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要做什麼
一、培訓內容:法律法規、管理制度學習
培訓目的及要求:學習《消防法》、熟知消防工作的方針、原則、任務 、明確單位消防工作規定。消防安全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是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單位是社會的基本單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體。
二、培訓內容:消防工作的性質
消防工作實踐證明,建立多種形式消防力量,是由我國國情決定的,是發展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義務消防隊由企業單位行政、保衛、安全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是單位治安消防工作、預防火災、自防自救的重要力量。
三、培訓內容:消防基本知識
燃燒是可燃物與氧化劑作用發生的放熱反應,通常伴有火焰、發光和發煙的現象。
燃燒的三要素:即燃燒必須同時具備的三個條件:可燃物 ;助然物 ;著火源。
常見的著火源: 明火 ;電火花 ;撞擊或摩擦產生的火花;高熱物質和高溫表面 ;雷擊 ;自燃。
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五氧化磷、二氧化硫、氯化氫等有害氣體和粉塵。
四、培訓內容: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
滅火器是一種常用的消防器材,具有輕便靈活滅火速度快等特點,主要撲救各類物質的初起火災。由於初起火災范圍小、火勢弱是火災撲救的最有利時機,所以正確使用滅火器撲救及時可將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和可能的人員傷亡。
五、培訓內容:火警處置程序
消防值班室接到報警信號後,指派消防巡查人員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機到現場確認火情;根據火場反饋的情況,應用對講機或手動控制按鈕向中控室反饋火警信息,並調配消防器材、組織人員立即到現場及時撲救;
同時中控室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啟動消防系統設備,啟用消防廣播組織疏散;啟動部門消防應急預案,撥打119報警;火警處理完畢後,做好火警信息記錄,恢復消防設備的備警運行狀態,以預防下一次火災出現;如果發現火警誤報,查以報警原因,採取相應措施並做好記錄。
六、培訓內容:火災撲救方法
隔離法:就是將火源處或其周圍的可燃物隔離或移走,燃燒就會因失去可燃物而停止。
窒息法:就是阻止空氣進燃燒區或用不燃氣體沖淡空氣,使燃燒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
冷卻法:就是將滅火劑直接噴灑在燃燒物上,以降低燃燒物的溫度於其燃點之下使燃燒停止;或將滅火劑噴灑在火源附近可燃物上以避免蔓延。
抑製法:就是使滅火劑叄與到燃燒反應歷程中去,使燃燒過程中產生的游離基消失,使燃燒停止。
七、培訓內容:撲救火災的處置程序和措施
初起火警處置程序:一旦發現起火應冷靜,在查看火情的同時及時報警;根據了解的情況和起火原因,採取切斷電源、疏散人員等措施;人員密集場所先呼救、疏散人員;利用現場消防器材積極及時撲救。
撲救火災採取的措施:堵截火勢防止蔓延;快攻施救控制火勢;通氣排煙減少損失;隔離分隔將火撲滅。
八、培訓內容:緊急疏散與逃生
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啟動消防廣播組織疏散, 正確通報,組織人員疏導,防止人群混亂;按照火災應急預案中制定的疏散方案組織疏散,注意自我保護,通過煙霧區應採取低頭彎腰姿勢;嚴格服從組織指揮,控制人員情緒,阻止人員返回火場,做好眼睛和呼吸道的防護;
九、培訓內容:滅火技能培訓
現場操作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掌握撲救火災的原則要領,熟知撲火災的程序和應採取的措施;熟知本辦公場所、本單位各類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滅火器、室內消火栓、水帶的放置位置;根據辦公場所的特點,防火重點區域模擬災情,熟知火災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組織應急疏散演練,熟悉本單位疏散與逃生路線。
B. 養老院每天的防火安全巡查記錄怎樣做
每日防火巡查記錄本;單位:;時間:;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監制;填表說明;1、檢查內次數:①消防安全容重點單位防火巡查應當每日;2、檢查人員:由單位消防保安或負責安全工作的人員;3、檢查內容:應當按照記錄本檢查內容逐項檢查並應;5、隱患處理:對檢查出的當場整改不了的情況,要報;6、本記錄應當妥善保管,以備公安消防機構和上級主;每日防火巡查記錄;主管人員(簽名);每日防每日防火巡查記錄本。
C. 養老院員工學習記錄怎麼寫
什麼時候,我和誰誰誰,一起去了哪裡的養老院
。我們幫助養老院的老人們,打掃衛生,唱歌,玩游戲,
還送給和藹的老人們好多好玩的禮物。這些,你都擴展開來寫。
D.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急求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防火負責人負責組織,利用放錄象、板報、宣傳畫、標語、授課等各種形式,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積極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使員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災作斗爭的自覺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把消防培訓納入職工培訓中,對各級領導幹部、義務消防人員、新職工、重點崗位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過防(更多精彩文章來自「秘書不求人」)火安全技術學習和實際操作培訓,並經考試取得操作合格證和體檢合格,方能上崗操作。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或消防安全責任心不強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各部門職工可據工作情況分散分批參加。教育培訓的內容: 1.宣傳《消防法》和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 2.交流和推廣消防工作經驗。 3.宣傳消防工作的好人好事。 4.普及消防知識,使廣大職工掌握報警的方法和內容, 5.明確各自崗位的消防工作職責、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要求、應急情況的處理方法。 6.宣傳本單位滅火預案的基本內容, 7.使廣大職工掌握滅火器材、設備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 再來一片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未經消防安全培訓不得上崗。 二、(主管安全部門)負責擬定本單位教育培訓計劃,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並分期、分批對單位員工進行消防復訓。 培訓以結合其日常崗位特點提高員工「會報警、會疏散自救、會撲救初期火災」的「三會」能力及本單位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培訓教育的方式可採取印發消防資料、圖片,組織人員定期學習,請專人(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講解,以及在有關人員指導下實地模擬消防演練等方式進行。 