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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機構人員培訓標准

發布時間:2021-02-16 15:27:23

❶ 服務的標准要求

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工作指引(試行)
(中國銀行業協會第四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工作管理,全面提升銀行業服務水平,樹立銀行業良好社會形象,根據《中國銀行業自律公約》、《中國銀行業文明服務公約》、《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等行規行約,特製定本指引。

第二條本指引所指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以下簡稱文明規范服務)是指:會員單位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服務產品、業務操作與管理流程等方面,為滿足客戶需求而進行的服務實踐活動,最終體現為服務創造價值,服務實現效益,服務提升競爭力,實現銀行與客戶雙贏。

第三條本指引適用於中國銀行業協會會員單位和准會員單位。
第二章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第四條文明規范服務的指導思想是:樹立服務創造價值理念,承擔社會責任,踐行職業操守,加強誠信建設,創建合規文化,全面提升銀行業整體服務質量、服務水平和盈利能力,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共同提高,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第五條文明規范服務總體工作目標是:以倡導行業文明為核心,以規范行業服務標准為導向,以建立科學服務管理流程為重點,以不斷滿足客戶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為目的,建設一流的服務團隊,培育一流的服務文化,打造一流的服務品牌,展示一流的行業形象。
第三章組織領導

第六條各會員單位和准會員單位應切實加強文明規范服務工作組織領導,整合服務資源,理順工作關系,加強協調配合,發揮職能作用和整體合力,共同推動文明規范服務工作的開展。
第七條中國銀行業協會負責引領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工作;自律工作委員會負責文明規范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規范管理、檢查監督、競賽評優、宣傳規劃、培訓統籌等工作;自律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條各會員單位負責本單位文明規范服務組織管理工作。

(一)制定本單位文明規范服務工作總體規劃、管理制度,並根據市場需求進行調整和完善,組織開展檢查監督,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經驗,搞好服務培訓和宣傳工作,保證各項服務管理措施的落實。

(二)分層次設立單位內專門服務管理職能部門,合理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明確工作職責,保證服務管理工作延伸到各經營機構。

(三)會員單位轄屬各經營機構是文明規范服務前沿,各經營機構主要負責人負有文明規范服務領導、組織、管理責任,要保證上級各項服務管理措施在本經營機構各個服務環節落實到位,順利實施。

第九條准會員單位負責本地區文明規范服務的組織協調、規范管理、檢查監督、競賽評優、宣傳和培訓的組織推動工作,配合中國銀行業協會組織開展文明規范服務各項活動。
第四章資源配置

第十條各會員單位應合理布局經營機構和服務網點,構建多層次、多功能的便民服務網路體系,根據客戶需求再造服務流程,打造高品質服務平台,為客戶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務,滿足不同客戶服務需求。

(一)倡導經營機構實行分區服務,推行差異化服務,實現功能分區、業務分層、客戶分流。

(二)建立健全網上銀行、電話銀行、自助銀行等電子化服務體系,並保持服務渠道暢通、便捷和安全。

(三)增加自助服務設備的投入,延伸服務空間,最大限度分流客戶,緩解櫃台服務壓力;加強自助設備管理,確保正常運行,並在規定位置張貼使用說明、風險提示,設置服務專線電話。

第十一條經營機構應科學、合理設置櫃台服務窗口;出現客戶集中排隊、等候時,應及時增設彈性櫃台服務窗口。

第十二條經營機構內部應配置一定數量必配或選配服務設施,如機具類、宣傳類、業務類、便民類和安全保障類等,合理擺放,及時維護,正常使用,並在本單位內力求統一。

第十三條建立適應客戶和市場需要的服務崗位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優化服務崗位人力資源配置,合理、足額配備窗口服務人員,滿足櫃台窗口服務需要。

第十四條經營機構必須規范大堂經理的配備和管理。合理配備有責任心、熟悉業務、協調能力強、服務經驗豐富的大堂經理或引導員,及時識別、引導、分流客戶,受理客戶咨詢,開展業務宣傳,引導客戶使用自助設備。

第十五條建立科學合理用人和考核激勵機制,增強窗口服務人員的歸宿感。銀行機構應不斷改善窗口服務人員待遇,維護其合法權益;強化窗口服務人員服務指標的考核,激發其服務工作潛能;努力建立穩定、和諧的服務團隊。

