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培訓機構最好是美術培訓機構的全職教師聘用合同
上合同網查,會有
Ⅱ 藝術教師入職合同那個勞動合同怎麼寫
範本
編號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雲南省勞動合同書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簽 訂 勞 動 合 同 須 知
一、本勞動合同樣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及雲南省的有關規定製定。
二、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三、勞動合同應當用鋼筆或毛筆認真填寫。有約定事項的,經審查備案編號,雙方簽字蓋章,以活頁形式插入。勞動合同內容不得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四、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期限內合同條款發生變更或者勞動合同期滿需續訂的,應將簽訂的相關「協議書」附後。
甲方(用人單位)簡明情況
名 稱
地 址
所有制性質
法定代表人
備 注
乙方(勞動者)簡明情況
姓 名
性別
出生年月
照
片
民 族
文化程度
籍貫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職稱或技術等級
技術專長
住 址
本人簡歷(包括主要學歷)
年 月至 年 月
在何處任何職(工種)
年月至年月
年月至年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後,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崗位(工種)以及工作地點。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 甲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乙方應當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崗位的職責范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乙方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愛護生產工具和設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或勞動定額。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第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對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標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八條 甲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及國家關於休息休假的相關規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為甲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後,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不低於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在履行合同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為:其中,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
第十條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待崗,在待崗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准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屬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甲方接受乙方對繳納情況的查詢。
第十三條 乙方履行合同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患職業病,退休、死亡以及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四條 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在雙方當事人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六條 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通知乙方。屆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
第十七條 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結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八、約定事項
第十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以下款項:(選擇打「√」)
(一)見插入的活頁 (二)無
九、其他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法定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合同期內,所定條款與國家頒布的勞動法律法規不符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