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淺談如何預防公司、企業內部的職務犯罪
公司、企業內部的職務犯罪主要是指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以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三類犯罪。上述三類案件也是基層經偵部門經常辦理的,特別是職務侵佔和挪用資金類犯罪幾乎佔到受理案件的三分之一左右。當前量大面廣的職務侵佔、挪用資金類案件因何會發生,一方面固然是因為當事人貪欲太盛,缺乏守法意識及廉潔從業的操守,但從企業角度而言,在當前多數人金錢唯上的價值觀下,如何預防企業內部的職務犯罪,也應當值得深思。當前許多企業都存在機構龐大、冗員眾多、制度(尤其是監督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在這種環境下一些員工就容易滋生「為小我損大我」的心理,加之社會風氣影響,行業「潛規則」盛行,許多人不再想如何與企業同甘共苦,而是為自己能夠獲得多少利益而殫精竭。對企業而言,「反腐」工作宜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預防大於救治,企業建立良好的預防腐敗機制,救的不僅僅是企業,更是那些可能失足的員工。 那麼,如何預防企業內部職務犯罪,我認為應當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讓權力受到監督 首先,監督的渠道必須暢通,從分子公司的基層,從任何一個供應商、客戶,到集團的高層,應當建立一條順暢的投訴舉報的渠道,發現不正之風,任何人均可以循此渠道舉報到集團高層;其次,監督的組織和機制必須樹立,企業在規范運作流程和組織架構設置時,要充分考慮到權力分配的制衡機制,尤其是采購、品控等領域,管理者應當有意識地通過各種方式防止權力過度集中;其三,監督的硬體必須到位,如在倉庫、大門等地方布設攝像頭等監控系統,並設專人進行管理。 二、讓制度受到尊重 企業的規章制度就是企業的「法律」,法治化的國家腐敗很少,同樣制度化的企業,腐敗也很難有生存空間。首先,企業對可能被鑽空子的流程(原料進出倉、議價定價)等應當反復研究,防止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然後用制度流程的方式規定下來,盡可能做到標准化,不留灰色地帶;其次,在容易發生腐敗的崗位、部門,必須堅決實施任職迴避制度;其三,對制度的執行應該重視,須知多次違反制度就容易違法,嚴重違法就是犯罪,故制度是否得到執行非常關鍵。所以,審計監察工作應常態化,既要審計監察事項,更要審計監察流程。 三、讓員工受到教育 一些基層員工對職務侵佔、受賄等觸犯刑法的行為及後果缺乏認識,在某案中甚至發現有的員工認為只要把贓物退回公司就可以免於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企業要不斷地警鍾長鳴,告訴大家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讓員工對違法犯罪的後果有充分的認識。同時,也要不斷地給員工予以「廉政」灌輸,進行經常性的廉政教育,召開廉政會議,教育引導員工樹立良好的職業操守,為企業組織的健康規范發展奠定基礎。 四、讓不法分子受到懲治 教育員工何為對何為錯,這是疏。同時,必須讓違法成本遠高於違法收益,對於敢向企業伸黑手者,必須嚴厲打擊,依法處罰,決不姑息和遷就,杜絕員工腐敗的僥幸心理,讓人感到越 「雷池」得不償失,這是堵。疏堵結合,企業才能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才能讓反腐工作落到實處。 五、讓社會給予評價 每個企業都希望自己的員工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沒有污點的從業經歷,因此,隨著社會信用評估機制的日益成熟,員工會愈加重視在行業中的信譽。從這個角度而言,企業應當重視建立員工和經理人的職業檔案,以及背景調查,通過這些工作,使有腐敗等污點的人遭遇信譽危機及就業的門檻,使有良好職業操守的人更加受歡迎,間接強化員工廉潔從業的意識。企業必須從制度、組織、宣傳教育等多方面入手,讓權力受到監督,讓廉潔得到贊揚,讓貪腐受到懲治。
㈡ 民營企業如何預防職務犯罪
公司、企業內部的職務犯罪主要是指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以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三類犯罪。上述三類案件也是基層經偵部門經常辦理的,特別是職務侵佔和挪用資金類犯罪幾乎佔到受理案件的三分之一左右。當前量大面廣的職務侵佔、挪用資金類案件因何會發生,一方面固然是因為當事人貪欲太盛,缺乏守法意識及廉潔從業的操守,但從企業角度而言,在當前多數人金錢唯上的價值觀下,如何預防企業內部的職務犯罪,也應當值得深思。當前許多企業都存在機構龐大、冗員眾多、制度(尤其是監督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在這種環境下一些員工就容易滋生「為小我損大我」的心理,加之社會風氣影響,行業「潛規則」盛行,許多人不再想如何與企業同甘共苦,而是為自己能夠獲得多少利益而殫精竭。對企業而言,「反腐」工作宜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預防大於救治,企業建立良好的預防腐敗機制,救的不僅僅是企業,更是那些可能失足的員工。