第十六條整合培訓資源,建立完善培訓體系。通過多渠道、分層次、形式多樣的培訓,增強窗口服務人員職業操守和社會責任意識,提高窗口服務人員和服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和管理水平。

第十七條整合宣傳資源,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與協作,加大銀行業服務宣傳工作力度,增強社會公信力。加強對輿論宣傳的正面引導,增進社會公眾對銀行業的了解和認知;宣傳文明規范服務示範單位和先進個人的典型事跡,培育行業服務品牌;有計劃地組織各項服務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和諧氛圍,展示行業形象。
第五章服務規范

第十八條各會員單位應依據法律法規和行規行約,制定、完善各項服務管理制度和質量標准體系,規范服務行為和工作流程,強化自律約束,提升整體服務水平。

第十九條規范服務環境。經營機構服務環境應做到分區合理,設施齊全,美觀舒適,干凈整潔,標識清晰,業務宣傳到位,公告、提示准確,服務承諾和收費標准公開、明確。

第二十條規范服務禮儀。服務崗位人員應按照規范禮儀標准為客戶提供服務,儀容、儀表得體大方,服務語言熱情、親切、靈活,使用恰當;迎、送客戶態度和藹,讓客戶滿意。

第二十一條規范服務行為。服務崗位人員應認真踐行職業操守,按照崗位規范要求辦理業務,做到准確、安全、快捷,

第二十二條規范服務技能。服務崗位人員應熟悉各項服務規程,全面掌握業務操作技能,熟練操作有關機具設備;努力學業務、練技能,提高服務綜合素質。

第二十三條規范業務操作。服務崗位人員應自覺維護各項服務管理制度嚴肅性,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理業務,全面控制操作風險。

第二十四條規范檔案管理。經營機構應及時收集、整理各類服務管理制度、規范標准、考核辦法、培訓宣傳、競賽評優、獎勵和處罰記錄等文字、數據、影像資料,分類歸檔,規范管理,有效利用。

第二十五條倡導經營機構設立綠色服務通道,為特殊客戶群體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務場所和安全保障設施;特殊崗位根據業務需要應掌握特殊服務技能,逐步實現無障礙服務。

第二十六條經營機構應建立客戶服務應急處理機制,健全完善應急處理預案。出現服務突發事件迅速啟動緊急處理程序,快速妥善處理,及時恢復正常的營業秩序,維護良好社會形象。

第二十七條經營機構應做好反假幣的宣傳工作,培養客戶識別假幣的能力。櫃台外必須配備有效的驗鈔設備,方便客戶驗鈔;處理假鈔時要遵守有關規定,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

第二十八條會員單位及轄屬經營機構應重視服務創新工作。根據市場和客戶需求,創新服務內容、服務形式和服務手段,為客戶提供全方位服務;拓寬服務渠道和空間,提高服務層次;創新管理方式,逐步延伸和擴大服務管理范圍;在防範操作風險前提下,科學、合理進行業務操作系統升級和服務流程再造,簡化業務辦理程序,不斷提高服務效率。

第二十九條積極參與文明規范服務競賽活動,樹立先進典型,培育行業服務品牌,以點帶面推動銀行業服務工作開展。
第六章檢查監督

第三十條會員單位應結合各自實際,建立科學、合理的服務工作綜合評價體系,制定具體的檢查、評價、考核、獎勵、處罰辦法並與績效工資、評優評先、獎勵晉升掛鉤。

第三十一條各會員單位和准會員單位應加強對經營機構服務工作的檢查和監督。通過內部檢查、社會監督或中介機構等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檢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經營機構服務情況和服務質量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被檢查單位進行反饋,提出整改要求,責成限期整改,並對整改結果一跟到底。

第三十二條建立投訴受理工作機制。制定投訴受理流程,明確職責,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及時反饋。

第三十三條建立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與交流機制。加強聯絡與溝通,掌控媒體關注的銀行業有關服務信息,積極正面引導媒體關注熱點,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推行新聞發言人制度。對突發事件快速反應,第一時間作出正面回應。

第三十四條推行社會監督員制度。會員單位應有計劃、分層次聘請社會監督員,並加強管理,充分發揮其社會監督作用。

第三十五條建立服務評價制度。各會員單位和准會員單位應結合內部服務評價和客戶滿意度調查結果,形成服務質量分析報告,對行業、系統服務狀況進行綜合客觀評價,為制定銀行業服務工作規劃提供決策參考。