三、單位應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檔案,記錄培訓、授課、考試等情況。 四、本單位的下列人員應當接受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1、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 3、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考勤情況及考試、抽查成績結果與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掛鉤,並實施獎懲。 六、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規定,每年消防安全宣傳日-11月9日,本單位應在同日內通過組織開展大型消防宣傳、演練等活動,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以提高全體員工消防意識。 七、根據單位實際類型選擇下列內容: 賓館飯店應利用每日早點名、交接班時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大堂、餐廳等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語;在顧客須知、服務指南上宣傳消防知識,在客房電視節目中插播消防宣傳字幕或畫面;客房、包房門後應張貼疏散指示路線圖,在客房內應設置醒目的「請勿卧床吸煙」提示牌,在不間斷電源插口處提示「不間斷電源,離開時請拔下用電器具」,客房內的垃圾桶、煙灰缸上提示「請不要亂扔煙頭」,在房卡取電插口處提示「離開時請取出房卡斷電」。 商場市場應利用點名、例會、交接班等時間進行消防安全教育,講評消防工作;應懸掛或張貼固定的消防宣傳標語、標牌;應結合自身經營理念和企業文化,在商品廣告中植入消防知識;商場市場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應設置能保持視覺連續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標志;在顯著位置和每個樓層提示場所的火災危險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線,提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公共娛樂場所在主要出入口應設置限定人數的「消防安全警示牌」;在每個樓層、每個房間設置「嚴禁燃放焰火、嚴禁違規使用明火、嚴禁亂扔煙頭、嚴禁堵塞佔用消防通道、嚴禁鎖閉安全出口、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等消防安全提示牌,包房門後應張貼疏散指示路線圖;卡拉OK廳應利用點歌間隙通過影像資料宣傳消防知識。 醫院、養老院、福利院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養老院的服務人員應及時提醒老人安全用火用電;醫院、養老院、福利院每個樓層顯著位置和宿舍、病房門後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 學校、幼兒園應至少確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並選聘消防專業人員擔任學校的兼職消防輔導員。各級各類學校應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在開學初、放寒(暑)假前、學生軍訓期間,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結合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和要求,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 對寄宿學生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用火用電教育。中小學校應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保證課時或者採取學科滲透、專題教育、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網路、廣播、校內報刊等方式,每學期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學階段應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階段應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滅火基本知識和滅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高等學校應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在校園網路、廣播、校內報刊等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對學生進行消防法律法規、防滅火知識、火災自救他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幼兒園應利用兒歌、游戲、繪畫等寓教於樂的形式對幼兒開展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第三篇 1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對全院師生員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以及培訓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逐級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2、各級消防責任人,要採取會議、學習、布置工作等形式,對其所管轄部門的全體人員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3、對新入學的學生和新招聘、錄用的教職工,其所在單位或部門要對其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 4、對電工、木工、焊工、油漆工、鍋爐工、倉庫管理員等工種,除平時加強教育培訓外,每年應由用人單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5、要對全院師生員工進行定期的消防宣傳教育和輪訓,使師生員工普遍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識,達到「三懂」(懂得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基本的防火、滅火知識,懂得預防火災事故的措施),「三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
E. 酒店員工消防培訓
一、消防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一切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防火第一)。
原則:堅持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消防基本知識:
1、火災的定義: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2、火災的分類:火災分為 :A、B、C、D 四類
(1)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
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性質,一般在燃燒時灼熱余燼。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火災等。
