微生物菌(毒)種管理的規定。
第六章 衛生質量管理
第三十六條 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負責人對產品質量和本規范的實施負責。
滅菌劑、皮膚粘膜消毒劑(用於洗手的皮膚消毒劑除外)、化學(生物)指示物、隱形眼鏡護理用品生產企業應設置衛生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產品生產全過程的衛生質量管理。
其他消毒產品生產企業應設立專兼職衛生管理員,負責對產品生產全過程的衛生質量管理。
第三十七條 生產企業應建立和完善消毒產品生產的各項標准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包括:人員崗位責任制度、生產人員個人衛生制度、設備采購和維護制度、衛生質量檢驗制度、留樣制度、物料采購制度、原材料和成品倉儲管理制度、銷售登記制度、產品投訴與處理制度、不合格產品召回及其處理制度等。
第三十八條 生產企業同一生產線生產相同工藝不同產品時,應制定生產設備和容器的操作規程、清潔消毒操作規程和清場操作規程。
第三十九條 生產企業應建立健全並如實記載生產過程的各項記錄,包括物料采購驗收記錄、設備使用記錄、批生產記錄、批檢驗記錄、留樣記錄等內容。
各項記錄應完整,保證溯源,不得隨意塗改,妥善保存至產品有效期後3個月。
第四十條 生產企業應按本規范要求建立與其生產能力、產品自檢要求相適應的衛生質量檢驗室。根據產品特點和出廠檢驗項目的要求設置理化和/或微生物檢驗室。
微生物檢驗室應符合實驗室設置的有關要求,並滿足出廠檢驗項目的需要。
對有特殊要求的儀器、儀表,應安放在專門的儀器室內,其室內溫度、相對濕度、靜電、震動等環境因素應能滿足儀器的特殊要求。
第四十一條 消毒劑、抗(抑)菌制劑有效成分含量檢測需要使用氣相色譜、高效液相色譜等儀器設備的,可委託通過計量認證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第四十二條 生產企業應根據產品特點對產品衛生質量進行自檢,不同產品出廠檢驗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毒器械生產企業應對每個產品消毒作用因子強度進行檢測;無特定消毒作用因子強度檢測方法的消毒器械生產企業,應建立能保證該產品質量的相應技術參數、檢測指標及方法,並對每個產品進行檢測。
(二)化學(生物)指示物生產企業應建立能保證該產品質量的相應技術參數、檢測指標及方法,並對每個投料批次產品進行檢測。
(三)消毒劑、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應對每個投料批次產品的pH值、有效成分含量、凈含量和包裝密封性進行檢測;無特定有效成分含量檢測方法的皮膚粘膜消毒劑、滅菌劑、抗(抑)菌制劑不能進行有效成分含量檢測的,應作pH值、相對密度、凈含量和包裝密封性指標測定。
(四)隱形眼鏡護理用品生產企業應根據產品質量特點對每個投料批次生產的產品按照《隱形眼鏡護理液衛生要求》(GB19192)進行理化指標、微生物污染指標和細菌、黴菌等消毒效果指標檢測;無特定有效成分含量檢測方法的,應對有效成分含量除外的其他理化指標進行檢測。
(五)其他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生產企業應當對每個投料批次的產品進行微生物指標和包裝完整性檢測,濕巾還應進行包裝密封性檢測,衛生濕巾還應進行有效成分含量、包裝密封性檢測。
生產企業有微生物檢驗條件的可以接受其分裝企業、另設分廠(車間)的委託,對產品微生物指標進行檢驗。
生產企業無微生物檢驗條件的應委託通過計量認證的檢驗機構對產品微生物指標進行檢驗。
紙杯的批次還應符合《紙杯》(QB 2294)的規定。
第四十三條 每批產品投放市場前應按本規范的自檢項目和產品企業標准出廠檢驗進行衛生質量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企業標准中的衛生指標及其檢驗方法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准、技術規范和規定的要求。