第三十六條銀行業自律組織應制定銀行業服務自律懲戒措施,對其會員單位違反本指引行為,在查證核實的基礎上,進行必要的自律懲戒。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會員單位、准會員單位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組織落實。

第三十八條本指引由中國銀行業協會自律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三十九條本指引經中國銀行業協會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❷ 義烏市《民辦培訓機構的設置標准》消防標準是什麼

第一條【目的依據】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我省民辦培訓機構的設置條件及辦學要求,規范民辦培訓機構設立及辦學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標准。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省行政區域內,教育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的,在民政部門或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由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與學校文化教育課程相關或者與升學、考試相關的補習輔導機構,以及職業技能類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設立,適用本標准。
開展三周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和兒童早期托育服務的機構,僅通過互聯網等非線下方式提供培訓服務,實施語言能力、藝術、體育、科技、研學等培訓的機構,設置標准另行制定。
國家關於涉外教育培訓,以及消防、保安、安全生產等特定行業培訓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設立總要求】申請設立民辦培訓機構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舉辦者;
(二)有黨團組織設立及開展活動的工作方案;
(三)有依法制定的章程;
(四)有符合條件的擬任董事會(理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以下統稱「董事會」)及監事會成員名單;
(五)有必備的開辦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六)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
(七)有必要的設施設備、生活與安全保障設施;
(八)有符合條件的擬任專職負責人(以下統稱「行政負責人」);
(九)有符合條件的擬任專職管理人員和培訓人員;
(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兩個以上舉辦者聯合舉辦培訓機構的,還應提交聯合辦學協議,明確各自計入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的出資數額、方式以及比例,各自權利義務和爭議解決辦法等內容。
第四條【舉辦者條件】民辦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應當是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舉辦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者是社會組織的,應當信用狀況良好,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無不良記錄,且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舉辦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狀況良好,無犯罪記錄。
第五條【黨建工作要求】申請設立培訓機構,應提交同步謀劃黨的建設、同步設置黨的組織、同步開展黨的工作的有關材料。
凡有三名以上正式黨員的培訓機構,應按照黨章規定建立黨組織。黨員人數不足三名的,應當明確聯合組建、掛靠組建的工作思路、方案和開展活動的計劃。
第六條【機構名稱】民辦培訓機構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名稱中不得含有歧義或誤導性詞彙,不得有違公序良俗。同時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語義一致。
申請設立非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當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
申請設立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當符合《工商總局教育部關於營利性民辦學校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號)、《市場監管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企注〔2018〕18號)等規定。
新設立的以文化教育課程培訓為主的培訓機構,名稱中不得含有「幼兒園」「學校」「學院」「大學」等字樣,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名稱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條【章程要件】民辦培訓機構的章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機構的名稱、舉辦者、地址、法人屬性;
(二)舉辦者的權利義務,以及舉辦者變更的規則;
(三)辦學宗旨、發展定位、層次類型、規模、形式等;
(四)注冊資金以及資產的來源、性質等;
(五)董事會和監事會的產生辦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六)黨組織負責人進入董事會和監事會的程序;
(七)法定代表人產生及罷免程序;
(八)內設機構的組成及職責;
(九)教職工、學員的權利義務和權益保障機制;
(十)自行終止的事由,剩餘資產處置的辦法與程序;
(十一)章程修改的程序;
(十二)其他應當記載的內容。
營利性培訓機構的章程,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於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辦學出資】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的出資義務。其中,非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舉辦者應當根據相關非營利性法人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及時足額繳存開辦資金;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舉辦者應當按照相關營利性法人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出資者承諾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期繳納注冊資金。
涉及聯合辦學的,舉辦者之間對辦學投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培訓場所】舉辦者應提供與培訓項目和規模相適應的場所(含辦公用房、教學培訓用房和其他必備場地)。舉辦者以自有場所舉辦的,應提供辦學場所的產權證明材料;租用場地的,應提供場地的產權證明材料,以及與產權人或由產權人授權人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協議)》,租賃期一般不少於三年。
申請舉辦培訓機構場所的建築面積應不少於二百平方米,其中培訓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三分之二。
租用非學校校舍的場所,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要求,並取得相應的消防安全證明材料。提供寄宿制服務的,有關設施設備應符合衛生、消防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的要求。
第十條【設施設備條件】培訓機構應具有與培訓層次、培訓類別、培訓項目和培訓規模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和圖書資料等。從事職業技能培訓的機構應當配備相應的場地並達到相應的職業(工種)設置標准要求。
第十一條【董事會構成】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以下統稱董事會)由舉辦者或其代表人、黨組織負責人、行政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員應當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董事會設負責人一人。董事會負責人應當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現職及退休不滿三年的公務員不得擔任董事會成員。
第十二條【監事會構成】民辦培訓機構的監事會由黨的基層組織代表、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其中教職工代表不少於三分之一。教職工人數少於二十人的培訓機構可以只設一至兩名監事。
決策機構成員不得兼任或擔任監事。
第十三條【行政負責人】培訓機構的行政負責人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
(二)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品行良好,能勝任培訓機構管理工作;
(三)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教育管理能力,一般應具有五年以上教育從業經歷;
(四)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職業技能類民辦培訓機構的行政負責人還應當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等級);
(五)年齡一般應在七十周歲以下。
第十四條【法定代表人】培訓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或行政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管理團隊要求】培訓機構應根據培訓安排,配備相應的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培訓機構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培訓人員隊伍標准】培訓機構應有一定數量的專兼職培訓人員隊伍。但開展義務教育階段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等與升學或考試相關的學科及其延伸類培訓的授課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
培訓機構不得聘請在職中小學教師(含教研人員)。
培訓機構聘任境外、國外人員,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廣東省外國人管理服務暫行規定》辦理登記和備案手續。
第十七條【培訓內容標准】培訓機構應具有明確的辦學宗旨和培養目標,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大綱和配備相應教材(或講義)。義務教育課程類輔導的培訓計劃、課程教學大綱和使用的教材(或講義),應當符合國家規定。
第十八條【管理制度】民辦培訓機構應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二)教學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職(員)工管理制度;
(五)學員管理制度;
(六)檔案管理制度;
(七)資產管理、財務管理以及學雜費存取專用賬戶管理制度;
(八)招生、收費和退費管理制度;
(九)場地和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十)培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及考核制度;
(十一)信息公開制度。
第十九條【安全標准】培訓機構場所應當符合建築安全、消防、衛生、抗震等安全要求,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的安全防範體系,從事技術技能培訓的應當建立器械操作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
第二十條【分支機構標准】民辦培訓機構在地級以上市范圍內申請設立的分支機構(教學點),其設置標准和管理辦法,由各地級以上市制定。
第二十一條【地方標准】本設置標准為基本標准,各地級以上市可參照本標准制定本地的具體設置標准。
第二十二條【實施日期】本設置標准自2018年6月30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廣東省教育廳2001年頒布的《廣東省社會力量舉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標准(試行)》同時廢止。