那麼,如何預防企業內部職務犯罪,我認為應當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讓權力受到監督 首先,監督的渠道必須暢通,從分子公司的基層,從任何一個供應商、客戶,到集團的高層,應當建立一條順暢的投訴舉報的渠道,發現不正之風,任何人均可以循此渠道舉報到集團高層;其次,監督的組織和機制必須樹立,企業在規范運作流程和組織架構設置時,要充分考慮到權力分配的制衡機制,尤其是采購、品控等領域,管理者應當有意識地通過各種方式防止權力過度集中;其三,監督的硬體必須到位,如在倉庫、大門等地方布設攝像頭等監控系統,並設專人進行管理。 二、讓制度受到尊重 企業的規章制度就是企業的「法律」,法治化的國家腐敗很少,同樣制度化的企業,腐敗也很難有生存空間。首先,企業對可能被鑽空子的流程(原料進出倉、議價定價)等應當反復研究,防止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然後用制度流程的方式規定下來,盡可能做到標准化,不留灰色地帶;其次,在容易發生腐敗的崗位、部門,必須堅決實施任職迴避制度;其三,對制度的執行應該重視,須知多次違反制度就容易違法,嚴重違法就是犯罪,故制度是否得到執行非常關鍵。所以,審計監察工作應常態化,既要審計監察事項,更要審計監察流程。 三、讓員工受到教育 一些基層員工對職務侵佔、受賄等觸犯刑法的行為及後果缺乏認識,在某案中甚至發現有的員工認為只要把贓物退回公司就可以免於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企業要不斷地警鍾長鳴,告訴大家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讓員工對違法犯罪的後果有充分的認識。同時,也要不斷地給員工予以「廉政」灌輸,進行經常性的廉政教育,召開廉政會議,教育引導員工樹立良好的職業操守,為企業組織的健康規范發展奠定基礎。 四、讓不法分子受到懲治 教育員工何為對何為錯,這是疏。同時,必須讓違法成本遠高於違法收益,對於敢向企業伸黑手者,必須嚴厲打擊,依法處罰,決不姑息和遷就,杜絕員工腐敗的僥幸心理,讓人感到越 「雷池」得不償失,這是堵。疏堵結合,企業才能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才能讓反腐工作落到實處。 五、讓社會給予評價 每個企業都希望自己的員工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沒有污點的從業經歷,因此,隨著社會信用評估機制的日益成熟,員工會愈加重視在行業中的信譽。從這個角度而言,企業應當重視建立員工和經理人的職業檔案,以及背景調查,通過這些工作,使有腐敗等污點的人遭遇信譽危機及就業的門檻,使有良好職業操守的人更加受歡迎,間接強化員工廉潔從業的意識。企業必須從制度、組織、宣傳教育等多方面入手,讓權力受到監督,讓廉潔得到贊揚,讓貪腐受到懲治。
㈢ 公司員工職務犯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職務犯罪包括:
1、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賄罪
4、單回位受賄罪
5、行賄答罪
6、對單位行賄罪
7、介紹賄賂罪
8、單位行賄罪
9、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10、隱瞞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國有資產罪
12、私分罰沒財物罪。
㈣ 公司職工利用職務犯罪達到50萬,有什麼後果
職務侵佔罪5000元~200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了,你如果有證據可以向司法機關舉報他。
㈤ 私營企業如何預防職務犯罪
這個詞用的,職務犯罪。。。。如果是犯罪,頂多就是行賄受賄,盜竊,公款私用,報假帳。個別人可能會對女性形成性騷擾。
行賄方面,大多公司為了項目,定單,有時候不得以,可以放一馬,
受賄方面,分工明確些,監督職能安排好,項目,招標,采購,都重點考察。發現的了重點處理,不分是誰。審計方面安排專人,最好是老闆的自己人。不會審計的話,自己學點知識,不專業也沒關系的。
盜竊么,庫存,材料,成品,工具定期盤點,任何誤差都別掉以輕心,一查到底。確定原因加以杜絕。發現屬於盜竊行為。直接嚴重處理,確認不了責任人的,找相關失竊方提整改方案,並且再次發生的話,2次並罰,同時提交公安。
公款私用,這個你自己酌情吧,因為我遇到過一次是員工母親得癌症的,所以動了,這種情況有時候心軟真不好處理。最後雖然我不是老闆,也幫他補了一部分,並且跟老闆商量了一下,沒對他進行處理。
報假帳的人員,核對票據,包括時間,和日常報的時間核對,不正確的不但不報還會進行罰款。
對女職員性騷擾的,要是老闆就沒辦法了,畢竟公司是他的,頂多提醒他這樣不怎麼好。如果是其他職員,品性如此,做事更可想而知,可以開了。當然人家談戀愛那種的話,就當沒看見好了。嚴重的提醒其注意這是公司。
㈥ 公司員工職務犯罪包括哪些
職務犯罪抄劃分為三大類罪:
貪污賄賂犯罪(第八章);
瀆職罪(第九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
貪污賄賂犯罪,在我國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個條文,規定了十二個罪名(394—396)包括:1、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賄罪 4、單位受賄罪 5、行賄罪 6、對單位行賄罪 7、介紹賄賂罪 8、單位行賄罪 9、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10、隱瞞境外存款罪11、私分國有資產罪12、私分罰沒財物罪。
瀆職罪在我國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條規定了34個罪名。包括:1、濫用職權 2、玩忽職守 3、枉法追訴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員罪5、國家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被騙罪等。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有七個: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罪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訊逼供罪 4、暴力取證罪 5、虐待被監管人罪 6、報復陷害罪7、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破壞選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