(2)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火災。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火災等。
(3)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火災等。
(4)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火災等。
3、燃燒的三個要素:燃燒的產生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缺少任何一個條件都不能燃燒,而且三個條件必須相互結合,相互作用,否則也不會產生燃燒。
可燃物:凡能與空氣中的氧氣或或其他氧化劑其劇烈反應的物質叫做可燃物質。例如:固體中的木柴、乾草、棉花、紙張、布匹、地毯等;液體中的汽油、柴油、煤油、酒精等;氣體中的氫氣、煤氣、液化石油氣、電石氣等等。
助燃物:凡是能夠幫助和支持燃燒,起氧化作用的物質都叫助燃物。例如:氧氣、氫氣、高錳酸鉀、氯酸鉀等等。
著火源: 凡是能引起可燃物質燃燒的熱能源,都叫著火 源。例如:火柴和打火機的火焰、煙蒂火、油燈火、蠟燭火、爐火、電線短路打火等,以及化學能、聚集的日光等等。
4、防火的基本措施:
(1)控制可燃物;
(2)加強通風,降低可燃氣體、蒸汽和粉 塵的濃度,使它們的濃度控制在爆炸極限以下;
(3)用防火漆塗料浸塗可燃材料,提高其耐火極限;
(4)隔絕空氣;
(5)消除火源
5、滅火的基本方法:
冷卻法:如用水撲滅一般固體物質的火災,通過水來大量吸收熱量,使燃燒物的溫度迅速降低,最終使燃燒終止。
窒息法:如用二氧化碳、氮氣、水蒸氣等來降低氧濃度,使燃燒不能持續。 隔離法:如用泡沫滅火劑滅火,通過產生的泡沫覆蓋於燃燒體表面,在冷卻作用的同時,把可燃物同火焰和空氣隔離開來,達到滅火的目的。
化學抑製法:如用乾粉滅火劑通過化學作用,破壞燃燒的鏈式反應使燃燒終止。
6、火災發展的四個階段:
(1)初起火災:起火後幾分鍾里,燃燒面積不大,煙氣流動速度較慢,火焰輻射出的能量還不多,周圍物品和結構開始受熱,溫度上升不快,初起階段是滅火的最好時機,也是人員疏散最有利的時段。因此,應設法把火災及時控制,消滅在初起階段。這個時間最好在3~5分鍾內
(2)發展階段:燃燒面積擴大,燃燒速度加快。
(3)猛烈階段:燃燒強度最大,熱輻射最強。
(4)下降和熄滅階段:逐漸減弱,直至熄滅。
三、消防「四懂」「四會」內容
四會:
1、會報警;
2、會使用消防器材;
3、會撲救初期火災;
4、會逃生。
四懂:
1、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
2、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
3、懂得撲救初起火災的方法;
4、懂得逃生的方法。
四、火災報警
1、牢記火警電話「119」
2、接通電話後,要向接警中心講清失火單位的名稱地址、什麼東西著火、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有無爆炸和毒氣泄漏,以及火的范圍。同時還要注意聽清對方提出的問題,以便正確回答。
3、隨後把自己的電話號碼和姓名告訴對方,以便聯系。
4、打完電話後,要立即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
5、要迅速組織人員疏通消防通道,清除障礙物,使消防車到達火場後能立即進入最佳位置滅火救援。
F. 敬老院消防安全制度範本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術語和定義、建設要求和自我評定。
本標准適用於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具有一定規模和固定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 5907 消防基本術語 第一部分
GA653 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
3術語和定義
GB 5907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社會單位 social organization
有固定活動場所且有依法注冊名稱或其他合法名稱的組織。包括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
3.2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four capacities of fire safety
包括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3.3
疏散引導員 evacuation conctor
發生火災時,負責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的單位工作人員。
4建設要求
4.1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4.1.1 單位應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
4.1.2 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應重點加強對用火用電、燃油燃氣、安全疏散、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控制室等的消防安全管理,重點管理內容參見附錄A。
4.1.3 單位應定期組織防火檢查。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其他單位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及操作規程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b)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管理有無違章;
c)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
d)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道是否暢通;
e)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
f)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情況;
g)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與演練情況;
h) 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i) 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整改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j)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4 單位應定期組織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其他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至少每二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並應在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避免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內容:
a)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管理有無違章;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d)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 重點部位員工在崗在位情況;