❸ 服務業培訓機構的收費

這個行業沒有什麼規定,北京奧美林公司培訓費是3000元,包含2人

❹ 勞務作業人員培訓制度有哪些

一,勞務人員培訓工作要統籌計劃,突出重點,分步開展,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組織實施。摸清農村富餘勞務力和已轉移就業農民工的基本情況,制定具體的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要突出重點,逐步對勞務人員進行培訓。
二,開展引導性培訓,引導性培訓主要是開展基本權益保護、法律知識、城市生活常識,尋找就業崗位等方面知識的培訓,目的在於提高務工人員遵守法律法規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樹立新的就業觀念。引導性培訓主要由縣政府統籌組織各類教育培訓培訓資源和社會力量來開展。引導培訓要通過集中辦理、咨詢服務、印發資料以及利用廣播、電視、網路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徑靈活開展。
三,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培訓是提高務工人員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徑,是增強務工人員就業競爭力的重要手段。根據國家職業標准和不同行業、不同工種、不同崗位對從業人員基本技能和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安排培訓內容,設置培訓課程。當前的培訓重點是清真餐飲、阿語翻譯、家政服務、建築、製造等行業的職業技能。職業技能培訓主要是在政府的引導下,由各類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和用人單位開展。對具備相應條件並有創業意向的務工人員開展創業培訓,提供創業指導。
四,制定務工人員培訓激勵政策,用人單位負有培訓本單位所有務工人員的責任,用人單位開展務工人員培訓所需經費從職工培訓經費中列支,職工培訓經費按職工工資總額1.5的比例提取,計入成本在稅前列支。
符合條件的教育培訓機構,均可申請使用農民工培訓扶持資金的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須相應降低務工人員的培訓收費標准。
對參加培訓的務工人員實行補貼或獎勵。務工人員自願參加職業技能鑒定,鑒定合格者頒發國家統一的職業資格證書。任何單位不得強制務工人員參加收費鑒定,鑒定機構要視情況適當降低鑒定收費標准。
五,組織農村未能繼續升學並准備進入非農產業就業或進城務工的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必要的轉移就業培訓,使其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並取得相應的培訓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六,在各級開展培訓的同時,要做好務工人員培訓的配套和服務工作。務工人員培訓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到各地區各部門,涉及到就業信息、訂單、輸出、就業等多個環節。
七、加強務工人員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務工人員培訓師資可以由教育部培訓機構通過開展繼續教育來解決,也可從職業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科研單位、企業、技術推廣部門聘請。按期組織開展師資培訓,不斷提高教師業務水平。
八、作好務工人員培訓的信息服務工作。定期調查並公布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定期對不同職業(工種)、不同等級的務工人員職業供求和工資價位進行調查,調查分析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❺ 勞動法上關於員工培訓方面的具體規定