第四十四條 有凈化要求的生產企業應對凈化車間進行以下項目檢測:溫度、相對濕度、進風口風速、室內外壓差、空氣中≥0.5μm和≥5μm塵埃粒子數、工作台表面、裝配與包裝車間空氣細菌菌落總數。
有凈化要求的衛生用品生產企業應對生產車間工人手錶面進行細菌菌落總數和致病菌檢測,並有檢驗報告。
其他衛生用品生產企業應對生產車間的工作台表面、生產車間空氣細菌菌落總數,工人手錶面細菌菌落總數和致病菌進行檢測,並有檢驗報告。
第七章 人員要求
第四十五條 企業應配備適應生產需要的具有專業知識和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標准、規范知識的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並經培訓合格上崗。
質量檢驗人員應具有檢驗相關中專以上文化程度以及與本職工作相適應的檢驗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並經培訓合格上崗。
生產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經過相關知識的培訓,合格上崗。
第四十六條 直接從事消毒產品生產的操作人員,上崗前及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取得預防性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患有活動性肺結核、病毒性肝炎、腸道傳染病患者及病原攜帶者、化膿性或慢性滲出性皮膚病、手部真菌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員,治癒前不得從事消毒產品的生產、分裝或質量檢驗。
第四十七條 企業應建立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標准、規范和專業技術等知識的培訓計劃和考核制度。培訓計劃應與企業當前和預期的生產相適應。
企業應保留所有人員的教育、培訓檔案。
第四十八條 非潔凈室(區)區域生產操作人員和未經批準的人員不得進入潔凈室(區)。
第四十九條 生產人員在生產過程中應穿戴工作服,並不得有進食、吸煙等影響產品衛生質量的活動。
凈化車間和衛生用品生產車間工作人員在操作前應進行洗手消毒;在生產過程中應穿戴工作服、鞋和帽,不得穿戴工作服、鞋和帽等進入非生產場所,不得戴首飾、手錶以及染指甲、留長指甲等。凈化車間的工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條 本規范下列用語的含義:
消毒產品:是指納入衛生部《消毒產品分類目錄》中的產品。
抗(抑)菌制劑:是指直接接觸皮膚粘膜的、具有一定殺、抑菌作用的制劑(栓劑、皂劑除外)。抗菌制劑在使用劑量下,對檢驗項目規定試驗菌的殺滅率≥90%(殺滅對數值≥1.0);抑菌制劑在使用劑量下,對檢驗項目規定試驗菌的抑菌率≥50%。
物料:包括原料、輔料、包裝材料等。
潔凈區:指由潔凈室所組成的區域。
生產區:指由倉儲庫、生產車間和輔助生產車間等組成的區域。
凈化車間:按控制區、潔凈區嚴格分區設計,室內環境、用具採用無脫塵、易清洗、消毒的材料,通過物理過濾除塵、定向通風使室內微小氣候達到相應潔凈度的生產車間。
10萬級潔凈度凈化車間:生產過程中室內環境應達到以下要求:溫度18℃-28℃,相對濕度45%-65%,進風口風速≥0.25米/秒,室內外壓差≥4.9帕,空氣中≥0.5μm塵埃粒子數≤3,500,000個/立方米,≥5μm塵埃粒子數≤20,000個/立方米,空氣細菌菌落總數≤500cfu/立方米,物體表面細菌菌落總數≤10cfu/皿。