f)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5 員工應每日進行崗位自查,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a)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使用有無違章;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d) 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e)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6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整改負總責,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督促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1.7 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發現人應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整改期間應採取臨時防範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4.1.8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應組織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
4.2 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4.2.1 單位應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做到初起火災早發現、早撲救。
4.2.2 員工發現起火能立即呼救並撥打「119」電話報警,起火部位現場員工能在1 min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採取如下措施:
a) 火災報警按鈕或電話附近的員工,立即摁下按鈕或撥打電話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員;
b) 消防設施、器材附近的員工,使用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滅火;
c) 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員工,引導人員疏散。
4.2.3 火災確認後,單位消防控制室或單位值班人員能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在3 min內形成第二滅火力量,採取如下措施:
a) 通訊聯絡組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員工趕赴火場,與公安消防隊保持聯絡,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員工;
b) 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使用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撲救初起火災;
c) 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
d) 安全救護組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e) 現場警戒組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維持火場秩序。
4.3 組織疏散逃生能力
4.3.1 單位應提高組織疏散逃生能力,做到會引導人員疏散,會火場逃生自救。
4.3.2 員工應熟悉本單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4.3.3 單位應根據相關國家標准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配備必要的火場逃生避難器材。
4.3.4 人員密集場所應明確疏散引導員,負責引導在場人員通過附近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迅速疏散。
4.3.5 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能立即通過喊話和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
4.3.6 醫院、福利院、養老院、敬老院、幼兒園和托兒所等場所應將安全疏散作為重要工作內容,安排足夠的疏散引導員,確保火災時現場人員能夠安全疏散。
4.3.7 火災無法控制時,單位火場總指揮應能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4.4 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4.4.1 單位應提高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做到消防常識普及化,消防設施標識化。
4.4.2 單位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宣傳教育人員,且應具備宣傳教育能力。
4.4.3 單位能利用展板、專欄、廣播、電視、網路等形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在明顯部位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志。
4.4.4 員工上崗前,應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4.4.5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熟知以下內容:
a) 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責;
b) 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d) 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4.4.6 單位員工應熟知以下內容:
a) 消防常識;
b) 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 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和安全操作規程;
d)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e) 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
4.4.7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應熟知以下內容:
a) 崗位職責制度;
b) 本單位的消防設施;
c) 控制室設備操作規程;
d)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4.4.8 單位根據相關國家標准規定,結合自身特點設置消防標志和標牌。
5 自我評定
5.1 單位應按照本標准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自我評定工作,具體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
5.2 依據本標准要求,可採取現場檢查、模擬演練、隨機提問、查閱檔案、組織考核等方法進行評定。