勞動法關於員工培訓方面的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六條國家通過各種途徑,採取各種措施,發展職業培訓事業,開發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工作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發展職業培訓納入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劃,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進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5)服務機構人員培訓標准擴展閱讀:

員工培訓具體案例:

鍾某於2014年3月入職某中介服務公司,雙方訂立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約定鍾某從事咨詢師工作。入職後,中介服務公司對鍾某進行了為期一周的崗前培訓,雙方簽署了一份《服務期協議》,其中註明中介服務公司對鍾某進行了專業培訓,花費培訓費2萬元,鍾某須為公司服務滿5年後方可離職。

工作滿2年後,鍾某以個人原因辭職,中介服務公司以鍾某未滿服務期為由要求鍾某支付違約金,並從其最後2個月工資中扣除了違約金12000元。鍾某不服,遂向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中介服務公司予以返還。

仲裁委審理後認為,中介服務公司對鍾某進行的培訓並非專業技術培訓,而是上崗前就公司的業務概況、開展業務的工作技巧、開展業務的注意事項等進行了必要的崗前培訓,且沒有證據證明真實發生了2萬元的培訓費用,故裁決支持了鍾某的仲裁請求。

評析:崗前培訓非專業技術培訓,服務期協議不可濫用。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從上述規定來看,本案中中介服務公司對鍾某進行的一些簡單、必要的崗前培訓而並非是專業技術培訓,也未為此支出相關的培訓費用,故仲裁委支持了鍾某的仲裁請求。由此可見,用人單位企圖通過弄虛作假、濫用服務期協議,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企圖是行不通的。

❻ 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提高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下簡稱「餐飲安全管理人員」),是指餐飲服務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協助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具體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四條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國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
地方各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五條餐飲安全管理人員主要承擔以下管理職責:
(一)餐飲服務單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管理;
(二)餐飲服務單位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三)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加工製作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管理;
(四)餐飲服務單位人員健康狀況管理;
(五)餐飲服務單位加工製作食品管理;
(六)餐飲服務單位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管理;
(七)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垃圾處理管理;
(八)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
第六條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第七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與餐飲服務有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標准;
(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
(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四)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知識;
(五)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八條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制定全國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大綱。
第九條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完成培訓後,應參加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考核。
第十條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在從事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應取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培訓合格證明。
第十一條餐飲安全管理人員考核成績合格的,由考核部門發給培訓合格證明。培訓合格證明有效期3年,樣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二條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機構、培訓方式以及考核機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計算機網路在線培訓和考核。
第十三條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建立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檔案,詳細記錄培訓情況。培訓檔案建立和記錄情況納入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管理。
第十四條申請人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時,應提交餐飲安全管理人員有效培訓合格證明。
第十五條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對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餐飲服務單位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情況;
(二)餐飲安全管理人員持有培訓合格證明情況;
(三)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及考核情況;
(四)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十六條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嚴格規范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考核不得收費。
第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餐飲服務單位其他從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管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實施。