30萬級潔凈度凈化車間:生產過程中室內環境應達到以下要求:溫度18℃-28℃,相對濕度45%-65%,進風口風速≥0.25米/秒,室內外壓差≥4.9帕,空氣中≥0.5μm塵埃粒子數≤10,500,000個/立方米,≥5μm塵埃粒子數≤60,000個/立方米,物體表面細菌菌落總數≤15cfu/皿。
生產用水:是指產品生產工藝中使用的水,包括生活飲用水、純化水等。
純化水:通過蒸餾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或其他適宜的方法製得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二部中「純化水」項下規定,且不含任何添加劑的水。
投料批:是指計劃在特定的限制內有一致的特性和質量,並在同一個製造周期內根據一個製造指令生產的消毒產品或其物料的具體數量。
第五十一條 本規范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規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2000年衛生部發布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同時廢止。
資料來源:消毒產品生產衛生許可規范
『貳』 消毒隔離培訓內容
1.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和《醫療廢物處理條例》。
2.重點檢查治療室、換葯室及病房等區域的布局、分區及物品擺放的合理性。
3.對於無菌物品應保證100%合格,專櫃專放,按消毒滅菌先後順序排放,包裝外應標明物品名稱、滅菌日期、失效期、滅菌器編號、批次、打包者姓名;包裝內應有化學指示卡,包裝應無潮濕、破損,松緊適度;開包以後標注時間,有效期24小時。
4.無菌盤:應現用現鋪,標注時間(有效期4小時),並及時更換(肌注小壺加葯)。
5.無菌溶液應標注開啟時間,根據用途有效時間為——無菌溶液有效時間≤4小時;配葯、霧化等溶媒≤24小時;抽出葯液≤2小時,故應現用現配;特殊葯品如胰島素,肌注常溫保存,輸液冰箱保存,應查看說明書。
6.酒精/碘伏容器應保持密閉,每周滅菌2次,容器上標注滅菌日期。
7.持物鉗單包裝一用一滅菌,II類環境,干罐標注滅菌日期、啟用日期和時間,4小時更換。
8.一次性無菌物品注意有效期,包裝完好(打開的不可再存放),應一次性使用。
9.治療車物品擺放有序,上層清潔(治療盤、手消液及輸注液體等),下層污染(利器盒、垃圾袋及使用後的物品等)。
10.醫務人員手衛生根據操作內容選擇洗手、衛生手消毒或外科手消毒,並定期監測消毒效果。
11.冰箱應整潔,無過期私人物品,每周清理,定期除霜,保存葯品需登記。
12.床單元晨、晚間護理,應一床一套(一次性)濕式清掃,掃床套總數不少於床位數,掃床套用含氯消毒劑浸泡消毒。
13.患者轉出、出院或死亡時,床單位應終末消毒,且病室通風,空氣紫外線照射,物表用含氯消毒劑擦拭。
14.對桌面應一桌一布,不少於床位數,用後消毒晾乾。
15.設備帶面板各管道(氧氣吸引管道)未用時封閉。
16.病室內清潔,空氣新鮮(晨晚間護理後通風30~60分鍾),地面濕式清掃,污染時即刻消毒(含氯消毒劑擦拭)。
17.每周更換床單、被罩、枕套一次,污染時隨時更換,被褥定期拆洗消毒,更換污衣,被服放於污衣袋內或治療車下層(不可再病房、走廊清點)。
18.含氯消毒液濃度達標(一般500mg/L,特殊感染2000mg/L),護理人員應掌握配置使用方法。
19.定期進行環境衛生學檢測,對紫外燈進行擦拭和強度監測。
20.葯杯每周含氯消毒劑浸泡消毒,晾乾備用。
21.止血帶一人一用一消毒。
22.使用後含氯消毒劑浸泡後乾燥保存。
23.吸氧管/面罩一次性使用。
24.治療器械、器具如換葯包、清創包等用後先清洗後由消毒供應中心消毒,特殊感染實行雙消毒。
25.對於公共用具,如體溫計應保證數量足夠,使用後含氯消毒劑浸泡後晾乾備用,血壓計袖帶應保持清潔,污染時用含氯消毒劑浸泡消毒,聽診器、手電筒用75%酒精擦拭消毒。
『叄』 醫院消毒產品有哪些
范圍很廣,器械環境物表?還是公共設施?