5.3 評定不合格的,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督促整改,並重新組織自我評定。
G. 養老院安全教育與培訓內容
集中培訓是安排一段較長的特定時間對全部新員工進行培訓,培訓內容比較基礎。分散式培訓是利用交接班或下夜班這樣比較零散和短暫的時間分批對員工進行培訓,或者由技能熟練的老員工對新員工進行指導,一位老員工可以指導一位或多位新員工。
護士集中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院概況、院規院紀教育、院內工作制度和安全教育等。分散式培訓的內容包括規章制度、各班工作程序、崗位職責、基礎護理(技術操作技術)、護理文書書寫等。
護理員集中培訓的內容除了機構概況、院規院紀、工作制度、安全教育外,還包括護理員手冊。分散式培訓的內容主要是老年人日常照料技能。因為護理員的工作比較忙碌,為了節約時間,機構更多採用分散培訓,充分利用各種時間。護士的一項職責包括給護理員進行培訓。
護理員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很重要,護理員要知道安全通道的位置,如何逃生,消防栓和滅火器怎麼用,氧氣面罩如何戴等等。通過培訓護理員需要掌握基本急救技能,例如,嘔吐、誤吸的初步處理和體位;噎食的初步處理和自我保護;猝死的初步處理與正確呼救;跌倒/墜床後的保護措施;驚厥或癲癇發作時的口腔保護等等。
崗前培訓後必須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考核形式包括問卷和實際操作,考核內容包括行業理念、院規院紀、勞動紀律、安全知識、專業知識和工作相關的各項技術操作規范等等。
在職培訓
在職培訓的目的是進一步提高員工的職業技能,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核心制度、專業知識和安全相關知識,在職培訓後員工可以做更高范疇的工作。業務培訓一般每月一次,考核頻率一般是:科區每月進行一次技能考核,科區每季度進行一次理論考核,護理部每年一次操作及理論考核。
H.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位員工應當至少多久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8)養老院員工消防培訓培訓記錄擴展閱讀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下列范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
1.建築面積在1000m2(含本數,下同)以上且經營可燃商品的商場(商店、市場);
2.客房數在50間以上的(旅館、飯店);
3.公共的體育場(館)、會堂;
4.建築面積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
上述所稱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
(1)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2)舞廳、卡拉OK等歌舞娛樂場所;
(3)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4)游藝、游樂場所;
(5)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1.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養老院;
3.學生住宿床位在100張以上的學校;
4.幼兒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1.縣級以上的黨委、人大、政府、政協;
2.監察委、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
3.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
4.共青團中央、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等的辦事機關。
(四)廣播電台、電視台和郵政、通信樞紐;
1.廣播電台、電視台;
2.城鎮的郵政和通信樞紐單位。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1.候車廳、侯船廳的建築面積在500m2以上的客運車站和客運碼頭;
2.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1.建築面積在2000m2以上的公共圖書館、展覽館;
2.公共博物館、檔案館;
3.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1.生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
2.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灌裝站、調壓站;
3.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用倉庫(堆場、儲罐場所);
4.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業運輸單位;
5.營業性汽車加油站、加氣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換瓶站);
6.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標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性質的單位及其標准,由省級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九)服裝、製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生產車間員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裝、鞋帽、玩具等勞動密集型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界定標准由省級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十一)高層公共建築、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倉庫和堆場,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1.高層公共建築的辦公樓(寫字樓)、公寓樓等;
2.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築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3.國家儲備糧庫、總儲備量在10000t以上的其他糧庫;
4.總儲量在500t以上的棉庫;
5.總儲量在10000m3以上的木材堆場;
6.總儲存價值在1000萬元以上的可燃物品倉庫、堆場;
7.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十二)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
界定標准由省級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並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
消防重點單位,從政府部門角度,會要求你加強消防管理的計劃、硬體配置、人員配置、演習頻率&質量,以上要求均基於多次的監督性檢查,並把你單位的相關易燃品和消防設施、公司簡介等根據實際備案。從公司角度,列為重點的區域,要加強重點管理和控制,比如,動火級別的提高(二級變一級)、防雷接地和消防滅火設置的配備數量的增加、人員培訓等。
消防重點單位的宗旨是「從嚴不從寬」,重點監控,確保區域重點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