❼ 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人員崗位培訓工作制度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規范
金沙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方 擁 二0一0年一月十一日
項目目標
一、通過實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項目,對城鄉老年 通過實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項目 人進行健康危險因素調查和一般體格檢查,提供疾病 預防、自我保健及傷害預防、自救等健康指導,減少 主要健康危險因素,有效預防和控制慢性病和傷害, 逐步使老年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年項目年度, 二、在2010年項目年度,實施期內老年人健康登記管 年項目年度 理率城鄉分別達20%和10%。每年為管理的65歲以上 老年人做1次健康檢查。 遠期開展老年人保健工作目標,到2011年底老年 三、遠期開展老年人保健工作目標 人健康登記管理率金沙縣城關城區及全縣鄉分別達90 %和50%。
項目范圍及內容
在我縣轄區內實施,項目實施主要內容如下: 對轄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進行登記管理,進行健康 危險因素調查和一般體格檢查,提供疾病預防、自我保 健及傷害預防、自救等健康指導。 1、每年開展1次老年人健康檢查。 2、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包括吸煙、飲酒、 體育鍛煉、飲食、慢性疾病常見症狀和既往所患疾病、 治療及目前用葯情況。 3、體格檢查:包括血壓、體重、皮膚、淋巴結、乳 腺、心臟、肺部、腹部、四肢肌肉關節等體格檢查以 及視力、聽力和活動能力的一般檢查。
項目范圍及內容
4、輔助檢查: 每年檢查1次隨機血糖(指血); 有條件的建議增加血常規、尿常規、大便潛血、 血脂、B超、眼底檢查、肝腎功能; 有條件的建議增加心電圖檢查以及認知功能和 情感狀態的初篩檢查。
項目范圍及內容
5、告知居民健康體檢結果並進行相應干預。 對發現已確診的高血壓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納入相應的慢性病患者管理; 對存在危險因素且未納入其他疾病管理的居民 要定期隨訪; 告知居民一年後進行下一次健康檢查。
項目范圍及內容
6、健康教育 對所有老年人進行慢性病危險因素; 流感疫苗接種知識; 骨質疏鬆預防及防跌倒措施; 意外傷害和緊急情況自救等知識。
服務流程:

社 區 衛 生 服 務 站 村 級 衛 生 室 1進行體格檢查 .詢問慢性疾病常 見症狀。 .測量身高體重血 壓等。 .進行一般體格檢 查。 .視力聽力和活動 能.力的一般檢查。 2檢測空腹血糖。 3詢問生活方式 .吸煙.飲酒.體育 鍛煉..飲食情況 4詢問既往健康狀 況 .患過的疾病。 .治療情況 .目前用葯情況。 既往確 證高血 壓或糖 尿病等 疾病。 根據評 估結果 進行分 類處 理 存在危 險因素 納 入 相 應 疾 病 管理 對所有居民: 1.告知健康 檢查結果。 2.進行健康 教育: .危險因素 干預。 .疫苗接種。 .骨質疏鬆 預防。 .預防意外 傷害。 告知下次年 檢時間。
預 轄 內 歲 以 的 住 民
約 區 65 及 上 常 居
進 針 性 康 育
行 對 健 教
無異常 發現
項目組織與實施
一、組織形式 1、衛生局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成立項 目領導組和技術指導組,負責項目的領導與協 調;縣疾控中心作為項目執行單位,負責項目 日常管理和技術指導。 2、項目由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具體實 施,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別負責 對其技術指導。
項目組織與實施
衛生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項目實施方案的制 定,組織培訓、督導和宣傳;疾控中心具體負責項目 督導和培訓、日常管理和技術指導、健康教育、考核 驗收和相關資料印製發放統計上報等。工作表格由省 級負責製作模板,疾控中心負責印刷及發放。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衛生院為項目實施單位,負責 項目的宣傳、動員、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的具體執行 工作。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是項目實施管理最 小單元,負責收集轄區內老年人人口信息、告知服務 內容、預約,對行動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門服務; 開展健康體檢、健康指導、隨訪等工作,完成附表1、 2的填寫,及時將相關信息記入健康檔案。
項目執行時間
2010年1月1日------ -- 2010年12月31日。
項目資金安排與管理
管理要求:本輪項目資金由縣衛生局規財辦統一管理, 管理要求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專項資金管理的規定,做到專款專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和挪用。 經費發放:經縣、鄉級督導檢查組認可後報衛生局批准 經費發放 後,由局規財辦統一劃撥到縣疾控中心、各鄉衛生院 (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財務室。根據工作任務及檢查 結果分配至各級項目承辦機構兌現經費。 經費包括:開展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健康評估、隨訪、 經費包括 人員培訓、宣傳動員、督導、資料印刷等工作。
項目資金安排與管理
體檢費下撥標准:
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體檢經費平均每人80元。 具體為內、外、五官、婦科檢查費15元/人次, 透視6元/人次,腹部B超20元/人次(含婦科檢 查),心電圖6元/人次,化驗21.5元/人次(含 采血費),肛門指檢6元/人次。
項目資金安排與管理
每建立一個標准紙質健康檔案給予村衛生室和 社區服務站3元經費補助。鄉鎮衛生院派人指 導協助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組織符合規 定人群參加健康體檢,每組織一位老人完成健 康檢查按5元經費標准給予村衛生室、社區居 民委員會以補助。
項目資金安排與管理
全縣城鄉65歲以上老年人建檔補助經費 實行當年按規定建檔全額一定比例預撥, 次年考核據實結算。健康檢查經費按全 額70%進行預撥,次年考核據實結算。 堅決禁止假冒虛報數字,套取項目資金, 以上現象一經發現,將嚴重處理,決不 姑息。
項目考核與評估
縣衛生局組織相關單位對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 縣衛生局 項目進行督導與考核評估,對每個鄉鎮開展2 次督導檢查。 督導內容主要有項目工作進度、轄區老年人接 受健康管理情況、項目實施單位項目規范管理 水平、經費下撥及使用情況等。
考核指標
1、項目執行期末(2010年底)城鄉老年人健康 登記管理率分別達20%和10%。 老年人健康登記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數/年 內轄區內65歲及以上常住居民數×100%。 2、老年人健康規范管理率達50%以上。 老年人健康規范管理率=按照要求進行健康管 理的人數/年內接受健康管理人數×100%。 3、健康檢查表完整率達80%以上。 健康檢查表完整率=填寫完整的健康檢查表數 /抽樣的健康檢查表數×100%。
獎懲措施
對於完成上一年度工作指標的項目 執行單位予以鼓勵,及時撥付項目 經費; 對於沒有完成上一年度工作指標的, 在第二年扣減相應的經費,並追究 執行單位責任。
填寫通知單
附件3
金沙縣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體檢通知單存根 金沙縣 歲以上老年人健康體檢通知單存根
編號: 親愛的 老年朋友: 針對重點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65歲以上老 年人免費健康體檢項目, 月 日至 月 日將在我縣正式 實施,這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心和愛護,也是 我們全體老年朋友了解自己健康狀況,提高自我保健水 平的一次難得的機會。縣疾控中心的通告您已經充分了 解,並已領到體檢通知單,請您在本通知回執單上簽 名。 鄉(鎮) 村(小區) 本人簽名: 家屬簽名: 聯系電話: 2010年 月 日
金沙縣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檢查通知單 金沙縣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檢查通知單 65
編號:
親愛的 老年朋友: 為了進一步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規 范》的要求,我縣決定09年 月 日至 月 日為全縣城鄉65歲以上老年人 免費做一次健康檢查。通過體檢,達到疾病早發現、早預防、早診斷、早治 療的目的,並建立健康檔案,這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心和愛護,也 是我們全體老年朋友了解自己健康狀況,提高自我保健水平的一次難得的機 會。疾控中心在此提示您: 1、體檢對象:全縣范圍內65歲以上城鄉常住居民(含在當地居住半年以上者 ),均可參加免費健康檢查。 2、體檢時間: 月 日—— 月 日,體檢地點:---------3、體檢必查項目為:血壓、身高、體重、血常規、血糖、尿常規、心電圖、胸 透、B超(肝、膽、胰腺、腎、女性加子宮及附件、男性加前列腺檢查)、 肛門直腸指檢、婦科檢查等。 4、本次體檢費用由政府全額承擔,您不必支付任何費用。 5、請您攜帶戶口本及本人身份證和本通知單以及健康體檢表前往體檢。 6、凡接受健康檢查的老年人,必須有成年家人陪同前往,以免途中發生意外。 7、體檢過程中您可以咨詢與您的健康相關的知識,醫務人員有義務進行解答。 8、為了保證體檢工作順利進行,我們需要您按照衛生院或村組幹部、鄉醫通知 的時間前往體檢,並且請你遵守體檢工作制度。 9、服務、咨詢電話:0857-7253381 如果您已經充分了解以上通知事項,請您在本通知回執單上簽名。 金沙縣疾病預防制控中心
2010年 月 日
老年人體檢年檢表填寫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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