但是不管你做那一塊,我們久潔靈產品都可以做到,長效,主動,物理,無刺激氣味,無毒等等一系列優勢。
『肆』 供應室消毒員上崗證如何考取。謝謝/急
參加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後。
無論是初級消毒員還是中高級消毒員都必須經過若干標准學時的培訓,全面掌握科學消毒的專業知識,掌握不同級別消毒員應掌握的消毒知識,領會科學的消毒技巧,並能夠進行合理的現場操作。在參加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後,才能獲得國家勞動部門和衛生部人事司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和衛生部根據社會發展需要,適時地制定從消毒員《國家職業標准》、《培訓大綱》《培訓教程》、《考試題庫》到教學方法、課件平台、考試鑒定等都採用國家統一標准,並形成規范的培訓鑒定認證體系、做到統一標准、統一培訓、統一考試、統一質量。
(4)醫院消毒產品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消毒員要求規定:
1、受理申請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及時指派2名以上衛生監督員或委託下一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本規定和《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的要求,對生產場所進行現場核實。
2、經審查核實,對生產場所符合《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申請材料符合本規定要求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准予衛生行政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的,不予批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予退回。
『伍』 一般醫院都用什麼消毒產品
空氣消毒用紫外線燈,84消毒液,皮膚黏膜一般用碘伏或酒精,醫療器械一般用高壓滅菌
『陸』 供應室消毒員上崗證如何考取。謝謝/急
參加消毒葯考試成功即可考取消毒員上崗證。
消毒員分為三個級別,考取相應級別的消毒員,需要滿足相應的級別要求。
一、消毒員
1、能正確執行常用的消毒滅菌程序和操作方法。
2、能操作常用的消毒滅菌器械並進行日常保養。
3、能正確區分和合理使用常用化學消毒劑。
二、中級消毒員
1、熟悉常用消毒滅菌器械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
2、能熟練操作和檢修保養常用的消毒滅菌器械。
3、能正確測定消毒劑有效成分及配製、使用化學消毒劑,並掌握其性能及殘留消毒劑的去除方法。
三、高級消毒員
1、掌握各種消毒器械的使用方法,能進行一般維修,可以排除常見故障。
2、掌握消毒滅菌效果監測方法。
3、有處理突發性、大范圍污染區域的消毒、滅菌能力。
(6)醫院消毒產品人員培訓擴展閱讀:
消毒員職業特點:
1、專業性
專業性是消毒員最重要的一個特點。一名消毒員一定要具有專業的素養。如果沒有經過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未經過培訓的人員臨時倉促上陣。往往造成消毒葯劑配製、使用不當,引起嚴重後果。
2、全面性
從事清潔消毒的工作人員須掌握消毒劑的使用方法、配製方法並熟悉各種消毒方法的操作規范,同時能操作和維護各種消毒器械,掌握的知識技能更為全面。
3、靈活性
消毒員掌握的知識技能不僅要具有專業性,還要能實際應用在各種環境中,並且根據消毒環境、范圍、消毒劑、疫情來進行消毒方案的調整。
4、規范性
消毒員是國家認可的職業,有明確的職業范圍、職業規范和職業標准,是在嚴格標准培訓考試合格的專業的嬰幼兒護理、生活照料、早期教育和營養、心理等方面的從業人員。
『柒』 醫院常用的消毒劑有哪些
醫學研究表抄明,健康人的口腔環境pH值為6.20~6.80之間,充分體現了人體長期使用的消毒產品pH值不能低於6.20,pH值低於6.20對粘膜和皮膚會有損壞;pH值高於6.80則殺菌效果嚴重下降,甚至無效。
擁有30年日本暢銷品牌底蘊的CELA水:非電解微酸性次氯酸水pH值模仿人體口腔環境,無刺激,無副作用,確保了長期使用的安全性的高效醫療級消毒劑。
氯酸是人體免疫系統核心殺菌物質--由人體血液白血球中噬中性球生成的有效殺菌物質之一,當細菌侵入人體內或表皮受損時,白血球會開始作用抵抗外來細菌與病毒,此時白血球就會分泌次氯酸,專門破壞細菌與病毒的細胞壁,讓細菌與病毒無法生存,由於與人體機能相同,就是所謂的生物相容性,不具傷害性。並具有殺菌廣譜、殺滅力強、安全性高,環保性好、溫和便捷等優點。
人和動物是真核細胞生物,酶系多藏於細胞的胞器內,次氯酸無法直接接觸到,並且次氯酸在殺菌過程是透過氧化來瓦解細菌和其他微生物,其生成物是水、氯化鈉(鹽)、有機糖和微量的二氧化碳等無毒物質,因此,具有無殘留、無毒害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